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定期排查,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生产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三、认真登记。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五、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环保处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全环保处报告整改结果。
六、制定预案,动态管理。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照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二)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的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目标和原则,确保排查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 责任与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员工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 排查方式和内容:规定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步骤和内容,包括对设备、场所、工艺、作业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4. 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和排序,确定优先整改的隐患,并进行监控和跟踪。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____公司经理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事故隐患整改规定(5篇)
事故隐患整改规定1、目的:为了及时发现、消除生产中各类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任何人在工作或非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设施、设备故障,道路交叉施工、违章占压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
3、职责:根据管理职责规定的由隐患所在部门着手解决,安全质监部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并将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4、事故隐患的分类:燃气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自有设施和用户燃气设施两类,根据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同,分为内部隐患、第三方违章隐患和用户设施隐患三类,其中用户设施隐患又分为居民用户设施隐患和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
4.1内部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由公司自行落实整改的隐患,例如场站设施隐患,道路小区管网设施自身的隐患;4.2第三方违章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因除公司原因及用户原因之外的第三方对管网设施的违章占压、破坏或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带来的,需要第三方进行整改的隐患;4.3用户设施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属于用户建筑区域的,由用户管理部分管网设施存在的,需要用户进行整改的隐患。
5、过程:5.1内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任何人发现隐患后,应告知隐患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
将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交隐患所在责任部门,另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备案。
若安监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质监部直接开《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部门,另一份安全质监部留底。
隐患所在责任部门接到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部门解决确有困难的,申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部门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或对隐患部位进行跟踪监控,并在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理一栏做记录。
隐患整改完毕,上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复查验收,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中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范文____监理有限公司____合同段监理办公室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____至____高速公路建设项目____合同段的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第16____)、《交通运输部____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____》(交安监发[____]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是一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监理办主任负责成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监理办及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办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配合监理办主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办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____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工程实际,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行业基础清单,制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监理办每月至少____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下发现场指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____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纪违章行为,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任务是。
检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发现和查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指导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态;5、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9、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10、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1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保持持续有效运行;13、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____和时间要求1、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____实施。
2、公司每年对所属的主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应不少于____次,施工项目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生活区域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各种不安全因素。
4、安全生产检查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并____整改。
三、公司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
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____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____。
对发现、排除和____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七、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____日前和下一年____月____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八、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____整改。
整改期时间为____天,若工作量较大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____天。
九、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篇)
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化解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单位。
第三条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设备设施缺陷、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不具备特定岗位操作技能、作业场所环境不良等。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整改程序第五条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
第六条整改责任人需详细了解事故隐患的性质和范围,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当成立整改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整改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应当完整记录整改过程,并将记录报送给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如需停工停产进行整改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方面。
第十条整改责任人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包括整改的时间、措施、责任人等,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整改完成后,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认可整改成果。
第十二条整改合格后,相关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日后的查阅和核查。
第三章整改责任人第十三条整改责任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通常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整改责任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整改责任人应当按时按量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推诿拖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若整改责任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七条对于督促整改仍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效果不达标的,相关责任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整改风险管控第十八条为确保整改工作的安全进行,整改责任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整改过程中的风险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指企业或机构为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生产设备安全,建立一套全面、科学、有效的排查、整改制度。
1.目标和原则:- 目标: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 原则:全面性、科学性、切实可行性、防患于未然。
2.组织机构:- 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小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
- 确定小组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操作人员等相关岗位的代表。
3.隐患排查:- 制定排查周期和频次,确定排查的范围和内容。
- 建立隐患排查的记录和统计制度。
- 采取有效的排查方法和手段,如巡检、检测、评估等。
4.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确定整改优先级。
- 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预算。
- 进行整改跟踪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记录和报告:- 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的记录和档案体系。
- 定期向管理层报告排查、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根据需要,编制隐患排查、整改的年度总结和报告。
6.督促和奖惩:- 对于整改不到位或不合格的,进行督促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 对于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出色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帮助企业或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二)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因此,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非常必要。
二、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各类隐患,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机房、设备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____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____》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____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____奖励等制度,____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潜力,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排解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需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
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视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治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展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建立档案和台帐。
排查资料包括:1、水利工程建立。
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
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实“三同时”原则状况;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职责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视治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视治理。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隐患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次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矿长对本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措施的制定;分管副矿长、副总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安检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约的隐患管控体系和机制。
2、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或员工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定项目(具体隐患)、定负责人、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治理。
按规定需要停产停业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
同时向本单位员工进行通报。
3、隐患管控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隐患问题一经确认,相关人员单位要立即组织进行分析、整改、治理;二是,隐患问题虽然能够整改,但不能在短期内整改治理完毕的,要由主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及治理规划,视隐患问题的性质,由公司确定实施“挂牌督办”;三是,对于隐患问题不能彻底消除的,要由总工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报矿长审批,确保隐患长期处于受控状态。
4、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四必须”和“五落实”。
四必须:必须揭示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必须由主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必须制定专项治理措施、必须明确整改期限和负责人。
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凡是列为安全隐患问题,都要实施系统追问,确定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将隐患问题及时填写到隐患排查记录上,提示、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对责任单位实施督导。
6、矿井隐患排查督导办公室要掌握“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内容包括:隐患级别、排查时间、隐患问题、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责任单位、负责人、整改进度、分析评价。
7、安检部每月要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备案。
8、在进入新工作面或新的作业区域前,要由相关专业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新工作面、新区域进行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专业确认无隐患签字后,方可开工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督促整改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督促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督促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1.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各岗位对安全隐患的识别、报告和整改负责。
2. 实施巡检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追踪整改进展情况。
3. 制定隐患排查整改计划:每年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期限和责任人,并按照计划逐项进行整改。
4. 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 设立奖惩机制: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同时,对于安全管理经验丰富,隐患整改较好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6.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7. 加强信息共享: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机构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将发现的隐患信息通报给有关单位,以便共同督促整改。
总之,督促整改制度是确保生产安全的基础,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督促整改制度(二)是指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建立一套监督和督促整改的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督促整改制度的建议: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制定一套规范的隐患排查流程和频率,明确责任人和排查范围,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机制。
2.建立隐患整改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确定整改的紧急性和优先级,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期限。
3.建立整改跟踪机制:设立专门的整改跟踪人员,负责协调、跟进和记录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并包括园区企业、外来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责任主体1.单位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组织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证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四、排查对象和时限1.排查对象:对本单位的生产设备、工艺过程、危险品存放、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隐患排查。
2.排查时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五、排查内容1.生产设备和设施方面:(1)设备是否安全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未进行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的情况。
(2)设备周围是否存在杂物、可燃物品等,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外泄的情况。
(3)设备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声音、异味、热量等异常情况。
(4)设备是否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防护措施失效的情况。
2.工艺过程方面:(1)工艺过程是否合理可靠,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
(2)工艺过程是否存在操作人员不熟悉、缺乏培训和操作规程等情况。
(3)工艺过程是否存在存在违章操作、操作疏忽和操作失误的情况。
3.危险品存放方面:(1)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超负荷存放或混放的情况。
(2)危险品存放场所是否存在可燃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或毒性物品存在的情况。
(3)危险品存放是否存在未分类存放或未标识的情况。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2、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____,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企业领导、安全管理员、班组长____有关人员进行以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企业级(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4、专项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每季度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项检查。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企业领导____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等易发生事故,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____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
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二)是指针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制度要求,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的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范例(七篇)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范例一、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二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场部。
二、坚持边查边整改的方式,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立即上报有关副总安排落实,限期解决。
三、对影响较大的隐患有条件解决而不及时整改的用《隐患整改通知书》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
四、拖延不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通知书》由场部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范例(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一、引言事故隐患是指潜伏在工作过程或者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可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行为、措施、状况等。
事故隐患的存在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监管和整改工作,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原则: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全员参与、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等手段,全面提升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水平。
三、整改责任及流程1. 整改责任:(1)企业高层领导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行认识宣传,确保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
(3)班组负责人负责:对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把关和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4)全体员工负责: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建议,并落实工作责任。
2. 整改流程:(1)事故隐患排查:各部门和班组需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案,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本项目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水平,预防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科根据已建立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执行本制度,以规范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流程管理。
第二章隐患分级及整改程序隐患是指全矿工作场所在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
1、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b 级隐患: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装备运行不正常和设施、装备性能不完好的、需要矿级领导进行处理的隐患。
c级隐患。
基层战线或机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装备运行不正常和设施、装备性能不完好的、各基层战线或机关科室能够进行处理的一般隐患。
2、按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及其它。
项目经理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整改全面负责。
各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是分管范围内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者,具体组织实施隐患的整改。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业务范围内隐患整改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各施工队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工程技术科、安全科、后勤科等相关科室,分别对业务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负责,并对隐患整改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负责。
安全科负责各类隐患的查处、收集、筛选、分析、追究、反馈、复查、统计、上报、考核、监督整改及落实等综合管理工作。
隐患整改程序包括。
检查、收集筛选、整改通知、整改、效果评价五个环节,实行闭合回路式管理。
1、隐患检查主要是指各级各类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检查发现所有作业场所的隐患。
如上级检查、集团公司检查、项目部组织的检查、基层管理人员检查、班组长汇报、员工举报等。
2、隐患的收集、筛选,由安全科负责,每天对所有作业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检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并记录日常检查登记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一、整改责任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整改要求:(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靠上抓整改,工会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局安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局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局安委会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营和操作使用,由局安委会下达停止工作通知。
整改合格后由单位向局安委会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运营资格。
三、整改资金的筹措整改资金原则上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自筹,确需资金补助的特殊隐患,经局安委会组织安委会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家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比、分析、研究,形成结论报局安委会批准,从局安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复查、评估、分析等费用,由存在隐患的单位支付。
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五、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
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局安委会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
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核准:审核:编制: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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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事故隐患排查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
二、职责
1.事故隐患整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2.公司安委会对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相关负责人。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对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对本部门的隐患整改工作负责。
三、定义及分类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事故隐患的发现源于各级安全检查和职工对事故隐患的及时报告。
公司职工有及时如实报告事故隐患的义务。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及导致事故发生后后果扩大的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
1.发现事故隐患应严格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三定四不推”是指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个人能整改的不推向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向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向公司。
2.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1) 各部门、车间组织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所在部门、车间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整改。
2) 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安环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经安委会负责人签字后发至隐患所在部门负责整改,隐患整改通知书需经隐患整改部门负责人签收。
3.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 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主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紧急撤离作业人员。
2) 公司安委会主任在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分管领导及隐患部门有关人员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并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由安环部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负责人签收。
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4.各部门负责任人在收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安环部并申请验收。
5.安环部在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应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6.各级安全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汇总存档。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应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由公司安环部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单位。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文件修订程序公布实施,解释、修订、废止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