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保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我市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地区,农业是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和推动农业发展,市农行制定了服务“三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和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二、服务内容和措施1.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推动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具体措施如下:(1)加大信用社和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其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2)加强农村信用报告机构建设,提高农民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能力;(3)推广农村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信用评价对农民进行信用等级的划分,提高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
2. 扩大农业金融服务规模为了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农行将采取以下措施扩大农业金融服务规模:(1)设立农业信贷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创新;(2)开展农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降低农村贷款成本,提高农民贷款的便利性;(3)推广农业保险制度,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减轻农民的风险。
3. 加强农民金融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和金融意识,农行将开展农民金融培训和宣传活动。
具体措施如下:(1)举办农民金融培训班,培训农民的金融知识和技能;(2)开展农村金融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金融服务的了解和认识;(3)制作农村金融宣传材料,如宣传册、宣传片等,向农民广泛发放。
4.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了支持农民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农行将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3)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5. 加强农产品营销和物流服务为了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和物流问题,农行将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农产品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价格趋势,指导农民的生产和销售;(2)推广农产品电商平台,提供农产品的线上销售渠道;(3)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提供冷链物流和仓储服务,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7•【字号】荆政办发[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1〕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构建全市三农保障体系,积极创建农村保险示范县,确保三农保险业务依法合规经营,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升三农保险服务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三农保险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
要把做好三农保险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坚持政府主导,形成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三农保险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二)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国家财政、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健康运行。
(三)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做好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网点选择、人员选聘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确保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切实发挥其服务窗口功能。
三、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推广工作经验,协调解决三农保险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晋市政办[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信贷与三农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以保险机制激活农村金融服务,破解制约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瓶颈,提高农民抵御灾害和风险事故的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水平。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文件精神,为迎接全球小额保险现场会七月份在我省召开,现就我市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底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对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和资源大市,也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目前全市农村保险覆盖面还很有限,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还难以满足。
此次由中国人寿保险晋城分公司为主体开展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有助于满足低收入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防范和化解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对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搞好宣传教育,推进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在我市的推广。
二、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及村民组织要站在构建平安晋城,和谐晋城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性,面向广大农民,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形成有利于小额保险推广的舆论氛围。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如期实现全市农村“十三五”脱贫目标,根据黑龙江省农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5〕40号)要求,结合市情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以“支持三农发展”为宗旨,按照“政府行政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农户积极自愿参加、政企强力联合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其指定相关部门与保险公司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规范有序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构建绥化市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不断推动绥化市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到“十三五”末,全市种植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其中:种植业保险以2015年全市种植业保险面积为基准,覆盖率年均增长10%。
对于2015年种植业保险覆盖率在70%以上的县(市、区),保险覆盖率每年按2%增长;对于2015年度种植业保险覆盖率在30-70%的县(市、区),保险覆盖率每年按4-10%增长;对于2015年种植业保险覆盖率不足30%的县(市、区),2016年种植业保险覆盖率按40%执行,以后年度每年按10%增长。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7•【字号】荆政办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38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1〕54号)精神,构建全市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通知如下: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一)水稻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每亩5.6元;省财政承担25%,每亩3.5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每亩1.4元;农户承担25%,每亩3.5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每头30元;省财政承担30%,每头18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12元。
(三)农房保险。
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由县市区政府自主决定为外出务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费5元,保险金额4万元,保费补贴办法由各地政府根据财政状况自主确定。
(五)油菜试点保险。
三农保险工作方案
三农保险工作方案三农保险工作方案1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
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
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农房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
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
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
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
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1•【字号】甬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完成3年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农业风险防范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以“共保经营”为主要方式,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扩大参保品种、参保对象和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几年的努力,力争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品种大户参保率70%以上,县(市)区自选品种参保率6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市农业产业基地基本做到全覆盖;参保品种农业增加值占全市农业增加值60%以上,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一)健全共保经营制度市政府继续授权“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市共保体)在全市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三农险(农业保险)是指为农民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旨在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和提高农民收入。
三农险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以下是____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的实施方案:一、整体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三农险服务体系,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增强农民保险参与意愿,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2. 原则:(1) 综合考虑需求和资源,保障经济可行性;(2) 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保险公司创新发展;(3) 强化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服务质量;(4)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合作。
二、三农险服务体系框架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保险业务信息化、智能化管理;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提供专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服务;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5. 健全三农险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1) 完善保险业务数据采集和处理机制,建立保险业务信息统一标准;(2) 加强与农业部门、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提高保险风险评估能力;(3)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对接,实现金融和保险数据互通。
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1) 建设“互联网+三农险”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 提供保险产品在线销售、理赔申请等功能,方便农民购买和使用保险;(3) 加强对接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民保险与农业金融相结合。
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1) 加强对农业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机构的引导和管理,促进其专业化发展;(2) 组织专业风险评估师队伍培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3) 鼓励保险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农业风险管理服务。
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1) 制定并实施农村保险宣传计划,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和了解;(2) 加强农民保险培训,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参与意愿;(3) 推动农民保险教育与农村基层教育相结合,提高保险知识普及率。
供销社促进三农发展实施方案
供销社促进三农发展实施方案近年来,供销社积极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为促进三农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的发展,实施更具针对性的方案,以下为供销社促进三农发展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1.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完善供销社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农业产销对接机制。
- 提升组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2. 扩大服务范围:- 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立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农产品上行。
- 建立农民培训基地,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科技创新支持。
3. 深化合作交流:- 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提升。
4. 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支持农民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 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推广力度,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5. 加强农业保险服务:- 推广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带来的风险。
-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机制,及时给予农民应有的救济和补偿。
6. 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提供电商技术和运营培训支持,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
- 建设电商服务中心,提供售后服务和商品展示。
7. 加强产业扶贫工作:-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升群众收入。
- 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成效。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供销社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三农发展。
这些举措将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08•【字号】鄂政办发[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5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服务“三农”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保险的发展,为“三农”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湖北保监局作为全省保险业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科学规划全省“三农”保险的发展,坚持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不刮风,不摊派,切实加强监管和指导,严密防范风险,促进全省农村商业保险健康、有序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五月八日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的意见(湖北保监局2006年4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鄂发〔200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4〕28号),充分发挥“三农”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主动承担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现就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三农”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保险业在发展农村寿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办农业保险试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农保险”要逐步扩大覆盖面
场 ,信贷支农投放力度明显加 大 ,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 金融
服务满意度有所提升。
件大事。 意见 》 《 以公共医疗卫生公 益性为主线 , 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 的“ 看病难 、 看病 贵” 问题着手 , 提 出近期要抓好 五项改革 : 即加快 推 进覆 盖城 乡 的基 本医疗保 障制 度 建设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健 全基层医疗卫 生服务体 系, 促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均 等化 , 推进公 立 医院改革试点。
为进一 步普及 牛奶质 量安全 科学知识 , 指导奶牛科学 饲养 和加 强 奶 站质 量管 理 , 范 三 聚氰 胺 污 防 染 , 业部科 技教育 司 、 农 畜牧业 司 和兽 医局组 织奶 牛产业技 术体 系 及有关专 家编 写了《 牛奶优质 安全 生产10 , 0 问》 并免费发往 全国牛奶 主产 区 , 供广 大奶牛饲 养户 、 技术 员和相关 管理人员参考 。 《 牛奶优质安全生产 10 采 0 问》 用图文并茂 、一 问一答 的形式 , 深 入浅 出地讲 解 了眼下奶农 关心 的 热点问题 , 主要 内容 包括奶农如何 生产优质安全原料奶 、 站如何保 奶 证原 料 奶 质 量 安 全 、 如何 防范 三 聚 氰胺 污染 等 , 此类知识 的普及将对 牛奶优质安 全生产 具有直 接 的指 导意义。黪 谷雨清
排。
大力培育村镇银行 、 贷款公 司 和农 村资金互 助社 等新型农 村金 融机构 , 是银监会 完善农村金融服 务体 系的重大创新 。2 0 年度 , 06 银 监 会 对 农 村 地 区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准人 政策作 出重大调整 , 实行 “ 资 本 ” “ 构 ” 开 , 四川 、 林 等 和 机 放 在 吉
大到全 国3 个 省 ( 、 ) 实收资 1 区 市 , 本达 1.3 7 亿元 ,存款余额2 -1 0 83亿 元, 贷款余 额1 . 亿 元。 91 7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 表示 , 新型 农村金融机构的诞 生 , 提高了农村
2024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范文2024年市农行“三农”服务实施方案一、综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市农行作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构,应当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本文从农业金融、农村金融和农民金融三个方面,提出2024年市农行“三农”服务实施方案。
二、农业金融1. 加大农业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市农行将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的合作,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贷款,并提供专门的利率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科技设备和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2. 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市农行将与保险机构合作,推出农业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保险保障,减轻农业风险,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支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
市农行将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帮助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推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现代化发展。
三、农村金融1.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市农行将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为农村电网改造、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化。
市农行将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推动农民使用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覆盖面,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
3. 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支持。
市农行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社的支持,提供贷款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四、农民金融1. 推出农民金融产品。
市农行将根据农民的需求特点,设计推出农民金融产品,包括小额贷款、农民消费贷款、农村住房贷款等产品,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2. 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活动。
市农行将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金融素质和金融风险意识,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财和管理金融资产。
3. 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支持。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8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农业保险得到较好发展,为农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与上级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存在规模小、覆盖率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7〕194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用好用足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农业保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是转变政府支农方式,加大农业投入、维护农民利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有利于保证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农民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拓展救灾渠道,减轻政府灾后救灾资金负担,促进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农民倾斜。
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保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重视、关心、支持农业保险工作,把“三农”保险列入民生工程。
二、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一)着力提高政策性水稻保险覆盖面。
水稻是我市主要农作物,也是农民基本生活来源,面广分散,抗风险能力差,极易受灾且灾后损失大,各地要从落实国家农业保险惠民政策和实施民生工程出发,全力提高水稻保险覆盖面。
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范文(2篇)
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变得越发重要。
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保障,农业保险在农民的生产经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三农集中保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保费补贴不足、风险评估不准确等。
因此,制定____年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农民的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1. 完善风险评估系统。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风险评估模型,基于历史数据和气象信息,对不同农业生产环节中常见自然灾害进行风险预警分析。
同时,结合农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对农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拓宽保险覆盖范围。
加大对重要农产品和养殖业务的保险覆盖力度,确保全面风险防范。
加强对特色农产品和新兴农业经营模式的保险支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加强对农村贫困户的保险扶持,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因灾致贫风险。
3. 完善保费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不同农产品的风险程度,制定不同区域和作物的风险补贴政策。
适度提高保费补贴比例,提升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4. 建立健全理赔机制。
加强与农业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推行“一站式”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
加强农民的理赔意识和申诉渠道,保护其合法权益。
5.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媒体宣传、农民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其购买保险的主动性。
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三农集中保险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 完善管理制度。
制定三农集中保险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保险责任、赔付标准、风险评估流程等具体规定。
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3. 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仙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仙政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仙政规〔2022〕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仙桃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2年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29日仙桃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农业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湖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41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的农业保险,以及财政部和省级财政对各地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的农业保险。
本细则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024年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
2024年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对农业生产的风险管理和保障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加强农民的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以及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是重要的。
2024年的三农集中保险工作方案旨在提高保险覆盖率,加强保险服务和理赔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1. 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2. 加强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加强保险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提高保险服务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3. 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民合作社等渠道,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其保险购买意识。
4. 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完善保险理赔机制,加强理赔流程和技术支持,提高理赔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农民的权益。
5. 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服务。
三、重点工作任务1. 完善保险产品和政策(1)制定和出台适合农村实际的保险产品和政策,包括农业损失保险、农业生产贷款保险、农村居民人身意外保险等。
(2)提高保险补贴力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保险购买成本。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发展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
2. 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1)设立农业保险培训基地,培训农民代表、农村干部和保险从业人员,提高其农业保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通过农民合作社、村委会等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农业保险的相关知识和政策。
(3)加强农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
3. 提高保险理赔效率(1)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机制,完善理赔流程和标准,加强理赔技术支持和设备投入。
2024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____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成为了全国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市农行制定了____年市农行服务“三农”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实施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 任务:-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信用担保,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 支持农村的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并提供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提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加强对农民的金融教育,提升农民金融素质。
- 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机制,保障农民的金融安全。
三、具体措施1.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农业贷款的投放,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农民购买农机具、种植作物等农业生产需求。
- 加强信用担保服务,为农民提供贷款的担保,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
- 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农业保险产品,降低农业风险。
2. 支持农村的农村产业发展:- 提供创业贷款支持,鼓励农民创办农村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 提供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 提供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提升农村产业的管理和运营能力。
3.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 推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便利性。
- 加强对农民的金融教育,提升农民金融知识和技能,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4. 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 完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 加强对农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农民识别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 提供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农民解决金融风险问题。
四、实施方式和进度安排1. 实施方式:- 成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团队,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30•【字号】深府办函〔2022〕48号•【施行日期】202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30日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林业局《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有关要求,支持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建立健全我市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助力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好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成与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我市种养业主要品种,地方特色及创新涉农保险成为我市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29•【文号】保监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3〕45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幅提升,服务“三农”的功能作用较好发挥。
伴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
农业保险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农业保险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业保险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2013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
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事关国家政策,事关农民利益,事关行业形象,意义非常重大。
各保监局、各公司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条例》确定了农业保险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将对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业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建立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基本规范,确立了经营主体基本行为准则,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对规范农业保险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7]2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3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有机补偿机制,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金融体系,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发[2006]23号和赣府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大力推进我市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明确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全市保险业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重点开拓企业财产险、责任险、政策性农业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特困群体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等具有区域特色的保险业务,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健全保险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开发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大力宣传保险知识,加快建立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赣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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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保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6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分公司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x[x]5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保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三农”保险重要性的认识。
x年,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承保水稻109.06万亩,商品林96.09万亩、承保能繁母猪34248头,实现保费收入1706.4万元,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1100.21万元,较好地促进了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随着社全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推进,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日益重视,农村生活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农”保险已成为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转变政府支农方式、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农业抗御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加大农业投入,维护农民利益的现实要求。
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发展和完善我市农村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把发展“三农”保险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和把握,把“三农”保险与支农惠
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保险专业化、现代化、规模化、持续性的保障支撑职能。
二、进一步加强“三农”保险的组织领导。
为有效地推动农村保险发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部门、涉农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办)也要相应成立农村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农村保险及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宣传、落实国家强农惠农保险政策,积极出台和协调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对农村保险的支持,统一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农村保险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建设的督导、考核、管理。
农村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乡镇农村保险网点建设。
各乡镇(街办)要积极支持人保财险公司在乡镇(街办)村开展农村保险服务部、站、点的建设,统筹农村保险服务部、站、点的服务范围,整合保险公司现有的农村保险网点,积极为农村保险服务部、站、点的设立提供场所、政策支持和必要引导,深入推进农村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经济相对较好的乡镇设立保险营销服务部,在一般的乡设立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设立保险服务点,全方位地构筑农村保险发展的平台,增强为广大农民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能力。
各镇(街办)要利用成立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的契机推进“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推荐合适人选负责“三农”保险服务站工作,各行政村要选取合适人员作为“三农”保险服务点的协保员。
人保财险x支公司要加大费用、资源投入,将相关的工作经费或劳务费用直接落实到乡、村两级有关单位或乡镇“三农”保险服务人员及村协保员,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以保障网点的正常运转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四、进一步推动“三农”保险业务发展。
各乡镇(街办)要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分步实施、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扩大政策性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和渗透度。
积极推动我市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并积极支持人保财险公司大力发展与“三农”有关的生产、财产、人身、医疗等涉农保险,探索构筑全天候农村保险保障体系,培育涉农商业保险市场,为我市农村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x年,省政府已将农业保险列入民生工程,为充分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街办)必须强力推进农业保险,落实应保尽保,市政府将把推动农村保险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作为各乡镇(街办)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各乡镇(街办)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以更好地推动我市“三农”保险发展。
五、进一步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
人保财险x支公司要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充分发挥机构、网络、人才、技术、品牌的优势,为广大农民提供保险宣传、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保险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
各项工作。
特别是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践行保险服务承诺,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加强理赔服务,一旦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必须及时进行查勘、定损、理赔、付款。
对有条件的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农村保险服务站(点),要授权协助开展查勘现场、收集整理理赔资料,配合做好相关理赔服务,提升理赔服务的效率,尽快帮助受灾农民弥补损失、恢复生产,使广大农户切实感受到参加保险的益处,充分发挥好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各乡镇(街办)和有关部门对人保财险的保险服务工作要进行监督、引导和协调。
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效率、服务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加强对农民引导,配合做好政策、法规、条款等方面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