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

1. 目的。

咱这国有集团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呢,就是为了吸引那些有本事的人才,激励公司里每一个小伙伴好好干活儿,同时还得保证薪酬分配公平合理,符合咱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让大家都能有个奔头。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咱国有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管你是在总部办公,还是在各个子公司、分公司的,只要是正式和咱们签了合同的,都在这个制度管着的范围内。

二、薪酬构成。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就像是大家每个月的保底收入。

这部分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来确定的。

就好比盖房子打地基,这是最基础的部分。

刚进公司的小伙伴,如果岗位等级比较低,那基本工资可能就少一点,但随着你经验越来越丰富,岗位等级提升了,基本工资也会跟着往上调的。

2.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呢,是因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有的岗位可能比较辛苦,或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这个岗位津贴就是对这种差异的一种补偿。

比如说,那些需要经常出差、在户外工作或者处理紧急事务的岗位,岗位津贴就会相对高一些。

这就好比是对那些在特殊岗位上默默付出的小伙伴的一种“特别奖励”。

3.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可是个重头戏,这部分工资是和大家的工作表现直接挂钩的。

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咱们都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如果你工作干得特别棒,完成任务超标准,那绩效工资就会很多;要是工作马马虎虎,没达到要求,那这部分工资可就会少拿喽。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干得好的拿大奖,干得不好只能拿个小奖啦。

4.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就像是公司给大家的一个大红包。

这个奖金是根据公司这一年的经营业绩,还有员工个人的年度综合表现来发放的。

如果公司这一年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你个人表现也很优秀,那这个年终奖金可就相当丰厚了。

不过要是公司业绩不太好,或者你个人有什么失误,那年终奖金可能就会少一些,甚至没有哦。

三、岗位等级与薪酬标准。

1. 岗位等级划分。

咱们公司根据工作内容、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因素,把岗位分成了好几个等级,从低到高大概有[X]个等级。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薪酬管理,激励领导干部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福利待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务序列与薪酬等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两个层级,具体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规定如下:1.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其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根据其管理职责和工作经验确定。

2.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业务主管等中级管理人员,其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根据其管理范围和工作表现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核定1. 薪酬构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企业按规定发放,津贴根据职务特点和工作环境给予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和企业绩效核定。

2. 核定原则: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核定原则包括绩效导向、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平等待遇等原则,核定过程应当完全公开透明,确保领导干部薪酬合理、公平。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1. 绩效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按照企业绩效目标和个人绩效目标制定,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廉政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薪酬激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优秀表现者给予适当奖金和晋升机会,表现一般者给予提醒和培训,表现不佳者给予处罚并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保障措施与责任追究1. 保障措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的领导干部,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包括降级、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应当立即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以上是关于《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完成目标、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四)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月或季度支付。

(五)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按年或项目支付。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四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岗位价值、员工贡献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津贴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七条员工薪酬按月支付,每月底前发放。

第八条员工薪酬发放时,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调整、支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程序。

第十条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

第十一条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制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殊情况第十四条对于因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劳动条件艰苦的岗位,可适当提高其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第十五条对于因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可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旨在为国企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对员工薪资进行科学、公平、合理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政策。

一、薪酬管理目标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而提升企业整体效益和员工素质。

二、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薪酬管理要公平合理,不能有不合理的差距。

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薪酬标准和核定薪酬水平。

2.激励原则:薪酬管理要通过设计激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3.灵活原则:薪酬管理要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组织发展需要。

4.能力原则:薪酬管理要根据员工的能力、贡献和岗位要求进行差异化管理,激励优秀员工,提供发展空间。

三、薪酬管理机制1.薪酬体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来确定薪酬水平。

要注重技能和学历等因素,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

2.薪酬调整: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和员工绩效表现,进行薪酬调整。

要进行公正公开的绩效考核,将员工薪酬与绩效直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

3.绩效激励:通过绩效考核,实行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金或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薪酬福利:除了基本薪资,还要提供一些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假等,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幸福感。

5.培训发展: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发展机会,通过提升员工的技能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其薪酬水平。

四、薪酬管理的实施1.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机制,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和操作程序,确保薪酬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制定薪酬标准: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薪酬水平标准,保证岗位间和层级间的合理薪酬差距。

3.进行薪酬调查: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内的薪酬水平,为制定薪酬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4.实施薪酬管理:通过科学的薪酬调整,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绩效和企业整体效益。

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

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

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制定了《国资委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资委直属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应当公平公正,依据员工的工作职责、绩效贡献、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2. 激励激励原则:薪酬应当与员工的绩效挂钩,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3. 稳定长期原则:薪酬应当考虑企业经济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保持稳定性和长期性。

4. 透明公开原则:薪酬政策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清楚自己的薪酬来源和构成。

四、薪酬管理程序1. 薪酬构成: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组成,根据员工职级、工作性质和绩效表现等因素确定。

2. 薪酬调整:国资委将根据企业业绩、市场情况和国家政策等因素,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3. 绩效考核:国资委将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4. 薪酬激励:国资委将设立多种激励机制,包括年度奖金、优秀员工奖励、晋升加薪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薪酬管理监督国资委将建立薪酬管理监督机制,监督企业薪酬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解决纠纷,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六、其他规定1. 国资委将不定期对企业薪酬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指导企业合理设置薪酬水平。

2. 国资委将组织开展薪酬管理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其他与国资委薪酬政策相关的事项,由国资委负责解释和决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的国资委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均作废。

此制度版权归国资委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引用。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范薪酬分配,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薪酬分配。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水平,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公开。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薪酬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合理和透明可控。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薪酬分配效率。

第二章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成正比,根据岗位和职责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二)公平公正原则。

薪酬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歧视性薪酬待遇,要充分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和贡献。

(三)绩效考核原则。

薪酬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激励奖惩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奉献和业绩挂钩,积极引导员工向优秀方向发展,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

(五)合理结构原则。

薪酬结构应当科学合理,兼顾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适合自己的薪酬管理原则,并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方式第十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程序与方式。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实施薪酬管理工作,明确薪酬管理的分工和责任。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仆0$迁10门)付薪、为“能力"仆已”0门@1五丫)付薪、为“绩效”仆0=£0=山@门。

已)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

第三条薪酬绩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和员工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和其他补贴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工资,包括年度奖金、季度奖金等。

第七条福利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八条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出差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

第三章绩效评价第九条绩效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为评价内容。

第十条绩效评价周期分为年度评价、季度评价和月度评价。

第十一条年度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年度奖金的依据。

季度评价和月度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季度奖金和月度奖金的依据。

第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员工薪酬调整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进行。

第十四条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根据岗位、职级的变化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绩效工资的调整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六条员工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

第十七条员工薪酬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九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确保薪酬绩效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员工对薪酬绩效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员工,具体执行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二、薪酬政策1. 薪酬结构:国有控股企业采取综合薪酬制度,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等,以确保员工在工作表现和企业业绩改善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应收入。

2. 薪酬制定:薪酬标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水平和员工绩效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定期进行调整,确保薪酬待遇的公平合理性。

3. 薪酬福利待遇: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职工福利等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三、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指标: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够对企业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企业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效率、质量水平、成本控制、客户满意度、员工工作投入等。

2. 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将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薪酬待遇挂钩,激励员工根据自身业绩水平进行自我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3. 绩效考核结果:企业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员工的薪酬待遇,确保员工的努力和付出能够得到相对应的回报。

四、薪酬管理1. 薪酬保密:企业对员工的薪酬待遇信息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员工的薪酬待遇,避免引发员工间的不满和不和谐。

2. 薪酬发放: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薪酬发放的时间和方式,确保员工的薪酬能够按时发放到位。

3. 薪酬调整: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能够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

五、薪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企业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评估体系:企业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评估体系,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企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终奖金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第八条特殊奖金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

国企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工资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二、工资薪酬管理的目的国有企业工资薪酬管理的目的是要合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也要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岗位等级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资薪酬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工资薪酬应当按照工作业绩和岗位等级等客观标准确定,避免主观因素干扰;2. 稳定、有序:工资调整应当根据企业经济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稳步有序进行;3. 激励、奖罚分明: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适时给予奖励,也要按照规定给予惩罚;4. 透明、公开:员工对于工资薪酬标准应当有充分的了解和监督权限。

四、工资薪酬管理的内容1. 基本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3.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4. 员工福利:员工应当享有法定的带薪假期、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制度;5. 其他补贴: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给予员工其他各种形式的补贴。

五、工资薪酬管理的执行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配合;2. 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管理细则;3. 薪酬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工资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4. 员工对于工资薪酬管理制度有异议,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应当及时处理。

六、工资薪酬管理的监督1.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监督;2. 公司工会应当对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监督;3. 员工应当对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和监督;4. 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七、其他本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设定日期起执行。

公司如有所变更,应当重新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导语:国有企业的薪酬都是很⾼的,所有有很多的⼈都会想要在国有企业任职,然⽽很多的⼈都不知道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

下⾯是店铺为你精⼼推荐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第⼀章总则 第⼀条为切实履⾏出资⼈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出资⼈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付给员⼯的⼯资、奖⾦、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

出资⼈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员、企业兼职⼈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主决定。

(⼆)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产率的增长。

合理控制⼈⼯成本,提⾼企业竞争⼒。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政策及不可⽐因素产⽣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

企业领导⼈员与企业其他员⼯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章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本办法第⼀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全市同等劳动⼒价格⽔平; (⼆)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产率及⼈均实际薪酬⽔平; (四)⼈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本办法第⼆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价格⽔平、⼈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定⽐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在对于员工进行薪酬管理方面跟私有企业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有哪些原则呢?以下是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xxx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所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所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

(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构成和确定办法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薪酬制度制订形式1.依据岗位或职务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工资制或职务工资制;2.依据技能或能力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技能工资制或能力工资制;3.依据以绩效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如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承包制等;4.依据岗位(职务)和技能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技能工资制或职务技能工资制;5.依据岗位(职务)和绩效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绩效工资制或职务绩效工资制。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企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一)、拟订国企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国企薪酬管理制度情况;(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国企入职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入职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入职员工的薪酬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入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其岗位、绩效、能力等因素相适应。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等。

3. 补助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确定。

4. 奖金:包括年终奖、特殊贡献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效益和员工表现确定。

5.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五条员工入职时,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能力,确定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第六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岗位晋升:员工晋升至更高岗位,其薪酬相应调整。

2. 绩效提升:员工工作绩效显著提升,其薪酬相应调整。

3. 工龄增长:员工工作年限增长,其薪酬相应调整。

4. 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根据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变动,调整员工薪酬。

第七条员工薪酬调整应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支付与核算第八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

第九条员工薪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薪酬核算应客观、公正,确保员工薪酬与其贡献相匹配。

2. 准确及时:薪酬核算应准确无误,及时支付给员工。

3. 保密原则:薪酬核算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员工薪酬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企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

2. 激励原则:薪酬体系能够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可行原则:薪酬制度应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相适应。

4.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生活水平确定,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量和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 津贴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贡献度确定。

2. 奖金按年度或项目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生活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

2. 定期调整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1. 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

2. 特殊调整可随时进行。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十三条薪酬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及时、准确。

第十四条薪酬支付时间:1.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按月支付。

2. 绩效工资、奖金按月或项目支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企业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1. 引言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是指由国家控制或拥有绝大部分股权的企事业单位,在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一套规定和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目标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目标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 吸引和留住人才; - 公平公正地衡量和分配员工价值; - 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要素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涉及到多个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工资:国有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工作责任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作为员工的固定收入部分; - 绩效奖金:通过评估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和组织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 薪酬福利:国有企业通常提供一些附加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 职务津贴: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岗位或职务的员工,国有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职务津贴,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 薪酬调整: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企业业绩、行业市场竞争等因素,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薪酬的调整。

4.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原则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对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薪酬评估和分配,确保薪酬体系内部和外部的公平性; - 激励导向原则:通过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 适应市场原则: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市场状况和员工的供求关系,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 灵活性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岗位和员工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计,以满足员工个性化和多样性需求。

5.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是保证其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依据; - 内外部公示:在薪酬制度实施过程中,应公开透明地向员工和社会公示,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 - 激励激励: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员工,如年终奖金、股权激励、职业发展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监督与调整: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薪酬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国企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平合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 激励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激励作用,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3. 法规遵守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4. 持续改进原则:薪酬制度应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确定;2. 基本工资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占薪酬总额的40%;2. 绩效评估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3. 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2. 年终奖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确定;3. 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确定。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1. 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2. 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1.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每月发放一次;2. 奖金根据具体项目或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发放时间;3. 津贴和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1. 薪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2. 薪酬发放前,员工应确认个人账户信息无误。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薪酬调整包括以下情况:1. 国家和地区工资调整;2. 企业经济效益变化;3. 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和工作表现优秀;4. 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程序: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酬调整方案;2. 企业领导层审议通过;3.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关于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范文1一、总则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

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

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

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

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

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员工薪资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有机结合,保证薪资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一级企业”)。

(二)一级企业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企业”)。

(三)区属国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含),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

第二章薪酬管理与体系第三条薪酬分配取决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的完成程度及同行业的整体工资水平,遵循注重业绩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责任和激励相匹配的原则,依据员工的价值创造能力、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位置与表现以及价值创造的结果给予员工合理的薪酬。

第四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利益与责任相一致、薪酬总额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倡导奉献精神;(五)坚持薪酬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五条薪酬管理制定主要参考以下因素:(一)岗位因素:员工所在岗位的层级和责任;(二)绩效因素:员工及所在企业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情况;(三)市场因素:企业所属行业在本地区的岗位薪酬情况。

第六条区属国有企业的薪酬体系分为年薪制和岗位薪资制。

(一)区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实行年薪制。

根据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区国资委核定的年薪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

(二)除实行年薪制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实行岗位薪资制。

第三章岗位薪资制核算管理第七条企业员工实行岗位薪资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比例约为4:6)第八条基本薪酬是员工年度基本收入,按岗取酬,是岗位不同价值的体现。

由区国资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所需的要求,参照本地区、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区属国企实际情况,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据各企业上一期末在编在岗人数及基本薪酬发放情况,核定各企业年度基本薪酬总额。

第九条绩效薪酬是对企业员工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及贡献的奖励。

由区国资委根据各一级企业年终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以及已核定的人员基数,审核确定各一级企业年度绩效工资总额。

各子企业由一级企业负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子企业年度绩效总额。

为充分发挥企业能动性,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各企业在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本企业考核制度和员工的年终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第四章年薪制核算管理第十条年薪制适用于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一条年薪制薪酬构成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比例约为4:6),具体标准由区国资委根据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核定。

基本年薪是负责人年度基本收入,以上年度区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

绩效年薪是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由区国资委根据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第十二条薪酬分配一级企业董事长的年度薪资分配系数为1,总经理薪资分配系数为董事长的0.9~0.95,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分配系数为董事长的0.6~0.9,由区国资委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企业每月按规定标准发放基本薪酬,次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束后,根据区国资委的核定标准兑现绩效薪酬。

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按市场化同行业标准协商执行,并报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薪资分配系数为一级企业董事长的0.5~0.7,由一级企业考核后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审核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划分的竞争型企业市场化公开招聘的职业经理人可按照市场化同行业标准协商执行,报一级企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任期激励收入企业负责人以三年为一个任期,任期激励收入是对一级企业负责人实施的以三年为周期的薪酬激励,是与一级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在不超过一级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一定标准以内确定。

第十四条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和风险防控意识,对一级企业负责人实行经营及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

经营及廉政风险保证金分为个人缴纳和企业缴纳两部分,实行专户管理,企业设置单独核算科目。

第十五条任期激励收入、经营及廉政风险保证金由区国资委另行明确。

第五章企业福利第十六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工会福利和其他福利。

1、法定福利。

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支付的部分。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假和夏季高温费补贴。

2、工会福利。

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3、其他福利。

包括体检、学历技能教育等。

第六章员工薪酬调整、晋级或降级第十七条薪酬整体调整是基于企业经营效益、发展状况及地区行业薪酬水平,依据有关政策由区国资委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并结合员工的综合表现,对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员工,可提拔晋级。

第十九条员工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扣除当年全部绩效薪酬,次年起降低一个级别任职,无级可降的予以扣发次年50%绩效薪酬。

对于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按《劳动法》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惩处。

第二十条薪酬管理的其他事项(一)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待试用期满后转为相应所聘岗位工资,不得补差。

试用期间,员工不参与企业绩效考核与分配。

(二)绩效薪酬预发标准为各级别年度绩效薪酬的50%,按月预发。

(三)岗位变动的薪资变更以月为时间单位,以次月执行新的薪酬等级。

(四)薪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五)职工入职、离职日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

(六)下列事项,须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个人收入所得税2、缺勤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等其它法定由个人承担的金额。

4、其他需在工资中扣除的项目。

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奖惩形式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分为:通报表扬、奖金、加薪、晋升等。

处罚分为:警告、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奖励:(一)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二)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三)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四)改进企业管理成效显著者;(五)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违反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当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一)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或称号的;(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三)在自主创新、经营管理、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资本运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四)经审核确认有其他特别突出事项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企业负责人相应的惩处:(一)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视情节轻重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惩处;(二)企业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引起社会不稳定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惩处;(三)企业重大投资、担保等重要事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惩处;(四)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视情节轻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惩处;(五)区国资委认为需要惩处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考核第二十六条为全面了解及考核员工的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各企业均应制定整体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明确绩效考核管理程序的策划、绩效考核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的实施等。

一级企业须报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子企业报一级企业审核同意,并报区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八条一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由区国资委实施。

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由一级企业实施。

第二十九条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扣减30%以上的绩效年薪。

第三十条负责人绩效年薪增长应当与本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

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第三十一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员工,企业可酌情予以一次性奖励。

人数比例控制在考核总数的10%~15%。

第九章类金融企业薪酬特别规定第三十二条类金融企业是指以从事《区属国有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以金融投资业务为主业的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第三十三条类金融企业薪酬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奖金。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奖金兑现标准按考核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基本薪酬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资金成本控制的前提下,企业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各项考核任务的收入。

第三十五条绩效薪酬是企业完成年度预定目标值的收入。

企业完成任务指标达到年度预定目标值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应发绩效薪酬;企业完成任务指标未达到预定目标值的,年度绩效薪酬按一定标准发放。

第三十六条激励奖金是对企业在完成预定目标值之外实现的超额利润的奖励。

企业完成任务指标超过预定目标值的,对超出部分可发放额外奖励。

具体为对超出目标利润部分按一定标准进行奖励,发放团队激励奖金,上不封顶。

激励奖金由企业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及考核情况自主分配,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取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团队激励奖金的40%。

第三十七条为促进企业负责人增强职业风险意识,提高企业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创业及类金融企业负责人实行任期风险金制度,用于弥补因个人失职、失误及关联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任期风险金的缴纳标准以不低于企业负责人每年个人绩效与激励奖金总额10%,逐步递增的原则进行分档设置,由一级企业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明确。

缴纳的任期风险金以三年为一个任期,实行“延期支付、逐年返还”制度。

延期三年支付(即第四年返还第一年缴纳的风险金、第五年返还第二年缴纳的风险金,以此类推),在企业负责人三年任期满后每年根据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一级企业意见,经区国资委批准,逐年全额或部分返还风险金,不计利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