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生活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
生活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规范生活废弃物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活废弃物是指人类生活、生产及社会活动中产生的除尘、废水、废渣、废气、废液等废弃物及其资源化产品。
第三条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废弃物的管理,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生活废弃物的合理处理。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注册、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生活废弃物处理,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提供生活废弃物管理的相关信息,并有权监督其合法经营。
第二章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第八条生活废弃物应该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处理。
第九条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应当进行分类投放,并送往相应的回收点进行回收利用。
第十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过期药品等,应当特殊处理,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第十一条厨余垃圾包括厨余废弃物和食品残渣等,应当进行分类投放,并送往有机肥堆肥处理。
第十二条其他垃圾包括其他不能回收的废弃物,应当尽量减少其产生,并进行分类投放,送往焚烧或填埋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废弃物分类投放制度,推动居民、单位等各方加强分类投放意识,积极开展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
第三章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动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废弃物回收利用。
第十五条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回收利用机制,开展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业务,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生活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活垃圾是指城乡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淘汰物,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处理。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机构,加强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第八条居民应当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分类容器中,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九条垃圾分类容器应当设置地域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标识清晰的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条垃圾分类设施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社区、单位等组织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设施进行巡查,并及时整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章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第十三条厨余垃圾应当通过生物处理、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可回收物应当通过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途径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五条有害垃圾应当交由指定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自然环境中。
第十六条其他垃圾应当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确保垃圾处理过程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倾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生活垃圾管理监督第十九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管理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企业垃圾处理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垃圾处理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垃圾处理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镇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随后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展开。
逐步建立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一)治理方式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组分类:每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
②分类收集。
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
③村(组)分类处置。
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
垃圾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垃圾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处理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水平,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垃圾处理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垃圾处理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广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
第四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垃圾处理管理的领导,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投放第五条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六条单位和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进行分类,将分类后的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收集点。
第七条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可回收物收集、处理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
有害垃圾应当交售给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
厨余垃圾应当交由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其他垃圾应当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处理设施。
第八条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收集容器或者收集点,并定期进行清理、消毒。
第三章垃圾运输与处理第九条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运输规定,确保垃圾运输安全、环保。
第十条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防止垃圾泄漏、遗撒。
第十一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遵守处理规定,确保垃圾处理安全、环保。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第十三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垃圾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村庄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村庄垃圾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庄垃圾处理工作,保护环境,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庄内的所有居民、单位和组织。
第三条村庄垃圾处理应当依法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实行“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形成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全民共治的垃圾处理模式。
第四条村庄应当建立健全垃圾处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第五条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活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第六条村庄垃圾处理工作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村庄应当设立垃圾处理基金,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第二章垃圾分类第八条居民应当根据垃圾类型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依法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或集中点。
第九条村庄应当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并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第十条居民应当定期清洁自家的垃圾桶和垃圾袋,保持垃圾收集容器的洁净卫生。
第三章垃圾收集和运输第十一条村庄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制定垃圾收集时段和路线,保障垃圾及时、卫生地收集。
第十二条垃圾收集车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驾驶员应当穿着统一制服,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垃圾不外溅。
第十三条垃圾收集车辆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外溅。
第十四条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垃圾,如有发现应当及时清理。
第四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第十五条村庄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处理设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
第十六条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垃圾处理安全、卫生。
第十七条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学校垃圾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环境管理,维护校园卫生,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垃圾分类学校垃圾分类分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四类。
学生应根据不同类别的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中。
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纸张等易腐烂物品,应投放到生活垃圾桶中;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瓶、玻璃瓶等可再利用的物品,应投放到可回收物桶中;有害垃圾包括电池、药品、灯管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应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中;湿垃圾包括果皮、剩菜等具有较高水分的垃圾,应投放到湿垃圾桶中。
第三章垃圾投放1. 学生在投放垃圾时应注意将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不得混投。
2. 垃圾桶应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随意搬动或更改位置。
3. 投放垃圾时应轻放,不得乱扔乱丢,严禁将垃圾扔到树上、草坪上或河道中。
4. 学生应养成随手关好垃圾桶的习惯,确保垃圾不被风吹散。
第四章垃圾清运1. 学校将每周定期清运一次垃圾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强清运,由校务部门负责安排。
2. 清运垃圾时应做到定时、定点、不漏,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3. 宿舍区的垃圾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清运,确保宿舍区内环境整洁。
4. 学校工作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应佩戴防护用品,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第五章环境监督1. 学校设立环保小组,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后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学校环境卫生状况。
2. 环保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环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3. 学校定期对环保小组成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监督能力。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垃圾分类规定、随意乱扔垃圾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对于重复违规现象严重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停课、勒令整改等措施,直至开除学籍。
3. 学校将建立垃圾分类违规记录,对违规学生进行记录,形成长效督导机制。
第七章教育宣传1. 学校将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环保讲座、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废弃物处置制度 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
废弃物处置制度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较大的作用呢?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敬业的小编阿青给大家找到的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废弃物管理制度篇一一、食堂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人员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统一回收。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窗口,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处罚。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1、将生产及办公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努力变废为宝,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加强废弃、废旧物料管理、规范利用、使用程序、提高废旧物料的使用率,不断挖掘节能降耗的潜力,为公司构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型企业添砖加瓦。
二、范围适用于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及其它场所。
三、职责1.生产部、生产车间:(1)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将废弃物进行现场分类放置,并负责将可回收工业废物转移到废品仓库集中保管;(2)在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废品的滴漏、溢出、散落;(3)转移到废品仓库时,入库单上写明废弃物的名称、数量,仓库管理员要重新核实废弃物名称和数量,并按仓库管理员的要求放置,不可混放、乱放。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环境的整洁与居民的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居民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小区居民应按照生成的垃圾性质进行分类投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可回收物应当放置在指定的垃圾分类容器内,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等。
居民应定期清理自家可回收物,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分类容器中。
第五条有害垃圾应当放置在指定的有害垃圾容器内,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等。
居民应定期清理自家有害垃圾,并投放到指定的有害垃圾容器中。
第六条厨余垃圾应当放置在指定的厨余垃圾容器内,包括食品残渣、果皮、菜叶等等。
居民应将厨余垃圾装入特定的袋子,并在指定时间将袋子放置在指定地点等待清运。
第七条其他垃圾应当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袋内,包括砖瓦、衣物、纸盒等等。
居民应将其他垃圾装入特定的袋子或垃圾桶,并在指定时间将袋子或垃圾桶放置在指定地点等待清运。
第八条居民不得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楼道、阳台、花坛等公共场所。
第九条居民应当保持自家门前的卫生,不得将垃圾带入公共区域。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小区垃圾分类容器和垃圾桶,保证其整洁干净。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居民应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公司的垃圾清运工作,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的居民,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将定期进行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水平。
第十五条小区居民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垃圾清运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并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居民。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小区物业公司所有。
以上即为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居民应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应积极组织落实。
垃圾处理站规章制度
垃圾处理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处理站管理,维护秩序,保障环境卫生,促进垃圾分类处置,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垃圾处理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第三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垃圾处理站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来访人员应遵守垃圾处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垃圾处理站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垃圾处理站管理人员负责本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得擅自早退、早到。
第七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第八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
第九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十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十一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四章环境卫生制度第十六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认真卫生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定期清理垃圾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减少排放废气废水。
第二十条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来访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垃圾处理站管理人员所有。
垃圾处置规章制度范本
垃圾处置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垃圾处置,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实习生、访客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投放、垃圾收集和垃圾处理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并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垃圾分类第六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本单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确保按要求分类投放。
第八条垃圾分类桶需设置在指定位置,标明分类种类,以便员工准确投放垃圾。
第九条垃圾分类不规范者,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警告、劝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垃圾分类桶需按规定时限进行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第三章垃圾投放第十一条本单位规定工作场所内不得随意乱扔垃圾,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
第十二条员工要保持工作场所内外的环境整洁,随手关灯、关门、关窗,不乱扔纸屑、烟蒂和其他垃圾。
第十三条有特殊垃圾需要投放的,需按规定进行操作,不能随意处理。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口香糖、果皮等垃圾,要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禁止在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乱扔食物垃圾,要按规定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第四章垃圾收集第十六条本单位设有专门的垃圾收集点,由专人负责收集和清理。
第十七条垃圾收集点要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有臭味、异味等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处理,保持环境清新。
第十九条垃圾收集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垃圾收集,不能私自处理垃圾。
第五章垃圾处理第二十条特殊垃圾需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倾倒。
第二十一条有害垃圾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不能随意处理。
第二十二条垃圾处理点要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滋生细菌和臭味。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一、垃圾分类准则1. 小区居民应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2.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瓶、玻璃瓶、金属罐等,应放入指定的可回收物容器内。
3. 厨余垃圾包括剩余食物、果皮、菜叶等,应放入指定的厨余垃圾容器内。
4. 有害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过期药品等,应放入指定的有害垃圾容器内。
5. 其他垃圾是指不能归类于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垃圾,应放入指定的其他垃圾容器内。
二、垃圾分类收集1. 小区将配备相应数量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并定期清理。
2. 小区将设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居民可在指定时间将垃圾投放到收集点。
3. 垃圾收集点将设立分类垃圾桶,并设置清运员负责收集和清运。
4. 垃圾收集点将配备相应数量的分类标志和宣传牌,明确标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区域。
三、居民义务1. 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准则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类容器内。
2. 居民应定期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3. 居民应保持垃圾容器的清洁和整齐,并及时清理和更换。
4. 居民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应遵守小区和城市的垃圾管理规定。
四、管理措施1. 小区将组建环保委员会或相关工作小组,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培训、监督和整改工作。
2. 小区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3. 小区将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能力。
4. 小区将建立监督机制,对垃圾分类不达标的居民进行警告、处罚或限制使用小区公共设施等处置措施。
五、经费管理1. 垃圾分类管理的经费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负责筹集和管理。
2. 经费将用于购置垃圾分类设备、维护和清理垃圾收集点、开展宣传活动等相关支出。
3. 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垃圾处理厂各车间规章制度
垃圾处理厂各车间规章制度《垃圾处理厂各车间规章制度》一、一般规定1. 严格遵守生产安全规范,禁止随意操作设备,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场所。
2.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私自离岗,禁止酗酒上班,严禁赌博、吸烟,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
3. 严禁私自调换工种或更换设备操作人员。
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二、生产车间1.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或工具。
2. 在使用设备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操作。
3. 禁止在设备上进行跳跃、滑行等危险行为,严禁在设备上进行打闹。
4. 禁止将杂物、废弃物放置在设备和通道上,保持车间整洁。
三、人力资源部1. 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严禁恶意辞退员工,不得要求员工在工作中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2. 严格遵守员工薪酬发放规定,不得拖欠或无故扣减员工工资。
3. 禁止性别歧视,严格执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
四、环保车间1. 严格执行垃圾处理、分类和回收的相关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倾倒废物。
2. 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禁止违规排放废气和污水。
3. 严格遵守环保政策,不得随意擅自改变垃圾处理方法,不得污染环境。
五、安全监督部1. 巡查人员应按时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2. 安全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 禁止私自泄露安全信息,严禁在安全巡查过程中漠视疏忽,不得为了个人利益压制或隐瞒安全隐患。
以上各车间规章制度是垃圾处理厂为了规范生产经营、保障员工安全而制定的,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执行,做到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单位垃圾清理清运规章制度
单位垃圾清理清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内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水平,维护单位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具体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清理、收集、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本规章由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单位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第二章垃圾分类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垃圾的种类,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不同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方式。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垃圾分类桶,垃圾桶应当标明垃圾的分类种类,方便员工投放。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向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降低单位垃圾处理的成本。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垃圾分类的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对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垃圾投放第九条本单位应当规定垃圾投放的时段和地点,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应当保持整洁和干净,方便员工投放。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垃圾清运人员,负责定期清理收集点的垃圾,确保垃圾的及时清理和清运。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投放权利,不得设置妨碍员工投放垃圾的障碍物,确保员工能够方便地投放垃圾。
第四章垃圾清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垃圾清理的计划和方案,明确清理的时机和频率,确保垃圾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工具和清洁人员,确保垃圾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单位进行垃圾清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垃圾清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垃圾清理的协作机制,各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垃圾清理工作。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
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
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和租户。
第三条小区垃圾清运需要居民积极配合,保持环境卫生、分类投放垃圾、按时清运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分为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三方责任,共同建立和维护小区清洁环境。
第五条物业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
第二章垃圾分类投放第六条居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装袋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
第七条各类垃圾投放时需注意以下要求: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应进行清洁整理后投放到指定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
2. 厨余垃圾:包括生活中产生的菜叶、菜根、剩菜剩饭等,应用指定的垃圾袋密封后投放到指定的厨余垃圾桶中。
3.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应用指定的垃圾袋密封后投放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桶中。
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障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垃圾处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垃圾处理场所有工作人员、承包商、供应商以及进入垃圾处理场的人员。
第三条垃圾处理场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垃圾处理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垃圾处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制定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检查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四)组织协调垃圾处理场内外的环境保护工作;(五)负责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六)处理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卫生投诉和举报。
第六条垃圾处理场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垃圾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垃圾收集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减少环境污染。
第八条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九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垃圾运输路线应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垃圾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洒落、泄漏。
第四章垃圾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垃圾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十三条垃圾处理场应配备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处理效果。
第十四条垃圾处理场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等。
第十五条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运输、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六条垃圾处理场应建立垃圾处理台账,记录垃圾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环境卫生与安全第十七条垃圾处理场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蚊虫滋生。
垃圾处理人员规章制度
垃圾处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处理人员的行为,保障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垃圾处理工作,做到文明处理、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第三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职业操守,严守底线,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服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保障市容市貌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垃圾处理单位的员工,以及个体垃圾处理人员。
第二章垃圾分类处理第八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处理,做到干湿分离、有害物品单独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遵守市容环卫规定,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及时清理和保洁工作,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第十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方法,正确投放、装卸垃圾,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居民、商户等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工作,促进公众参与垃圾分类。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废旧家电、危险废物等特殊垃圾的处理情况,确保垃圾的安全处理。
第十三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范第十四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操作、稳定性能。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垃圾处理人员应当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作工具,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垃圾处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城市垃圾处理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城市垃圾处理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垃圾处理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垃圾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与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城市垃圾处理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方针和政策,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中心主任是管理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五条技术负责人负责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中心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中心设立行政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监察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八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第九条技术部门负责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中心的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二条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效果。
第十三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机制,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应合理执行。
第十四条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保持及时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中心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第十六条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第十七条中心内部的垃圾处理过程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和标准,防止环境污染和二次污染。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和激励,对违规行为实施相应的惩罚。
第十九条奖惩措施的执行应公正、公平,确保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环境的稳定。
处理工业垃圾规章制度
处理工业垃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垃圾的处理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工业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确保工业垃圾处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章工业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工业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可回收物: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矿物油、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废弃物。
(三)有毒有害废物:包括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如废溶剂、废酸碱、废矿物浆等。
(四)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废弃物,如废砂、废石、废土等。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工业垃圾的分类,设立相应的收集容器,实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记录制度,记录工业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
第三章工业垃圾的运输与处理第七条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工业垃圾的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业垃圾进行必要的包装和标识,防止垃圾泄漏、污染环境。
第九条企业应将工业垃圾运输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理和处置场所,确保工业垃圾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和处置。
第四章工业垃圾的处理与处置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工业垃圾的性质和特点,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对有害垃圾进行专门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有害垃圾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有毒有害废物进行安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废物。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工业垃圾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7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达到节能、环保、低消耗的目的, 同时减少本部门在生产控制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固、废水、废液等不利因素对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影响, 依据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固废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1)在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 包括生料、水泥、矿渣粉、粉煤灰及各种原燃材料, 每班统一收集到垃圾桶中, 下班时各班负责人倾倒至粘土质原料中, 做到每天一清理。
(2)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 做细度(包括生料细度、水泥细度等)产生的筛出物, 由沉淀池经过沉淀, 每月由各班分期清理一次, 运到粘土质原料中。
2.物检组(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胶砂浆、净浆及废试块、废水泥样等, 每次实验完后进行收集, 运到混合材场地, 用作混合材。
(2)废标准砂袋每次做完试验后进行收集、存放。
3.分析组检验后产生的废料(包括废弃过程产品、废弃进厂原燃材料)等, 统一收集后到到粘土质原料中使用。
4.1各组检验及整理台帐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张及报废杂志、报纸等, 统一收集到废袋子中。
4.2各组废旧灯泡、灯棍更换时, 全部交由本室统计员统一收存交仓库。
4.3各组检验用废弃的化学试剂容器, 经批准后统一收集, 交于仓库保管处置。
4.4各组废旧电池更换后, 交于本室统计员收存交仓库。
二、废液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检验细度产生的废水, 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2.物检组养护用水按规定周期更换时, 排入废水池中, 经中和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3、分析组及控制组检验的废液, 各组统一收集到废水桶中达到一定量后, 由分析组人员中和稀释沉淀处理后, 回收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二)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医教部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监控, 贾艳奎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垃圾处理站的规章制度
垃圾处理站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处理站的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障环境卫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垃圾处理站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包括收集、分类、转运、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垃圾处理站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垃圾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垃圾处理站的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对外公共关系,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垃圾处理站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超标排放废气废水,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第六条垃圾处理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垃圾处理站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垃圾处理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垃圾收集第九条垃圾处理站的管理单位应确定垃圾收集的具体范围和时间,确保垃圾及时清理。
第十条垃圾处理站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垃圾箱和垃圾袋,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第十一条垃圾处理站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站应建立垃圾收集记录,及时了解各类垃圾的产生和去向。
第三章垃圾分类第十三条垃圾处理站应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设施,如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等分类投放口。
第十四条垃圾处理站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站应建立垃圾分类信息收集系统,及时掌握各类垃圾的分类情况。
第十六条垃圾处理站应定期进行垃圾分类效果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调整措施。
第四章垃圾转运第十七条垃圾处理站应选择正规的垃圾转运单位,确保垃圾安全、高效地转运到处理场所。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站应加强对垃圾转运车辆的检查,确保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九条垃圾处理站应建立垃圾转运记录,及时了解垃圾的转运情况。
第二十条垃圾处理站应加强对垃圾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保障垃圾得到合理处理。
第五章垃圾处理第二十一条垃圾处理站应按照政府规定的垃圾处理标准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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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篇一: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管理
制度
为了美化环境,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
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街道保洁员清扫收集、垃圾清运车清运的制度。
、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的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整洁、包绿化”。
、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
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
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
用
路段。
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八、要积极广泛宣传,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
[篇二:垃圾处理场工作制度]
垃圾处理场工作制度
一、组织全场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定期举办爱岗敬业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班,努力提高全场职工的思想素质和垃圾处理场得大局意识。
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志,树立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三、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保证出勤率,如果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四、全年事假不得超过七天,如果超过七天,不予享受各类奖励,年终不参见先进个人评比。
六、如果有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诊断并持有假条。
七、损坏公共财物除按其价格赔偿外,并处罚款100 元。
八、上班时间严禁喝酒,发现即刻停止工作,扣除全月工资。
阿荣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场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理厂职工作风建设和管理,严肃职工工作纪律,规范职工工作日得上下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每天坚持早8.30 —11.30 ,下午2.30 —5.30 上下
班考勤,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每日由场长不定时在场里进行考勤督察,凡不在岗工作者,又未经场里领导或办公室知道去向者,一律视作为中途无故离岗处理。
因私事中途请假离岗两次以上折抵事假半天。
二、全场职工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假、病假未能签到的职工,必须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
三、除开会、公差请假外,未在当天的签到簿上签名的,一律视作不在岗处理。
四、每月期满,垃圾场工作人员应作好考勤统计、归档,并将每日的考勤情况作为当月岗位补贴和职工年度考核的依据。
阿荣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垃圾处理场车辆管理制度
一、场内所有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经常保养和检修,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三、恪尽职守、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出车及时。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五、严禁酒后驾车和车辆带病工作,如发现车辆带病工作和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在外过夜停放。
七、为保证安全无事故,场内所有机动车辆在本职工作以外用车,由局领导和场长批准后方可用车,其他人无权派车,否则后果自负。
八、如车辆需换件,更换新配件时需拿回旧件。
九、按照季节变化,更换机油、防冻液、液压油等,说明理由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
十、不准变卖、转送汽油、柴油和车辆附件。
十一、车辆修理项目,由场领导请示局领导方可修车。
阿荣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篇三:垃圾管理制度]
垃圾管理制度为确保矿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职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矿区,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
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