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必背法条
考研重要法律法规速记
考研重要法律法规速记一、《宪法》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2.宪法包括序言和六章共138条,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3.宪法的修正,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二、《行政诉讼法》1.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
3.行政诉讼具有举证责任以及裁判规范等特点。
三、《合同法》1.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3.合同法明确了合同自由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四、《刑法》1.刑法是治安维护和重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
2.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和刑罚适用等方面。
3.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五、《劳动法》1.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
2.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落实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待遇的原则。
3.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劳动关系进行了法律规范。
六、《婚姻法》1.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
2.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设立和终止、夫妻个人财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婚姻法强调了平等、自愿和忠诚的原则,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七、《物权法》1.物权法是调整人们对物的所有关系的基本法律。
2.物权法界定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法律范围,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等法律制度。
3.物权法保护了公民和法人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以上是考研重要法律法规的速记要点。
这些法律法规是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内容,希望对您的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2014年人民大学考研真题法学国际法学考研真题研究生初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理论法学真题答案国际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UCP600UCP60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第七次修订版本,于2007年7月1日生效。
和UCP500相比,其主要在于银行付款行为的性质、不可撤销信用证、提高审单效率、发现不符点的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UCP600性质上属于国际商业惯例,旨在为信用证当事人提供行为规范,其调整范围和规范效力不能取代国内法的强制性规定。
UCP600没有包括与信用证有关的一切事项,如信用证效力、信用证欺诈以及追索问题等。
2、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个人责任主要是指刑事责任,即个人因其所犯国际罪行依据国际法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国际法上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称:“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人而不是抽象的实体所犯下的,因此,只有通过惩治犯下此类罪行的个人,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则得到实施。
”1950年,国际法委员会编纂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法庭判决中所承认的国际法原则,其中包括“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应受惩罚”。
此后,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既重申了国际犯罪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也扩大了要求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国际罪行的范围。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又有了新的进展,联合国安理会成立了一系列临时法庭追究个人战争罪与反人类罪。
200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专门追究个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3、领事特权与豁免领事特权与豁免是指领事机关及其人员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接受国所享有的特别权利和优惠待遇的总称。
领馆的特权与豁免包括:(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
①接受国官吏非经领馆馆长同意不得进入领馆工作区域,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采取紧急行动时,得推定馆长同意进入;②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措施保护领馆馆免受侵入或损害;③馆舍及设备、财产免受征用,但确有必要征用时应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补偿;(2)馆舍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3)通讯自由;领馆邮袋可当面开拆或返回。
【博联教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狂背:刑事诉讼法
【考点汇总】 1. 名词解释:诉讼参与人 2. 名词解释:当事人 3. 名词解释:自诉人 4. 名词解释:公诉人 5. 名词解释:辩护人 6. 名词解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7. 简答: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8. 名词解释:被害人 9. 简答:被害人特有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和言词审理原则两个方面. 前者也叫做在场原则,它是指法庭审判时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出席审判,为法官直接采证创造先决条件。在场原则使法庭审判区 别于可以听汇报定案的行政操作过程。 后者又被称为言词辩论原则,是指法庭审判活动必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不仅 参加审判的各方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审理、攻击、防御等诉讼行为,而且在法庭上 出示证据也应以言词表达的方式为主,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应在言词讯问、询问的必 要时机出示,以便审理过程更富有逻辑性、直观性。 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审判中具体体现为以下几项规则:一是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 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原证人、 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三是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不准听事后汇报定 案;四是法庭审判必须持续进行,从事法庭审判的法官须自始至终参加审判,不得中途 更换。
①保留了法官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证据的权力。混合式诉讼模式注重发挥法官在调 查案件事实方面的能动性,体现了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所具有优势的客观态度。
②注重发挥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积极性,强调控诉与辩护双方的平等对抗。混合式 诉讼模式大力借鉴当事人主义诉讼的对抗因素,在法庭调查中,实行英美式的交叉询问 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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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核心考点狂背:诉讼法 8. 简答: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
博联解析 (1)“尊重和保障人权”入法。刑事诉讼法之所以被称为“小宪法”,就是因为 其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密切相关,因而其进步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人权 保障水平; (2)完善证据制度。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刑事案 件质量的重要保障; (3)强制措施的重大调整;强制措施时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4)加强辩护权的保障;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辩 护权是宪法所肯定的刑事诉讼当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5)完善侦查措施。侦查措施一方面影响侦查机关的侦查效能,另一方面也事关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保障,是权力与权利交锋的重要领域; (6)审判程序的重塑与完善。审判程序是控、辩双方对抗与法官听审的平台,事 关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与否; (7)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特别程序。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首次在法典中增设了 特别程序编,这是适应新时期刑事诉讼时间日趋复杂与精密化的需要作出的必然调整; (8)完善执行程序。就执行程序而言,《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增加了社 区矫正这一新的刑罚执行方式。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考研重点突击
人大法学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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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复习策略】
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
本章内容需要联系部门法的内容进行理解,尤其对于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实现,需要加强理解。
【常识串联】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
狭义的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的某种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2、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它与违法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结果,但不等于法律责任。
3、归责
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以及获得国家授权的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而将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归结特定担责主体的专门活动。
【重点精讲】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1、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
2、法律责任表明侵害行为的应受谴责性。
3、法律责任的比为性。
4、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负担。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1、责任主体
即担责主体,是指因为违法法律义务或者出现特定法律事实而应当受到法律上不利负担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复习策略及复习参考书中国法制史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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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
(3)“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1)代表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治国方针。
(2)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被后世奉为政治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3)这一思想汉代中期后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1.礼的内容与性质(1)内容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
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①抽象的精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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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辅导六年专注考研专业课辅导人大法学考研笔记【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罗马法一《十二表法》的制定(一)制定背景罗马原来使用习惯法,司法权操纵在贵族手中,任其解释,司法专横,引起了平民的不满。
元老院被迫成立立法委员会,制定了十二表法公布于众。
(二)结构与内容1.篇目: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法,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后五表的追补。
2.特点: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历史地位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它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二罗马法的发展(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1.市民法(1)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
(2)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2.万民法(1)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2)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
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3)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
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育明教育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YU大厦506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QQ:14346111311914025246第1页共10页。
法硕各科背诵口诀(好用)
各科口诀记忆侵权法的口诀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违法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违法阻碍要记牢。
教唆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地面施工过错推(定),证明警告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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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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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经济
【复习策略】
本章法与经济近年来比较冷门,但今年新教材的修改幅度较大,增加了法与第三节法与知识经济和第四节法经济学。
值得引起大家注意,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但是,对于法经济学一节也无需着力理解,因为法经济学的内容太专业,应该不会作为大题来考。
【常识串联】
1、法律供给:指国家机关强制或意愿进行的立法、司法、执法等活动的总称。
2、法律需求:指人们购买法律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
3、法律均衡:指法律的供给等于法律需求,既不是供过于求,也不是供不应求,在机会成本最小的那一点上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达到了平衡,从而出现法律价格持续不变的情形。
4、法律成本:指法律系统运作的全部费用支出。
它具体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各法治环节中,当事人为实现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资源。
【重点精讲】
一、社会主义法对生产力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通过在法律上设定适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2、社会主义法为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和安排提供制度保障。
3、社会主义法有助于抑制生产力发展中的负面因素,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
二、法与经济基础
(一)法决定于经济基础
1、法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2、一定的法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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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大法学考研笔记、真题解析、重点、难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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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讲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自然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因素。
因此本章内容也具有基础性。
法律调整让我们从一个动态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对社会起作用的过程。
本章出题的知识点比较集中,也很有命题价值,需要认真复习。
【常识串联】选取一些有出题可能的知识点,并简答加以分解。
1、法制:法律制度的简称。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从其构成看,起码包括法、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和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2、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专门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
3、法律调整机制:是指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的各种法律手段的统一系统。
【重点精讲】1、法制法制:法律制度的简称。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从其构成看,起码包括法、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和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1)构成法制的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2)法律实践是法在社会中的运动形式,即“行动中的法”,与“书本上的法”相对应。
(3)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
(后面第27章法律意识专门讲述)。
三者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2、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对象,是已被法律调整的或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具体的意志社会关系。
其特点为:(1)是主体之间的社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考研重点笔记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历年复试分数线2013年复试分数线2012年复试分数线2011年复试分数线【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10、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1)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2)在法典编撰结构和立法技术行,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主(3)带有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11、法理派和礼教派争论的焦点?(1)关于“干名犯义”条存废(2)关于“存留养亲”(3)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4)关于“子孙违反教令”(5)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12、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修律自始自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2)在内容上,修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3)在法典编撰形式上,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订、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修律实质是为维护清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13、清末修律的主要影响?(1)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2)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3)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4)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14、清末司法机关的调整?(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并改省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监督(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3)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查厅15、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1)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2)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3)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等,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等程序(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查官考试任用制度(5)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16、《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3)规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义务(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1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的主要表现?(1)该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3)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18、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1)采用,删改清末新订法律(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3)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19、《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的内容?(1)在政权体制上,“天坛宪草”继续肯定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行政权力实际由总理和各部部长行使,总统处于虚权国家元首的地位(2)“天坛宪草”规定了国会对总统行使诸如解散国会、任命总理等重大权力的牵制权,并规定成立国会委员会,作为国会的常设机构,对总统行使“发布紧急命令”和“财政紧急处分”两项职权实行决议,加强对总统权力的制约(3)限制总统任期,规定总统任期五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4)设置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审计院20、《中华民国约法》与《临时约法》区别的主要表现?(1)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所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2)完全否定和取消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独裁的政治体制,赋予总统形同封建帝王一样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巨大权力(3)取消了《临时约法》规定的国会制,规定设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4)规定了与《立法院》大体相同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但无一例外地设定了“于法律范围内”或“以法律所定”等前提条件21、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1)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2)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3)形式上采用总统制,但总统的权力受立法院、行政院、检察院的制约(4)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及必要的宪法义务(5)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形式上赋予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以自治权2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1)规定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3)规定并保障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4)规定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2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1)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规定了没收土地财产的对象和范围,宣布废除一切高利贷债务(2)规定了对于没收的土地财产的非配办法(3)规定了土地所有权问题24、《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主要内容?(1)明确阐述制定施政纲领的依据以及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2)加强政权民主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3)改进司法制度,厉行廉洁政治(4)规定边区的基本文化经济政策25、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1)保护土地所有权(2)减租交租(3)保障佃权(4)减租减息,低利借贷26、抗日民主边区政权发展的刑法原则?(1)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原则(2)贯彻平等保障人权原则(3)反对威胁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27、《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1)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障人民管理政权机关(2)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3)确立边区的人民司法原则(4)确立边区的经济文化政策28、解放区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1)承办战争罪犯(2)镇压地主恶霸(3)肃清政治土匪(4)取缔反动党团及特务组织(5)解散一切反动会道门迷信组织29、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1)宣布废除国民党的全部法律制度,即废除国民党政府法统和《六法全书》。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法学理论考研笔记考试重点解析案例分析 法律理论基础及习题详解f
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及考研笔记【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理论(法理学)真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调整性法律关系2、保护性规则3、集体人权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扩充解释6、法制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法的价值冲突2、简述民主立法的原则及表现形式3、简述法的社会职能和政治职能的关系4、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三、论述题(共三题,任选其二,其中第三题,报法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选。
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2、论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和意义3、评述法家“威势可以平暴,厚德不足以止乱”的思想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主体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只适用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三个领域,不适用于商事领域。
与不正当竞争不同2、注意参照执行与适用某法是两回事。
不过也是主体3、单位、组织排除在外,仅仅保护个人、而且是个人生活需要消费,知假买假不算。
机关团体能不能成为消费者?首先肯定他不能成为消费者,但是他能不能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主张权利,比如说某机关为它的干部职工买了食用油,买回以后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那么这个机关依什么法来主张权利呢?作为机关购买这个商品,不能自己消费,但是也不是拿去卖,那么就排除了它是经营者这个范畴,所以它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
这就是说,它可以依照《消法》来主张权利,但是这时候它不是消费者,它只相当于代理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2014年人民大学考研真题法学法理学考研真题研究生初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理论法学真题答案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由各种性质、功能、程序和形式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构成整体系统,在这种多元化的系统中,各种制度或程序既有其独立运行空间,又能形成一种功能互补,以满足社会和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和选择自由。
其基本形态:(1)由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2)救济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主要包括协商、调解和裁决;(3)制度与程序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有司法程序多元化(如简易程序的适用)、民间社会纠纷解决程序的多元化(如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门化(如劳动争议);(4)纠纷解决规范的多元化。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会给任意性规范留很大的空间,允许当事人自由适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规则的选择性适用;(5)纠纷解决机制类型的多元化,如地域性、行业性及自治共同体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些不同类型的解决纠纷机制也构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
2、法律均衡理论法经济学基本理论之一。
法律均衡理论要求法律的供给等于法律需求。
既不是供过于求,也不是供不应求,在机会成本最小的那一点上,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达成平衡,从而出现法律价格持续不变的情形。
在此状态下,法律诸价值能够通过立法和实施过程顺利实现,法律需求都能得以满足。
法律非均衡的类型主要有法律供给不足(无法可依)和供给过剩(有法不依)。
非均衡是绝对的,均衡是相对的。
法律均衡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立法一定要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
3、法律推理法律推理仅指法律适用中的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它具有以下特征:(1)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它不仅需要对抽象的法律规范进行理解和选择,而且需要将这种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之中,因此,它可能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推理和论证活动的总和。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重点解析及考试热点
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及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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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4*5)
五听
2、化外人
3、编敕
4、《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简答题(1*10)
简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主要内容
宪法
一、名词解释(4*5)
1、宪法规范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国家结构形式
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
二、简答题(1*10)
简述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刑法
一、名词解释(4*5)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行为犯
3、防卫过当
4、玩忽职守罪
二、简答题(1*10)
简述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民法
一、名词解释(4*5)
1、隐名合伙
2、身份权
3、留置权
4、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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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重点、难点详解
人大法学考研笔记【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法的渊源【复习策略】本章内容是法理学研究的重点,法的渊源不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都是一个适用法律的前置问题,必须先找到法的渊源,然后具体到法律规范,最后适用到个案中去。
本章核心内容就是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常识串联】1.法的渊源也叫法的形式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它在于说明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才具有法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2.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指由国家机关依一定程序制定颁发布的,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来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判例法指由有约束力的判例中所包含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形成的法。
它相对制定法,不等于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法的主要渊源。
4.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的一种,是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有权的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习惯法不同于习惯,习惯没有经过国家的认可就不是习惯法。
习惯可能是与国家制定法相违背的,习惯法则是与国家制定法相统一的。
5.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按一定标准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它往往是法典编纂的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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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中国法制史清代的法制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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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法制(前清)
(一)清代律例的编撰 1.《大清律例》的制定与颁行。 《大清律例》于乾隆元年开始重新修订。乾隆即位之初,命律令总裁官对原有律例进行逐条考证,重加编辑,于乾 隆五年完成,颁行天下。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 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 、 《诸图》 、 《服制》各一卷, 《律例》正文 36 卷,律文 436 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 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 。 《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大清律例》以《大明律》为蓝本,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 大成者。 【记忆口诀】 《大清律例》乾隆定,最后一部集大成。 2.清代的例。 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就是例。例是统称,可分为 (1)条例 条例一般而言是专指刑事单行法规,大部分编入《大清律例》 ,附于某一律条之后。条例是由刑部或其他行政部门 就一些相似的案例先提出一项立法建议,经皇帝批准后成为一项事例,指导类似案件的审理判决。然后,经“五年 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条例纂修活动,由律例馆编入《大清律例》 ,或单独某一行政部门或某项专门事务方面的单行法规汇编。它是针对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 则。 “则例”作为清代重要法律形式之一,对于国家行政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3)事例 事例指皇帝就某项事务发布的“上谕”或经皇帝批准的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事例一般不自动具有永久的、普遍的 效力,但可以作为处理该事务的指导原则。 (4)成例 成例,也称“定例” ,指经过整理编订的事例,是一项单行法规。成例是一种统称,包括条例及行政方面的单行法 规。 3.《大清会典》与清代行政法 《清会典》仿效《明会典》编定,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计有康熙、雍正、 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 ,统称《大清会典》 。 (二)清代的司法制度 1. 清代的刑部 清代刑部是清朝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 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主要负责: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第一部分理论法学科目此部分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和宪法学三个科目的内容,其中每个科目50分,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三种题型,共150分,考生需要全部作答。
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法律均衡理论3、法律推理4、分配正义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答:人权的道德性与法律性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试述: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关系中国法制史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汉代读鞠2、监候3、编敕4、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春秋决狱的主要内容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论述:清代朝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宪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言论免责权2、受庇护权3、宪法惯例4、结社自由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关系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论述违宪及违宪审查的启动机制第二部分应用法学科目此部分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国际法学共七个科目的试题,包括名词解释和简答题两种题型,考生只需任选五个科目的试题作答,每个科目50分,共150分。
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纯正的不作为犯2、偶然防卫3、特别累犯4、危险驾驶罪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相约自杀”的处理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交易习惯2、转委托3、遗赠扶养协议4、无意思数人共同侵权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债务与责任的关系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控审分离原则2、处分原则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1、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简述民事公益诉讼经济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产品质量认证2、预算调整3、公开市场操作4、行政垄断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关系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碳税2、绿色标志制度3、危险废物标识制度4、能效标识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大气“雾霾”的治理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排他许可使用2、信息网络传播权3、优先权期限4、汇编作品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专利法上禁止反悔原则的具体适用国际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UCP6002、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3、领事特权与豁免4、保理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外空物体损害赔偿制度。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623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圣才出品】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623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623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言论免责权2.受庇护权3.宪法惯例4.结社自由二、简答题(1题,10分)简述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关系。
三、论述题(1题,20分)论述我国违宪和违宪审查的启动机制。
参考答案: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623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言论免责权答:言论免责权,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或列席原选举单位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同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也不受法律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代表的发言和表决损害国家的、社会的或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为由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
言论免责权意在充分保护人大代表的言论自由,有利于真正利国利民的好决策的形成。
2.受庇护权答:受庇护权,又称“居留权”或“政治避难权”,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享有受庇护的权利。
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庇护下,不被引渡或者驱逐。
其主要针对的是他国因政治原因遭到通缉或政治迫害的人。
我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3.宪法惯例答: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宪法惯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和成文宪法国家都存在,是一种不成文的政治行为规范,没有法律文书表现形式,因而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也不具有司法上的适用性。
宪法惯例的运行并不由国家的强制力来加以保障,它可以使宪法规定更易于实施,弥补宪法规定的不足。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考点重点解析专业课考研笔记及真题解析
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及考研专业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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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一,名词解释(3*3)
1,特别行政区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言论自由
二,填空(1*6)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的审计机关在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和不受法律追究。
3,我国现行宪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经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以上多数通过,才能修改。
三,简答题(5*2题)
1,如何理解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中法史:
一,解释下列名词(3*3)
1,眚2,丁忧3,会审公廨
二,单项选择(2*2)
1,秦朝时适用等残酷的刑罚。
A,凌迟B,具五刑C,刺配D,戮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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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硕考研:法硕考点记忆要巧用口诀
人大法硕考研:法硕考点记忆要巧用口诀考研法硕的备考有很多困难,不仅仅是内容量大的原因:考研法硕包含的内容繁多,并且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
所以参加2017考研法硕考试的同学在复习的时候要尽量寻找一些能够帮助复习的方法。
本文为大家总结了一种记忆方法,帮助考试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
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
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
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
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
口诀举例如下: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自首;立功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从应从减免从犯可减轻、免除处罚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应减轻、免除处罚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可免除处罚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应减轻处罚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免除处罚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布不不诉免责;什时时效免责;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有有效补救免责;人人道主义免责;协协议免责;助自助免责技巧为辅,基础为辅,希望大家灵活运用基础,争取15年有个好的专业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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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记忆
一、法条(法律法规)如何记忆法律条文在法硕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此将不予赘述,许多人知道重要法条要强化记忆,但却不知道如何记忆,不知道记忆的重点在哪里,做题时不会灵活运用法条解题,更不知道怎样利用法条设计考题,有的学生居然把法条一字不差的背诵,有的则还强迫自己把法条是第多少条也记忆下来---这是何等搞笑之事!先强调2点:1、具体是第几条不需要知道2、刑法法条里判多少年不需要记忆3、答题的时候一般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模糊代替即可,而不用说“依据《某某法》的多少条”。
4、答题写法律依据时只需要用自己的话把核心意思表达出来即可。
法律条文的记忆绝对不是要你去死背下来,更不要求你去记住它是第几条,需要综合分析。
现面介绍我的法条记忆四步曲-----总体把握法条内容--概括成自己的东西--突破重点难点与细节--进行相关法条理论的联想。
现在以《刑法》第54条为例: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先读完一遍此法条,进入四步程序--------------第一步:总体把握----此条可以归结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这也就是一个知识点的名称。
第二步:概括归纳----依据个人喜好,可以简单的归纳为:政治权利与自由;职务限制也可以简单归纳为:选举;自由;机关;国有--这样可以适当简化记忆,减轻记忆量。
第三步:突破重点难点(也就是对法条进行深度解析)----a:在国家机关是“任何”职务都不可以。
担任领导不可以,担任一般工作人员也不可以;b: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任职则有2个限制,不但要求是国有单位,而且要求是领导职务。
联想:也就是说,被剥夺之人,任私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是完全可以的;也意味着在共青团中央任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职务)也是可以的,但要担任国企的领导或全国妇联的主席就不行了!!!第四步:相关知识----国家机关的范围,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含义(涉及宪法的内容),人民团体的范围(涉及民法与宪法知识),法人的分类(涉及民法内容)等,都需要一一把握,它们是环环相扣的,而且现在直接考法条的题目(基本上大家都能做出来)在逐渐减少,跨法条的题目和涉及法条背后的理论的题目在增加,意味着难度深度也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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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法律(非法学)北京180人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3日语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律(法学)苏州校区60人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3日语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历年复试分数线2013年复试分数线035101法律(非法学)50509090 350法律(法学)505090902012年复试分数线2011年复试分数线【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330035101法律(非法学)50509090350法律(法学)50509090330035101法律(非法学)55559090350法律(法学)50509090330(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法硕背诵版法硕专业课—民法55、债权的概念和特征?(1)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2)债权的特征1】债权是请求权2】债权是相对权3】债权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平等性5】债权具有相容性7】债权具有期限性56、债的内容变更的概念和特征?(1)债的内容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债的主体的情况下对债的内容进行的改变,如改变标的物、改变履行条件、改变所附条件、改变担保等(2)债的内容变更的特征1】变更以原债有效为前提2】变更的是债的内容而非债的主体3】变更之后,债的关系仍然有效57、债的提存的概念和特征?(1)债的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2)债的提存应具备的条件1】须有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2】须提存的标的物适宜提存3】须经法定程序进行。
提存的效力在于: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合同所生之权利义务终止【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归家所有】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一)名词解释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名词解释一般都比较简单,是送分的题目。
在复习的时候要把重点名词夯实。
育明考研专业课每个科目都有总结的重要名词,不妨作为复习的参考。
很多高校考研名词解释会重复,这就要考生在复习的同时要具备一套权威的、完整的近5年的真题,有近10年的最好。
2.育明考研答题攻略:名词解释三段论答题法定义——》背景、特征、概念类比、案例——》总结/评价第一,回答出名词本身的含义。
一般都可以在书本找到。
第二,从名词的提出的背景、它的特征、相似概念比较等方面进行简述。
第三,总结,可以做一下简短的个人评价。
3.育明教育答题示范例如:“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第一,什么是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这是答案的核心)第二,它的几个特征,并简单做一下解释。
第三,和职能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等进行对比。
4.危机应对如果出现没有遇到的名词解释,或者不是很熟悉的名词解释,则尽量把相关的能够想到的有条理的放上去,把最有把握的放在第一部分,不要拘泥于以上的答案框架。
5.育明考研温馨提示第一,名词解释一般位于试卷的第一部分,很多考上刚上考场非常的兴奋,一兴奋就容易下笔如流水,一不小心就把名词解释当成了简答题。
结果后面的题目答题时间非常紧张。
第二,育明考研咨询师提醒大家,在回答名词解释的时候以150-200字为佳。
如果是A4的纸,以5-8行为佳。
按照每个人写字的速度,一般需要5分钟左右。
(二)简答题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简答题一般来说位于试题的第二部分,基本考察对某些重要问题的掌握程度。
难度中等偏低。
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把课本重要问题梳理清楚,要比较扎实的记忆。
一般来说书本看到5遍以上可以达到记忆的效果。
当然,记忆也要讲究方法。
2.育明考研答题攻略:简答题定义框架答题法定义——》框架——》总结第一,先把简答题题干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1-2个名词进行阐述,类似于“名词解释”。
很多人省略了这一点,无意中丢失了很多的分数。
第二,按照要求,搭建框架进行回答。
回答要点一般3-5点。
第三,进行简单的总结。
3.育明教育答题示范例如:简析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的定义。
第二,区别第三,联系第四,总结。
4.危机应对当遇到自己没有见过,或者复习时遗漏的死角。
这个时候不要惊慌。
只要你平时认真复习了,基本你不会的,别人也基本如此。
首先要有这个自信。
其次,无限的向课本靠拢,将相关的你能够想到的内容,有条理的全部列出来,把困难抛给改卷老师。
5.育明考研温馨提示第一,在回答简答题的时候,一定要有头有尾,换言之,必须要进行核心名词含义的阐释。
第二,在回答的时候字数一般在800-1000为佳,时间为15-20分钟。
(三)论述题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论述题在考研专业课中属于中等偏上难度的题目,考察对学科整体的把握和对知识点的灵活运用,进而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的问题。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洞悉论述题的本质,其实回答起来还是非常简单的。
论述题,从本质上看,是考察队多个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能力。
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课本的整体框架和参考书的作者的写书的内部逻辑。
这一点是我们育明考研专业课讲授的重点,特别是对于跨专业的考生来说,要做到这一点,难度非常大。
2.育明考研答题攻略:论述题三步走答题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第一,论述题中重要的核心概念,要阐释清楚;论述题中重要的理论要点要罗列到位。
这些是可以在书本上直接找到的,是得分点,也是进一步分析的理论基点。
第二,要分析目前所存在问题出现的原因。
这个部分,基本可以通过对课本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总结而成。
第三,提出自己合理化的建议。
3.育明教育答题示范例如:结合治理理论,谈谈我们政府改革。
第一,阐释“治理”的定义,然后分段阐释“治理理论的核心主张,包括理论主张和政策主张”。
第二,分析目前“政府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第三,结合治理理论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并结合相关的一些理论提出自己的改革措施。
我们育明考研经过长期摸索,总结了一套考研专业课答题模板。
4.危机应对万一遇到自己没有碰到的问题,特别是没有关注到的热点问题怎么办呢?其实,论述题虽然是考察考生运用知识点分析问题的能力,其核心还是在于课本知识,在于理论。
因此在回答的时候一定要紧扣理论不放松。
5.育明考研温馨提示第一,回答的视角要广,不要拘泥于一两个点。
第二,在回答论述题的时候一定要有条理性,但是条数不宜过多,在5-8条为主。
字数在1500左右。
用时为25-30分钟。
(四)案例分析题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案例分析与其说是在考察案例,不如说是再考察考生对核心理论和知识点的掌握。
难度适中。
但是很容易丢分,想要得高分,比较难。
2.育明考研答题攻略:案例分析两点分析法理论结合——》案例分析第一,对材料所涉及的问题寻找理论依据。
第二,结合材料进行分析3.育明教育答题示范例如:关于北京公交车现行的问题,运用公共政策知识分析。
第一,要精确找到所考察的知识点——政策工具。
然后阐述什么事政策工具,包括哪些政策工具,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
第二,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4.危机应对有时候在考试的时候遇到自己并不熟悉的资料,不要紧,抓住一点——考察的知识点肯定是课本上的,然后无限向课本靠拢,找到最接近的理论和知识点。
5.育明考研温馨提示第一,要理论先行,不要上来就分析。
第二,如果那不准考察的理论点,就多写几条,反正多写了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