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研究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湘价教〔2013〕110号
2015湖大研究生奖学金,学费,助学金问题
湖南大学学费信息和奖学金信息
1.学费信息:所有研究生新生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确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照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
万元/人〃年,比例为40%;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比例为30%;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比例为30%。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立即停止收取计划内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立即停止收取计划内研究生学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11.05
•【字号】湘价函[2008]151号
•【施行日期】2008.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立即停止收取计划内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湘价函〔2008〕151号)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省属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支持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参考国家关于在部分高等院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对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试行计划内研究生收费并核定了计划内研究生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8]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立即停止收取计划内研究生学费,我局此前对有关高等院校下达的计划内研究生收费批复一律予以撤销。
请各有关高等院校接本通知后,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注意做好相关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南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南华⼤学研究⽣教育收费标准
南华⼤学研究⽣教育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教育投⼊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全国研究⽣招⽣计划的新⼊学研究⽣必须交纳学费。
学校根据研究⽣教育现状,参考同类⾼校收费标准,结合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件,实⾏新⽣新办法,⽼⽣⽼办法,制定2014年及以后研究⽣招⽣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全⽇制博⼠研究⽣收费标准:10000元/⽣.年,学制3年;
2.全⽇制学术型硕⼠⽣收费标准:8000元/⽣.年,学制3年;
3.全⽇制专业型硕⼠⽣收费标准(学制3年)
⼯商管理硕⼠(MBA)收费标准20000元/⽣.年;
⼯程管理硕⼠(MEM)收费标准14000元/⽣.年;
会计硕⼠(MPAcc)收费标准14000元/⽣.年;
⾦融硕⼠收费标准14000元/⽣.年;
⼯程硕⼠收费标准10000元/⽣.年;
临床医学硕⼠收费标准10000元/⽣.年;
护理硕⼠收费标准10000元/⽣.年;
公共卫⽣硕⼠收费标准10000元/⽣.年;
法律硕⼠收费标准10000元/⽣.年;
4.⾮全⽇制⼯程硕⼠收费标准12000元/⽣.年;
5.同等学⼒硕⼠收费标准26000元/⽣;其中前⼀阶段课程学习17000元/⽣;后续阶段9000元/⽣;
南华⼤学研究⽣处
2014年2⽉15⽇。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07•【字号】湘价教[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2〕113号)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各级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1、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秩序,坚决制止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饭菜加热服务费,按规定代收教辅资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伙食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物价局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见附件一)外,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午休管理服务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伙食费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午休管理服务费最高每生每期可收费1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核定,在学校午休的学生,必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安排专门床位并指定专人管理,学校对寄宿生不得再收取此项费用;校服费经同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按成本核定价格后,学校经批准可按实代收校服成本费用;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3]131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湘价服〔2013〕131号)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县物价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环境优化年”的工作部署,我局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正在进行全面清理。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发文设立的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予以取缔;国家明令取消或不能收取的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国家、省已取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相应的前置服务收费取消。
2、不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且具有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收费(暂不含事业单位有偿服务收费,待机构改革后再定)实行市场化,由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3、有合法依据的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随着服务规模扩大、服务成本降低,相应降低其收费标准。
4、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再向服务对象收费。
5、对政府部门定点消费或购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重点规范。
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形成交易价格的,组织招投标的部门应将投标价格报同级价格部门确认是否存在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牟取暴利、恶性竞争等隐患;未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形成交易价格的,其价费应报价格部门按照低于市场同类价费水平的原则核定。
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南大学2022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5200名和56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2022年硕士招生计划为准),学位类型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 6。
全日制招生专业: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半年申请毕业。
四、拟招生人数《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中的全日制招生人数为2021年各二级单位招收统考全日制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非全日制人数为2022年预计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将进一步扩大接收推免生的规模,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国外(境外)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我校仅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 45203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一)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一)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湖南省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湖南省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2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要求,湖南省物价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湖南省物价局决定,废止《关于“五一”期间对部分企业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等91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湖南省物价局决定,宣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1049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湖南省物价局决定,确认《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等76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湖南省物价局决定,重新公布《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省水利水电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电价的通知》等287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 湖南省物价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 湖南省物价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 湖南省物价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 湖南省物价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1:附件2:。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
中央
财综〔2012〕47 号
湘价费 〔2009〕 105 号
11
2、收养登记费 (1)收养登记手续费 (2)收养证书工本费 (3)收养登记调查费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5)公告费
中央
财综〔2012〕47 号
湘价费〔2001〕56 号
四
食品药品监 督 ▲ 12 1、药品注册审批费 中央 财综〔2012〕47 号 湘价费 〔2007〕 157 号 湘价传电〔2010〕90
1、用地管理费 2、土地闲置费 3、土地复垦费 4、耕地开垦费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湘价费〔2003〕42 号 湘价费〔2003〕42 号 湘价费〔2003〕42 号 湘价费〔2003〕42 号 湘政办发〔2010〕47 号 湘价费〔2003〕42 号 湘价费〔2009〕86 号 湘价费〔2003〕42 号 湘价函〔2008〕36 号
省级
湘财综〔2011〕30 号 湘财综〔2006〕66 号 湘财综函〔2008〕6 号 湘财综〔2008〕1 号 湘财综〔2008〕24 号 湘财综函〔2011〕36 号 湘财综〔2011〕30 号、 湘财综〔2006〕66 号、 湘财综函 〔2008〕 6 号、 湘财综〔2008〕1 号、 湘财综〔2008〕24 号、 湘财综函〔2011〕36 号 财综〔2012〕47 号 财综〔2012〕47 号、 湘财综〔2008〕68 号 财综〔2012〕47 号 财综〔2012〕47 号
湘价费 〔2009〕 169 号 湘价费 〔2010〕 186 号 湘价函 〔2012〕 225 号 湘价函〔2012〕23 号
湘价费 〔2009〕 169 号 湘价费 〔2010〕 186 号 湘价函 〔2012〕 225 号 湘价函〔2012〕23 号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湖南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人文、社科研究,下同)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高校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科研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科研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分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二、组织第三条湖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下同)负责颁布课题指南,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四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并参与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五条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项目申报第六条三类项目均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第七条申报程序:1.项目申请人根据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领域和方向,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本校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并签署意见。
同时,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3.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的时间为每年2月底以前。
2013年收费标准一览表
层次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层次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本科
汉语言文学(文)
3500
本科
商务英语(文,上浮)
3850
新闻学(文,上浮)
3850
音乐学(艺)
5000
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工)
3900
美术学(艺)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
3900
广告学(艺)
7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上浮)
3500
公共管理(文)
3500
小学教育(文)
3500
学前教育(文,新增)
3500
人文教育(文)
3500
英语(文,上浮)
3850
注:艺术设计2+2#为与韩国韩瑞大学校际交流项目
3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
3900
机械设计与制造(理工)
3500
地理信息系统(理工)
3900
涉外旅游(文)
3500
测绘工程(理工)
3900
应用化工技术(理工)
3500
地理科学(理工)
3900
工商企业管理(文)
3200
旅游管理(文)
3500
专科
初等教育(文)
3200
应用化学(理工)
3900
4290
艺术设计(艺)
7000
网络工程(理工)
3900
艺术设计2+2#(艺)
10000
物联网工程(理工,新增)
3900
工业设计(艺,上浮)
7700
电子信息工程(理、上浮)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6]。
全日制招生专业: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半年申请毕业。
四、拟招生人数《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中的全日制招生人数为2022年各二级单位招收统考全日制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非全日制人数为2023年预计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将进一步扩大接收推免生的规模,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新能源与储能工程[9901]和人工智能[9902]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接收统考生报考。
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国外(境外)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我校仅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中南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中南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考研网为大家提供中南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更多考研院校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中南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国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生新生可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下表。
约有8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2016年硕士生新生学费、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人.年)3、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对优秀推免硕士生,学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
注: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在我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5】4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各类别研究生均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5、非在职脱产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但享受助学金。
6、单考、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其他在职不脱产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0.25•【字号】湘价教[2013]121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13〕121号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现将《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治理乱收费,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计价格〔2002〕792号)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通过学校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栏、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项目、标准、范围和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公办和民办的小学、普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学校和网络学校,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的收费。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公示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教育收费的公示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和住宿费以及坚持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赢利”原则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等项目和标准。
同时,还包括价格违法、投诉举报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和有关的奖、贷、助、补的政策,以及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湘教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3号)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保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良性运行,高效发挥项目效益,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管理,保证创新项目的良性运行,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高效发挥项目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创新项目的目的是: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
创新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省属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创新项目的规划、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五条省教育厅根据需要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第六条有关学校研究生院(处)负责本单位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七条项目实行单位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教育厅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申报程序1、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大学研究生实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大学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湘价教[2010]131号【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0.09.01【实施日期】2010.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大学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湘价教〔2010〕131号)湖南大学:你校《关于呈报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函》收悉。
你校自2008年秋季起,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08〕150号文件规定试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分制收费管理以来,学校在教育资源的利用、教育质量的提高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据《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教〔2009〕6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从2010年秋季起,对招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正式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你校应严格执行经审核同意实施的《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分制收费标准》(见附件一、二),不得擅自调整培养方案和变动收费政策,确保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二、本批复适用于2010年秋季起招收的委托和自筹经费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过去已经在校的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选修班以及学位学习班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按学分制收费后,你校要做好新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如国家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九月一日附件一: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教〔2009〕6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湖南研究生教育收费新标准
湖南研究生教育收费新标准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新标准出台,各校降幅不得超过20% 重修500元/学分,EMBA每年10万本年新考上湖南省内各高校的研究生们可得更专注学业了,因为重修费“很不秀气”:已实行学分制办理的高校,研究生重修费统一为每学分50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昨日联合下文进一步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从本年秋季起,全省委培和自费研究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记者注意到,新标准对研究生学费、研究生进修班学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和各类报考费用等均有详细规定。
如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4-1.5万元不等,高级工商办理硕士(EMBA)每年学费标准为10万元。
而首次论文答辩未通过再次答辩的学生,得缴纳论文答辩费1200元,已实行学分制办理的高校,重修费为500元/学分。
物价部门表示,在维持我省研究生收费水平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各高等院校按照学校招生情况可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但降幅不得超过20%。
据悉,今后凡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新增研究生培养专业,须向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才可按通知规定执行。
已经批复实施学分制收费办理的学校,可对委培和自费研究生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但学分制收费总额不得高于学年制收费总额。
省物价局表示,本年秋季起,研究生收费继续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各校应严格按学年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除物价部门规定项目外,不得另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此外,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湖南省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制备注一、自费委培博士研究生学费按规定的学制收取1、医学专业 15000 3-6年2、其它专业14000 3-6年二、自费委培硕士研究生学费(一)学术型研究生1、单独考试 14000 2-4年2、艺术专业(含高校教师硕士、中职教育硕士) 9000 2-4年3、医学专业(含高校教师硕士、中职教师硕士) 9000 3-4年4、其它专业(含高校教师硕士、中职教师硕士) 8000 2-4年(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代码对应) 1、哲学类(01) 8000 2-4年2、经济学类(02) 14000 2-4年3、法学类(03) 10000 3-4年4、教育类(04) 10000 2-4年5、文学类(05) 13000 2-4年翻译专业不分笔译和口译6、历史学类(06) 8000 2-4年7、理学类(07) 8000 2-4年8、工学类(08) 12000 2.5-4年9、农学类(09) 10000 2-4年10、医学类(10) 10000 3-4年11、办理学类(12) 14000 2-4年不分春季和秋季招生12、艺术学类(13) 9000 2-4年13、高级工商办理硕士(EMBA) 100000 2年另收取报名费每人800元其他收费1、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考务费(1)获硕士学位考生 300元/生/次(2)同等学力考生 300元/生/次2、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180元/生/次3、在职人员专业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费80元/生/科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 100元/生/科5、研究生复试费 80元/生6、论文答辩费 1200元/次(适用于首次论文答辩未通过,再次答辩的) 7、选(重)修课程费元/学分(1)选修基本课程外其他课程和外校学生选修课程 500元/学分(2)重修费 500元/学分(限已实行学分制办理的高校)。
湖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网上缴费时间如何安排
湖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网上缴费时间如何安排湖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网上缴费时间1.预报名和网上报名期间均可以在网上支付报考费。
缴费时间:9月24日- 27日,每天9:00-22:00;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为每生200元。
2.考生按照网报要求填报好本人所有信息并确认有效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缴费界面。
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支付完成,请及时核实是否支付成功。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的考生,网上确认系统无法调取网报数据,报考点将拒绝考生确认。
4.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
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2024湖南考研网上报名费缴费注意事项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各报考点的湖南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研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因此,在填写完报名表后,要及时缴纳报名费。
其次,需要提醒湖南考生的是,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考研报名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
这时候,考生应该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报名费。
最后,对于取消考研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湖南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2024年考研报名流程是什么首先考研报名前需要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登录学信网账号进行报名。
如果之前注册过学信网账号,则无需再次注册。
第一步:打开研招网点击“注册”,会自动跳转到学信网注册系统。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新标准出台——降幅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新标准出台——降幅不得超过百分之
二十
陈文静
【期刊名称】《湖南教育(中旬刊)》
【年(卷),期】2011(000)008
【摘要】本刊讯(记者陈文静)今年新考上湖南省内各高校的研究生们可得更专注学业了,因为重修的代价很“昂贵”:已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研究生重修费统一为每学分500元。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7月31日联合下文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收费,从今年秋季起,全省委培和自费研究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总页数】1页(P9-9)
【作者】陈文静
【作者单位】《湖南教育:中旬》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3
【相关文献】
1.本市监审放开商品价格——面包熟食等批零差价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J], 吴甲;
2.奶粉新政出台,每家企业不得超过3个系列9种配方 [J], ;
3.拟规范物业收费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半年 [J], 无
4.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参保人年龄不得超过55岁 [J],
5.江苏立法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不得超过15年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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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发改委(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规定,为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维护研究生招生办学秩序和收费水平基本稳定,各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收取的学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非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期间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不超过我省现行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大类收费标准与全日制财政生均经常性拨款之和,由各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成本、办学水平、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同时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三、经批准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可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但学分制收费总额不得高于学年制收费总额。
四、研究生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各高等院校应严格按学年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除本通知规定外,各高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违规收费,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精品】湖南省院校收费标准与学科分类
附件一:一本学校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专业分类学费标准备注“211工程”学校非“211工程”学校农林、航海、地矿油类3600 3600文、史、哲、理类5300 4500经、法、教、管类5500 5000工科、体育类6500 5900艺术与新闻传播类表演专业8000 8000 师范生5400 其它专业6000 6000 师范生5000医药、公安类7800 7500注:1、执行本表“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执行本表非“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2、一本学校招收的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每生每年4000收取学费。
3、湖南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三个专业按每生每年13000元收取学费。
4、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的运动训练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5、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950元执行。
6、对自愿参考ACCA专业方向的会计学本科学生,ACCA专业课程学费标准按每学分500元执行(共42学分)。
7、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
附件二:二本学校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专业分类学费标准备注农林、航海、地矿油类3600文、史、哲、理类3800经、法、教、管类4000工科、体育类4800艺术与新闻传播类表演专业(含美术)8000 师范生4800 其它专业6000 师范生4200医药、公安类5500注:1、执行本表的为纳入二本招生的所有本科学校。
2衡阳师院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专业、吉首大学招收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3、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95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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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研究生教育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年 收费项目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 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 1、医学专业 2、其他专业 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四、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1、单独考试委培 2、高校教师硕士、中职教育硕士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代码对应) 1、哲学类(01) 2、经济学类(02) 3、法学类(03) 4、教育类(04) 5、文学类(05) 6、历史学类(06) 7、理学类(07) 8、工学类(08) 9、农学类(09) 10、医学类(10) 11、管理学类(12) 12、艺术学类(13) 8000 14000 10000 10000 13000 8000 8000 12000 10000 10000 14000 9000 2-4年 2-4年 3-4年 2-4年 2-4年 2-4年 2-4年 2.5-4年 2-4年 3-4年 2-4年 2-4年 不分春季和秋季招生, 不含MBA 翻译专业不分笔译和口 译 14000 8000 2-4年 2-4年 按规定的学制收取 15000 14000 8000 2-4年 按规定的学制收取 按规定的学制收取 收费标准 10000 学制 备注
3-6年 按规定的学制收取 3-6年 按规定的学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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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生﹒年 收费项目 13、工商管理硕士(MBA) 六、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培养费 1、申请医学博士学位学习 2、申请其他类博士学位学习 3、申请医学类硕士学位学习 4、申请艺术类硕士学位学习 5、申请其他类硕士学位学习 (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 1、申请医学博士学位 2、申请其他类博士学位 3、申请医学类硕士学位 4、申请其他类硕士学位 七、其他收费 1、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1)获硕士学位考生 (2)同等学力考生 2、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3、在职人员专业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费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 5、研究生复试费(含博士生、硕士生) 6、论文答辩费 7、选(重)修课程费 (1)选修本专业基本课程外其他课程和外校学生 选修课程 第 2 页 500 350 350 200 80 100 120 1200 元/生﹒次 元/生﹒次 元/生﹒次 元/生﹒科 元/生﹒科 元/生 适用于首次论文答辩未 通过,再次答辩的(元/ 次) 元/学分 10000 9000 9000 8000 26000 24000 17000 18000 16000 全程 全程 全程 全程 全程 含论文指导费元/人﹒ 次 收费标准 20000 学制 2-4年 备注 工作三年以后报考攻读 学位 元/人
单位:元/生﹒年 收费项目 (2)重修费 注:EMBA执行已批复的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 500 学制 备注 限已实行学分制管理的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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