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

合集下载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成府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7〕6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市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立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葛红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刘佩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孙平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华章副市长蒋显伦副市长赵小维副市长曾万明副市长白刚副市长刘仆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投促委、市交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成都会展办、市物流办、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文旅集团。

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华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工力、市商务局局长石磊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加挂市服务业推进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在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中设中央商务区推进协调小组,由葛红林任组长,何华章、刘仆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商务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

二、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组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现状,我市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提升优势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结合、生产性服务业与消费性服务业相结合、城区服务业与城郊服务业相结合、外向型服务业与内向型服务业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导向,努力在金融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文化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流业、教育培训业、医疗服务业、体育产业、涉农服务业等11个重点产业实现突破。

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成府发[2011]32号文全文

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成府发[2011]32号文全文
(三 )加 快 发 展 新 兴 服 务 业 。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基 础 性 作 用 和 企 业 主 体 作 用 ,创 新 战 略 性 新 兴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培 育 和 支 持 方 式 。 建 立 全 市 新 兴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投 资 资 金 ,由 相 关 国 有 产 业 投 资 平 台 公 司 对 投 入 我 市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外 包 等 新 兴 服 务 业 的 社 会 风 险 投 资 实 行 按 比 例 跟 进 的 市 场 化 投 入 机 制 ,引 导 更 多 社 会 资
(二 )按 照 发 展 产 业 集 群 、集 聚 高 端 功 能 和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资 源 的 原 则 ,科 学 规 划 集 聚 区 空 间 范 围 及 四 至 边 界 ,修 编 和 完 善 集 聚 区 产 业 规 划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相 关 基 础 设 施 和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及 城 市 设 计 ,充 分 利 用 地 上 地 下 空 间 资 源 。 集 聚 区 建 设 用 地 中 除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以 外 ,其 他 用 地 主 要 为 产 业 发 展 用 地 。 集 聚 区 在 功 能 区 范 围 内 的 ,纳 入 功 能 区 统 一 规 划 建 设 和 管 理 。
式 ,扩 大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范 围 ,推 动 提 供 主 体 和 提 供 方 式 多 样 化 ,提
高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均衡化水平。
—3—
2.完 善 市 场 机 制 推 动 服 务 业 融 合 发 展 。 支 持 跨 行 业 整 合 资 源 创 新 发 展 现 代 服 务 业 ,大 力 扶 持 新 型 服 务 方 式 、新 兴 业 态 和 先 进 商 业 模 式 。 鼓 励 生 产 制 造 企 业 剥 离 发 展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将 研 发 设 计 、 营 销 服 务 、物 流 和 教 育 培 训 等 内 部 生 产 性 服 务 功 能 剥 离 出 来 ,面 向 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成办发[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11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10月,我市被科技部列为第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城市,试点期限为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第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的函》(国科函高〔201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深化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新媒体、软件、信息安全等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开发一批现代服务科技产品和知名服务品牌,形成现代服务业产品链;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综合研究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现代服务业技术平台,形成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实施一批现代服务科技示范工程,创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服务业应用示范体系;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聚集区,带动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依托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力争到2014年,完成科技示范工程5-8个,建成现代服务技术平台10-15个,建成现代服务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上,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40家以上;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4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3%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3%;服务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全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国内高端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和辐射西部、面向全国、世界一流的西部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为加快成都市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带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设“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7-2020)》等,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为2008-2012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和编制相关领域专业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基础(一)发展基础。

1.服务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

2007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84.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7.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2%;实现税收314.4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9.2%;从业人数297.5万人,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43.3%,比一、二产业分别高出17.2和12.7个百分点。

2.服务业体系初步形成。

服务业门类齐全。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及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较快,2007年实现的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58%;信息、商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

3.中心城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

2007年,中心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63.3%,绝对值和增速明显高于其它区(市)县,已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

(二)面临挑战。

1.增速和占比下降。

上世纪90年代全市服务业平均增速为14.8%,2001年以后平均增速滑落至11.9%,分别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和第二产业年均增速低1.7和5.4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2年的54.1%下降至2007年的47.7%。

与其它城市相比,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速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在末位。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09.15•【字号】成商服贸[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服贸〔2010〕32号)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高新区软推办、财政局:为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大招大引强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商服贸〔2010〕21号)精神,现制订《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并印发你们。

请根据文件精神,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41:7100/联系人:市商务局刘斌电话:61883743市财政局范义茹电话:86271145特此通知。

附件:《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附件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非法人分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经认定的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

二、支持内容(一)引进项目奖励1、当年成功引进世界500强、全球服务外包100强及国内服务外包100强企业在成都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完成登记注册并正式投入营运)的,按每个项目50-80万元(人民币,下同)给予项目注册地的区(市)县政府一次性综合补助。

2、当年成功引进相关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共享服务中心、呼叫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服务外包企业的,按每个项目20-50万元给予项目注册地的区(市)县政府一次性综合补助。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财政局、商务局,市商物投集团: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的发展,规范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二OO九年八月四日附件: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项资金须专项用于引导我市服务业发展项目,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第三条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按照当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内容,统筹兼顾,引导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一)奖励。

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二)补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

附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一)申报条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经投资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审批或核准),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在当年竣工投产或实际投资进度过半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1.《成都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3.项目竣工报告(或计划竣工报告)、项目环评报告;4.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合同、完税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5.项目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6.建有厂房(库房、办公楼等)的提供建筑设施规划设计图复印件(验原件)。

(三)支持标准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起龙头带动作用或重大补链作用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重点产业中的龙头关键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

对实际投资进度过半的项目可预先兑现50%的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每年4月底前、9月底前,由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五)政策咨询市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联系电话:61881609二、支持两化融合发展(一)申报条件我市范围内符合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布局规划的企业已实施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改造和应用项目,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类、生产装备智能化和生产过程自动化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应用类、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类,在行业中具有典型推广和示范作用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1.成都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表;2.项目实施方案;3.企业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成都服务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无删减范文

成都服务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无删减范文

成都服务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成都服务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1. 引言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重要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服务业在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成都服务业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2. 成都服务业的现状目前,成都服务业已经成为该市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根据数据显示,成都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占比超过50%,并且以每年约8%的速度增长。

以下是成都服务业的几个主要领域:2.1 旅游业成都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而闻名。

旅游业在成都服务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成都的著名景点包括武侯祠、锦里、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等。

每年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成都,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2.2 餐饮业成都的传统川菜以其独特的口味和辣味而受到全国乃至国际范围的认可。

在成都,餐饮业不仅包括川菜,还有各种其他菜系的餐饮店铺。

成都的美食文化吸引了许多美食爱好者和游客。

2.3 文化创意产业成都作为文化中心,文化创意产业也在该市得到了重视。

音乐、电影、设计和艺术等领域的发展正在推动成都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

成都国际音乐节、设计周等活动吸引了许多人才和企业的关注。

2.4 信息技术服务成都的信息技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吸引了许多高科技企业的入驻。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了许多知名企业的重要基地,信息技术服务业也在这一区域蓬勃发展。

3. 成都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基于现有的发展状况,可以预见成都服务业在未来将继续蓬勃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趋势:3.1 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成都国际航线和高铁网络的不断完善,更多的游客将来到成都。

成都将进一步提升旅游景点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3.2 餐饮业的创新与变革成都餐饮业将继续创新,结合现代科技和文化元素,推出更多具有创意和个性的美食。

同时,成都餐饮业也将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3.3 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成都将进一步培养和引进创意人才,激发创新创意。

政府将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2.09•【字号】成办发〔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成都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构建层次分明、优势突出、生态高效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其中在远郊县市投资的项目为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按两年半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亿元(含2亿元)—1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对项目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200吨标准煤以内(含200吨)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节能量超过200吨标准煤的项目,节能量每增加100吨标准煤,再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200万元。

(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

对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生产装备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且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贯标和评估定级,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现达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两化融合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贯标服务机构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为认定服务机构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02]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02]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1.28施行日期2002.11.28文号川府发[2002]16号主题类别商务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02]16号2002年11月28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快发展服务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力推进新跨越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服务市场开放的新形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依托,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不断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在主要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实现全省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十五”期间的发展预期目标是:服务业增长速度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1—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1年的38.1%提高到2005年的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5%以上,累计新增就业人数争取达到31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1年的26.7%提高到2005年的32%以上;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全面提升我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函〔2019〕7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函〔2019〕7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函〔2019〕7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13日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强化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聚集、优惠扶持政策向重点项目聚焦,持续改善提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重点项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省、市重点项目向产业功能区集聚,产业功能区空间布局纳入市、区(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纳入规划附件进行重点保障。

积极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经“一图一表”审查后,省、市重点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上统筹保障80%以上。

全额保障省、市重点推进项目用地需求,全市每年确定100个战略性、功能性、支撑性重大项目为市重点推进项目,由市上全额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列入全省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其年度用地计划省级安排70%、市级匹配30%。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实行重点项目地价优惠。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成府函〔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成府函〔2018〕1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加快推进“总部成都”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增强对现代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作用,助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构建城市产业生态圈,重塑产业经济地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和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以融入全球产业链高端、价值链和创新链核心为导向,着力构建大企业大集团集聚集群发展格局,全面增强“五中心一枢纽”功能,使总部经济成为成都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全面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辐射带动内陆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成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突出创新发展、生态发展理念,提升政策设计的敏感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总部企业分类精准施策,加大规划引导、资源倾斜、主体培育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系统推进总部经济生态圈建设。

坚持加快发展与优化布局相结合的原则。

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针对市级重点产业园(集聚区)制定差异化政策,促进总部企业有效集聚,推动企业数量、质量和经济贡献持续增长。

坚持全球引进与本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

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总部、第二总部落户成都,深耕成都;支持企业“分改子、子升总、总升级”;大力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方向发展,扶持和培育根在成都的总部企业布局省外、国外,走向全球。

成都市青羊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成都市青羊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成都市青羊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1. 引言成都市青羊区作为成都市的核心区域之一,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青羊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制定本规划。

2. 目标与任务2.1 目标本规划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使青羊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贡献率达到区域GDP的30%以上,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2.2 任务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围绕以下任务展开工作:•推动现代服务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加强与其他区域的合作与交流,提升青羊区的综合竞争力;•建设和完善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体系,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3. 发展策略3.1 产业发展引领本规划鼓励青羊区发展以金融、科技和文化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引入高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文化创意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同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进入青羊区。

3.2 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

本规划将加大对青羊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通信网络、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善和升级。

同时,还将加强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现代化的创新中心和孵化器,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

3.3 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引进和培养更多的人才,本规划将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

通过建立人才培训机构、推出人才激励政策和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进入青羊区。

4. 政策措施为了落实上述发展策略,本规划将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减税优惠政策: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和创新。

•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和优良的工作环境。

•创新创业基金: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有创业意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和贷款支持。

•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方案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方案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方案为加快实施《成都市服务业发展2025规划》,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以加快建设全国服务业核心城市为牵引,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25号)为指导,全面深化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聚焦“成都服务”核心功能、增强资源配置功能,拓宽市场有效需求,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化、国际化、高端化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带动工业强基提质增效和都市农业转型升级。

将生产性服务业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速提高、水平提升,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50%以上,形成市场主导、优势突出、创新驱动、集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格局和较为完善的产业环境。

二、编制工作推进方案结合《成都市服务业发展2025规划》,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各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分门别类编制生产性服务业三到五年具体实施方案。

重点围绕做大做强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等支柱服务业;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外包等特色服务业;积极培育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商务咨询、售后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6年3月底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报市政府审定后抓紧实施(见附件)。

三、优化集成产业政策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产业部门尽快梳理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完善政策短板,健全政策落地督促机制,形成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改革和政策集成优势。

同时,以国务院和我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为指导,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的意见》(成委发〔2014〕9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府发〔2013〕25号),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和产业分类实施细则,形成“1+N”政策支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增强高端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现就促进我市楼宇经济高端发展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所支持的楼宇是指在我市属地纳税,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商业楼宇、科研楼宇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综合体(不含住宅部分)。

(二)适用对象。

上述商务楼宇、商业楼宇、科研楼宇、城市综合体的开发投资项目业主、产权所有者、物业服务企业和入驻上述楼宇的企业及机构。

二、加强楼宇规划引导(三)完善楼宇布局和业态规划。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善我市楼宇经济发展布局规划和业态规划。

进一步优化楼宇经济空间布局,提升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以服务业集聚区为楼宇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促进楼宇合理集聚和优化布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高端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建设高品质楼宇(四)优先保障重大楼宇项目建设用地。

经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新建重大楼宇项目,优先保障其项目选址用地需求。

鼓励产业投资商和运营商参与重大楼宇项目建设运营,经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新建重大楼宇项目,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地,挂牌起始价不低于土地整理成本或基准地价。

(五)鼓励建设高品质商务楼宇。

新建楼宇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后,经评定达到或超过《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0100/T082-2012]中甲级写字楼宇或超甲级写字楼宇标准的,对开发投资的项目业主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生产性服务
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成发改经贸〔2021〕40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总体规划的通知
成发改经贸〔2021〕40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成府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6〕2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现代保险服务业在风险保障、经济补偿、社会治理、资金融通中的重要作用,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改善保险业发展环境,建设市场竞争力、创造力强和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为地方经济提质增效提供强劲动力,为民生福祉持续增加提供重要支撑,为政府职能逐步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全国领先、辐射西部、繁荣高效、功能齐备的保险市场,发展成为中西部保险中心。

保险机构达95家,保险法人机构达5家,全市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5.7%,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4500元/人。

二、完善现代保险业市场体系(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

大力发展保险总部经济,对在我市新设立(迁入)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的境内外保险法人机构,按照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为4000万元。

充分发挥成都在西部地区的地缘、人力优势,吸引更多国内外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运营中心。

加快保险机构组织形式创新,支持设立相互保险公司及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险机构和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

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推动设立更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

支持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和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保险机构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成都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

成都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

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为加快成都市服务业领先发展、科学发展,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如下。

一、聚力推进“中优”(一)支持商圈建设1、对新入驻我市城市级以上商业中心的国内外零售企业,开业并且经营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对企业和行业协会举办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有关促进消费、时尚产品展会或发布推广等商贸活动,择优对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三项费用给予3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零售企业在开设离境退税商店内设立“成都造”名优产品专柜区,单店专柜区达到100平米,按照单店专柜区经营面积和销售额,择优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二)支持特色商业街建设1、对新入驻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的地方特色品牌企业(含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成都名优特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且营业面积达到30平方米,择优对装修费用给予2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由市政府批准新命名的市级特色商业街,对营运管理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支持“中优”区域商品市场疏解提升1、对承担“中优”区域商品市场疏解调迁任务的区(市)县政府给予支持。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建设需要,对承担“中优”区域商品市场疏解调迁任务的区(市)县政府,每关闭一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0平方米)商品批发市场,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关闭一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商品批发市场,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关闭一家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批发市场,给予4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符合规划要求批准新建的二手车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补贴。

成都改革方案

成都改革方案

成都改革方案引言成都是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是四川省的省会城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成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成都的发展水平和城市竞争力,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改革方案,旨在推动成都的全面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1. 经济改革1.1 产业结构调整成都将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同时,继续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成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创新创业支持成都将建设创新创业生态圈,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

鼓励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城市规划2.1 交通建设成都将着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地铁、有轨电车和公交线路的建设。

同时,推进智能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和出行便利度。

2.2 房地产市场调控成都将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3. 生态环保3.1 水资源管理成都将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加大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2 大气污染治理成都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工业升级。

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治理,提高空气质量。

4. 社会发展4.1 教育改革成都将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

4.2 医疗改革成都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加强医疗卫生技术创新,提升医疗质量。

结论成都改革方案是成都市政府为了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通过经济改革、城市规划、生态环保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改革,成都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经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支持对象
申报《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的主体应为我市所辖的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及行业协会、院校和相关研究咨询机构等。

被“成都信用”公众网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交下列基础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包括企业简介、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运行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

2、项目资金申请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自评)表。

预拨项目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完成后申请补助的项目提交绩效目标自评表。

4、企业承诺书。

包含申报资料、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申报项目未享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转报文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
《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4月20日。

2、项目执行时间
2018年:2017年7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019年:2018年4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020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单位统一通过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网址:.cn/egrantweb/index)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支持商圈建设
1、支持零售企业入驻商业中心商圈
(1)支持标准
对新入驻我市城市级以上商业中心的国内外零售企业,开业并且经营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2.1)入驻地点在我市现代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城市级以上商业中心(以下简称“规划”)。

(2.2)新正式开业且经营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

(3)申报材料
(3.1)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入驻本区域城市级商业中心证明。

(3.2)开业时间及经营面积证明(备案)材料。

(4)政策咨询
市商务委流通产业处联系电话:
2、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商贸促进活动
(1)支持标准
对企业和行业协会举办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有关促进消费、时尚产品展会或发布推广等商贸活动,择优对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三项费用给予3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2.1)活动主题内容是有关促进消费、时尚产品展会或发布推广等商贸活动。

(2.2)具有一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3)申报材料
(3.1)活动方案及审核(备案)材料。

(3.2)费用投入明细表(备注中须对应注明宣传推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