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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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由学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机构或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形式。

以下是一般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1. 申请资格确认:学生需确认是否符合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例如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

2. 填写申请表:学生需填写相应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情况等相关资料。

3. 学校审核:学生所在的学校会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4. 生源地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资料提交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由其进行终审并审核通过与否。

5. 签订合同:申请通过后,学生需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

6. 贷款发放:签订合同后,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会将贷款金额划入学生的银行账户或直接划给学校。

7. 还款:按照合同约定,学生需按时还款,可以选择按月还本付息或其他还款方式。

8. 监督和管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会对借款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正当教育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办理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还请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介绍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第一,必须是全日制新录取的新生或在读的全日制学生: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第二,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以及期限第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每人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年每人最高16000元。

第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高可达22年;利率远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且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第一,申请地址:申请只能是现场申请,户籍在哪个地方,就在哪个地方的申请,具体可以通过查看当地的教育网公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心的地址。

比如户籍地是重庆市永川区,就应该在重庆市永川区的教育生源地信用贷款中心进行申请。

第二,申请时间:根据各个地方教育网公布的助学贷款时间为准。

一般都是在领取录取通知书过后就能去申请,大概是每年的9月份左右。

第三,申请时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必须提供);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必须提供);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必须提供);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5、其它的相关材料(如低保证、贫困证等,若没有可不交)。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大概是1个月左右放款,就是每年的10—11月份放款,如果有疑问可以致电银行查询进度。

助学贷款分两种,一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放款到分配给学生的支付宝账户里。

二是国家助学贷款,是放款到指定的银行卡里的。

(再次提醒,助学贷款资金发放之后,是会以短信通知的,所以不要随便的更换自己的手机号)。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一、贷款申请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和今年度被录取新生均可在2011年7月15日后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

提示: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

注意:每年的一切操作都在每年系统开放期限内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7月10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请学生近期内随时登陆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网查看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是否开通。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

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

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

二、贷款款项的发放贷款学生和信用社联社签定贷款协议后,如是外省高校学生,由县联社打印高校回执表,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资助中心。

县资助中心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县联社。

本省高校贷款学生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信用社。

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帐号。

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

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及所需材料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源地信⽤助学贷款流程当今社会,申请贷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们的关注,我们可以⽤这种⽅式带给⾃⼰利益,今天,店铺的⼩编就为⼤家整理了关于⽣源地信⽤助学贷款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这⽅⾯能对你有所帮助,必要的时候我们⼀定要学会⽤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的权益。

⼀、申贷流程(⼀)登录系统1、学⽣初次贷款时登录学⽣在线服务系统,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源地助学贷款。

2、在登录页⾯中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进⼊到注册的协议页⾯。

3、点击“同意”按钮。

4、录⼊基本信息:输⼊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份证号码,选择肃南县学⽣资助管理中⼼,录⼊“毕业中学”全称。

(参照学校公章的名称)。

5、输⼊就学信息:点击“⾼校名称”后⾯的“选择⾼校”,输⼊就读学校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就读⾼校前⾯“选择”按钮,点击“确定”。

依次录⼊“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

录⼊学号、⼊学年份、学制、学历。

(注:⾼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当时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年份为考取⼤学的时间。

)6、点击“下⼀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

点击“下⼀步”,依次填写完信息。

7、页⾯弹出提⽰“注册成功”,点击“返回”,注册成功。

8、使⽤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在线申请1、登录系统,进⼊⾸页,点击左侧选择栏⽬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弹出“贷款信息新增”,填写借款⼈和共同借款⼈信息。

注:贷款⾦额为住宿费和学费的总和。

最⾼不能⾼于8000元,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

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法:新⽣=学制+10(计算结果⼤于14的填写14);⾼校在校⽣=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于14的填写14)。

2、打印表格。

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表明申请提交成功。

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

另存为word⽂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式⼀份)。

学⽣上交到县学⽣资助管理中⼼的申请表格必须是从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需从⽹上导出后打印(A4),不得⽤⼿⼯填写。

生源地贷款流程

生源地贷款流程

生源地贷款流程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综述2007年8月,国家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一)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流程: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街道办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审查、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要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流程:(一)首次贷款学生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3. 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签字捺印确认。

4. 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经办人签字、填写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5. 借款学生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平桂管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二)再次贷款学生1. 续贷学生用已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

3. 准确填写(或修改)申请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签字捺印确认。

4. 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5.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平桂管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并捺印,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贷款所需材料1、已签字、盖章的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须有学生所在村(居委会)盖章、经办人签字,并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续贷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加盖任何公章)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注: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亲的,需相关部门提供近亲属证明,证明上要注明是属于哪类亲属。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

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

(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首次申贷学生(包括虽曾申请但没有成功的)(1)借款申请表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

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

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2份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提交资料——续贷学生(1)借款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借款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相片页、盖章页、注册页要复印全)③如果共同借款人与首次申贷不同,要提供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三)账户开立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

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四)签订合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

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2)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3)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详见《学生操作手册》,校财务处网站下载):1、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https://219.143.234.83:8086仅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

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在线申请(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程序和贷款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程序和贷款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程序和贷款发放一、办理助学贷款流程: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2份→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贫困生身份确认,经认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他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报→高校录入合同电子回执信息。

二、具体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由借款人通过网络在线申请第一步: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打印申请表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返回界面后通过登录名再次登录,进入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2、续贷学生(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不需注册,在页面中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即可,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首次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携申请表到所在村或乡镇确认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属县城居委会管辖户口的借款人到居委会或县民政局确定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盖章经办人需签名且填写联系方式。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

第四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无误后,现场录入合同信息等有关信息并提交通过。

第五步: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现场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再将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

第六步: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信息,2011年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为10月10日。

三、贷款发放与回收使用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保证贷款的及时发放,本息的按时回收,此次开行继续引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包括: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普通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汇款→备案登记。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一)申请人到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川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证明”一式两份;省外学生需要自己在生源地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

(二)申请人将申请表和证明交到学工处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交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申请贷款审批合格的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
(3)学生证及复印件;
(4)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等;
(5)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
(6)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

并行核实后,
二、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
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一)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报到注册。

(二)并《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交到学工处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在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发放贷款。

四、学费到帐后,申请人带上学费收据到财务处进行学费变更手续。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及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008年,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截至2009年底,除河南、天津、福建、广东、西藏5省区还没有实施,内蒙、辽宁部分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全国其余省区均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要求全国所有的省区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1.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基本办理程序(各地有差异):新生入学前在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将申请表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申请表,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审批申请学生名单;通过审批后,与贷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学生将合同带回高校确认;高校确认借款合同、盖章,将回执寄回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学生资助中心委托当地金融机构放款。

生源地贷款的流程

生源地贷款的流程

生源地贷款的流程生源地贷款是指由中国政府提供的一种教育贷款,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流程相对简单,但仍需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和还款。

本文将以生源地贷款的流程为标题,详细介绍该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和还款过程。

一、申请阶段1. 登录生源地贷款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情况等内容。

2. 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等。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学校的生源地贷款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审批阶段1. 学校生源地贷款管理办公室将申请材料转交给所在地的生源地贷款中心。

生源地贷款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和学业情况的评估。

2. 审核通过后,生源地贷款中心将出具贷款批复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同时,贷款中心会要求申请人签署相关贷款合同和还款责任书。

三、发放阶段1. 贷款中心将贷款批复文件转交给申请人所在学校的生源地贷款管理办公室。

学校贷款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和学费情况,将贷款金额划拨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2. 申请人收到贷款后,需按照学校要求使用贷款进行学费支付。

同时,申请人需确保个人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以便还款时能够按时扣款。

四、还款阶段1.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自动扣款或线下还款。

2. 如果选择自动扣款方式,申请人需确保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以便贷款机构按时扣款。

如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申请人需尽快补足还款金额。

3. 如果选择线下还款方式,申请人需按时前往指定的银行网点或还款窗口进行还款。

还款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还款账号信息。

4. 在整个还款期间,申请人需及时关注还款通知和还款提醒,确保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费用和不良信用记录。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贷款申请:
o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可能因地区而异)注册账户,续贷学生直接登录。

o在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等,并提交贷款申请。

2.业务办理:
o打印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并签字。

o携带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网点进行资料核对。

o资料核对无误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在网点建立客户信息,借款人需办理农信社借记卡。

o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签订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o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o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
o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原件。

4.回执单录入:
o合同生效后,外省就读借款人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就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及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

5.贷款发放:
o回执单信息录入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线下办理贷款发放和受托支付业务,借款人需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
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

6.线上助学贷款小程序端办理:
o通过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微信小程序端进行业务办理,包括实名认证、信息确认、合同签订等。

7.贷款发放:
o回执单信息录入后,借款人直接在微信小程序端发起贷款发放业务流程。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XXXX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XXXX 财政厅、XXXX教育厅关于开办XXXX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通知》以及《XXXX生源地国家助学贷业务合作协议条款》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XXXX籍考生、并被XXXX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定期发放,定向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利率和期限第四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是XXXX籍考入XXXX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五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具有学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学习费用的证明;三、学生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五、有经就读学校初审,并开具的同意办理助学贷款的证明;六、必须由学生家长、近亲属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少于两人;七、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第七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办理生源地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生源地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溆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要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贷款一年一贷,一年一次申请,一年一次签署合同)程序三步走:①网上“贷款申请”,②准备申报材料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批,③签署合同。

贷款申请:(首贷)注册、登录系统--- 进入“我的首页”点击“贷款申请”--- 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导出1份申请表并在表上签名--- 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盖章。

(续贷)导出1份申请表,本人在表上签名即可,无需加盖任务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首贷)①申请表1份(未预申请的需村居(委)会盖章),②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借款学生和共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户口薄原件。

(续贷):①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1份,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签署合同:(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署合同。

(续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由其中一人代签合同。

(贷款合同时间)7月15日至9月30日二、要熟练掌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一)注册、登录(记住网址、登录名、登录密码,每年至少登录2次系统,维护、修改相关信息,特别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

)1、打开网址:或百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设定注册登录名:设置登录密码:3、点击“注册”,根据提示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学历填写:本硕连读学生只填本科),提交后注册成功,点击“返回”;4、用登录名、登录密码登录,进入“我的首页”,阅读相关信息,进行相关操作。

(二)“我的首页”里的相关按钮的功能及操作①约定与承诺书。

首次贷款必须认真阅读,然后点击“确认”,约定与承诺生效;②贷款申请。

点击进入,再点击“新增”即可进行“贷款申请”,根据提示完整填写详细真实信息(带星号※必须填写,贷款年限不短于6年(72个月),不超过20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3年),点击提交,贷款申请填写成功;③个人信息变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源地信⽤助学贷款如何办理⽣源地信⽤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等⾦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校新⽣和在校⽣以下简称学⽣)发放的,学⽣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向学⽣⼊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资助管理中⼼或⾦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付在校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源地信⽤助学贷款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源地助学贷款⽀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实施⾼等学历教育的全⽇制普通本专⾼校、⾼等职业学校和⾼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或⾼校在读学⽣;4.学⽣本⼈⼊学前户籍、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不⾜以⽀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

⼆、⽣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资助管理中⼼(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及共同借款⼈家庭户⼝簿(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及共同借款⼈⾝份证(或有效⾝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

新⽣凭⾼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凭《学⽣证》及其借款学⽣所在⾼校出具的《⽣源地信⽤助学贷款借款⼈⽣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指导借款学⽣到经办⾏开设个⼈账户③签订《⽣源地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开具《⽣源地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①借款学⽣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续③学⽣本⼈将合同回执寄回学⽣所在县级资助中⼼④当地资助中⼼编制汇总表报省学⽣资助管理中⼼⑤省资助管理中⼼报送经办⾏审批。

4、贷款发放①经办⾏将贷款资⾦划付⾄借款学⽣个⼈账户②贷款资⾦从个⼈账户划付⾄借款⼈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新生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新生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新生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新生要是家里经济有点困难,助学贷款可是个超棒的选择哦。

今天就来给大家唠唠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了解贷款类型。

咱常见的助学贷款有两种呢。

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个是在老家那边办理的。

还有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这就是到学校之后再办的。

这两种贷款各有各的好处,不过大部分同学会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为办理起来相对方便一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

1. 准备材料。

- 先得有一张申请表哦。

这个申请表可以到当地的资助中心去领取,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

这申请表就像是你的入场券一样,很重要的呢。

- 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也不能少。

比如说低保证啊、贫困证明之类的。

这个贫困证明可以到村里或者社区去开,盖个章就好啦。

这就像是告诉人家,咱确实是需要这笔贷款来完成学业的。

- 然后就是你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共同借款人一般是你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哦。

这就像是一个小团队,大家一起去完成这个贷款的事儿。

2. 在线注册并填写申请。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这个系统就像一个小管家,专门管理助学贷款的事儿呢。

注册的时候要认真填写信息,可不能马虎哦。

- 按照系统的提示,一步一步把申请表填好。

里面的信息要真实准确,这可是关系到你能不能顺利拿到贷款的大事儿。

比如说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这些,都要写清楚。

3. 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

- 把准备好的材料都带上,然后就可以到当地的资助中心去办理啦。

到了那里,工作人员会很热情地帮助你的。

他们会审核你的材料,要是有什么问题,会及时告诉你的。

你就像个小客人一样,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

- 如果审核通过了,就会签订一个借款合同。

这个合同就像一个小约定,规定了你和银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签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看条款,虽然可能有点复杂,但是也要了解清楚哦。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

1. 入学之后的通知。

- 到了学校之后呢,要留意学校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在校生)

山东师范大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在校生)

山东师范大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在校生)一、学习:学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二、准备:学生准备各项贷款资格认定材料。

证件信息、担保人信息、家庭住址,学宿费数额等。

三、分配额度:每年5月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划拨贷款控制总额度、学院学生基数、家庭认定经济困难数和上一学年申贷成功数,合理确定各学院贷款额度。

五、资助复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申贷学生进行资格复核。

六、录入系统:资格复核无异议后,各学院组织申贷学生每年6月底之前将本人信息录入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七、审批:暑假期间各生源地银行对学校申贷学生进行审批,与贷款学生生成借款合同,学生留好有关合同和贷款回执。

九、问题汇总:对有问题的贷款进行问题汇总并集中处理解决。

十、材料存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年份将申贷学生信息档案及贷款回执单做好资料存档。

十一、贷款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将学费按年划入学校的帐户中,抵扣学生当学年学费。

四、资格初审:各学院依照本学年贷款分配额度组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申请,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回执录入: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回收贷款回执,然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录入。

十二、贷款确认:借贷学生在校期间国家贴息,毕业后开始还本付息。

学生毕业当年的6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定《按时还款承诺书》,同时登陆贷款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十三、还款:学生必须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前,将本金和利息存入与借贷银行联网的支付宝帐户上,银行将在还款日从学生支付宝帐户上扣划相应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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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

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
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

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

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

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
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

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本年度第一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第二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借款学
生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回执寄往各县级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县(市、区)编号:号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

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附件3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院系班全日制普通学生,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欠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缴费户名:
缴费开户行:
缴费帐号: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此表格式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证明、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2007年度(第一学年). 2007年度(第一学年)学生姓名:学生姓名:
借款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编号:
生源地:省县.生源地:省县就读学校:就读学校:
该生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就读专业.该生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就读专业为,已报到入学。

. 为,已报到入学。

学校(盖章)学校(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账户名:
开户行:
学校账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合同编号签订借款合同后填写,两份均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资助中心一份存档,一份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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