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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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一)怎样认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年,首次提出基本药物的理念,其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全球已有个国家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我国目录于年最后修订,明确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个品种,中成药个品种,共个品种基本药物;同时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也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内涵:新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
国家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是按基本药物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起“限高”作用。市场上销售的基本药物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允许降价销售,具体价格水平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受品牌、质量、信誉、服务和竞争策略等因素影响,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售价格是不同的。也就是同一种基药不同厂家生产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标,并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以及相应的药品加成政策确定实际零售价格(中
标价),今后基层卫生机构在购买基本药物时均不存在谈价的问题,一律按网上的中标价执行。
我市从月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要求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一律按实际进价销售,直至用完为止。今后的药品进药计划一律通过网上采购,统一配送。
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基本药物在不超过国家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由其自主确定零售价格。
(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吗?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并不是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各市州增补的非目录药物。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处方外购药。所以我们首先要转变用药观念,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按照《处方集》和《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因病施治、优先选用基本药物,该用一线的不用二线药,能单用的不联合用药,做到合理用药。其次要通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断优化品种和数量,将目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药品纳入目录中,扩大目录的适用范围。再次要加强对医生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四)零差率销售及补偿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与零利润销售有所不同,不能混淆。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执行现行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