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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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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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

发放号:受控状态:

1.目的:建立产品检验合格放行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

3.责任人:质控部负责人,检验员、仓库管理员。

4.内容

4.1 原辅材料放行管理规定。

4.1.1 原辅料进厂后库房管理人员通知化验室;

4.1.2 化验室根据通知内容负责原辅料放行前的检验工作;

4.1.2.1 包装上标签是否清晰,内容完整、准确,无破损;

4.1.2.2 产品不得有异味、异物,包装不得破损;

4.1.2.3 供方是否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对于有产品质量认证或国际知名企业的产品可阶段性提供。

4.1.2.4 检验结果合格,记录及报告完整、准确无误。

4.1.2.5 以上内容经全部符合规定,允许原辅材料放行。

4.2 半成品(中间体)放行管理规定。

4.2.1 化验室、车间巡检员负责半成品控制的检验工作;

4.2.1.1 化验室负责首件成品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a)新模的产品首件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标准执行,如果有要求可交付客户验证。

(b)成熟模的产品首件按产品作业指导书标准执行;

4.2.1.2 车间巡检员依据产品作业指导书分时段对产品进行控制。

4.2.1.3 化验室依据产品作业指导书每天对检成品进行感官抽查;每周至少一次对产品进行技术指标(尺寸)检查。

4.3 成品入库管理规定

4.3.1 化验室负责成品质量检验工作

4.3.1.1 化验室根据批准的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全项分析;

4.3.1.2 无检验能力的项目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结果为准,每年至少检一次;

4.3.1.3 符合以上要求后,库房方可入库。

4.4 成品出货管理规定

4.4.1 质控部负责出具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4.4.2 库房负责出货时外包装检查。

4.4.2.1 成品外包装无污染、破损方可出库。

4.4.3 物流部负责运输过程防护。

4.4.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有防水、防污染、防丢失等措施;

4.4.3.2 物流运输应保证物流公司对产品有以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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