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2016最新版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章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
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
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6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6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6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不包含:深圳、珠海、汕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4757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171.9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3360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0043.2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2016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29日,广东省一般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方:(12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规范340元×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热门城市:洞口县律师四会市律师邛崃市律师乐平市律师赫章县律师新宁县律师阳西县律师蒙城县律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车辆几乎成为了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但随之而来的是频繁的交通事故,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就成了大众的关注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根据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粤公通字[2009]238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2009年10月14日以粤公通字〔2009〕238号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适用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相关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清楚、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通过公安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均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制度处理。
二、操作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立后,保险及有关部门在各地市、县(市)设立理赔服务中心,各保险公司、交警部门派员驻点办公(有条件的,可以商请财产损失鉴定机构、基层人民法院派员驻点)。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自行协商或者由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现场后,由各方当事人到理赔服务中心快速理赔。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1.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适当提高额度),可以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
发生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1),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第十四条【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涵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律师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
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
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前实践中,以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既只要达到伤残等级(一共十级),各地法院原则上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称精神抚慰金)。
张家口地区最高30000元(一级伤残),最低3000元(十级伤残),每级相差3000元。
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参见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五条)。
2018年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2018年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死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727500.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654750.0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82000.0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509250.0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436500.0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63750.0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91000.0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218250.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45500.0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72750.00元法院酌定死亡 727500.00元法院酌定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399709.8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355297.6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310885.4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266473.2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222061.4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177648.8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33236.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88824.4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44412.20元法院酌定死亡 444122.00元法院酌定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661801.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595620.9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29440.8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463260.7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397080.6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30900.5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64720.4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98540.3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32360.2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66180.10元法院酌定死亡 604534.20元法院酌定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233386.2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210047.58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186708.96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163370.34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140031.72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116693.1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93354.48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70015.86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46677.24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23338.62元法院酌定。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5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
(此件发至人民法庭)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6年7月19日印发。
深圳市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2019)
深圳市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2019)深圳市为我国经济特区,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可分为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等国家统一与地区单行的规定,可有如下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指人自身遭受的肉体疾病或是精神上的痛苦,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赔偿范畴。
(一)医疗费(二)后续治疗费首次治疗后出院,但是后期还需接受二次治疗产生的费(三)护理费伤者因事故伤害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产生的(四)误工费与误工损失交通事故伤者或是死亡家属受害人因治疗或处理死亡(五)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是转院治疗,以及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必然发生的交通费用损失。
(六)住宿费受害人本人转院赴外地治疗、配置残疾用具,死者家属(七)伙食补助费与伙食费伤者住院治疗期间超出正常生活的伙食消费,以及伤者外地治疗期间与其陪护人员发生的必要伙食费。
(八)营养费(九)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的伤残赔偿项目之一。
深圳52938,珠海46826,汕头27175,一般地区409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0以下为深圳市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城镇标准: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38.0元/年计算得出。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
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
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受
害
人
伤
残
伤
残
赔
偿
金
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至74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以上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结算
误工费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离退休人员、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游民或农民,一般不存在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继续工作有收入等情况除外。
护理费
有发票
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计算
无发票
广东省地区一般按50元/天/人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
交通费
按实际金额计算,需有正式票据,一般以不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为限。
被
抚
养
人
生
活
费
18周岁至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20年
60周岁至74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5年×伤残赔偿指数
18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8岁-被抚养人年龄)×伤残赔偿指数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2
201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2)第二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逃逸:(二)破坏,造现场,毁灭证据:(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四)嫁祸于人:(五)其他恶劣行为.第二十六条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晶起生效.被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被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送交当事人,被处罚的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籍车轴管理部门.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后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古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十五日内向人民法字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九条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外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第五章调解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三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因车辆交通事故、工程施工等原因导致公路路产损坏的赔偿工作。
公路路产主要包括路面、路基、桥梁、隧道、涵洞、隔离带、标线、标志牌、交通信号灯等。
对于因公路路产损坏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问题,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标准》中明确了损坏公路路产的责任主体。
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工程施工等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对于公路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当导致公路路产损坏的,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赔偿。
《标准》还对公路路产损坏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残值率、修复费用等因素确定。
例如,对于路面的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赔偿金额。
此外,对于损坏的桥梁、隧道等公路特殊设施,还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复费用评估,来确定赔偿金额。
《标准》还规定了赔偿评估的程序。
当损坏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并编制损坏公路路产估价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损坏程度、修复费用、赔偿金额等详细内容。
评估报告应由专业评估机构或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理。
《标准》对于赔偿期限和支付方式也有详细规定。
损坏公路路产的赔偿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具体期限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难度确定。
赔偿金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标准》的实施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在明确赔偿责任主体、规定赔偿金额、制定评估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为广东省内损坏公路路产的赔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当事人也应该积极配合,确保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继《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详细解读之后,下面将继续介绍该标准的执行机制、赔偿申请流程以及推进公路损坏赔偿工作的建议措施。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24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24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24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较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二、各个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893062.00元100000元二级伤残:803755.80元90000元三级伤残:714449.60元80000元四级伤残:625143.40元70000元五级伤残:535837.20元60000元六级伤残:446531.00元50000元七级伤残:357224.80元40000元八级伤残:267918.60元30000元九级伤残:178612.40元20000元十级伤残:89306.20元10000元死亡893062.00元100000元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级伤残:654750.0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582000.0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509250.0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436500.0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363750.0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291000.0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218250.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145500.0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72750.00元法院酌定死亡727500.00元法院酌定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4444122.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399709.8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355297.6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310885.4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266473.2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222061.4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177648.8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133236.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88824.4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44412.20元法院酌定死亡444122.00元法院酌定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661801.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595620.9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529440.8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463260.7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397080.6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330900.5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264720.4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198540.3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132360.2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66180.10元法院酌定死亡604534.20元法院酌定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233386.2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210047.58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186708.96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163370.34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116693.1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93354.48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70015.86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46677.24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23338.62元法院酌定死亡233386.20.00元法院酌定(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
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
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
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
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2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粤高法发[2004]34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目录一、抢救费用的支付和财产保全二、交通事故认定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损害赔偿的调解四、责任承担五、赔偿数额的确定六、其他为了妥善、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抢救费用的支付和财产保全1.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尽量查明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员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肇事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参保的保险公司和责任限额等有关情况。
2.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保险公司或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抢救费用,也可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实际支配人支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处理费用的支付参照上款规定处理。
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实际支配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应及时立案,并裁定先予执行。
3.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
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交通运管公文】大家知道2017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838号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三、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四、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五、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标志牌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1.边长130CM高强级2.边长130CM工程级3边长110CM高强级4.边长110CM工程级5.边长90CM高强级6.边长90CM工程级7.边长70CM高强级8.边长70CM工程级二圆形反光标志牌1.直径120CM高强级2.直径120CM工程级111213141516171819 203.直径100CM高强级4.直径100CM工程级5.直径80CM高强级6.直径80CM工程级7.直径60CM高强级8.直径60CM工程级三正长方形氢光标志牌1.高强级2.工程级四正长方形不反光标志牌1.铝板2.铁板块块块块块块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1450790930505520280145079055030021222324252627 28二、标志牌支柱一单柱式二双柱式三单悬臂式1.114MM4英寸2.140MM5英寸四双悬臂式1.165MM6英寸2.219MM3.245MM五门式龙门架座组座座座座座430850281033106890956013570视损坏程度确定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 三、其它标志一钢管反光示警桩1.89MM3英寸2.114MM4英寸二水泥钢筋砼示警桩;标柱三公路界桩四百米桩五里程碑水泥砼六锥形交通路标1.高75CM反光套高50CM反光套2.高75CM不反光高50CM不反光七轮廓标1.钢筋砼柱式2.玻璃钢柱式3.附着式八路面标线1.热熔2.冷涂九突起路标根根根根根座个个个个根根块平方米平方米300350120130302801401051208510020055804044 451.道钉2.瓷标块块10010464748495051525354 55四、路面、路基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二沥青路面三沙土路面四土质路肩或边坡五浆砌护坡、锥坡六石渣路肩七沥青路肩八水泥路肩九路基未筑路面时适用十顶管穿过公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22015050408545100150503001、挖掘水泥路面深度超过25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25%计算;挖掘其他路面深度超过20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35%计算..2、路肩与行车道一体浇制的;按相应路面标准计..3、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赔偿费增加35%..565758 59五、排水沟一石砌边沟、截水沟二土质边沟、截水沟三砼预制件铺砌边沟、截水沟四水泥钢筋奏盖板米米米平方米180402802006061 62六、挡土墙、护面墙一水泥钢筋砼挡土墙二干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三浆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护脚四路缘石水泥砼预制件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米7001502007564656667686970717273 74七、交通安全设施一波形梁护栏1、单面波形钢板长4米2、端头梁长0.74米3.立柱4.防阻块二坪式护栏1.钢筋砼防撞护栏2.石砌式护栏示警墩3.片石砼式护栏示警墩三隔离设施1.编织网2.隔离栅钢管;杆焊接式3.路栏4.砖石护栏片片根个米立方米立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67020048045480200300180300300180编织网有框架另加50元/平方米;钢支柱另计120元/根;砼柱另计80元/根..7576777879 八、桥护栏一普通钢筋砼梁柱式护栏二普通金属制梁柱式护栏三普通钢筋砼柱;金属混合式护栏四钢筋砼坏式护栏五砖石护栏米米米米平方米345450500480200六不锈钢护栏、豪华型护栏、其它型式护栏七帽石九、公路绿化一普通乔木1.胸径3CM含3CM以下2.胸径3CM-10CM二普通人工草坪三普通灌木四花卉、名贵树木、名贵草皮乔木胸径在距地面1.3米处度量;胸径超过10CM每超1CM;增加赔偿费10%..每株最高赔偿费不超过300元..十、其它公路损害一车辆载运货物触地二履带、铁轮车辆行驶公路三车辆强行在未完工的路面或处于养生期的水泥路面上行驶四填水沟五污染公路1.沙、石、泥土、垃圾2.油类品、化学物品1水泥路面2沥青路面3.其它物品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件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