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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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 2004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要点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要点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要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定额计价是建设工程定额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

在装饰工程中,装饰定额计算规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的要点。

1. 计算依据装饰定额计算的依据是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实践经验制定的,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和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2. 定额分类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分为5类,分别为基础装饰、墙面装饰、地面装饰、天花装饰和细部装饰。

其中基础装饰定额包括基本费用、水电安装工程、基础装饰、包装墙面、包装天花、包装地面、其他装饰项目;墙面装饰定额包括各种内外墙面的处理、墙面装饰、外立面装饰、干挂石材装饰等;地面装饰定额包括地面装饰、踢脚线、地面保护等;天花装饰定额包括天花装饰、吊顶、天窗等;细部装饰定额包括玻璃幕墙、板岩立面、竹木麻布幕墙、屋顶装饰、阳光房等。

3. 定额计算在计算装饰定额时,必须首先明确装饰工程的内容和施工质量要求,并将其细化为构成该工程的各项单元工程。

通过计算每个单元工程所需的材料和人工以及施工工期,从而计算出该单元工程的费用。

根据该单元工程的费用及不同施工工艺、质量等级及难度系数的不同,结合地区经济水平,制定出定额,计算每个单元工程的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总额,并加上工程管理及利润等费用,从而计算出工程总造价。

4. 施工规范装饰定额计算不仅仅是对造价的计算,施工规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规范主要包括:材料规定、墙面处理、地面处理、天花处理、细部工程的施工要求等。

在墙面处理方面,要求表面平整、平整度要求直、横向误差小于5mm,且对于不同墙面处理的常见问题如刮腻子、贴壁纸或进行涂料施工时的操作有详细的规定;地面处理方面,除了对材料的规定外,还要求地面含水率不得超过3%、强度、平整度要求满足要求;天花处理方面,要求界面平整度不超过2mm、面层厚度符合要求、线条和壁面的过渡自然而美观;细部工程方面,对于常见的细节问题,如构造、变形缝、固定连接等都有详细的规范。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内蒙古装饰定额计算规则一、《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及门窗运输措施项目;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它工程;垂运超高及其他措施项目共七章。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装饰装修超高费。

四、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五、本定额综合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3.6m以上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六、本定额未编制防水项目,发生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防水子目。

七、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八、本定额中注明的门窗、装饰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第01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中的水泥砂浆、白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砼散水厚度是按7cm计算的,并包括一次压光、支模及每隔12m增加的伸缩缝工料,厚度不同允许换算,面层作法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三、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四、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汇总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汇总

第五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4708—2000。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83。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5—2000。

三、关于一些费用的规定: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3、《静置设备制作》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静置设备安装》、《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辅助项目》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组成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50%,机械费占25%。

内蒙古2009安装定额总说明、册说明及计算规则_全_

内蒙古2009安装定额总说明、册说明及计算规则_全_
内蒙古 2009 安装定额总说明、册说明及计算规则(全)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5 册 说 明.............................................................................................................5 第一章 切削设备安装...........................................................................................7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8 第三章 铸造设备安装...........................................................................................9 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装.........................................................................................10 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11 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12 第七章 电梯安装.................................................................................................13 第八章 风机安装.................................................................................................14 第九章 泵安装.....................................................................................................15 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17 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18 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19 第十三章 其他机械安装.....................................................................................20 第十四章 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21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

第五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4708—2000。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83。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5—2000。

三、关于一些费用的规定: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3、《静置设备制作》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静置设备安装》、《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辅助项目》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组成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50%,机械费占25%。

内蒙古2009费用定额说明

内蒙古2009费用定额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YD15-801-2009)主编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施行日期:2009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建工[2009]208号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盟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经审查,现准予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同期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三、凡2009年7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应执行定额;2009年7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2009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应执行本定额。

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二0 0九年六月九日目录总说明 ........................................................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第四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第二节费用计算程序第三节劳务分包企业取费第五章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内蒙古装饰定额计算规则一、《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及门窗运输措施项目;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它工程;垂运超高及其他措施项目共七章。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装饰装修超高费。

四、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五、本定额综合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3.6m以上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六、本定额未编制防水项目,发生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防水子目。

七、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八、本定额中注明的门窗、装饰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第02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圆弧型、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三、离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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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说明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说明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

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

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

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

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

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额。

现浇混凝土梁按双排脚手架定额计算。

混凝土独立基础最上一部台阶高度超过1.2m时允许计算脚手架。

6、满堂脚手架面积按室内主墙间的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面积。

高度:底层按设计室内地坪;楼层按楼板上表面至天棚底面高度,无天棚坡顶屋面按平均高度计算。

3.6m以上至5.2m以内按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的,其超出部分按每1.2m为一个增加层,余数0.6m以内舍去不计,超出0.6m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8、混凝土浇灌道架子,适用于基础(包括设备基础)及沟道工程,面积按实搭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高度:设备基础基础底至顶面的高度,其它按基础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的全深计算。

如全深或高度超过5m,其超出部分按1.2m为一个增加层,余数0.6m以内不计,超过0.6m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为简化计算,以下浇灌道脚手架可分别按夯底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混凝土独立或杯形基础乘1.12;混凝土沟道、设备基础、带形基础乘0.76;满堂基础乘0.9系数;基础大开挖者,按大开挖的底面积乘以0.70系数12、砼池(沟)壁: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双排脚手架定额执行,其面积按单面计算。

砖(池)沟壁:按单排脚手架定额执行。

砼池底:按砼浇灌道架子执行,其面积按池底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1.2m以上的,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3、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烟囱、水塔及筒仓,执行金属竖井架定额,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如高度超过60m,其超出部分按每1.2m为一个增加层,余数0.6m以内舍去不计,超出0.6m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14、砖烟囱和不使用滑升工艺施工的砼烟囱、水塔、简仓,执行烟囱(水塔)、筒仓脚手架定额,并以设计室外地坪至顶高,区别不同高度,按座计算。

定额中包括了上料平台、上人斜道、防护棚和防护栏杆。

高度如果超过定额规定时,其超出部分每1.2m为一个增加层,余数0.6m以内舍去不计,超出0.6m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16、不执行综合脚手架的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4)斜道按建筑物外围长度每150m为一座计算,余数每超过60m增加一座,60m 以内不计。

(6)吊车轨道安装,按轨道长度和安装高度按双排脚手架定额的20%计算。

(8)钢结构建筑物按相应综合脚手架定额子目乘以0.6系数计算。

第0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混凝土1、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

2、如果采用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搅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则扣除相应的混凝土项目中的混凝土搅拌机和机动翻斗车。

3、混凝土输送泵及输送泵车,输送高度超过30m时,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高度超过50m时,机械台班乘以1.25系数,高度超过70m时,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45,高度超过90m时,机械台班乘以1.77系数。

8、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砼搅拌站固定基础,按相应机械所附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子目。

11、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设计要求需加入防冻剂、早强剂、减水剂等外加剂,均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12、构筑物工程中钢筋砼地沟、检查井、非定型化粪池等参照贮水(油)池相应项目执行,定型化粪池按“座”计算。

二、钢筋4、钢筋接头数量,结构和构造搭接按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要求计算。

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未做规定的,现浇混凝土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量,直径25mm以内者按8m长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者按6m长一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竖向通长钢筋(指墙、柱的竖向钢筋)亦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自然层计算。

6、钢筋锚固长度、双层钢筋用的马凳筋、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按规范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7、钢筋以手工铁丝绑扎,部分电焊及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仍按项目规定计算;若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采用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筋接头、锥螺纹钢筋接头者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项目,同时不再计算钢筋的搭接量,并扣除相应钢筋项目中的电焊条、水、直流弧焊机、对焊机。

直螺纹钢筋接头套用锥螺纹钢筋接头项目。

15、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5)框架结构梁与柱整体浇注时,柱与柱之间连接的梁按框架梁计算(异形梁除外)。

第07章模板工程说明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按超高费项目计算。

4、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5、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4、现浇钢筋砼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梁及板侧边模板不另计算。

如伸出墙外超过1.5m时,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15、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筒身均按砼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6、贮水(油)池、水塔、贮仓、圆筒形仓壁等,按图示尺寸砼与模板接触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8、钢筋砼地沟、检查井、化粪池等参照贮水(油)池相应项目执行。

19、模板超高按下列规定计算:(1)梁、板按超高部分全部模板面积计算;坡屋面按平均高度计算;梁板底面距设计室外地坪或下一层楼面的高度超过3.6m时,可计算模板超高费,超高增加高度采用四舍五入按“米”计算。

(2)墙、柱超高从室外设计地坪或楼板上表面算起,高度超过3.6m时,按3.6m以上部分模板面积计算,超高增加高度采用四舍五入按“米”计算。

第10章金属结构工程说明5、本定额均按一般碳素钢加工考虑,如采用低合金钢,其加工费增加10%。

6、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定额执行。

7、本定额中构件制作损耗率,不包括接头处所增加的加固钢材重量,应将增加的钢材计入构件工程量内。

10、金属构件制作定额中的螺栓,均为制作所需的周转螺栓,如设计需要连接螺栓时,另行增加螺栓费用。

如设计为高强螺栓时可套用相应子目,其高强螺栓价格可根据实际进行换算,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焊条和电焊机台班消耗量扣除12、平台(钢板为主)子目中的平台柱、平台梁无论采用板材加工或型材(含H型钢)加工,均套用该子目。

15、本定额中金属构件制作除锈是按人工除轻锈和微锈综合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机械除锈、喷砂除锈、化学除锈时,可套用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1、金属结构制作均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重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2、平台、操作台(包括篦式平台)包括支撑平台的柱、梁及支架;扶梯包括围栏、休息平台;其重量应合并计算,并分别套用平台、操作台及扶梯定额。

第11章金属构件运输及安装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

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金属结构构件分类5、定额内的吊装机械是按汽车式起重机25t考虑的,如构件重量和高度要求必须使用大于定额规定吨位的吊装机械时,可以换算台班单价,其他不变,在一个吊装层内,部分构件超过定额规定需换算吊装机械时,其他构件亦可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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