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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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

通常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的结构、产生方式、组织程序、职权范围等。

2、国家结构。

指的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

西方国家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

1、政治制度: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2、国家:政治联合的方式,是政治共同体,阶级统治的工具。

3、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形成的一种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是政治关系在人们精神领域内的投射形式。

4、政治变迁:指政治体系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向着某种被认为是“进步”的价值目标的,那么,政治变迁就是政治发展。

5、集权制:指行政组织的一切事务的决定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受控地位,凡事都依据上级命令或秉承上级指示办理的组织体制。

6、代议制: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7、分权制衡: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

8、选举制度:规定公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政权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9、选举:指公民按照特定的方式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10、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

11、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

12、民主政治制度包括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议会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二、 1、国家的观念:国家是阶级社会的政治组织形式;国家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力量;国家是实现阶级专政和维持社会运转的机器。

国家是阶级社会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2、国家的形式:所谓国家形式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城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即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

每个城邦都是自给自足、独立的政治共同体。

轮番为治:是在一定范围内轮流担任某种官职,无论对任职者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必须按年或按其他规定时期,或其他轮流程序,交替执政。

雅典民主:是指在古希腊城邦雅典实行的民主政治制度。

在这种民主政治制度中,城邦公民们享有平等的权利,直接或参与对城邦公共事务管理。

十将军委员会:十将军组成十,他们有公民大会从年满40的公民中选举产生,并得连选连任。

每个地域性部落产生一名将军,并同时提供一定兵员。

是最高军事机构,在战时权力更大。

贵族君主制:又称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广泛存在于在9—13世纪的欧洲,是与土地分封制相适应的。

等级君主制:是欧洲中世纪晚期的一种政权形式,是。

过渡形式。

又叫等级代表君主制,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

专制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

君主拥有绝对至上的权力,君主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限制和监督,君主或者按照意志、或者按照自己不必执行的法律来形式权力。

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宗教改革:是有马丁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

是文艺复兴在宗教领域的继续。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对封建专制、反教会额思想解放运动。

“启蒙”的本意是指光明。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又称议会君主制。

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

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

自学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整理

自学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整理

1.国体:指的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就是国家的性质。

2.政体:指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即政权组织形式。

3.政府:指的是国家政权的整体,不仅包括元首、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也包括作为国家统治机器的所有部分。

4.国家结构:国家的各个部分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制度安排上则具体表现为如何规范和维护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全国政府与成员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

5.政治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

6.政治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统治形式,不仅包括国体,也包含政体;不仅涉及政体、国家结构和政府制度,而且涉及国家机关、政府机关之外的一切政治单位或政治角色活动的具体形式和具体环节。

政体是政治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

7.国情:不仅包括经济制度,而且包括历史特点、文化传统、民族构成和民族习惯、国际环境、阶级力量的对比,甚至人口、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所有这些都可能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建立和选择产生影响。

8.《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文化、习俗。

宗教乃至气候、地理等,通过考察和比较,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

9.城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即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

10.轮番为治:是在一定范围内轮流担任某种官职,无论对任职者来说从政者是好事还是坏事,“必须按年或按其他规定的时期,或按其他轮流的程序,交替执政”。

11.行省制度:是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地区而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12.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13.司法审查:指的是司法部门裁决各级政府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权力。

西方政治制度自考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自考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1、罗马“行省”:是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的地区而设立的管理区域,“行省”一词,原指罗马境内的行政区或境外由罗马官员治理的地区,后专指罗马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属地。

2、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特征。

通常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或者说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3、一党制:指只有一个政党存在并执掌政权,并且禁止其他政党存在的政党制度。

4、看守内阁:在内阁制国家,如果议会通过了对内阁的不信任案,那么在新内阁产生之前的一段时间里,由原内阁临时负责处理国家政务,称之为看守内阁。

5、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因此又称罗马法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属于大陆法系的主要欧洲各国,又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

6、宪政:可以理解为宪法政治。

在实践层面,宪政就是依宪法建立政治制度,开展政治活动。

在制度层面,宪政主要指称一种近代以来形成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以宪法为标志、以人民主权为合法性基础,以代议制民主为行使权力的方式,实现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等一套制度结构。

7、左右共治: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共治”局面,即由于左翼政党和右翼政党分别赢得总统选举和国民议会选举,因而出现左翼总统和右翼总理或者右翼总统和左翼总理,共同领导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

8、议会党团:议会党团是指为了协调政党或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

9、单一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央政府将国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设立相应的地方政府的一种结构形式。

10、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五号字体)

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五号字体)

1.民族国家:是指建立起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具有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以及同质的国民文化的.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治理并在法律上代表全体国民的主权国家。

2.城邦:即城市国家.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附近若干村落3.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

4.宪法委员会: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比较重要的监督机构。

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制衡:指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利之间应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部分权利都不能独占优势。

7.法制:意为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和制度.其重点是落实在法的强制性.合法性.技术性。

8.宪法委员会: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比较重要的监督机构。

9.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10.纯粹法学:是指把法律作为一个摆脱道德和政治价值判断的.纯粹属于“社会技术问题”的研究对象的科学。

11.选举制度:是选举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12.普选制: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限制地平等享有和自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13.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是指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选票不署名.不向他人公开。

14.强制选举:是指并非出自选民意志的选举.即公民在选举中难以做到或完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投票以及把票投给谁。

15.选民资格:是指公民参加选举所应满足的法定条件。

16.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17.选民登记:是指选民在行使选举权之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选举机构进行登记.以确认选民身份。

18.地域代表制:是指把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个选举区.按选举区进行投票。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国体指的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重要内容,它指的就是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制度安排上则具体表现为如何规范和维护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全国政府与成员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政治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动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政治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统治形式,不仅包含国体,也包含政体;不仅涉及政体、国家结构和政府制度,而且涉及国家机关、政府机关之外的一切政治单位或政治角色(公民和选民、政党和利益集团、新闻和大众传媒等等)活动的具体形式和具体环节等等系统分析是把系统论、信息论等现代科学的方法引进政治学研究而产生的一种分析方法雅典民主制是指在古希腊城邦雅典实行的民主政治制度。

在这种民主政治制度中,城邦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力,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城邦公共事务管理王政时代是指古罗马国家的形成时期,该时期正式罗马社会从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混合政体就是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因素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整体形式在西欧的历史分期上,中世纪是指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世纪近代国家产生这整整1000年的历史时期分封采邑制是指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国王名义上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过往除了自己留有一块作为王室领地外,把其余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大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建立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

各级封建主也同样把土地作为采邑,逐级分封,形成层层的领主——封臣关系。

分封土地的是领主,受封者是封臣,受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贵族君主制又称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广泛存在于9—13世纪的欧洲,是与土地分封制相适应的等级君主制又叫等级代表君主制,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星期,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市级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宗教改革是由马丁.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权利的分立原则是指政府的权力应该分开来交给不同的政府机构,宪法起草者把联邦政府分为三个部门,去执行他们认为的政府的三种主要职能,立法职能即通过法律的职能给予过会,行政职能即实施或执行法律的职能给与总统,司法职能即解释法律的职能给与最高法院联邦制是要求在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分配政治权利,以防止权力集中在任何一个群体手中司法审查指的是司法部门裁决各级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权力所谓治理,就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公共管理过程,治理意味着一种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新的政治形式,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就是“多元共治”权力依赖,指的是:1致力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2为求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的目标3交换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各个参与者的资源,而且也取决于游戏规则以及进行交换的环境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在西方各国政治制度背后的整治价值观和政治追求目标主权在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打的“主权在民”学说,根据这一学说,国家被看作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主权,通常是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或者说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公意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整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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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公开选举: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等都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2.体制内政党:指那些在一个国家政党政治运作中起主导或重要影响作用的一个或多个政党。

3.政府是国家机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4.民族国家:是在欧洲中世纪晚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普遍形成的“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

比例代表制: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

5.选举监督:是依法检查选举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公正合法,其目的在于防止违法与舞弊行为对选举活动的破坏。

6.法官独立:是指法官司法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同法院的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相对独立,彼此不得干涉;对法官来说,在审判中要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左右,以“自由心证“和”无罪推定“的原则判案。

7.城邦民主制:指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行使决定国家大政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的政治制度。

8.强制选举:指并非出自选民意志的选举,即公民在选举中难以做到或完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投票以及把票投给谁。

9.西门国会:标志着社会地位比骑士阶层更低的市民开始走上上层政治舞台,标志着在《大宪章》精神的影响下原由清一色大贵族垄断的大会议向“等级代表会议“的转变。

10.总统制: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与内阁制相对。

11.否定资格: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得选举权所不能具有的资格。

12.职业代表制:是以全国的职业团体和企业、行业协会如工会、商会农会等作为选举代表的基本单位。

13.质询:是议会内阁制国家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手段。

议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当局了解政府的施政方针、具体内容及其工作进度,从而可对之加以敦促或纠正。

14.普选制: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限制地平等享有和自由使用其选举权的现代选举制度。

15.非法政党:指被国家法律禁止,而转入地下活动的政党。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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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1.贝壳放逐法陶片放逐法,也被翻译为“陶片放逐制”、“陶片流放法”、“贝壳放逐法”或“贝壳放逐制”等。

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 年左右创立,约公元前487 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诸实施。

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2.维兰在法兰西的农民中,只有一小部分人不负担与人格依附有关的义务,他们被称为“维兰”,即人格自由的人。

他们可以自由的处理自己的财产,领主不能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卖掉,他们的前身多半是法兰克的自由农民,但是他们在土地关系和司法关系上仍然必须依附领主,他们必须向领主缴纳与这两项义务相关的捐税。

实际上维兰是处于奴化过程中的依附农民。

3.责任内阁责任内阁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行政权力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职权是协调和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活动,从而制定出一种始终一贯的政策。

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以英国最为典型。

4.选举保证金制度所谓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获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获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5.十二铜表法古罗马共和时代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因传说刻在12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成果。

为限制掌握司法权的贵族官员随意解释习惯法而制定。

6.影子内阁是指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在野党为准备上台执政而设的预备内阁班子。

它往往由下议院中最大的反对党领袖,物色下院中有影响的本党议员,按内阁形式组建而成。

7.议会经理制议会—经理制政府是两种在美国代议政制地方政府的组成方式之一,相对于市长—议会制政府。

在美国大部份人数多于1 万2000 人的城市都使用这个方式来组成它们的政府。

在这个制度里,市政府的政策、修立法、拨款、和监督政府运作等的权力由一个通常由5至11位民选议员们组成的市议会执行。

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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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自考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1. 议会君主制,是指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仅仅在形式上拥有广泛的权力,国家的实际权力全都掌握在内阁手里。

2. 公意,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

3. 政治行动委员会,是指由美国各个公司、工会或其它民间组织设立的,代表利益集团、企业特定利益给候选人捐款资助的组织。

4. 一事不再议原则,是西方国家议会的惯例,即在议会中有关某一个议案的问题在同一会期中不再重复进行审议。

5. 自治体政府,是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而依据国家法律组成的拥有一定自治权的政府。

6. 国家结构,是国家的整合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7. 地方自治,是指在国家主权允许的范围内,基于地区居民的意思,由作为法人而独立于国家的地域性公共团体的自治机关自主处理一定的地方性事务。

8. 中世纪,是指在西欧的历史分期上,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世纪近代国家产生这整整1000年的历史时期。

9. 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10. 宗教改革,是由马丁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

11.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

12. 联邦制,是要求在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分配政治权力,以防止权力集中在任何一个群体手中。

13. 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

相对于直接民主,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代议制成功地解决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现实途径。

西方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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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城邦——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

古希腊的政体——君主制政体(最高统治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中,克里特岛),贵族制政体(斯巴达),民主制(雅典),僭主制(叙拉古)。

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宗旨是“自由不可太多,强迫也不应过分”,内容是:第一,经济改革,颁布了解除债负令。

第二,社会结构改革,打破原有的血亲组织,将全体雅典公民按照法定财产资格分为四个等级。

第三,政治改革,剥夺贵族对官职的垄断,规定按等级抽签选官,设立400人议事会,创立陪审法庭,作为雅典的司法机关。

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制的基础。

克里斯梯尼改革:公元前509年。

第一,在社会结构上,以地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城邦的行政单位。

第二,在政治上,首先,将梭伦时的议事会规模扩大为500人。

其次,每个地域性部落产生一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

再次,建立陶片放逐法制度。

克里斯梯尼改革,使贵族势力一蹶不振,宣告了氏族社会的终结和国家的成熟,标志着雅典民主制的最终胜利。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内容:公民大会,议事会,陪审法庭,十将军委员会。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特征:直接民主,抽签选官,轮番为治。

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的影响:第一,封建契约精神促进了现代西方契约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利并存促进了现代有限政府的观念和制度。

第三,封建等级会议孕育了现代议会。

文艺复兴:原意是指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再生。

实质上是借助研究古希腊,古罗马艺术文化,通过文艺创作,宣传新的人文精神。

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

宗教改革:是由马丁路德极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

西方政治制度:是指17-18世纪通过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建立起来的以宪法为基础,以人民主权为政治原则,以限制政府权利为内容的宪政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民族国家――所谓民族国家,是指建立起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具有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以及同质的国民文化的、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治理并在法律上代表全体国民的主权国家。

2.城邦――所谓城邦,即城市国家,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附近若干村落。

3.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

4.制衡――所谓制衡,则是指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利之间应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部分权利都不能独占优势。

5.法制――意为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和制度,其重点是落实在法的强制性、合法性、技术性。

6.宪法委员会――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比较重要的监督机构。

7.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8.纯粹法学――是指把法律作为一个摆脱道德和政治价值判断的、纯粹属于“社会技术问题”的研究对象的科学。

9.选举制度――是选举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10.普选制――所谓普选制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限制地平等享有和自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11.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是指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选票不署名,不向他人公开。

12.强制选举――是指并非出自选民意志的选举,即公民在选举中难以做到或完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投票以及把票投给谁。

13.选民资格――是指公民参加选举所应满足的法定条件。

14.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15.选民登记――是指选民在行使选举权之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选举机构进行登记,以确认选民身份。

16.地域代表制――是指把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个选举区,按选举区进行投票。

17.直接选举――是指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具体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的设置和组织形式,产生程序、权力划分和相互关系。

国家结构: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各个组成局部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成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即国家的整合形式,具体指国家整体和局部之间的权力关系,具体那么表现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

政治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一定社会经济根底上的整个政治统治形式。

不仅涉及到根本政治制度也涉及到具体形式和环节。

不仅涉及到国家机构也涉及到国家机构以外的其他政治制度政治程序等等。

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权力机关并组织社会成员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公共义务的形式、规那么和实践。

宪政:政府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即限权政府。

宪政主义不成认任何不受限制的权力,包括最高统治者,其权力也是有限的。

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成认并保护私有财产;任何人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自由、财产和生命主权在民。

即,国家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精神实质是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

代议制原那么:人民通过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

法治原那么:并不是一般的“依法治国〞,古代君主统治也依法。

法治精髓在于国家要守法,政府要守法,强调的是法律不仅约束被统治者还约束统治者。

强调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不仅是治民,更重要的是治国、治政、治官 rule by law VS rule of law法治原那么:政府权力受到限制,个人那么有某些不可侵犯的权利;政府权力的获得和行使都必须按照法律,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设置一定的机关来保证法治原那么贯彻。

司法独立分权制衡在西方国家的制度安排:不同机关分别掌握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各自独立;每个机关在行使其权力的时候需要其他机关的协助;每个机关又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宪法保障制度:在西方国家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并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予以保障从而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违宪审查制度:宪法保障可以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因此又成为司法审查制度或司法复审。

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及其运作以及有关国家政治过程的一系列规则和安排。

它包括国家的政体形式,国家结构;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建立的国家权力机构及其运作程序;社会一切政治参与行为及其制度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历史遗产:1.民主原则2.共和原则3.限权原则4.公民权利原则政体的类别1.议会制(特点):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2.总统制(特点):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行政机关(政府)和立法机关(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

国家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国家结构(国家政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1.单一制(特点):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和一个中央政府,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

在单一制国家内,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2.联邦制(特点):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

除联邦有一部宪法外,各邦、州或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除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外,各邦、州或共和国还设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政府。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联邦和各邦的关系第二章宪法: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制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的国家根本法律成文宪法:一个成文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没有成文的法典,其宪法规范是通过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一系列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表现出来的刚性宪法:宪法的制定或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往往规定了特殊的程序安排柔性宪法:宪法制定或修改程序与普通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基本一样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原则 2、法治主义原则3、分权制衡原则4、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区别公民基本权利和人权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可以指导人类的政治运动,但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西方政治制度复习备考资料 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复习备考资料  名词解释

西方政治制度考试复习备考资料一、名词解释1、小选区制:指一个选区只选一名议员,只能采用多数票制,即候选人以获得相对多数票即当选的选区划分制度,对大党有利。

2、大选区制:又称复选区制,即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的代表,这个使小党虽然票数较少,但是也可能分得相应的议席,选民的选举机会也多一点。

3、比例代表制:是使得各政党所得的议席与其所得的选票成正比的计票方式。

小党如得到一名议席所需选票,便可以选出一名议员。

这种制度只能在大选区制实行。

4、成文宪法:指一个国家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一经产生,确定在该成文法典中的法律规范即为宪法规范。

成文宪法是宪法规范赖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它以其所规定的宪法规范的肯定性、明确性、集中性和便于了解等特点,为各国制宪活动所看中,因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成文宪法。

5、不成文宪法:指一个国家没有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其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通过一般法律文件表现出来。

英国是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

6、议会党团:是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或几个利益观点相同的政党的议员组成的政党集团,也由一个政党的议员分别组成几个议会党团的。

议会党团必须是体制内的政党,并且在议会中有法定数量的议员才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提供议案,统一本党议员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挥本党议员的活动,保证本党提出的议案得以通过,参与议会领导等。

7、内阁制政府:又称责任内阁制,是一种以内阁制为核心来领导和组织国家政务管理的政府组织形式。

有四大特点:(1)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者政党联盟组成(2)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对内阁有监督权和倒阁权(3)国家的元首和内阁政府首脑由两人分别担任(4)内阁是一个集体决策班子,内阁成员共同对所制定的政策负责。

最早实行内阁制的国家是英国。

8、虚位元首:元首在法律上居于很高地位,享有广泛的权力,但实际上没有实权,有一些权力也不能够独立行使,只具有象征性的地位,享有礼仪性的权力,是一个位高而权虚的元首。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是指那些传统上被视为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

这些国家通常采用议会制民主制度,政府的权力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行使,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制衡。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基于民主原则,广泛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主要由三个要素组成: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行政机构由由选举产生的政府负责实施国家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通常由总统或首相领导。

立法机构负责通过法律和法规,并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司法机构独立于政府,负责解决法律争议并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正。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依靠选举来选择政府。

公民通过选举参与决策和选举政府,政府代表公民的意愿和利益来管理国家。

选举通常是通过广泛的选民注册和普选方式来进行的,保证了普遍选择权。

在选举过程中,政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候选人通常是通过在政党内竞选和初选过程中脱颖而出。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特别注重平衡和制衡权力。

权力分立是指政府权力的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且相互制衡的机构。

这种制度可以防止任何单一机构过度集中权力,保证公正和负责任的政府运作。

同时,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也重视地方自治和寻求广泛的政治参与,以确保公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也通过宪法来规范政府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确定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定下游戏规则,且普遍被视为最高法律,任何政府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中,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被广泛保护。

公民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媒体可以独立报道新闻和批评政府。

这种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的保护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总的来说,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基于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强调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这种制度通过选举来选择政府,并建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等独立的机构来平衡和制衡权力。

同时,宪法和言论自由的保护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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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00316)名词解释1、政体: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即政权组织形式。

2、政府制度:即国家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以及它在整个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3、国家结构:指的就是国家和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

4、政治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如国家机关产生和选举的具体方式、具体形式、国家机关的决策程序、政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规模、中央对地方实行领导和控制的方式和手段、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用和管理方式,等等。

5、《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

该书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文化、习俗、宗教乃至气候、地理,等等,通过考察和比较,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

6、罗马帝国的元首制:又叫做奥古斯都体制,是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

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个人权力,避免使用“国王”的名义,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

7、分封采邑制:是中世纪在欧洲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国王名义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国王除了自己留有一块作为王室领地外,把其余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大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建立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

各级封建主也把土地作为采邑,逐级分封,形成层层的领主——封臣关系。

分封土地的是领主,受封者是封臣,而分封出去的土地就是采邑。

8、行政自治:是指城市通过自己的选举,产生议会和公职人员,组织行政自治机构,建立独立的税收财政系统来实现自己对城市事务的管理。

9、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欧洲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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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1.贝壳放逐法陶片放逐法,也被翻译为“陶片放逐制”、“陶片流放法”、“贝壳放逐法”或“贝壳放逐制”等。

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年左右创立,约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诸实施。

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2.维兰在法兰西的农民中,只有一小部分人不负担与人格依附有关的义务,他们被称为“维兰”,即人格自由的人。

他们可以自由的处理自己的财产,领主不能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卖掉,他们的前身多半是法兰克的自由农民,但是他们在土地关系和司法关系上仍然必须依附领主,他们必须向领主缴纳与这两项义务相关的捐税。

实际上维兰是处于奴化过程中的依附农民3.责任内阁责任内阁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行政权力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职权是协调和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活动,从而制定出一种始终一贯的政策。

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以英国最为典型。

4.选举保证金制度所谓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获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获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5.十二铜表法古罗马共和时代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因传说刻在12块铜表上而得名。

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成果。

为限制掌握司法权的贵族官员随意解释习惯法而制定。

6.影子内阁是指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在野党为准备上台执政而设的预备内阁班子。

它往往由下议院中最大的反对党领袖,物色下院中有影响的本党议员,按内阁形式组建而成。

7.议会经理制议会-经理制政府是两种在美国代议政制地方政府的组成方式之一,相对于市长-议会制政府。

在美国大部份人数多于1万2000人的城市都使用这个方式来组成它们的政府。

在这个制度里,市政府的政策、修立法、拨款、和监督政府运作等的权力由一个通常由5至11位民选议员们组成的市议会执行。

西方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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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代议制:又称代表制,主要是解决政权的组织形式问题,即政体问题。

代议制是指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公民通过选出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

2、分权与制衡:是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行使三权的国家机构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

3、主权在民: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国家主权,既不应属于中央集权的君主制,也不应属于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度,而应属于全体人民自己所拥有和掌握,即主权属于人民或主权在民4、多党制:就是由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或轮流掌握政权的制度。

5、政党: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为了执掌和参与国家政权,以维护其利益而建立的、有政纲的政治组织。

6、选举:就是选举主题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对被选择者进行选择、举荐的行为。

7、普选原则:又称普选制,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普选制强调的是选举权、被选举权范围(即选举主体、客体)的广泛性。

8、议会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以议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度。

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不存在。

9、国家元首:主要是指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不论其是否真正握有实权,都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10、总统元首制:国家元首由民选的总统来担任,以总统的称谓来行使元首权力。

11、内阁制:内阁制政府又称责任制内阁。

这是一种以内阁为核心来领导和组织国家政务管理的政府组织形式。

12、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英吉利法系,是指英、美等国在原始的日耳曼习惯法和地主习惯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13、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也称成方法系,是指欧州大陆国家在继承奴隶制罗马法原则与形式的基础上,以法国拿破化法典为范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14、政党: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为了执掌和参与国家政权,以维护其利益而建立的、有政纲的政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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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00316)名词解释
1、政体: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即政权组织形式。

2、政府制度:即国家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以及它在整个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3、国家结构:指的就是国家和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

4、政治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如国家机关产生和选举的具体方式、具体形式、国家机关的决策程序、政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规模、中央对地方实行领导和控制的方式和手段、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用和管理方式,等等。

5、《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

该书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文化、习俗、宗教乃至气候、地理,等等,通过考察和比较,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

6、罗马帝国的元首制:又叫做奥古斯都体制,是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

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个人权力,避免使用“国王”的名义,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

7、分封采邑制:是中世纪在欧洲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国王名义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国王除了自己留有一块作为王室领地外,把其余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大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建立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

各级封建主也把土地作为采邑,逐级分封,形成层层的领主——封臣关系。

分封土地的是领主,受封者是封臣,而分封出去的土地就是采邑。

8、行政自治:是指城市通过自己的选举,产生议会和公职人员,组织行政自治机构,建立独立的税收财政系统来实现自己对城市事务的管理。

9、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欧洲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其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实质就是资产阶级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10、议会共和制:是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并由议会组织政府和监督政府的一种政体形式。

11、主权在民: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也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无论是国王还是政府,其权利都是人民授予的。

12、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

相对于直接民主,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代议制成功地解决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现实途径。

13、法制:以法律为国家和公民的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包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必须毫无例外的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律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同样制裁。

14、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15、政治合法性:又叫政府合法性、政府合法性,是指某个政府或政府的统治获
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

16、《人权宣言》:《人权宣言》于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

人权宣言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17、普选制:就是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

18、职业代表制:是按职业划分选举单位来选举代表的制度。

19、地域代表制:是按地域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选区,选民们以选区为选举单位进行投票的制度。

20、多数代表制:是指一个选区应选出的议员名额,为该选区内得票最多的政党或个人完全占有,换句话说,只有在一个选区中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名单或候选人才能当选议员或代表,票数较少的政党或候选人则完全没有机会。

21、比例代表制:是指各政党按照自己所得选票占选票总数的比例分配席位。

22、选举监督:是相关主体依法对选举参与者的行为是否公正合法而进行的审查活动,其目的在于防止违法与舞弊行为对选举活动的破坏。

23、“两个半政党”体制:指二战后德国形成的政党体制,即以右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左翼的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为主体,分别吸收其他小党组成党政联盟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

小党中,自由民主党是中间政党,不单独执政。

由于两大政党势均力敌很难单独赢得选举,因而该党的支持常常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4、利益表达:就是在竞争性的政治环境下,任何政党要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密切联系它所代表的那一部分群众,倾听广大基层选民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政治愿望和需求,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其表达出来以获得更多的选民的支持。

25、利益聚合:就是通过政党的活动奖各种错中复杂的、交叉凌乱的利益和愿望变成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26、政党政治:是指西方国家的政党围绕国家政权所进行的活动。

狭义的政党政治是指政党执掌政权的活动,而广义的政党政治是指政党为取得、运用和维护国家政权所进行的活动。

27、两党制:指资产阶级国家中两党轮流执政的一种政党制度。

28、多党制:是指在资产阶级国家中存在三个或者更多的政党争夺执政地位的政党制度。

29、一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一个政党存在并执政权、并且禁止其他政党存在的政党制度,这就是法西斯的政党制度。

30、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目标的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要求而组成的社会团体,其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利益。

31、压力集团:是指以向政府和社会施加压力为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的利益集团。

32、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33、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个议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

34、国家元首:是专门行使代表和象征国家的职能的机构。

35、“临朝而不理政”:在英国,从理论上说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是大权独揽的统治者,但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
内阁、法院等以英王的名义行使。

36、内阁:是以政府首脑为中心,有他(她)和周围重要政府官员所组成的、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构,它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

37、相容原则:是指为了更好地监督和控制政府,内阁制国家通常规定政府成员是议员。

38、不相容原则:是指在总统制国家,由于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政府成员不得同时为国会议员。

39、政府职能:是指政府为巩固政权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功能,它所要回答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40、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的整合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为一个成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表现为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41、基层政府:直接与地方居民发生关系的政府。

42、美国特别区:指为某种单一目的而设立的,专门行使某一项管理职能的专门职能特区。

43、地方政府职能:是指地方政府在国家和地方事务中所起的作用或承担的职责。

44、城市政府:是指国家设置在城市地区以履行市政府管理职能的地方政府。

45、城市政府职能:是指城市政府为实现国家意志、维护城市安全、稳定和推动城市各项事业发展而担负的责任和职能。

46、法官不可更换制:在西方国家,法官无论经任命还是选举担任,一旦任职,非经弹劾,不得被免职、撤换,这就是法官不可替换制。

47、辩护制度: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

48、律师制度:是指辩论不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而是由委托的代理人进行。

于是,就出现了职业的法律辩护人,形成现代律师制度。

49、陪审制度:是指从公众中挑选陪审官或陪审员参加法院的专业法官审理案件的制度。

50、预防性审查:又称为事前审查或抽象的原则审查,即在法律生效前,就要经过宪法法院的审查,而无论是否发生了争议。

51、司法审查:又称为违宪审查,是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52、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诉讼,它针对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与行政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也不是与行政职务有关的政治行为,而是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行政行为,因为该行为造成了对公民、公民团体的权利和利益的侵犯、限制和剥夺。

53、行政裁判:是指对行政诉讼进行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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