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处
垃圾分类宁波调研报告
垃圾分类宁波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针对宁波市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研,结合相关数据和实地观察,分析了宁波市垃圾分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调研结果显示,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分类不规范、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包括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完善分类设施建设和增加分类奖励措施等。
通过这些举措,可以进一步促进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引言垃圾分类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于减少环境污染、资源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自2019年起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宁波市垃圾分类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方法,结合宁波市相关部门的数据和报告进行分析。
共计调查了1000名居民和20个垃圾分类点。
三、调研结果1. 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色垃圾桶和蓝色垃圾桶的使用率较高。
2. 然而,仍存在个别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不重视,导致垃圾分类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
3. 整体而言,宁波市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较低,需要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问题分析1. 缺乏系统的宣传教育,导致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不深刻。
2. 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同类型的垃圾桶分布不均,影响了分类效果。
3. 缺少分类奖励措施,导致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五、解决方案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度和重视程度。
2. 加强分类设施建设,确保各区域都有足够的垃圾桶供居民使用。
3. 推行分类奖励措施,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六、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分类设施和增加分类奖励措施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餐厨垃圾管理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本市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系统推进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就地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回收物的回收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回收物的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员、指导、督促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宁波市垃圾分类清洗点的设置规范
宁波市垃圾分类清洗点的设置规范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本市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制度,为确保制度规范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现将责任告知如下: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和使用规范》及《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执行,并随其修订而相应调整。
二、在管理责任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垃圾房、垃圾桶、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收集点等布局,分类投放行为规范,以及管理责任人和预约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有条件做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还应当公示投放时间、收运时间、上门收集时间等。
三、按照规定时间,将收集容器分类归集到垃圾房或者归集点,分类交付给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
1.生活垃圾归集作业人员应在约定的收集时间之前的1小时之内,将分散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结束后的1小时内,将收集容器复位,清洗收集设施,保持收集设施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
2.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投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
四、定时清理垃圾房、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和归集点,维护维修垃圾房、垃圾收集点及收集容器,保持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其中垃圾房消毒夏季每周至少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每日清洗1次,其它季节每周清洗1次;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五、及时劝阻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并督促其按规定分类投放;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辖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并可以在管理责任区内予以公示。
六、按约定运输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绿化垃圾应当符合《条例》相关规定;就地拆解、分拣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作为责任人的,应当把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履行分类投放义务等内容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对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宁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监管体系建设
宁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监管体系建设简介宁波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宁波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监管体系,以保障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建筑垃圾分类与收集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宁波市将建筑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处理物和其他垃圾三类。
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市政府设立了垃圾分类收集点,方便居民投放不同类别的垃圾。
收集点的位置分布合理,便于市民使用。
建筑垃圾运输宁波市政府对建筑垃圾运输也有明确的规定。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并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设备,包括封闭式车辆、垃圾压紧设备等。
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垃圾运输的安全和高效。
建筑垃圾处理为了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了多个建筑垃圾处理厂。
这些处理厂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能够将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分离和处理。
可回收物被运往再生资源加工企业进行再利用,可处理物则经过处理后可以用于道路基坑回填等工程。
建筑垃圾管理监督与检查为了保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宁波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该部门定期进行巡查,对建筑垃圾收集点、运输企业和处理厂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整改。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效果与问题自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筑垃圾分类得到了有效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环境污染程度降低。
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垃圾分类投放率不高、部分运输企业不按规定运输等。
宁波市政府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并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结论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监管体系的建设为建筑垃圾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通过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和有效处理等措施,宁波市成功推进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投放率,以确保建筑垃圾管理取得更好的效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宁波市市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宁波市市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宁波市市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蔚文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宁波市市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料、余泥(含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处置渣土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渣土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渣土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渣土的处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建筑管理、房地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渣土处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环卫处)职责:(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本市市区的渣土处置管理进行统一规划;(二)负责市区渣土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对渣土承运专业单位进行承运资格审查;(三)负责对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四)受市市政公用局委托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PPP项目典型案例(最新)
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典型案例四十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选址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宣裴村,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72728平方米,采用PPP模式实施。
该项目服务范围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区域内居民厨余垃圾。
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厨余垃圾800吨/日,分两期实施,总投资37660万元,其中一期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规模400吨/日,投资3006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厨余垃圾接受与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气提纯系统。
厨余垃圾采用工艺:预处理(机械分选)+干式厌氧发酵(立式干式厌氧)+沼气净化制天然气(湿法+干法脱硫+变压吸附脱炭提纯)。
项目一期总投资30066万元,二期总投资累计额达到37660万元。
其中,一期建设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9020万元,市财政局通过世界银行美元贷款14000万向项目公司提供了该项目100%的机电设备投资及50%的土建部分投资,市财政部门还另外向厨余厂项目公司提供CDM全球碳减排基金贷款6000万元,项目公司需融资资金仅剩余1042万元。
(二)项目背景和进展情况宁波是中国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
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宁波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处理压力越来越大。
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作为世行贷款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的子项目,提供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后产生的厨余1垃圾和农贸市场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服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循环利用,是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顺利推进的重要设施保障。
根据市政府部署,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与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项目、鄞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推进”原则,落地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宣裴村,建立宁波市固废处置中心。
(三)社会资本方概况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方的专业优势,提高建设、运营管理效率,该项目社会资本选择采用两阶段招标模式。
宁海路垃圾分类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宁海路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宁海路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宁海路垃圾分类项目二、项目地点:宁海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三、项目内容:宁海路垃圾分类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分类宣传、分类设施建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
九、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
十、开标地点:宁海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十一、招标人:宁海路街道办事处十二、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十三、电子邮箱:XXX十四、项目概况1.宁海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总面积为XX平方公里,人口约XX万。
2.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海路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但现有垃圾分类设施、收集、运输和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3.为提高垃圾分类效果,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宁海路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宁海路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十五、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须具有垃圾分类相关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十六、招标文件内容1.招标文件封面2.招标公告3.招标文件正文(1)项目概况(2)招标内容(3)投标要求(4)投标文件要求(5)评标标准(6)合同条款4.附件(1)招标文件答疑(2)招标文件澄清十七、评标标准1.投标报价:40%2.技术方案:30%3.企业实力:20%4.服务承诺:10%十八、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方案文件、服务承诺文件等。
宁波物业垃圾分类温馨提示
宁波物业垃圾分类温馨提示宁波市物业垃圾分类温馨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垃圾分类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能够有效地减少垃圾的数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还能有效地回收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在宁波市,物业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开始展开,但是仍然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参与。
在此,我们特别提出以下温馨提示,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1. 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每个人都参与的工作,因此,首先要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
市民们可以通过宣传栏、网络、电视等渠道了解到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
同时,物业管理处也会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技能培训,帮助大家了解垃圾分类的要求和细节。
2.分类准则宁波市对垃圾的分类要求非常严格,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市民们在进行垃圾分类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分类准则进行分类,不要将不同类型的垃圾混在一起。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害垃圾是不能和其他类别的垃圾混在一起的,需要单独放在指定的容器中进行投放。
3.垃圾分类标志为了方便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宁波市在每个小区都会设置垃圾分类桶,并在垃圾箱上贴有相应的分类标志。
市民们在进行垃圾分类的时候,要注意仔细观察垃圾箱上的标志,按照指示进行投放。
4.垃圾分类时间为了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垃圾的堆放量,宁波市对垃圾的投放时间进行了规定,大部分小区都规定了固定的垃圾投放时间。
市民们在进行垃圾分类的时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放,不要随意丢弃垃圾,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5.垃圾分类宣传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参与度,宁波市将进行大力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民们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让更多的人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共同创建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
总之,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每个市民都参与的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环境卫生和资源的利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认真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创造一个美丽的宁波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细则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中转、处置、回填、消纳、利用的管理活动。
本市各级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内容与职责第三条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域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处置是指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是指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中转、处置、回填、消纳和综合利用的管理。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筑垃圾处置申报管理、运输车辆管理、消纳场地管理,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居民装修垃圾综合处置的管理。
第七条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职责:(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本市市区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进行统一规划;(二)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和建筑垃圾专业清运车辆的核准工作;(三)负责对县(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
第八条县(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职责:(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固定和临时储运场、消纳场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并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回填进行余缺调剂;(二)海曙、江东、江北、鄞州、科技园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根据申报表进行核准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手续,并将申报表及时报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备案;(三)镇海、北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负责本辖区的核准相关手续,为方便市民办事,有关核准手续资料定期向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备案;(四)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点、消纳点和运输线路实施管理;(五)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实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六)督促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民住宅装修建筑垃圾的管理,并做好委托代运和零星装修垃圾的中转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营管理
1 宁 波市鄞 州 区生活垃 圾 卫生填 埋场概 况 宁波市 鄞 州 区生 活 垃圾 卫 生填 埋 场 ( 以下 简
用 ,安 全性 能极 高 。 “ 层 复合 ”衬 里结 构 目前在 国内属 最 高 的 双
称 “ 州填埋场 ” 于 20 鄞 ) 0 5年 5月 1 日开 工 建 配 置 ,不仅 可 以达 到有 效 防渗 的 目的 ,而且 具 有 0 设 ,2 0 0 6年 5月 2 8日投人 运 营 ,2 0 0 7年 1月 9 较 强 的抗 刺 穿 能力 和 抗 老化 能 力 ,最 大 程度 保证 日竣 工 通 过验 收 。宁波 市 鄞州 区生 活垃 圾 卫生 填 了防渗 系统 的安 全性 。 检漏 系 统 的引入 ,能够第
XaXahn , oQag ag G oB , hn e og i i og Ma i un , a o Z agK h n o n
(ig o izo ir t ai E eg ti tnC .Ld N nb Z ei g 3 55 ) Nnb nhuDs c O s n ryUiz i o t, igo hj n 1 17 Y t s i la o , a
夏 小洪 ,毛乾光 ,高 波 ,张科 红
( 宁波市鄞州 区绿州能源利用有限公 司,浙江 宁波 35 5 ) 11 7
摘
要 :介绍 了宁波 市鄞 州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概 况,以及其作为建设部无 害化处理等级 I 填埋 场、建设部 级
科 技 示 范工 程 ,从 原材 料 采 购 、工 程施 工 、质 量 保 证 、设 计 营运 等 方 面体 现 出 “ 内领 先 、 国 际一 流 ” 的标 准 。 国
hzr-r at l d lseea ae yMiir f o s ut n t h oo e o sai r et f ns f o s utn aad f ew s n fl i vl tdb n t o nt c o,e nlg d m nt t gpo c o ir o C nt co , e ea i t u sy C r i c y r n j Mi t y r i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职责(2020)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职责(2020)为进一步做好街道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柴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社区指导组、农村指导组、公共机构指导组、企业指导组、执法巡查组、收运处置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孙捷副组长:韩峰、张幼芬、许红琴、陈国军、贺东、尉涛、柯克善专职副组长:柯克善(兼)二、工作职责(一)办公室主任:李碧雅副主任:刘江、石志德成员:陈琦张雯琴朱秋梅朱姣君刘卫星戚德志林文耀康伟黄群声张海腾郑裕峰罗永波郑岳群1.承担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日常工作,统筹分解落实上级有关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任务;2.制订、实施柴桥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为各社区(村)、企事业等单位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统筹协调街道分类工作开展;3.负责街道分类领导小组的会务组织、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4.各点点长协助做好社区(村)的垃圾分类工作;5.完成街道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组组长:陈琦1.以党建为引领,动员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2.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对各村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3.完成街道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组组长:张雯琴1.负责做好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向上级媒体报送本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2.完成街道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区指导组组长:郑岳群1.指导落实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动员各群团组织、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2.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对各社区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3.完成街道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村指导组组长:朱姣君1.结合街道新农村建设,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2.完成街道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引言:宁波市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之一,人口众多,住宅小区垃圾处理成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工作。
为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生态环境的质量,宁波市采取了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全面评估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价值,同时分享个人对该制度的观点和理解。
1. 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意义1.1 垃圾分类的环境效益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
通过垃圾分类,可实现垃圾资源的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有效垃圾分类可以降低垃圾处理的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1.2 垃圾分类的社会效益宁波市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实施,将引导并养成市民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市民在自家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中,提升了环境意识和责任感,形成了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 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2.1 宣传推广宁波市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包括媒体广告、社区宣传、教育培训等,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2.2 设施建设宁波市政府在小区内配备了垃圾分类的设施,如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回收站。
政府还鼓励小区居民参与建设和管理,形成共同参与的局面。
2.3 监督管理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执行,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和教育,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对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评价3.1 深度评价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这些举措为市民提供了方便,增强了整个社会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支持度。
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践一、引言宁波市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之一,城市化发展迅速,同时也带来了城市垃圾处理问题。
垃圾分类作为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难题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在宁波市得到了积极推广和落地。
而在住宅小区层面,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更是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卫生。
本文将从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践出发,深入探讨这一重要主题。
二、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建设1. 政府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在宁波市,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通过颁发相关政策法规,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规范和引导。
在小区层面,政府通过发布文件,明确规定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宣传与教育的开展宁波市政府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和参与度。
在小区层面,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3. 设施与设备的完善宁波市政府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大力推动了垃圾分类设施的完善和建设。
在住宅小区层面,建立了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不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提高了小区居民的垃圾分类便利程度。
三、宁波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实践1. 居民参与度的提升在宁波市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建设得到了广泛的实践。
居民们逐渐养成了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箱的良好习惯,垃圾分类参与度逐渐提升。
在实践过程中,居民们认识到垃圾分类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2. 物业公司与社区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在宁波市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了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
他们不断加强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宣传,积极组织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跟进与检查,有效地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制度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一、总则(一)目的和意义为全面加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三)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 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场所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3. 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和效率。
4. 法制保障,强化监督。
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法制保障和监督机制。
二、分类标准与要求(一)分类标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1. 厨余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厨余植物等有机废弃物。
2.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3.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如废纸、塑料瓶、玻璃瓶、金属制品等。
4. 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废弃物。
(二)分类要求1. 居民家庭(1)居民家庭应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2)居民家庭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内。
2. 公共场所(1)公共场所应设置分类垃圾桶,并明确标明各类垃圾桶的用途。
(2)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确保垃圾分类的实施。
3. 企事业单位(1)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流程。
(2)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4. 物流运输(1)物流运输企业应按照分类要求,对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运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0•【字号】甬政办发[2012]210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世行贷款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有关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寿永年副组长:王仁洲成员:倪炜市政府李谦市城管局陈德良市监察局马春骐市委宣传部薛永清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张世方市发改委(物价局)阮志贤市教育局陈建章市科技局张希平市公安局张镇岳市财政局李千火市国土资源局虞建飞市环保局王丽萍市规划局杨馥源市住建委胡焕剑市贸易局邹大鸣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干爱玲市卫生局杨雄鹰市旅游局谢志初市统计局章国乾市工商局朱学峰市质监局胡国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靳伟市法制办姚晓东市总工会王海寅团市委李晓东市妇联卜明长海曙区政府李国宏江东区政府贺昌元江北区政府王洪平鄞州区政府王兆波镇海区政府张国平北仑区政府俞进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朱雪松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陈建胜任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0日。
宁波市鄞州首南红辉废品回收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宁波市鄞州首南红辉废品回收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宁波市鄞州首南红辉废品回收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宁波市鄞州首南红辉废品回收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回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生活性废旧物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理念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理念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的理念是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工作模式,旨在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1. 分类投放:宁波垃圾分类的第一步是强调居民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根据垃圾的种类和属性,居民需要将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包装和投放。
2. 分类收集:宁波市设立了分类收集点和分类垃圾箱,居民可以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相应的收集点中。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通过定期收集和运输的方式将垃圾转移到相应的处理站点。
3. 分类处理:宁波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可回收物会进行分类回收和再利用;有害垃圾则进行专业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厨余垃圾则进行生物降解处理,生成有机肥料;其他垃圾则进行焚烧等方式处理。
宁波垃圾分类工作理念的核心是强调居民的主动参与和责任意识的培养,鼓励居民发挥积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和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共同营造一个清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同时,也倡导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认识,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并与城市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宁波垃圾分类 具体措施
宁波垃圾分类具体措施
宁波市在推行垃圾分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 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市区内的一些小区被选为示范小区,在这些小区内实行垃圾分类,并提供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和指导。
2.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垃圾分类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意识和参与度。
3. 增设分类垃圾桶:在公共场所、商业街区、学校等地方增设分类垃圾桶,方便市民进行垃圾分类。
4. 强化监督和执法: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分类垃圾收运和处置系统,确保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和处理。
6. 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措施。
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宁波市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垃圾分类率,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SP州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按要求安排区级经费对各街道实施补助,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主体意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号召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文明意识和生活习惯,结合项目实际,我区特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应急专项资金,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无缝隙、全方位的运行。
第二条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本专项资金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郭州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小区)的补助,主要包括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投放点宣传引导牌设置、志愿者补贴、活动开展等垃圾分类推广工作。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一是专款专用原则,本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生活垃圾分类;二是按实际开展垃圾分类的常住居民户数对各街道实施补助原则。
第四条资金的使用对象:城区十二个街道。
已开展和年度计划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
第五条补助条件及标准:垃圾分类开展小区及当年度计划推进小区,街道资金数额按照每年每户15元进行补助。
主要用于督导员志愿者补贴、社区活动开展、培训等。
第六条资金拨付程序:补助经费一次性支付。
各社区(小区)应在每年9月份报送下一年度推进计划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报送到区垃圾分类办,并于10月底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上报当年支付申请并提交相关经费使用证明资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放弃。
补助经费结合考核成绩拨付,85分以上全额拨付,70分以上85分以下按补助经费90%拨付,70分以下按补助经费80%拨付。
(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七条监督与管理:(一)专项资金用于各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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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垃圾分类收集是应对垃圾量激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办法。
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就陆续实行分类收集,并取得很大进展。
在国内,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尚处在实验阶段。
据悉,北京市加快技术创新,形成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循环方式,固体废物分选站通过工艺创新和设备改进,实现了垃圾的分类分选,按照国际标准将垃圾进行多次分类分选,有效地收集了金属、玻璃、塑料等可回收材料,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将分类后含有机成分较高的垃圾运至堆肥厂,使其向有机肥料转化;热值高、可燃烧的垃圾运至焚烧厂,用于发电、供热,实现了垃圾向电能、热能的转变。
宁波市近几年也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收集新路子,不断实践,初步形成了适合本市实情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一、宁波市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回顾2003年,宁波市制定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方案,确定在海曙区的天一广场、阳光广场、文昌花园、世纪城;江东区的华光城、中山二期小区;江北区的江花小区、新马小区进行试点。
在试点区内设置绿、黄、红三种颜色标识的收集容器,绿色表示可回收,黄色表示不可回收,红色表示有毒有害。
从源头开始分类,要求居民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分别进行归类后投放,然后,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分类收集运输。
试点开始阶段,市、区环卫部门利用各种媒体,依靠街道、居委会,深入街巷、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广大居民分类积极性高涨,但是分类收集实施没几天问题就开始暴露。
可回收垃圾中的废纸张、废金属、废塑料瓶等可卖钱的废弃物早已被小区保洁员或“破烂王”捡走;宁波市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是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各区环卫部门将分类收集的垃圾运到焚烧厂或填埋场后,又重新混集到一起被处置。
也就是说垃圾经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后,最终还是没有分类利用。
试点实施了三个月,各区环卫部门分类收集运输又恢复了以前的“一锅煮”收集,试点宣告失致。
然而经过试点,居民的垃圾分类观念开始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加强。
此后,在总结试点教训的基础上,市政府又委托宁波大学进行“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研究”,课题组专家对宁波市的垃圾成份进行了分析,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物的构成分别占47.26%、17.06%和35.68%。
2003年城区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69万吨,基本上采用混合收集的方式经焚烧和填埋处理,这种收集和处理处置方式不仅浪费了垃圾中的可回收资源,而且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为此,专家建议,建立分类、收运、处置“一条龙”体系,按照现有终端处理设施将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度物、不可回收垃圾五大收集处置系统。
把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经处理加工成家禽饲料;把可回收垃圾通过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加以回收;把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分别收集作无害化处理;把剩下的不可回收垃圾送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或送到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二、宁波市垃圾分类收集利用现状垃圾分类是指根据不同处理处里方式的要求,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的收集方式,是通过“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途径解决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我市垃圾分类收集的思路是“倒推法”,即垃圾终端怎么处理源头就怎么分类,按照这个思路,宁波市建立了五大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资源化利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餐厨垃圾投收集系统。
将在生活垃圾中比例不断增大的餐厨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实行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
2006年12月1日,《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通过核定餐厨垃圾运输收费标准,建立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制度,构建市场化的收运、处理体系,制定作业标准、收运合同以及管理考核办法,形成了“政府引导、依法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的餐厨垃圾管理模式。
实行“三合一”收运(即一家收运单位同时收运餐饮企业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市、区两级投入550多万元,配置收运车26辆,塑料桶2000余只。
2007年,六区环卫部门与1757家餐饮企业(食堂)签订了收运合同,委托收运签约率达到58%,收运率达到59%,累计收运处理餐厨垃圾2.74万吨(其中废弃食用油脂约1100吨),日均达到116吨。
累计制成饲料原料1835吨和不饱和润滑剂、乳化剂等化工原料约720吨,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是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垃圾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波市可再生资源回收工程建设项目继2005年列入市发展循环经济标志性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后,2006年又被列入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中提升”战略项目。
同时,还分别被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确定为以再生资源回收工程项目为重点内容的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计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114个回收网点和一个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
截止目前,中心城区按照500米至10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已建设60个回收网点,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营;统一制作和配置了350辆回收三轮车;对421名回收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服务规范、业务知识等为三是工业固废处里体系。
根据统计,宁波市工业固废年产生量476.81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固废产生量为5.76万吨。
从2005年7月5日起,宁波工业固废处置站建成运行,有效减少、避免了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及公众健康产生的危害。
位于北仑区郭巨长浦村的固废处置站,占地面积约300亩,工程总费用高达1.57亿元,年处理固体废物规模为7万吨,填埋场总库容量为55.7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25年。
固废处置站对危险废物处置要经过收集、运输、贮存、物化处理、焚烧、稳定化或固化、安全填埋等步骤。
把危险废物用专用车收集来后,先放到暂存库暂存,并对废物进行化验,确定成份,随后根据废物成份选择焚烧或稳定化(固化)处理,最后再进入填埋场。
在填埋场的土壤上,还覆盖了8层保护膜,从而防止固废产生的渗滤液影响地下水和土壤。
四是建立医疗(特种)废物处里体系。
宁波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0余家,床位14500多张,还有几十家卫生检测和教研实验室,日产医疗废物约15吨,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以前由于没有集中处理的设施,除市内三区集中焚烧外,其余各地均由医疗卫生单位自行处置,有的单位排放不达标,有的单位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贻害无穷。
2004年12月,宁波市投资1583万元,在枫林建成了一座总建筑面积1718平方米,占地面积7811平方米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有二条独立焚烧线,一用一备,每条焚烧系统处理能力为19吨/日。
由取得资质的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专门收集处理。
五是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
目前,宁波市城区除了餐厨垃圾、部分可再生回收的废弃物、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外,日产生活垃圾约1850吨,建有25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成有2900吨/日无害化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其中焚烧发电处置能力为1650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8.79%。
三、宁波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体会和建议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于国内资源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除大量进口原生资源外,近几年我国每年要花近百亿美元进口2000多万吨各类再生资源,而另一方面我国再生资源利用率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价值900亿元的家电、塑料、纸张、建筑垃圾等废旧物资没有得到充分回收利用,被当作“垃圾”白白丢弃。
宁波市城区垃圾清运量由2003年的45.69万吨,增至2007年的66.45万吨,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回收利用情况与全国基本相同,对废塑料、废玻璃、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很低,尤其是大量废玻璃得不到回收,被填埋处理后将长期严重污染土壤;大量建筑垃圾得不到利用被肆意倾倒在城乡接合部围困着城市。
根据几年来的实践,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国情出发,选择垃圾分类收集的切入点。
目前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利用还趋于初级阶段,相当于发达工业国家20世纪七八十年代水平,即为解决环保问题而对废弃物进行单纯的末端处理阶段,距离从源头预防、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并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后再生循环利用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必须从各地的实情出发,不能照搬照抄。
以往我们进行垃圾分类,就习惯于做在马路上设置分类垃圾桶,贴上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等标签的上半篇文章,然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利用的下半篇文章就不做了,更确切地讲是缺少分类处置设施,既使分了类的垃圾最终又被混集到一起处置。
分类成为一种表面现象,不仅没有使垃圾减量,也没有达到回收利用目的。
因此,垃圾分类必须从实际出发,源头分类与终端处理必须接轨,半途而废只会劳民伤财,形式主义。
(二)立法先行,依法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处工工作。
垃圾分类收集的最终目标是减少废弃物,变废为宝。
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作保障。
上世纪90年代,德国制定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废弃物管理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首先,通过源头防控,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其次,对垃圾进行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在处理垃圾的过程中,不得威胁到人类健康、动植物、水源、土壤等;其三,官民结合,即政府、企业、公民以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解决环境问题。
日本政府自上个世纪以来至目前已公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等8项法律。
韩国自2002年起实行“企业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规定生产企业对纸盒、金属罐、玻璃瓶、合成树脂等4种包装材料以及家电、轮胎、润滑油、日光灯、电池等5种产品必须负责回收和循环利用。
如果回收、再利用数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将对企业处以回收处理费用1.15至1.3倍的罚款。
空瓶的回收比例如低于80%,则要缴纳罚金。
这项制度对养活废弃物排放、促进收再利用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2006年12月1日,《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对餐厨垃圾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科技研发,提高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处置技术。
垃圾只是在不适合的时间、以不合适的方式出现在了一个不合适的地方,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约3000亿元。
可事实上除废钢铁的回收率较高外,废塑料的回收率为25%,废橡胶的回收率为32%,废纸的回收率为35%,废玻璃的回收率只有13%…。
垃圾回收率低一个主要原因是分类后的垃圾处理技术低,处理设施少。
像废塑料包装袋靠人工分捡,分捡、清洗需要投入的较高的成本;废玻璃、废衣物等因没有再利用处理设施而基本上达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