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紧急响应方案
气象灾害紧急响应方案一、背景介绍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风险。
气象灾害作为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应对气象灾害所带来的挑战,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措施,制定一套完善的紧急响应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3. 气象灾害历史案例和经验总结三、灾害等级划分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将灾害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灾害影响较小,局部区域受损二级:灾害较严重,区域范围扩大,部分交通、电力设施受损三级:灾害严重,影响范围广泛,交通、电力、通讯设施受损,人员伤亡四级:灾害灾难性,严重影响全区域,交通中断,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大量人员伤亡四、紧急响应方案1. 一级灾害(1)建立灾害信息快速收集和传递机制,确保灾害信息的及时准确性。
(2)迅速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开展灾后评估,及时修复受损设施。
(4)加强灾后人员心理援助,提供必要的物资救助。
2. 二级灾害(1)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
(2)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加强对灾害影响区域的监测和预警,及时疏散受威胁人员。
(4)开展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3. 三级灾害(1)全面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调度各类救援力量和物资。
(2)组织广泛的救援行动,包括搜救、医疗救护、心理援助等。
(3)开设应急避难所,提供受灾人员的食物、饮水、床铺等基本生活物资。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确保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
4. 四级灾害(1)立即启动全面应急响应,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全力投入救援。
(2)迅速疏散受威胁人员,组织紧急转移行动。
(3)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大规模的灾后救援行动。
(4)加强灾后重建和恢复工作,恢复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1. 引言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异常或极端天气事件引起的灾害现象,如台风、暴雨、暴雪、干旱等。
气象灾害对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的标准,以确保各级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2. 预案启动标准2.1 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达到相应等级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启动应急预案:•红色预警信号: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红色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橙色预警信号: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橙色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潜在的灾害风险。
•黄色预警信号: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黄色时,应根据情况灵活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信号: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蓝色时,可以适度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2 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当预警信号发布后,各级气象部门应立即进行灾害风险评估,根据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气象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对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高风险区域:当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某一区域处于高风险状态时,该区域应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加强预警。
•中风险区域:当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某一区域处于中风险状态时,该区域应灵活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同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低风险区域:当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某一区域处于低风险状态时,该区域可以适度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对社会公众进行温馨提示。
2.3 应急响应级别标准根据预警信号等级和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以指导各级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2023范文免修改)
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1. 引言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天气系统的特殊变动而引起的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洪水、旱灾等。
气象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和响应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完备的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一份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以指导各级气象部门和相关机构在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的紧急响应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2. 预警发布程序2.1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预警信息的紧急程度,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
不同级别的预警对应不同的响应等级和措施。
2.2 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收集:及时获取气象灾害的监测数据、预报结果和相关信息。
预警级别评估:通过专业分析和评估,确定预警级别。
预警信息编制:编制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内容、预警区域范围、预警时间等。
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分发给相关机构和社会公众。
3. 响应措施3.1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紧急启动应急预案,指挥调度各级气象部门和相关机构。
组织开展灾害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对危险地区的排查和监管,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启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信息发布畅通。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灾害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2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增派执勤人员,加强监测和巡查工作。
提醒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工作,注意安全。
协助组织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响应能力。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灾害。
3.3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增强执勤人员值班力量,加强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
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天气变化和防范措施。
组织对易受灾地区进行巡查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4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分析工作。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天气的关注和认知。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天气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沙尘暴
无此级别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12小时4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沙尘暴天气,或者己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暴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县(市、区)出现》30亳米降雪;或者已有5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3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有4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20亳米降雪;或者已有5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2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有4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10亳米降雪;或者已有6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10亳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48小时8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C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
预计未来48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I(TC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
大风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24小时有4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
预计未来24小时有6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天气
预计未来24小时有3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100亳米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4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50亳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预计未来24小时有6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50亳米降雨;或者已有3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50亳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降雨仍将持续
6个以上县(市、区)已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台风、寒潮、大风、沙尘暴、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为了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应对能力和应急效率,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1. 组织领导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 专家组指挥部下设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负责为气象灾害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3. 应急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协同应对气象灾害。
三、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本预案: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台风、寒潮、大风、沙尘暴、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预警信号,预计将对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2.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需要紧急应对。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信息通报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号,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灾情及应对情况。
2. 预警响应根据气象预警信号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预警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户外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和监控;•组织人员备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3. 应急处置根据灾情和应对情况,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调集救援力量和物资资源,进行抢险救援;•疏散受灾群众,做好安置工作;•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地点进行封锁,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进行管制,及时修复受损设施。
4. 信息发布指挥部应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灾情和应对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后期处置1. 灾后评估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气象灾害的影响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灾害损失情况、对社会的影响等。
气象灾害大风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1. 为有效应对气象灾害大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大风应急响应。
3.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其中Ⅳ级为最低等级。
二、组织体系1. 成立气象灾害大风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气象灾害大风应急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3. 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
三、预警发布1. 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监测预报,发布大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
2. 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1. Ⅰ级应急响应(1)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3)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加强道路交通、铁路、民航等交通领域的安全保障。
(5)加强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领域的指导和服务。
2. Ⅱ级应急响应(1)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3)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加强道路交通、铁路、民航等交通领域的安全保障。
(5)加强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领域的指导和服务。
3. Ⅲ级应急响应(1)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3)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加强道路交通、铁路、民航等交通领域的安全保障。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响应标准是指当发生气象灾害等各类突发意外事件或情况时,各部门应采取的应急行动措施及方案,为了使各部门能不断提高处置发生气象灾害的水平和能力,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与人身安全,坚持不懈“全年抓安全,全员抓安全,处处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全年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响应标准。
(一)台风:
1、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
未来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热带风暴已经
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
2、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
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强热带风暴
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
3、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
未来将有台风、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台风、
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
2。
2023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正规范本(通用版)
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1. 引言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暴雪、洪水、干旱等。
气象灾害具有突发性和强烈破坏性,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减少气象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2.2 原则•民生至上原则: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考虑,确保民众安全。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系统的防灾减灾措施,降低气象灾害发生的概率和破坏程度。
•综合施策原则:结合气象灾害特点,采取合理、协调的应急响应措施。
•高效运作原则: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响应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3. 应急预案内容3.1 灾害预警发布机制3.1.1 预警发布主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灾害类型,确定责任主体和专业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1.2 预警等级划分根据灾害的程度,制定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包括颜色、符号和语言等形式,以便民众快速理解和识别。
3.1.3 预警发布渠道建立多渠道的预警发布系统,包括电视、广播、方式短信等,确保信息能够迅速传达给受灾地区的民众。
3.2.1 人员组织建立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确定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体系。
3.2.2 气象观测与预测加强气象观测网点的建设和数据的收集,提高天气预测和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3 疏散和避险根据灾害情况和预警等级,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避险,确保民众的生命安全。
3.2.4 物资调度根据预警等级,及时调度应急物资,满足受灾地区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3.3 应急演练与评估3.3.1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
3.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层级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应急体系。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
五、组织体系1.国家层面:成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地方层面:各级政府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3.专业机构: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科普宣传等工作。
六、应急响应1.预警发布: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应急处置: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救援行动:组织救援队伍,转移受威胁群众,提供救援物资和医疗服务。
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1. 简介气象灾害是指天气现象超过一定强度和持续时间,对人类、动植物生产生活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
为了及时准确地应对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气象部门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应急预案。
2. 目的和范围本预案的目的是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工作,加强各级气象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相关行政机关、公共服务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
3. 预警级别及响应措施3.1 预警级别划分气象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不同级别的预警对应不同的灾害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
•蓝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对公众生活和工作造成轻微影响。
•黄色预警:表示有较强的天气灾害风险,对公众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表示有严重的天气灾害风险,对公众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表示有特别严重的天气灾害风险,对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3.2 预警响应措施•蓝色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测,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黄色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测,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组织转移人群,做好物资储备,加强交通管控。
•橙色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测,组织人员进行撤离,做好灾害应对救援工作,提供应急物资和救助措施。
•红色预警: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面组织人员进行撤离和转移,加强灾后救援和恢复工作,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防范。
4. 预警发布机制4.1 气象监测与预警气象部门通过气象观测设备、卫星遥感和天气预报模型等手段,对气象变化进行监测和预测,并按照预警级别划分,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4.2 预警发布渠道气象部门将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给公众,包括但不限于: - 电视台、广播台、网络媒体等传媒机构播发预警信息; - 发送短信、邮件、方式APP等方式推送预警信息; - 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级
一、引言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种,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为了有效应对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本预案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分级。
二、分级原则1. 按照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
2.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三、分级标准1.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高,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国家层面进行应急响应的气象灾害。
2. 重大气象灾害(Ⅱ级):影响范围较大、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省级层面进行应急响应的气象灾害。
3. 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影响范围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可能导致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市级层面进行应急响应的气象灾害。
4. 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影响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低,可能导致轻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县级层面进行应急响应的气象灾害。
四、应急响应等级1.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应急响应:(1)启动国家层面应急响应,成立国家应急指挥部。
(2)省级、市级、县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3)各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重大气象灾害(Ⅱ级)应急响应:(1)启动省级层面应急响应,成立省级应急指挥部。
(2)市级、县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3)各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1)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成立市级应急指挥部。
(2)县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3)各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1)启动县级层面应急响应,成立县级应急指挥部。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作者:————————————————————————————————日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一) 台风:1.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2.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强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台风、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台风、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超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特别重大影响;(二)暴雨: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ﻫ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ﻫ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部分地区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ﻫ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1个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ﻫ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3.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ﻫ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影响;1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2个及以上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ﻫ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4. Ⅰ级响应。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机构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方案;(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向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3. 成员单位职责(1)气象部门:负责监测、预警、预报重大气象灾害,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相关信息;(2)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3)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预警及应急响应1. 预警(1)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应急处置指令。
2. 应急响应(1)Ⅰ级响应:针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气象灾害,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启动;(2)Ⅱ级响应:针对可能引发较大后果的气象灾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启动;(3)Ⅲ级响应:针对可能引发一般后果的气象灾害,由市(州、盟)人民政府启动;(4)Ⅳ级响应:针对可能引发轻微后果的气象灾害,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人员疏散(1)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疏散受灾群众,确保生命安全;(2)对疏散人员进行安置,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 应急救援(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2)调集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标准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气象灾害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二、预警与监测2.1 预警发布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2 监测与报告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气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三、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2 应急响应启动各级气象部门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根据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3 应急响应措施(1)组织指挥: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人员转移: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组织受威胁区域内的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救援被困群众,救助受灾群众。
(4)灾情调查:组织灾情调查,掌握受灾情况,为救援工作提供依据。
(5)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四、应急处置4.1 恢复重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2 总结评估各级气象部门应组织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5.1 人员保障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素质。
5.2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加大气象灾害应急资金投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 设施保障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通信等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标准
一、概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针对我国气象灾害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套规范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恢复工作的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
三、应急预案响应级别1. Ⅰ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暴雨红色预警等,预计未来将有严重气象灾害发生,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时,启动Ⅰ级响应。
2. Ⅱ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暴雨橙色预警等,预计未来将有较大气象灾害发生,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对部分地区造成较大影响时,启动Ⅱ级响应。
3. Ⅲ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暴雨黄色预警等,预计未来将有一般气象灾害发生,或者气象灾害对部分地区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Ⅲ级响应。
4. Ⅳ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暴雨蓝色预警等,预计未来将有轻微气象灾害发生,或者气象灾害对部分地区造成轻微影响时,启动Ⅳ级响应。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和调度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2. 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 应急专家组:负责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4.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5. 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物资、资金、通信等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与发布: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2. 预防与应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减轻气象灾害影响。
3. 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应急恢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7.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
I级(红色)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区乡(镇、街道)出现特大暴雨以上强降雨,或者出现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较大范围特大暴雨以上强降雨天气,县气象台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目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6.相关单位做好社区及管理区域内地面防滑措施;
7.车辆和人员不宜在有积冰的电线与铁塔下停留或走动、驾驶,以免冰棱砸落;
8.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道路结冰、电线积冰的防御和应对工作。
灾害类别
等级
标准
措施
大雾
IV级(蓝色)
有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出现或将出现大雾天气,或者2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出现或将出现浓雾天
干旱
II级
(橙色)
有8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分地区出现重旱以上干旱,对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危害,且预计上述地区干旱仍将持续或发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减少户外活动。
I级(红色)
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出现或将出现大雾天气,或者8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出现或将出现浓雾天
气。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气象应急预案级别
一、一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是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特大气象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范围广泛,社会秩序严重受扰的情况。
在一级应急响应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救援、抢险、转移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二、二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重大气象灾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范围较广,社会秩序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的情况。
在二级应急响应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转移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三、三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较大气象灾害,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范围有限,社会秩序基本正常的情况。
在三级应急响应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转移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四、四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造成较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范围较小,社会秩序基本正常的情况。
在四级应急响应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转移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气象应急预案级别的划分,有助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以下是对气象应急预案级别的一些具体要求:1. 预警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灾害情况。
2. 应急队伍准备: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组建应急队伍,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抢险等工作。
3. 群众转移与安置:在气象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
4.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5. 次生灾害防范: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次生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气象应急预案
气象应急预案气象应急预案1. 引言气象灾害是指由大气变化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具有突发性、广泛性和破坏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提前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准备工作,制定和实施气象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2. 目的本气象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气象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应对气象灾害的防范、监测、预警和救援等工作。
4. 预警级别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将气象灾害分为四个级别:- Ⅰ级预警:表示气象灾害危害程度较轻,影响范围较小;- Ⅱ级预警:表示气象灾害危害程度一般,影响范围较大;- Ⅲ级预警:表示气象灾害危害程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 Ⅳ级预警:表示气象灾害危害程度极大,影响范围广泛且严重。
5. 应急响应5.1 级别划分针对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与预警级别相对应:- 等级Ⅰ响应:对于Ⅰ级预警,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全面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准备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传达至社会各界;- 等级Ⅱ响应:对于Ⅱ级预警,要求各级气象部门提前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准备,做好应急资源调配工作,并加强与相关应急救援机构的配合;- 等级Ⅲ响应:对于Ⅲ级预警,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财产安全;- 等级Ⅳ响应:对于Ⅳ级预警,要求各级气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一切救援力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2 应急措施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对应的应急措施如下:- Ⅰ级预警:加强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同时组织力量对可能产生的灾害区域进行巡查和预查工作;- Ⅱ级预警:适时发布进一步加强防范、自救和互救措施的通告,做好防护工作,组织抢险队伍进入受灾区进行救援;- Ⅲ级预警:火速调动各方救援力量,采取措施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加强对受灾地区的救援救助工作;- Ⅳ级预警:全面启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大规模的救援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同时提供充足的救灾物资和医疗救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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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一) 台风: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强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台风、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台风、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超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特别重大影响;(二)暴雨: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部分地区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1个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影响;1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2个及以上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大面积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三)暴雪: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雪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一定影响,牧区牲畜安全受到威胁。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雪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将达到暴雪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较大影响,牧区牲畜安全受到较大威胁。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雪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重大影响,牧区牲畜安全受到重大威胁。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雪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特别重大影响,牧区牲畜安全受到特别重大威胁。
(四)寒潮: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寒潮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等经果林及有关农作物、水产品造成一定损失。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寒潮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将达到寒潮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等经果林及有关农作物、水产品造成较大损失。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寒潮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等经果林及有关农作物、水产品造成重大损失。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寒潮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等经果林及有关农作物、水产品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五)海上大风: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仍将达到海上大风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在沿海地区出现较高风暴潮潮位,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铁路、电力、航空、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仍将达到海上大风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将达到海上大风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在沿海地区出现较高风暴潮潮位,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铁路、电力、航空、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大风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仍将达到海上大风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在沿海地区出现较高风暴潮潮位,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铁路、电力、航空、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大风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仍将达到海上大风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在沿海地区出现较高风暴潮潮位,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铁路、电力、航空、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沙尘暴: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沙尘暴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沙尘暴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空气污染,使交通运输、航空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沙尘暴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沙尘暴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将达到沙尘暴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空气污染,使交通运输、航空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沙尘暴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沙尘暴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空气污染,使交通运输、航空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受到重大影响。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沙尘暴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沙尘暴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空气污染,使交通运输、航空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受到特别重大影响。
(七)低温冷害: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露风、倒春寒等低温天气预报,预计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对当季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形成有一定影响的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或者上述地区范围内已经出现此类天气并可能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导致5%以上、10%以下的减产。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露风、倒春寒等低温天气预报,预计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对当季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形成有较大影响的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或者上述地区范围内已经出现此类天气并可能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导致10%以上、20%以下的减产。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露风、倒春寒等低温天气预报,预计2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对当季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形成有重大影响的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或者上述地区范围内已经出现此类天气并可能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导致20%以上、30%以下的减产。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寒露风、倒春寒等低温天气预报,预计2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对当季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形成有特别重大影响的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或者上述地区范围内已经出现此类天气并可能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导致30%以上的减产。
(八)高温:1. Ⅳ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3天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威胁,农作物生长受到一定影响,城市用电开始紧张,出现拉闸限电情况。
2. Ⅲ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3天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橙色警报标准或未来3天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将达到高温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较大威胁,中暑患者开始增多,农作物生长受到较大影响,城市用电较紧张,拉闸限电频率开始增加。
3. Ⅱ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3天内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重大威胁,中暑患者明显增多, 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城市用电明显紧张,拉闸限电频率明显增加。
4. Ⅰ级响应。
当中央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3天以上上述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特别重大威胁,中暑患者爆发性增多,经济、社会活动受到特别重大影响,城市用电特别紧张,拉闸限电频率显著增加。
(九)干旱:1. Ⅳ级响应。
当2个以上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者2个以上省(区、市)已经同时发生轻度干旱,且干旱仍将持续,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 Ⅲ级响应。
当2~5个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已经造成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多座大型以上城市正常供水受到较大影响,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3. Ⅱ级响应。
当6~8个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已经2个以上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