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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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公示一、审批前准备建设用地审批是指依法对用于建设的土地进行规划、立项、审批、核准等程序的过程。
为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特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公示,具体流程如下:二、规划和立项1. 制定用地规划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定用地规划方案,包括土地用途、规模、深度开发等内容。
2. 提出建设项目申请: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用地需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3. 立项审批: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批决策。
三、公示程序1. 公示范围:将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公示在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公众可获取的媒体平台上,确保信息传递的广泛性和透明度。
2. 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审批流程、涉及的土地用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等重要信息。
3. 公示时限:公示的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确保公众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反馈。
4. 公示意见反馈: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5. 意见处理:审批部门在公示结束后进行意见的整理和合理性评估,对合理的意见作出解释和回复,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6. 结果公示:审批部门将最终审批结果公示在官方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向公众公布审批的最终决策和相关的基本信息。
四、监督与问责1. 各级政府对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公开公正。
2. 监督渠道: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信函、互联网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和投诉。
3. 问责机制:对违反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4. 定期检查:各级审批部门对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流程的规范和透明。
五、结语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公示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措施,可以提高审批的公开透明度,确保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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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入库
•经办人审查
•处室初审
•占补平衡预挂钩
•登记系统备案
•开票
•局长办公会
•缴纳市级税费
•市局审查
•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取件
•占补平衡正式挂钩
•市政府下达批文
•返回
。 4.勘界报告需提供原件。 5.涉及占用林地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6.市政府审批征地报件资料需提供4套(原件2份),国土资源部
审批需提供6套(原件4份)。 7.领取批文需提交新增费缴款通知书和缴款书第四联原件,统筹
费缴款通知书和收据第二联原件,开垦费收据第二联复印件, 管理费收据第四联复印件。
•预审
(三)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
1.计划
中心城区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部每年一次性下达。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所需资料一致。
四.办理过程注意事项
1.组件时应充分考虑市政府审批权限。 2.勘界时权属调查需相关村社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区征地办、分
局登记中心签字,勘测站入库。 3.勘界报告需提供西安80坐标系和重庆独立坐标系两个光盘资料
•返回
计划
取得方式: (1)市年度计划; (2)属国家级单选址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下达; (3)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范围)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
部每年一次性下达; (4)经营性用地或者位置处于有条件建设区的,须购买地票
指标; (5)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申请周转指标。
•返回
组织材料、上报审批
1.预办通知下达后 (1)政策法规科发布拟征地通告,涉及听证的要组织听证; (2)用地单位与区征地办签订委托征地协议; (3)用地单位将征地安置前置资金(不低于15万元/亩)打入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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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项目的需求也愈发增长。
然而,建设项目所需的用地往往会受到限制和审批的管控。
本文将深入探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过程、程序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以期帮助读者对该领域有更清晰的了解。
一、审批程序及流程1. 申请阶段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规划书、用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递交。
申请材料的准备和递交的规范性十分重要,因为它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
2. 初审阶段初审是用地审批的重要环节之一。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以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初审过程中,审批单位可能会就项目的合规性、环境影响等方面提出一些问题和要求。
3. 专项审批阶段在初审通过后,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将进入专项审批阶段。
这一阶段的审批侧重于各专业部门的审查,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
相关部门将对项目的规划设计、环境保护措施、土地利用合理性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审批单位可能还要求申请人做进一步的调整和改善。
4. 公示及听证阶段在专项审批通过后,审批单位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
公示和听证的目的是保证审批过程的公开和透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最终审批阶段最终审批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最后一步。
审批单位将综合考虑各专业部门的审核结果、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出最终决策。
如果符合要求,审批单位将颁发用地批文,并将项目列入规划。
二、审批相关法规要求1.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用地审批的基本法规。
它规定了用地性质的划分、用地报告的编制要求、用地审批的程序和条件等。
申请人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需严格遵守该条例的规定。
2. 建设项目用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针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申请人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需根据该办法的要求编制相关材料,并注重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度和可信性。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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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审批概述
1.定义
2.目的
3.适用范围
二、办理前准备
1.确认用地性质
(1)工业用地
(2)商业用地
(3)住宅用地
2.收集相关材料
(1)用地申请报告
①项目基本情况
②用地方案
(2)土地权属证明
①土地使用权证
②土地出让合同
(3)规划审批文件
①规划设计方案
②规划许可证
三、提交申请
1.填写申请表
(1)基本信息
①申请单位名称
②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用地信息
①用地面积
②用地位置
2.提交申请材料
(1)材料检查
(2)提交方式
①现场提交
②网上提交
四、审核过程
1.材料审核
(1)初审
①资料完整性检查
②初步符合性审核
(2)复审
①专家评审
②部门联审
2.审核时间
(1)正常审核时限
(2)紧急审核时限
五、获取审批结果
1.结果通知
(1)通知方式
①短信通知
②邮件通知
(2)通知内容
①审批结果
②审批意见
2.领取审批文件
(1)现场领取
(2)邮寄领取
六、处理异常情况
1.材料不全
(1)补充材料要求
(2)重新提交流程
2.审批未通过
(1)理由说明
(2)申诉流程
3.其他争议
(1)争议解决方式
①协商
②调解
③诉讼。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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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04
申请阶段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 建设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
受理阶段
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阶段
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踏勘、 专家评审等环节,对建设用地
申请进行审查。
决定阶段
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 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并通知建设单位。
02
申报阶段
建设用地审批旨在保护土地资源 ,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维护社会 公共利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
审批原则及政策依据
审批原则
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科学决策、高 效便民。
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审批流程简介
土地使用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变更登记
因项目调整、合并等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需 进行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项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不再使用的,需进行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办理变更或注销登 记手续。
THANKS
感谢观看
1 2
出让金计算
根据出让地块的面积、位置等因素进行计算。
缴纳方式
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缴纳。
3
相关费用
包括土地登记费、土地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05
实施阶段
土地交付与接收
土地交付
国土部门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受让方,并签订 《土地交付确认书》。
土地接收
受让方对土地进行验收,确认土地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 ,并签订《土地接收确认书》。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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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一.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类型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 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 四.办理过程注意事项
一.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类型
(一)按照项目性质,可以分为:
1.单独选址项目 2.实施城市规划建设 3.中心城区规划建设
(二)按照审批权限,可以分为:
•预审
•通 过
•计划
•预办
•通不 过
•调规 •交地
•征地实施
•组织资料 •上报审批
•市局审核 •市政府审批
•注:批次用地(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报件不需要预审,从计划环节开始。
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
(一)单独项目选址
1.预审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和申请文件; (2)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可研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A3大小);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7)政策规定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注:(1)市局预审分局应出具初审意见,部预审市局应出具初审意见;
(17)拟用地情况说明; (18)拟征地通告及照片; (19)听证相关资料;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21)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进账单; (22)地质灾害评估审查表; (2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书; (24)勘测定界报告; (25)勘测定界图; (2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7)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8)征地红线图; (29)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1)市政府审批所需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
(17)听证相关材料; (1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发票; (19)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1)勘测定界图; (22)征地红线图; (2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4)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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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17)听证相关材料; (1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发票; (19)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1)勘测定界图; (22)征地红线图; (2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4)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明需一式四份,其余 资料一式三份。
(2)报部件需调规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占用基 本农田的要出具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报告和市级占用基本农田论证 意见。
(3)以上资料需一式两份(报部预审需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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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2.申请计划
•(1)区国土分局申请计划请示文件及审查意见; •(2)用地单位申请计划请示文件;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 可研批复; •(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A3大小); •(6)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9)政策规定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按照审批权限,可以分为:
1.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 注:(1)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占用耕地大于35公顷,总用地面积大于70公顷 (3)国家立项项目 (4)按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需上报国务院的其他项目 2.报市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审批项目 (1)耕地小于35公顷,总用地面积小于70公顷 (2)市、区立项项目
•注:(1)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不需申请计划; • (2)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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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拟用地情况说明; (18)拟征地通告及照片; (19)听证相关资料;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21)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进账单; (22)地质灾害评估审查表; (2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书; (24)勘测定界报告; (25)勘测定界图; (2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7)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8)征地红线图; (29)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1)市政府审批所需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
(2)报部件需调规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占用基 本农田的要出具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报告和市级占用基本农田论证 意见。
(3)以上资料需一式两份(报部预审需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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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计划
(1)区国土分局申请计划请示文件及审查意见; (2)用地单位申请计划请示文件;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精选ppt
(17)听证相关材料; (1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发票; (19)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1)勘测定界图; (22)征地红线图; (2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4)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明需一式四份,其余 资料一式三份。
精选ppt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1)沙区政府关于征(转)收土地的请示; (2)征(转)收土地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 (3)沙区政府征(转)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4)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说明; (5)建设用地申请表; (6)建设征收土地“一书三方案”; (7)拟征(转)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上一批次土地供应情况表; (9)本次征地意向性项目拟用地情况表; (10)征地预办通知书; (1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2)拟用地情况说明; (13)拟征地通告及照片; (14)城市标准分区控规批复; (15)城市标准分区规划图;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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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的审批流程怎么⾛⼟地是很重要的资源,对于需要进⾏使⽤⼟地进⾏建设的时候需要得到相应的审批。
那么⼤家就要清楚关于建设⽤地的审批流程怎么⾛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是如何进⾏办理的。
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地的审批流程怎么⾛1.单独选址项⽬⽤地审批第⼀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初审在11个⼯作⽇内完成。
第⼆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积的审查⼟地利⽤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审查补充耕地和征⽤⼟地情况审查审查在5个⼯作⽇内完成。
第三步:会审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地的情况。
第四步:报国务院要件齐全,会审会通过的材料,从接到⽤地申报起40个⼯作⽇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批复国务院批复后,在2个⼯作⽇内办理批复并下发。
2.城市分批次建设⽤地审批第⼀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初审在11个⼯作⽇内完成。
第⼆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积的审查⼟地利⽤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审查补充耕地和征⽤⼟地情况审查审查在5个⼯作⽇内完成。
第三步:会审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地的情况。
第四步:报国务院要件齐全,会审会通过的材料,从接到⽤地申报起40个⼯作⽇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通知缴费国务院批复后,根据批准⽤地⾯积及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
第六步:批复收到符合要求的缴款回执后,在2个⼯作⽇内办理批复并下发给申报单位。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本⽂从两个⽅⾯进⾏了详细阐述。
对于不同的建设⽤地在审批的流程上是不⼀样的,这是我们在办理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按照流程进⾏相关⼿续办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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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国家对土地使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审查、批准和备案的程序。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依法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一、规划编制。
建设用地审批的第一步是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是指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
规划编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初步审查。
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相关部门对规划编制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
初步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规划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为后续审批提供依据。
三、公示。
初步审查通过后,规划文件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是指将规划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公示的目的是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审批。
公示结束后,规划文件需要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是指相关部门对规划文件进行审查和批准。
审批部门会对规划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会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备案。
审批通过后,规划文件需要进行备案。
备案是指将审批通过的规划文件进行归档和备案,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的依据。
备案的目的是确保规划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土地使用提供依据。
六、监督。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相关部门还需要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是指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建设用地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规范的审批流程,才能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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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一、审批流程概述二、申请阶段1.准备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关于用地的申请书;(2)相关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告和评估报告;(3)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明;(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审批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申请表格。
3.审查阶段:(1)申请初审: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专家评审: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审批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估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3)需求平衡分析:审批部门要对申请项目的需求进行平衡分析,确保用地的合理利用。
三、公示阶段1.公示通知:审批部门会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公示通知,告知相关市民和机构申请项目的用地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反馈。
2.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为15天,期间市民和机构可以就申请项目提出意见和反馈,审批部门会记录并进行评估。
四、批复阶段1.综合评估: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和反馈,审批部门会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对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2.批复:如果申请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审批部门会向申请单位发出批复通知书,说明用地审批结果,并告知下一步的操作指南。
五、监管与基建1.监管:审批部门会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按照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2.基建:批复后,申请单位可以正式开始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水电排管等。
六、结论本文简要介绍了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并详细描述了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要求,包括申请、审查、公示和批复等。
建设用地审批是保证土地合理利用和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
![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add4b1154431b90d6c85c7d7.png)
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一、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第一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用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审查补充耕地和征用土地情况审查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步:会审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用地的情况。
第四步:报国务院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批复国务院批复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并下发。
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第一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用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审查补充耕地和征用土地情况审查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步:会审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用地的情况。
第四步:报国务院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通知缴费国务院批复后,根据批准用地面积及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步:批复收到符合要求的缴款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并下发给申报单位。
二、建设用地审批申报材料目录1.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目录一.文字材料1.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3.建设用地申请表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立项批准文件8.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9.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图件材料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2.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补充耕地位置图)3.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注: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未报部备案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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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建设用地审批是指通过行政程序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性、合法性、符合规划要求等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过程。
下面将介绍一下常见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第一步,立项申请。
申请单位需要提出项目的建设需求,包括项目的规模、内容、投资方案等,同时提交与用地审批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土地证明、规划方案等。
第二步,初审。
初审是由用地审批机构对立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初审通常涉及对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审核。
第三步,公示和听证。
经初审合格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相关利益相关方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意见,审批机构可组织听证会,听取申请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第四步,现场核查。
审批机构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申请单位提出的建设需求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五步,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是建设用地审批的关键环节,审批机构将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估、风险评估、经济评估等多维度评估,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步,审批决策。
审批机构根据初审、公示、听证、现场核查和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批决策。
审批决策可能是通过、不通过或者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第七步,发证和备案。
如果审批机构通过了申请,将发放建设用地证,并将有关决定纳入建设用地备案系统。
申请单位需要根据批准的决定进行相应的工程设计和施工。
从立项申请到最终批准,建设用地审批流程通常需要3-6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审批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定。
为了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环节。
另外,建设用地审批应注重公平公正,在审批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防止不合理审批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也需要加强后期监管,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要求进行建设。
只有科学严谨地进行审批,才能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所需资料
![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所需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0d96f6794693daef5ef73dc3.png)
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所需资料建设用地预审、报批所需资料(一)、征用土地审批程序一、由使用土地单位向规划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及建设项目可行性预审申请。
二、规划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三、使用土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项目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立项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
四、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立项批准文件以及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有关图件等材料向规划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五、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用地,由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由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拟订供地方案。
属林地的要有林业部门的批准资料。
六、经廉江市政府审核后报湛江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查,并报湛江市政府审核。
七、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或占用耕地35公顷,其他土地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
八、省批准后,由市政府对征用土地方案予以公告。
九、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规划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十、规划国土资源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十一、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
十二、规划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十三、由规划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有合同样本)。
十四、土地使用者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须提交的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3、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4、建设项目用地现状图。
(三)、申请用地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用地报告书二份;2、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份,(但须提供原件核对)和选址蓝线座标图;3、廉江市建设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书二份;4、廉江市政府以上计划部门批准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二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5、廉江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但须提供原件核对);6、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二份;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但须提供原件核对);8、1:500或1:1000的蓝色地形图二份;9、重点项目、污染项目还必须提交可行性研究、环保部门评估意见书和消防部门的意见书;(原件)‘10、外资独资项目还须提交外商的身份证;(收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核对)11、超越我市审批权限必须上报省政府审批用地,要提交工程规划设计平面图、规划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四)、办理划拨用地手续须提交的资料:1、申请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书面内容,内容包括:用地起始时间、权属来源和演变情况以及四邻交界情况等;2、上级主管部门据的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有关用地的历史资料(包括各类协议、交款单据、法院判决书、征拨地批文、建筑许可证、工税报建书等);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对)5、1:500或1:1000地形图或二份;6、地上有建筑物的,须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二份(但须提供原件核对).(五)、办理出让手续须提交的资料:1、办理出让手续的书面报告;2、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份(须提供原料核对);3、市政府同意批准出让意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收复印件二份(须提供原件核对);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份;5、营业执照副本、收复印件二份(须提供原件核对);6、被委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二份(须提供原件核对);7、地上有建筑物,则须提供房产证收复印件二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大全]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大全]](https://img.taocdn.com/s3/m/e118a7a1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e9.png)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大全]第一篇: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大全]一、报批类型建设用地报批分为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两种类型。
1、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如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
2、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外的国家和省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用地(须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建设用地报批程序1、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
由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报告,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图等资料(属于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须提供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拟占耕地是否已经补充并达到占补平衡。
预审通过后,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预审批复。
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手续,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须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发改部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意见(占用林地的须持省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资料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拟征土地组织测量、土地权属调查、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核查统计,协助市政府拟订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组织被征地单位(即村小组)代表对征地补偿方案进行听证(听证笔录及参加听证人员签字原件与报批资料同时上报)。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流程图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85103334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b8.png)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流程图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二、实施对象: 需办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三、受理部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或各城区分局窗口。
四、实施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五、实施条件: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手续的用地项目六、应提交的资料清单注明:“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注:1、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圈内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受理,需提供材料(一)。
2、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圈内的分为两类,①位于开发区或新区范围内的由开发区或新区国土分局受理;②其余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
需提供材料(一)。
3、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城镇圈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分为两类,①跨城区的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②其余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国土分局受理。
需提供材料(一)、(二)。
4、项目用地权属审核附图(基本要素:项目范围线、界址点号、权属名称、地块号、地类名称或代码、地类界线、权属界线、地形、备注信息、图框等;制图要求:采用全国第二次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明确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性质、登记发证情况、历年已报批等数据)5、“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七、行政收费及其依据:1、征地管理费:耕地1000亩以上、非耕地2000亩以上,按征地费总额的2.1%收取;耕地1000亩以下、非耕地2000亩以下,按征地费总额的2.8%收取。
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管理费按规定的收费项目的70%收取。
2、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30元/平方米,旱地20元/平方米;占用一般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20元,旱地12元/平方米。
地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地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be63a440cf84b9d528ea7a83.png)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程序一.适用范围凡是1999年1月1日以后我市行政辖区所有的新增项目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
二.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报省批一式5份);3.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4.环保部门意见;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立项批复;7.规划用地位置地形红线图(报省批一式5份);8.项目设计平面布置图;9.建设单位资质证明;10.其他材料:国土部门审查材料时,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1.建设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国土所索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2.建设项目单位持申请表和有关资料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所申请项目的初步审查;3.按照审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加具初审意见,送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4.窗口收到齐全的材料移交给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审核,并报市、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批准;5.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地级市、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批复后,如果是不批准的,由窗口将所有资料退回建设项目单位并书面明确该项目用地不予批准;如果是批准的,将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转土地利用管理股;6.土地利用管理股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程序,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征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报市、省国土资源厅批准;7.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公告;8.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国土所会同建设项目单位实施征地;9.签订征地协议书并兑现补偿款;10.国土资源局与建设项目单位签订《出让合同》,缴清税费后,颁发《用地批准文件》。
四.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流程图:五. 批复文件、证书1.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上加具意见;2.《出让合同》、《用地批文》;六. 收费 建设项目单位根据已批准立项批文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国土所初审 土地规划股、土地利用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选址、定点预审、审核窗口收件局领导审批 送市省审批用地预审 填报一书四方案及其规定提交资料,经上级具审批权限机关批准兑现补偿、缴清税费 实施征地征地公告 颁发用地批准文件,签订《出让合同》 窗口发文不批准回退。
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程序如下
![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程序如下](https://img.taocdn.com/s3/m/0a94f49dddccda38366bafb0.png)
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只需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供地方案;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5、方案的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经批准下达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1〕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2〕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3〕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④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与说明和有关文件;
⑤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4、建设用地审查
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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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用耕地大于35公顷,总用地面积大于70公顷 (3)国家立项项目 (4)按规定需上报国务院的其他项目 2.报市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审批项目 (1)耕地小于35公顷,总用地面积小于70公顷 (2)市、区立项项目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施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一.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类型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 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 四.办理过程注意事项
一.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类型
(一)按照项目性质,可以分为:
1.单独选址项目 2.实施城市规划建设 3.中心城区规划建设
(二)按照审批权限,可以分为:
区征地办专用账户; (4)区征地办对征地范围内涉及建(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 (5)用地单位在派出所开具征地范围内在册农村人口证明。 2.区征地办草拟征地合法性安置说明。 3.编制“一书四方案”。 4.国土分局代区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请示及审查意
见。 5.资料齐备报送市局建设用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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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三)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
1.计划
中心城区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部每年一次性下达。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所需资料一致。
四.办理过程注意事项
1.组件时应充分考虑市政府审批权限。 2.勘界时权属调查需相关村社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区征地办、分
局登记中心签字,勘测站入库。 3.勘界报告需提供西安80坐标系和重庆独立坐标系两个光盘资料。 4.勘界报告需提供原件。 5.涉及占用林地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6.市政府审批征地报件资料需提供4套(原件2份),国土资源部
预审
通过
计划
预办
通不 过
调规 交地
征地实施
组织资料 上报审批
市局审核 市政府审批
注:批次用地(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报件不需要预审,从计划环节开始。
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所需资料
(一)单独项目选址
1.预审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和申请文件; (2)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可研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A3大小);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7)政策规定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注:(1)市局预审分局应出具初审意见,部预审市局应出具初审意见;
光盘入库
经办人审查
处室初审
占补平衡预挂钩
登记系统备案
开票
局长办公会
缴纳市级税费
市局审查
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取件
占补平衡正式挂钩
市政府下达批文
Hale Waihona Puke 返回交地1.交地条件
(1)征地实施完毕,程序合法(两公告一登记);
(2)用地单位缴清征收土地涉及市区相关税费;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0元/平方米)
耕地开垦费(30元/平方米,基本农田上浮50%)
可研批复; (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A3大小); (6)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9)政策规定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注:(1)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不需申请计划; (2)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1)沙区政府关于征(转)收土地的请示; (2)征(转)收土地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 (3)沙区政府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4)征地补偿费标准合法性安置说明; (5)建设用地申请表; (6)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 (7)征(占)收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用地单位征地请示; (9)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10) 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文件; (11) 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12)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13)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1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15)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6) 征收土地预办通知书;
(17)听证相关材料; (1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发票; (19)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1)勘测定界图; (22)征地红线图; (2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4)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明需一式四份,其余 资料一式三份。
审批需提供6套(原件4份)。 7.领取批文需提交新增费缴款通知书和缴款书第四联原件,统筹
费缴款通知书和收据第二联原件,开垦费收据第二联复印件, 管理费收据第四联复印件。
预审
1.预审前提:单独项目选址需要预审 2.审查要点: (1)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是否具有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 3.预审权限: (1)国家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的项目需国土资源部预审 (2)市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的项目需市国土房管局预审 (3)区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的项目国土分局预审; (4)上一级国土部门预审需下一级国土部门出具初审意见。 4.项目预审需用地单位提出申请且预审资料按市局要求所有
(17)拟用地情况说明; (18)拟征地通告及照片; (19)听证相关资料; (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21)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进账单; (22)地质灾害评估审查表; (2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书; (24)勘测定界报告; (25)勘测定界图; (2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7)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28)征地红线图; (29)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市林业局出具的同意占用林地文件。 注:(1)市政府审批所需各类图纸、区政府请示文件、拟用地情况说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1)沙区政府关于征(转)收土地的请示; (2)征(转)收土地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 (3)沙区政府征(转)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4)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说明; (5)建设用地申请表; (6)建设征收土地“一书三方案”; (7)拟征(转)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上一批次土地供应情况表; (9)本次征地意向性项目拟用地情况表; (10)征地预办通知书; (1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2)拟用地情况说明; (13)拟征地通告及照片; (14)城市标准分区控规批复; (15)城市标准分区规划图;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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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取得方式: (1)市年度计划; (2)属国家级单选址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下达; (3)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范围)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
部每年一次性下达; (4)经营性用地或者位置处于有条件建设区的,须购买地票
指标; (5)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申请周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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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材料、上报审批
1.预办通知下达后 (1)政策法规科发布拟征地通告,涉及听证的要组织听证; (2)用地单位与区征地办签订委托征地协议; (3)用地单位将征地安置前置资金(不低于15万元/亩)打入
(2)报部件需调规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占用基 本农田的要出具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报告和市级占用基本农田论证 意见。
(3)以上资料需一式两份(报部预审需三份)。
2.申请计划
(1)区国土分局申请计划请示文件及审查意见; (2)用地单位申请计划请示文件;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征地统筹费(经营性用地3万元/亩,工业用地1万元/亩)
征地管理费(征地安置补偿费的2.8%)
耕地占用税(35元/平方米,基本农田上浮50%)
2.交地流程
区征地办提交征地实施完结说明——分局耕保科核实税费缴
纳情况——草拟交地报告——召开交地会——完善交地备忘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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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及勘测数据需入库、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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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规
1.调规前提: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是国家大型能源、 交通、水利设施项目。
2.调规批准机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批准机关,涉及基本 农田上报国土资源部。
3.调规流程:用地单位申请调规-----资质单位编制调规方案 -----组织专家评审------召开调规听证会-------拟定区 政府调规请示--------上报原批准机关
明需一式四份,其余资料一式三份; (2)国务院审批各类资料需六套。
(二)实施城市规划建设
1.申请计划
(1)区国土分局申请计划请示文件及审查意见 (2)用地单位申请计划请示文件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文件和附图(A3大小) (4)城市标准分区控规批复文件和控规图(A3大小) (5)拟安排项目基本情况,含坐落、面积、总投资、产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