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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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保理业务是一种融资方式,指的是企业将自身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在进行保理业务时,企业需要注意防范风险,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本文将介绍保理业务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保理业务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当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会承担企业客户的违约风险。

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筛选企业客户,评估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2. 建立信用保险,以减轻违约风险;3. 加强与企业客户的沟通和监督,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

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在保理业务中,由于操作失误或不当行为造成的风险。

为了防范操作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2. 培训员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保理业务中不可忽视的风险之一。

在进行保理业务时,保理公司需注意法律合规性,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防范法律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规;2. 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3. 寻求法律意见,确保业务合法性。

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保理业务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2. 加强市场研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和趋势;3. 制定灵活的融资方案,以适应市场变化。

五、不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在保理业务中无法预测和控制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

为了应对不可控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和评估不可控风险的可能影响;2. 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3. 多元化业务,降低单一风险的影响。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保理业务是一种全球性的金融服务工具,它通过收购贸易应收账款来提供资金给供应商,为其提供短期融资和风险管理。

然而,保理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供应商和保理商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首先,保理业务的风险之一是信用风险。

供应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取短期融资。

然而,如果买方无法按时支付货款,供应商将面临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供应商在选择买方时需要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并确保与可信赖的买方进行交易。

此外,保理商也应对买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据此决定是否接受供应商的应收账款。

这样做可以降低违约风险,提高资金回收的概率。

第二,操作风险是保理业务的另一个重要风险。

保理业务涉及到大量的交易和文件处理,容易发生操作失误和错误。

为了降低操作风险,供应商和保理商应建立清晰的流程和文件管理系统,确保交易和文件处理的准确性。

此外,利用电子化的保理服务平台可以更好地管理交易和文件,并提高操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法律和合规风险也是保理业务的风险之一。

保理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和不同的法律体系,这增加了法律和合规风险的复杂性。

供应商和保理商需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合规经营。

此外,供应商和保理商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执行业务。

第四,市场风险是保理业务的风险之一。

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和保理商的利润和回报。

例如,经济衰退和贸易战可能导致买方的支付能力下降,从而增加供应商的信用风险。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供应商和保理商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时的调整和决策。

此外,保理商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降低市场风险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最后,监管风险是保理业务的另一个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要求不同,供应商和保理商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和标准。

此外,供应商和保理商还应积极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监管要求的变化,并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符合监管要求。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一、引言保理合同是金融领域中的一种重要合同,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来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然而,在保理合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和保理公司带来损失。

本文将分析保理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各方在签订保理合同时能够更好地应对风险。

二、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2.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或不愿意按时履行债务导致损失的风险。

在保理合同中,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债务人无法按时支付应收账款给保理公司,这将给保理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损失。

为了应对信用风险,需要采取以下对策:风险评估:在与债务人签订保理合同之前,保理公司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只有评估结果良好的债务人才能签订保理合同。

多样化投资组合:保理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信用风险,避免全部依赖单个债务人。

授予担保:在与债务人签订保理合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减轻信用风险。

2.2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不当或内部控制不善导致的损失。

在保理合同中,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保理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核算应收账款,或者企业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损失。

为了应对操作风险,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核实应收账款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程序,加强账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信息透明度:企业应及时向保理公司提供相关应收账款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同时,保理公司也需要向企业及时提供交易记录和账户余额等信息。

加强培训和监督:保理公司和企业都应加强对自己员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操作水平和意识,减少操作失误。

2.3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规定变化或者诉讼纠纷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在保理合同中,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未能妥善解决债务人违约问题或出现法律纠纷。

为了应对法律风险,需要采取以下对策:签订完备的合同:保理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制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等条款。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环节及审计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环节及审计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环节及审计对策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环节及审计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保理业务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本文将从保理业务的风险环节入手,探讨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审计对策。

一、保理业务的风险环节1. 客户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行业背景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保理业务的风险。

如果客户的信用状况不佳,或者经营状况不稳定,那么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就需要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2.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商业银行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合法,那么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就会面临更大的风险。

3. 资金风险保理业务的核心是资金,商业银行需要对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

如果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资金流动性不足,那么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就会面临更大的风险。

二、审计对策1. 客户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客户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行业背景等信息,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如果客户的信用状况不佳,或者经营状况不稳定,那么审计人员就需要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2. 合同审查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查。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合同不存在漏洞或者不合法的情况。

如果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合法,那么审计人员就需要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3. 资金管理和控制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需要对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资金的流动性、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资金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资金流动性不足,那么审计人员就需要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环节主要包括客户风险、合同风险和资金风险。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客户风险评估、合同审查和资金管理和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确保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

保理合同中的风险与对策保理业务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在商业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保理合同是保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涉及到各种风险。

了解并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对于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保理合同中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保理业务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当应收账款方无力偿还或拖延偿还时,保理公司将面临损失。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严格审查应收账款方的信用状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确保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2. 设立信用额度,限制单个应收账款方的融资额度,分散风险;3. 引入信用保险,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

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人为疏忽、错误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降低操作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减少操作失误的可能性;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减少人为疏忽带来的风险;3. 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提高操作效率,减少系统故障的发生。

三、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合同纠纷、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降低法律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 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做好风险评估;3. 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避可能引发纠纷的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变化、汇率波动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市场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做出相应调整;2. 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分散市场风险;3. 使用金融工具进行对冲,如期货、期权等,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畅、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充裕,避免出现资金周转不畅的情况;2.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3. 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前做好融资安排,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链断裂情况。

保理的风险控制

保理的风险控制

保理的风险控制一、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是保理业务的核心风险之一。

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承担买方可能违约的风险。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保理商需要进行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卖方和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行业地位等。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提供保理服务以及具体的保理金额和条件。

2. 严格审查交易合同:保理商需要对交易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因合同缺陷导致的信用风险。

3. 建立应收账款监控机制:保理商需要定期对卖方的应收账款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信用风险。

一旦发现买方违约,保理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二、操作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是保理业务中由于内部流程缺陷、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控制操作风险,保理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内部流程: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同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加强系统建设: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系统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 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学习和创新。

三、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是保理业务中由于法律环境变化、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控制法律风险,保理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确保业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业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保理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和讨论,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完整。

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的法律纠纷。

3. 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旦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篇

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篇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含义和实质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国内销售商将其现在或者将来的、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者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从定义可以看出,国内保理最大的优点是银行可以借用大型优质企业的良好信用,受让其上游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为部份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等服务。

因此,它是一项可以有效扩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产品。

但是,国内保理在操作和管理上与传统贷款业务有诸多不同之处,潜藏的风险也不尽相同。

与国际保理业务也不同,国内保理业务因参预者均在国内,因此不存在国家风险、法律冲突风险等,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

本文在分析国内保理业务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保理业务风险、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两大类:(一)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1.销售商履约瑕疵的风险如果销售商浮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

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防控措施:第一,贷前客户经理可审查销售商历史上有无浮现履约瑕疵,双方历史交易有无浮现贸易纠纷;第二,要选择合理的商务合同标的种类,尽量避免选择有容易产生纠纷的售后服务项目的合同;第三,对商务合同的尾款和类似于质量保证金性质的应收账款不办理保理业务;第四,我行的保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若购销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我行有权向销售商追索。

2.买方抗辩风险根据《合同法》第 82 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

根据上述规定,在卖方保理商履行了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

根据《合同法》,买方可主张的抗辩主要有:一是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债务不存在抗辩权;四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五是债务履行不当抗辩权;六是债务抵消权抗辩;七是留置抗辩。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前言保理业务是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保理公司进行资产的划转和融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金融服务业务。

保理业务在国内的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问题分析问题一:风险管理不完善保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需要对资产的可保性进行评估,以判断是否可以提供融资服务。

但实际上,保理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是对企业的资信评估不够科学,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出现了部分保理公司通过简单的审核就通过了企业的融资申请,使得企业的客观资信情况并未得到真正的反映,从而可能在风险溢价、还款约定、保证金规定等方面存在较大漏洞。

其次是保理公司在管理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企业的应收账款异常,从而使得保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失效。

最后是保理公司未能及时解决企业送交的问题账款,需要企业及时追缴款项或调整进项税票以避免收支不平衡等情况。

问题二:诚信风险导致客户流失保理业务是建立在企业的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然而,目前国内保理公司在信用评估方面并不是很科学,对于一些能够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便轻易地给予了保理支持。

但实际上,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过于激进和冒险的行为,为保理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借款风险。

在保理公司没有得到及时偿还和债权保障的情况下,最终导致了客户的流失。

问题三:监管不力国内保理公司的发展受到了监管的约束。

目前,保理公司的监管体系还较为单一,没有完善的监管平台,使得监管的覆盖不够,监管的科学性不强,以及监管过程的透明性不高。

风险防控措施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保理公司对企业的信用评估的科学性。

信用体系将在评估评级时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多个维度,给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企业级别,建立正确认识的客观评价标准,以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

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在落实全套的风险管理措施中,可以考虑从源头上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检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投融资状况,对各类保函、担保函、房产、土地、股权等进行撬动。

保理行业现状、困境及政策建议

保理行业现状、困境及政策建议

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状况、问题及政策建议保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可以广泛渗透到企业业务运作、财务运作等各方面。

只要有贸易和赊销,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保理业务因其适应了提升国内、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需要,已成为新兴的贸易融资工具,近年来取得了迅速发展,与信用证业务、信用保险一并成为贸易债权保障的三驾马车。

现代保理行业由19世纪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发展演变形成。

我国最早的国际保理业务产生于1987年。

在华语地区国际保理曾有多个译名。

直到1991年,我国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现商务部)组织外贸部门和银行部门的专业人士赴欧洲考察国际保理业务,最后确定中国内地使用“保理”这一名称,并一直沿用至今。

目前我国保理市场的主力依然是商业银行。

2012年,中国商业保理市场开始发力,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为中国保理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发展环境的逐步改善和商业保理企业的日益壮大,以及电子商务保理和供应链融资等新型保理业态的发展,预计商业保理业务规模将呈现出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商业保理行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阶段。

(一)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环境1.监管部门及政策初步明确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据此,天津市将保理列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的内容当中。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内容。

商业保理企业在天津可以注册。

随着商业保理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商业保理市场的呼声日益强烈。

2012年6月27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种为企业提供融资、增加信用增长渠道的重要工具,愈加受到大家的青睐。

但是,在不断发展中,该业务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分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问题一:法律规定不完善当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国际保理法律体系,导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缺少较为成熟的保理法律环境,这给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此外,企业在进行保理业务时,还需面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和贸易习惯的异同等问题,增加了企业在保理业务方面的风险和成本。

应对策略一:完善法律环境政府应加强对我国保理法律环境的建设,尽快推出保理法和保理条例,完善保理法律体系。

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协作,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从而使我国的保理法律框架更完善、更透明、更可操作,为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问题二:信用风险国际保理业务的本质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方式,因此在保理业务过程中,企业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极高,尤其是在跨国合作中。

此外,保理追偿过程复杂、周期长,不利于企业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增加了企业资金周转的难度。

应对策略二:降低信用风险一方面,企业在开展保理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授信对象,建立严密的授信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未按合同履行接受保理服务的授信企业,并通过严密的合同和担保方式加强对交易方的信用风险的管理,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

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国际贸易习惯和法律制度,遵循双方协商一致,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同时也可以通过国际保理方式,降低信用风险。

问题三:资金成本高国际保理业务从业者多为银行机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

同时,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相对较晚,国内保理机构和企业在开展保理业务时相对陌生,缺乏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影响了保理业务的质量和效率。

应对策略三:提高专业化水平一方面,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保理业务的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保理业务的投入力度,降低保理业务的成本。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扩大,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日益提高。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信用风险、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国际支付结算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保理业务来解决这些问题。

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自身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或保理公司,由其负责催收和管理应收账款及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

在开展保理业务过程中,企业和商业银行都会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保理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与防范。

一、保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展开的,因此相关的合同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保理业务的开展中,如果企业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交易合同、付款合同等存在缺陷或纠纷,将会导致保理业务的风险增加。

客户不能按时支付应收账款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等,这将严重影响保理业务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资金损失。

2. 法律诉讼风险:企业在保理业务中,可能因为交易合同纠纷、应收账款争议等问题与客户产生纠纷,并最终走向法律诉讼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充分的合同证据或者未能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将导致诉讼失败或者损失加大。

3. 法律法规风险:保理业务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条例》、《合同法》等。

一旦企业或者商业银行在保理业务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会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甚至撤销资质的风险。

4. 信用风险:保理业务最大的特点就是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一旦客户违约或破产,将会对保理业务产生重大的影响。

尤其是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客户跨国破产、跨国诉讼等问题将会给保理业务带来巨大的损失。

1. 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在开展保理业务时,应加强对销售合同、交易合同等的管理,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保理业务风险原因及管控措施

保理业务风险原因及管控措施

保理业务风险原因及管控措施《民法典》背景下,“保理业务”的有名化,让业内人士再次看到了保理合同在融资上的重要性和法律层面的认可。

保理业务既为创新,但也存在风险。

商业银行对于保理业务不良案例的复盘,具有思辨的理性之光。

信贷实务中,保理业务是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创新产品之一。

发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激活商业交易,提升企业守信意识,有利于解决“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更有助于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实践中,银行对保理业务的风险管控存在一定难度,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结算周期延长,下游客户回款不及时或资金到帐后被挪用,保理业务不良时有发生,商业银行信贷人员需要不断地复盘不良案例,总结分析,提升保理业务的信贷风控水平。

一、买方企业的考察不到位导致的保理不良案例“XX”公司是一家贸易型公司,主要从事油品的批发零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企业。

根据其经营特点,为其核定国内保理业务,且限定了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已由下游客户书面确认,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6月,该企业一笔国内保理业务未归还,授信逾期造成不良。

原因分析:该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无异议;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及确认通知均已确认,签订三方协议;下游客户为国有大型企业,银行眼中的好客户。

从常理看,是一笔优质业务。

但恰恰是买方没有最终付款,导致卖方陷入被动,经后续调查,卖方股东之一存在诈骗行为,挪用企业自有资金,最终导致自身现金流无法偿还“橙子”银行授信,形成不良。

总结与启示:上述保理业务的整套操作动作相对规范,问题出在对买方企业的考察方面,前功尽弃,较为可惜,凸显对买方企业资金流监控的不足。

国内保理业务还款路径高度依赖买方企业,故实务中应密切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即买方的资信情况。

尤其是在当前国企改革深化推进的情况下,不应盲目迷信国有企业光环,应遵循审查一般客户的常规动作,通过核查买卖双方合作时间、销售合同及税务发票、结算周期及变化(重点关注回款周期延长合理性)、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关注大额资金进出、转向自然人等异常信息)。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发展保理业务对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保理业务的开展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必须强化风险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规范稳健运作;一、保理业务的风险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将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1.信用风险;一方面,在保理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保理商银行承担了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保理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进出口商之间的欺诈性交易,能否合理控制客户的风险,恰当地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是保理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国外不少金融机构为了强化对客户资金流动的监控,通常会要求申请保理业务的客户将全部应收账款交一家银行集中代收或者融资;特别是国际保理业务通常建立在买卖双方商品赊销0/A或承兑交单D/A方式的基础之上;出口商办理保理业务并销售商品后,由于保理业务项下银行的坏账担保,出口商在银行已核准应收账款额度内的风险通常是转移到银行的,因而银行面临的风险非常大;这就需要银行加强对国外客户的资信调查,正确评估客户信誉;但由于国内银行的国外代理行少,因此国内银行开办此项业务时不能很好地掌握国外客户的情况,造成自身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特别是开办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由于丧失对融资方的追索权,需要对资金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散,一般涉及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在开办保理业务及其相关保险中,中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既无业务准入,也无合作经验;由于没有保险公司为银行提供保险,银行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从而大大增加了风险成本,降低了实际收益率;2.信息不对称风险;在中国内地的银行还没有正式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之前,评估保理商的信用状况十分困难,由此面临极大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保理业务强调的是对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准确全面的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信用评估和信用额度的设定;准确评估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是防范保理业务特别是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成为其会员,享受相应的对各国保理商评级、信息通报等有关服务;但目前我国仅有中行、交行、光大三家银行加入了该组织,能够享受相应的服务;未加入FCI的其它商业银行也就不能享受FCI提供的服务,造成了信息不对称;3.缺乏法律保护的风险;我国保理业务相关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使保理业务无法可依,难以规范发展;虽然我国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便开展了国际保理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保理业务法律体系;尽管我国已加入了国际保理联合会并接受了FCI颁布的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服务公约及仲裁规则,但这一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法律建设滞后这一立法现状使得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时无法可依;特别是由于法律条款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保理商在产生合同纠纷时难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由此产生极大的经营风险;4.贸易争端带来的直接经营风险;随着我国加入WT0和外贸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越来越多,但由于一些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时间短、经验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贸易争端;而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如果因为出口商履约不当,势必会引起进口商拒付货款,从而给办理保理业务的银行带来直接的经营风险;在全球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全球金融风险隐患也越发严重,如果国外的进口保理商自身经营出现问题,也会殃及出口保理商,一旦进口商公司倒闭,则付款风险就会全部由我国银行来承担;二、发展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1.国内商业银行应积极加入FCI,加强与世界知名保理商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它们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成立于1968年的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是保理公司的世界性联合体,其所颁布的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已经成为世界保理业务运行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目前,FCI组织已经有50个国家和地区的980多家保理公司会员;FCI每年请其会员相互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的结果广泛发布给会员在开展业务时参考,因而参与这个组织有助于商业银行及时获得各个会员的资信状况,以便确定合作对象;因此,国内银行要想顺利开办此项业务,得到国外代理行或联行的支持与服务,加入FCI是基本前提;2.在办理保理业务中采取双保理商保理模式;从国外保理业务运行模式来看,双保理商保理模式明显优于目前我国的单保理模式,因而更具有优势;单保理模式因保理商承担了进口保理商和出口保理商双重责任与义务,并且在具体操作中缺乏另一方保理商的配合协作,使得单保理模式对保理商而言风险较大;因此,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基本上全部采用双保理模式以避免保理商的经营风险;所谓双保理模式,即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共同参与完成一项保理业务的保理;根据保理协议,出口商将其对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国的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与债务人所在国的进口保理商签订代理协议,委托进口保理商负责债款回收并提供坏账担保;在这种保理模式下,出口保理商将该出口债权转让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在其核准的信用销售额度内无追索权地接受该债权转让,并负责对进口商催收货款、承担进口商到期不付款的风险;通过双保理业务,一方面,解决了单保理模式下出口保理商与进口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出口保理商可以依赖进口保理商对债务人核准的信用额度来弥补业务风险;而且,由于由进口保理商承担进口商到期不付款的风险,从而达到了转移、分散风险的目的;3.商业银行要完善针对保理业务的授信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要加强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方法,并通过银行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业资信情况管理系统,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资信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欧美地区保理商的做法,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展保理业务保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防范风险;。

我国保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保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保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 问题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保理业务在国内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不过,随着保理行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带来影响。

下面我们将对目前我国保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以推动我国保理业务健康发展。

2. 问题分析2.1 保理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保理业务的监管责任由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共同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管机构的角色更像是“观察者”,监管职能的履行情况并不如人们期望的那么理想。

在监管方面,尤其是在保理风险管理上如何强化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保理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

2.2 保理的资产质量难以控制在保理业务的操作中,资产质量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而在当前国内对保理业务的审批体系中,销售方即是资产管理方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资信状况的审查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对保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挑战。

2.3 保理风险管理措施不完善在保理业务的操作中,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融资机构、保理商家、供货商、承运商等多方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

目前,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仍比较单一,如何强化风险管理成为保理行业的发展重点之一。

3. 对策分析3.1 完善监管制度加强保理行业的监管职能是确保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理行业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并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资质审查。

此外,应当加强对保理商家资信状况审查,并建立资产质量跟踪监测制度,实现对保理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管控。

3.2 提高保理商家资信状况审查标准加强对保理商家资信状况的审查是保障保理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

保理商家资信状况的审查应当以真实、准确、全面为标准,不能仅仅看重商家的销售业绩,应当注重商家的实际经营状况,包括财务状况、信誉度等方面的核查。

3.3 完善保理风险管理机制在保理业务操作中,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保障保理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保理业务是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具有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资金流动性的作用。

然而,如同其他金融业务一样,保理业务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保理业务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信用风险在保理业务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分为买方信用风险和卖方信用风险。

买方信用风险是指买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给保理商带来损失。

而卖方信用风险是指卖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能力。

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保理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防范:1. 审查买方信用:在进行保理业务的时候,保理商应该对买方进行信用调查。

了解买方的资信状况,判断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能力。

2. 引入保险:保理商可以引入信用保险,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减小买方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

3. 设置额度限制:保理商可以给予每个买方设置相应的授信额度,限制每个买方的融资规模,以控制信用风险的程度。

4. 加强卖方管理:对于卖方的信用情况也需要进行审查,确保其能够按时履约,并提供所承诺的货物或服务。

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保理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不当行为所导致的风险。

这些错误可能包括文件的丢失、记录的错误、数据处理的失误等。

为了防范操作风险,保理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保理商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员工在保理业务操作中的职责,减少错误发生的概率。

2. 加强培训:保理商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

3. 严格审核制度:建立起严格的审核制度,对每一笔保理业务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保理业务中,资金的流动性出现障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履行各项支付义务。

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保理商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资金储备:保理商应该建立起紧密的资金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确保在出现资金需求时能够及时满足。

2. 多样化的资金来源:保理商可以通过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来降低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法律风险与防范一、法律风险的来源1. 合同风险保理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各类合同的签订,包括委托合同、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等。

一旦合同存在漏洞或者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就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

比如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内容和要求非常严格,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导致保理业务的失败。

2. 法律法规风险保理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票据法》等。

如果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3. 业务风险在保理业务中,可能存在一些违约风险、欺诈风险等业务风险,这些都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商业银行需要对借款企业和应收账款进行仔细的审核,以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以规避这些业务风险。

4. 审查程序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保理业务时,需要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确保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有效。

如果审查程序存在疏漏,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二、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1. 合同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务必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签订合应当尽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漏洞。

2. 法律法规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研究,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商业银行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对保理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总结与展望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如果不能加以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就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

商业银行需要高度重视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制度,确保保理业务的稳健开展。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保理业务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除了要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外,也要从业务创新、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为保理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与审计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与审计对策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与审计对策【序号1】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风险与审计对策保理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在促进国内贸易融资、优化商业银行贷款结构和降低贷款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保理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对策,以保障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深度探讨风险】【序号2】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信用风险是其中一个主要风险。

在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往往先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给客户,然后由商业银行负责催收客户的应收账款。

然而,由于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当客户无法按时支付应收账款时,商业银行将面临资金回收困难的风险。

【序号3】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还存在操作风险。

在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合理的融资安排,并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资金的妥善运作。

然而,由于保理业务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商业银行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判、漏判等问题,导致资金的流失和业务的失败。

【序号4】另外,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还存在法律风险。

在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需要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合同起草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意识不足或理解偏差,可能导致如合同履行纠纷、法律责任承担等问题的出现。

【审计对策】【序号5】针对以上提到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以避免和降低风险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审计对策供参考:【序号6】商业银行应加强客户的信用评估和管理。

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以及行业环境等因素。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融资额度和费率的确定。

商业银行还应及时跟踪客户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序号7】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随着国内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逐渐兴起。

然而,保理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防范和管理。

首先,保理业务涉及到两个主要的参与方,即保理商和委托人。

保理商一方面需要承担资金的风险,另一方面需要承担商业风险。

如果委托人的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保理商将面临资金追回困难甚至损失的风险。

因此,保理商需要在选择委托人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以及是否有偿债能力。

其次,保理业务的风险还包括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周期性变化快速,委托人的经营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市场供求不平衡,委托人的销售额可能会下降,影响其偿债能力。

因此,保理商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自己的风险控制策略,以降低经济和市场环境带来的风险。

再次,保理业务的风险也包括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由于保理业务涉及到多方的合作和交易,一旦操作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或者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此外,法律法规的变化也可能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因此,保理商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为了防范保理业务的风险,保理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对委托人的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选择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其次,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关注市场和行业的变化,制定和调整风险控制策略。

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合规。

最后,保理商可以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分散风险,缓解损失。

保理业务是一种融资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

然而,保理业务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管理。

本文将继续探讨保理业务的其他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保理业务存在信用风险。

委托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其偿债能力下降或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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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一、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薄弱环节国内保理业务是银行为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帐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购买)企业(卖方)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保理预付款)或其他相关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的金融业务。

近年来随着商品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赊销日益盛行,买方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卖方面临的资金占压和买方信用风险的问题,国内保理业务得到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保理业务起步较晚,操作流程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国内保理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操作执行不严格。

一般各商业银行要求必须在一级分行公司业务部内设置专业化管理和操作的保理业务专营机构或专门团队,实际上保理业务操作岗一般都是分散在基层经营机构,不利于业务风险防范和控制。

二是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审核不审慎。

按照规定,一级分行负责辖内分支机构开办国内保理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的审核。

但近年来迫于市场营销压力和产品覆盖度考核,管辖行往往放松了国内保理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的审核,分支机构基本全部涉足国内保理业务;业务准入方面,准入大量小企业客户办理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弱化。

三是贷款“三查”制度和平行作业机制执行不力。

业务经办机构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中,客户经理代替风险经理在系统中违规操作现象比较突出,未能很好地坚持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制度,“双人”制衡机制没有发挥好作用,贷款条件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国内保理业务应关注的风险因素1.卖方通过虚假交易向银行融资。

由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易于提供,相比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相对简洁,许多企业将此作为融资手段之一。

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是保理业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卡,若客户利用伪造、变造发票、旧票新用、一票多用、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如果未能认真核查相关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直接会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落空。

2.应收账款回笼划归保理收款专户问题。

部分经办机构保理业务中存在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应收账款资金划入保理收款专户,而是由卖方通过他行账户将款项转入银行保理收款专户,或在保理到期时由卖方直接回购的情况。

经办机构不能及时掌握卖方销售资金的回笼情况,也难以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监控。

3.对保理预付款的资金流向未严密监控。

保理预付款仅限于客户购买生产资料、缴纳税金、电费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部分经办人员片面认为预付款资金系客户自有资金,对用途不作监管,导致一些企业将保理融资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转入买方账户用于归还银行上期保理,或流入房地产、股市等。

三、加强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一)加强贷前审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保理业务经办人员要依照有关操作流程的要求,认真筛选客户,做好客户资格审核,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和条件;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商务合同、发票、货运及质检单据等跟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办理首笔保理业务,须采取电话、传真、实地调查交易对手等方式核实交易真实性,同时在贷款档案中保留确认人签字的电话记录、走访记录或传真件以备查。

对长期合作客户,须每半年按上述方式进行不少于1次的交易真实性核实并留档相关记录;对客户1年内的交易明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阅客户历史贸易合同、票据和会计核算凭证等,查实买、卖双方存在正常贸易往来;要分析客户的经营周期、应收账款等情况,对可疑需求应重点排查,夯实业务基础;对受让应收账款应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逐笔查询、登记,防止同一应收账款办理多笔业务。

(二)加强贷中核查和放款集中管理,确保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在保理业务放款前,应逐项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坚持“双人核押”制度,核查落实担保条件。

一是在保理业务放款前,应逐项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坚持“双人核押”制度,核查落实担保条件;二是为确保保理业务真实性,在保理预付款发放前,客户经理应将《国内保理业务审核表》、经支行审核的业务资料及签字盖章的《保理预付款支用单》一并送交保理操作岗;三是保理操作岗按照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和放款集中管理操作规程中岗位职责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国内保理业务审核单》及《保理预付款支用单》上签字确认,在保理系统内将业务提交保理复核岗;四是保理复核岗完成业务复核后在保理系统内放行;五是保理操作岗将签字盖章的《保理预付款支用单》及《国内保理业务审核单》扫描件发送保理系统放款主管岗;六是保理系统放款主管岗根据《保理预付款支用单》、《国内保理业务审核单》及确定的可投放保理明细进行系统放款操作。

(三)加强贷后检查,确保还款资金按时到位要进一步核查交易的真实和运转情况,对于卖方客户提供的发票在开票日期超过1个月后,应到税务部门核查发票的有效性,严格审查发票所载内容与所提保理业务的一致性,防止开票后注销或交易双方合谋先开票后退货骗取资金的行为;加强账户监测管理,每笔保理预付款回收后,客户经理要审核资金来源是否合理合规,防止虚假交易。

对买方付款方式的保理预付款回收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会计核算凭证提供的信息核查还款专户资金来源是否为规定的交易生成,是否为买方划转。

如果某一买方连续三次(含)以上发生间接还款,银行有权将卖方对该买方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不合格应收账款处理。

对各类保理业务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风险保理业务是一项贸易融资产品,对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保理业务的开展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客户方面风险。

一是买、卖双方信用风险。

国内保理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依据商务合同按期支付的应收款项。

如果出现买方经营失败、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付款情况时,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

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银行可向卖方追索,要求卖方在宽限期内无条件回购应收账款。

因此买、卖双方信用的好坏、实力的强弱是国内保理业务的首要风险。

二是交易背景不真实。

由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易于提供,相比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相对简洁,许多企业将此作为融资手段之一。

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是保理业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卡,若客户利用伪造、变造发票、旧票新用、一票多用、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如果未能认真核查相关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会直接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落空。

三是上、下游企业关联交易风险。

如果上下游企业之间互为关联方,一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成为买卖关系,则容易出现货款互抵现象。

如此一来会加大银行应收账款资金回款的风险。

银行方面风险。

首先,银行审查制度执行不力。

在保理业务办理中未能严格审核合同、发票等重要交易背景资料,从而出现虚假交易合同及瑕疵应收账款办理保理业务,导致保理预付款资金的落空,造成资金损失。

其次,资金管理不到位。

在保理预付款发放后,银行未能对资金流向进行严密监控,使得保理预付款未能用于客户购买生产资料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转入买方账户。

或是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或流向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法律方面风险。

保理业务实质是一种“债权”的质押,一旦债权本身或质押效力出现问题,会导致银行增加实现债权的难度或无法实现债权。

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转让风险。

在隐蔽型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通知的风险。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在隐蔽型保理业务中,虽然有的银行保留了依自身判断可随时向买方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的权利,并约定银行在认为必要时向买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但往往由于转让通知的延迟及买方因未能及时了解债权转让情况而履行义务可能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而引发买方对债权转让的抗辩。

重复质押登记的法律风险。

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押权的,质权人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取得并行使质权。

同时《物权法》又规定,出质后的应收账款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即使办理了出质登记,再出质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应收账款缺乏特定性和出质登记统一规则,易被重复质押,增加风险。

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与收益并存,虽然保理业务存在各种风险,但商业银行不能因噎废食,而是应积极采取多种风险防控措施,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保理业务。

完善风险调控机制,防范客户风险。

一是审慎选择客户。

要通过审查买卖双方历史交易,选择履约能力强、商业信誉较好的客户。

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由于更加复杂,其潜在风险更加隐蔽,因此要通过对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审查,判断其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易及结算方式是否正常,应尽量选择非关联企业交易的客户。

二是加强贷中核查,确保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要加强对商品交易背景及合同真实性的审查,主要审查商品交易合同条款,如对商品有关描述、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交货时间等是否有明确规定,还要核查发票的真实性,发票的主要内容是否与商品交易合同及货运单据一致,发票开出时间是否合理等,防止开票后注销或交易双方合谋先开票后退货骗取资金的行为。

加强银行的自身建设,防范银行自身风险。

一方面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交易识别能力,从而尽量防止欺诈性交易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客户背景,正确选择适用保理业务类型。

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对比分析出哪个交易主体的履约能力更强或由哪个交易主体履约更具效益性,正确选择和适用保理业务类型。

此外,对于不同背景的客户适用不同的国内保理业务类型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严格合同条款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由于国内保理业务是一项专业化程度较高、技术性要求较强的新型短期融资业务,涉及国内保理业务的合同主要有销售商和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和保理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保理合同两类。

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基于货物买卖而签订的商务合同,其目的在于规范交易双方的商业行为和保证交易预期效果的实现。

国内保理合同的订立是保理商对销售商的选择与受理的结果,是保理商实现对应收账款的回收从而获得收益的基本保障。

商业银行在开展国内保理业务时,应设立专职的法规岗位,严格合同的条款审查,防范因合同瑕疵带来的法律风险。

总之,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推广这一业务。

应将国内保理业务纳入银行的整体营销战略之中,进一步加大对目标客户的市场宣传和营销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商家了解保理业务。

1. 加强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审查。

由于应收账款就根本性质来说是债权,只是一种请求权,以此为标的设立的质权在最终实现时也只能是一种请求权,即只能通过请求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不能构成对某种特定物的直接控制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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