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完整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一、引言静电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危险因素。
静电的积累和放电可能导致爆炸、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对企业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有效地控制静电风险,化工企业需要进行静电接地设计,并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进行实施。
本文将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地探讨。
二、静电接地设计的基本原理静电接地设计的基本目标是将静电能够安全地传输到地下,从而避免静电的积累和放电引起的危险。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静电接地设计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接地系统的设计接地系统是实现静电接地的核心组成部分。
化工企业应根据工厂的特点和静电风险的具体情况设计合适的接地系统。
接地系统应包括以下要素:•接地极:接地极是将静电引导到地下的工具,常见的接地极包括接地电线和接地棒。
接地极的选用应考虑耐腐蚀性、导电性能和可靠性等因素。
•接地网:接地网是接地极之间连接的导电网格,通常由埋入地下的导电材料构成。
接地网的布置应满足均匀分布、电阻值低和可靠性高等要求。
2.2 接地系统的布置接地系统的布置需要考虑静电积累的位置和设备的特点等因素。
在化工企业中,经常发生静电积聚的地方包括输送管道、储罐和静电敏感区域等。
接地系统应围绕这些地方进行布置,以确保静电能够有效地传输到地下。
2.3 接地的选择和连接静电接地设计中,接地的选择和连接是非常重要的。
应根据静电风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接地方式,如直接接地、间接接地和自动接地等。
同时,接地的连接应采用可靠的导电材料和连接方式,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为了保证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和执行技术规程非常重要。
下面是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应包括的内容:3.1 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制定和修订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应遵循科学、严谨和可操作的原则。
规程的制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充分考虑静电风险的特点和变化。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完整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完整Design Standard of Static Grounding for Chemical Indust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XXXHGJ 28-901.General ns1.1 This XXX.1.2 The anti-static design of chemical enterprises XXX。
piping。
equipment。
and electrical fields。
XXX hazards。
including:1) minimizing static charge n during n processes;2) leakage and discharge of static charges;3) n of static charges on objects;4) shielding of objects with static charges;5) XXX.1.3 The main n of static XXX 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tatic grounding.1.4 This n XXX for the design of static XXX increased sliding。
static time。
air n。
and floor conductivity。
only XXX.1.5 XXX" (GBJ65-83).2.General ns2.1 XXX Grounding2.1.1 Industrial static grounding measures (referred to as static grounding below) should be taken for objects that may cause static hazards in explosive and fire-prone XXX.2.1.2 Static grounding should be taken for objects in non-explosive and non-fire-prone environments if their static charges may hinder n ns。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5)不易形成和积聚有爆炸、腐蚀等混合物。
2.4.3当设备直径大于和等于2.5m或容积大于和等于50m3时,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接地连接点的要求见3.2.1。
2.4.4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
(1)于设备、管道外壳(包括其支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a.电阻率为1010~1012Ω·m的非金属体;
b.表面电阻为1011~1013Ω的固体表面;
c.电导率为1O-10~10-12S/m的液体。
2.2.2 对2.2.1(3)规定以外的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还应采取加
静电消除器,加静电消除剂等其它措施来防止静电危害。
2.3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电阻值
2.1.2 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3 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
1.4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一般规定
2.1 静电接地的范围
2.1.1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用与设备、管道外壳相同的材质。
(III)螺栓一般用镀锌钢材。
c.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小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引用标准GB6455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4385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12014防静电工作服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CD90A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3术语3.1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易燃易爆岗位(场所)一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BJl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总泄漏电阻—一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4.1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5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5.1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90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
1.2 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1)生产过程中尽量少产生静电荷;(2)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中和物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4)屏蔽带静电的物体;(5)使物体外表面光滑和无棱角。
1.3静电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泄漏和导走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是静电接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4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2一般规定2.1 静电接地的围2.1.1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2.1.2 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3 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连接时;(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2.1.5对任何流送或喷射中的带电体,严禁用接地的导体去导走其静电荷。
2.1.6 当设备及管道需作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并与相导通。
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
2.1.7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2.2静电接地连接方式2.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按照其电阻率、表面电阻率或电导选择下列静电接地连接(以下简称接地连接)方式;(1)静电导体应直接接地。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引言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由于介质运输、搬运和处理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机械、电气或化学能量,容易引起静电现象。
静电现象的不可预测性和危害性使其成为石油化工生产中的隐患之一,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必须采取静电接地措施,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接地设计原则表面或接触电阻的控制表面或接触电阻是接地设计中的重要考虑因素,其本身包含了导电性材料表面的电阻、接触电阻和接地电极的电阻等。
表面或接触电阻过大,会使接地装置的接地电位差过大,甚至不能达到防止静电积累和放电的目的,因此,必须采用能有效降低接触电阻的物理和化学方法。
导体的材质和截面积接地装置的导体选用和截面积设计的大小,对接地系统的工作性能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导体的截面面积和材质必须满足热稳定、耐腐蚀、高导电性和经济性等要求。
静电电位的控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位在设计中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接地电位差越小,静电放电的可能性也越小。
在实际设计中,必须通过综合考虑接地电位与操作安全以及经济成本方面的问题来确定接地电位的大小。
接地电极的安装接地电极的安装位置、数目及深度等因素也是接地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为了保证接地电极的作用效果,必须满足一定的安装要求。
设计标准设计依据接地设计应基于以下原则:1.电位差经测量应小于 0.5V;2.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3.接地线路导通检测应合格。
设计参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当工程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或配电系统中不设防爆电气设备时,接地电阻应控制在4Ω以下;当地下管道遇水层时,应设置垂直落地式套管或水平套管以避免地下金属管发生腐蚀及电化学作用。
设计要求接地设施所选用设备、零部件的绝缘性应符合产品的应用规程和设计要求。
接地电极应设在防爆地带之外,且应有防雷措施。
接地线应密封打包,防止机械损坏及腐蚀,地和设备之间的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镀铜等材料,连接点应采用压接或铆接连接方式。
设计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位和接地线路的导通均应在系统投运前进行检测,并编制接地措施和操作规程。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油化⼯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中华⼈民共和国⾏兰业标准SH3097-2000⽯油化⼯静电接地设计规范Codeforthedesignofstaticelectricitygroundingforpetrochemicalindustry2000-06-30发布2000-10-01实施国家⽯油和化学s}局发布中华⼈民共和国⾏业标准⽯油化⼯静电接地设计规范CodeforthedesignofstaticelectricitygroundingforpetrochemicalindustrySH3097-2000主编单位:主编部门:批准部门:中国⽯化集团北京⽯油化⼯⼯程公司司局公业团⼯集学⼯化化和油油⽯⽯国家中国2000北京国家⽯油和化学⼯业局⽂件国⽯化政发(2000)239号关于批准《⽯油化⼯企业污⽔处理设计规范》等10项⽯油化⼯⾏业标准的通知中国⽯油化⼯集团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油化⼯企业污⽔处理设计规范》等10项⽯油化⼯⾏业标准草案,业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为:强制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SH3095-2000⽯油化⼯企业污⽔处理设计规范2.SH3097-2000⽯油化⼯静电接地设计规范3.SH3098-2000⽯油化⼯塔器设计规范(代替SYJ1049-83)4.SH3099-2000⽯油化⼯给排⽔⽔质标准(代替SHJ1080-91)5.SH3100-2000⽯油化⼯⼯程测量规范6.SH3010-2000⽯油化⼯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代替SHJ10-90和SYJ1022-83)7.SH3502-2000钦管道施⼯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02-82)8.SH3513-2000⽯油化⼯铝制料仓施⼯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13-90)9.SH3518-2000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代替SHJ518-91)推荐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SH/T3511-2000⼄烯装置裂解炉施⼯技术规程(代替SHJ511-89)以上标准⾃2000年10⽉1⽇起实施,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1 .0 .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合用,特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合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 .0 .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 选择合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 屏蔽或者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者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浮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 防止人体带电。
1 .0 .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的有关规定。
2 .0 .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稍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
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 .0 .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者系统。
2 .0 .3 带电区electrified area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完整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 —901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
1.2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1)生产过程中尽量少产生静电荷;(2)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中和物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4)屏蔽带静电的物体;(5)使物体内外表面光滑和无棱角。
1.3静电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泄漏和导走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是静电接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4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 一般规定2.1 静电接地的范围2. 1. 1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2. 1. 2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 1. 3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 1. 4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连接时;(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2.1.5对任何流送或喷射中的带电体,严禁用接地的导体去导走其静电荷。
2. 1. 6当设备及管道需作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并与大地相导通。
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
2.1.7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1. 引言静电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
为了减少静电造成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化工企业需要合理设计静电接地系统。
本规程旨在指导化工企业进行静电接地设计,确保全面有效的静电防护措施的实施。
2. 设计基准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以下基准:•国家标准《化学企业防雷规范》(GB 50457-2018)•国家标准《化学企业防爆规范》(GB 50250-2018)•国家标准《静电防护通则》(GB 50332-2018)3. 静电接地系统组成静电接地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接地装置:包括接地极、接地线、接地电阻等组成。
•接地装置位置:接地装置应安装在静电易积聚区域附近,减少静电积聚。
•接地装置连接:接地装置应与金属容器、设备等可导电物体通过可靠的连接器连接。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接地系统的良好导电性能。
4. 静电接地设计步骤4.1. 静电接地需求分析根据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静电接地的需求进行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静电积聚区域的确定:根据化工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静电的区域,确定静电积聚区域。
•安全要求:确定静电接地的安全要求,如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监测需求:根据化工工艺的特点,确定是否需要对静电积聚进行监测。
4.2. 静电接地系统设计基于需求分析,进行静电接地系统的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接地装置类型选择:根据静电积聚区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接地装置类型,如接地极、接地线等。
•接地装置布置:确定接地装置的布置位置和数量,确保覆盖静电积聚区域。
•接地装置连接:确保接地装置与金属容器、设备的可靠连接。
4.3. 接地电阻计算根据国家标准,对接地电阻进行计算。
计算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接地系统的良好导电性能。
5. 设计实施及检验5.1. 设计实施设计完成后,进行实施。
实施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接地装置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接地装置的安装,并确保连接可靠。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行中和及消散。
4.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防止人体带电。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名词术语1.工业静电: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带电体: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3.带电区: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4.物质静电特征参数:体积电阻率: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姆]·米(Ω·m)。
表面电阻率: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姆](Ω)。
3.电导率是一种物理量,用于表征材料的导电性能。
它与电场强度的乘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即σE=j。
电导率的单位是西[门子]/米(S/m)。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一、前言静电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静电接地设计的合理性对于保障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旨在提供一个详细的技术规程,以便化工企业在设计静电接地方案时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二、基本原理静电是由于介质中电荷分离所导致的,当两个不同材料相互摩擦或分离时会产生静电。
在化工企业中,由于介质的不同和流体的摩擦等因素,会产生大量的静电。
这些静电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排放,则会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化工企业中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来控制和消除静电。
三、设计要求1. 静电接地系统应该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 静电接地系统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
3. 静电接地系统应该能够保证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护。
4. 静电接地系统应该能够满足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需要。
四、设计步骤1. 确定静电接地系统的类型:根据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静电接地系统的类型,如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
2. 确定静电接地点:根据设备和管道的特点,确定静电接地点。
一般来说,设备和管道的金属部分应该作为静电接地点。
3. 设计导体材料:选择合适的导体材料,如铜、铝等。
同时要考虑导体材料的耐腐蚀性和耐磨性。
4. 设计导体截面积:根据设备和管道的大小和特点,计算出合适的导体截面积。
一般来说,截面积越大,则导体传输能力越强。
5. 设计导体布线方案:根据设备和管道的布局图,设计出合理的导体布线方案。
要保证导体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有良好的接触。
6. 设计连接方式:选择合适的连接方式,如螺纹连接、焊接等。
同时要保证连接处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五、施工要求1. 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制定施工方案。
2. 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清洁,并采取防止静电产生的措施。
4.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静电接地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六、维护管理1. 定期检查静电接地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对于石油化工行业来说,静电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隐患。
因为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很容易产生静电,而如果静电不及时接地,就会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为了保障石油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必须要制定一套静电接地设计规范,针对不同的场合,进行不同的规范。
一、静电的形成及危害静电是指物体之间或物体自身的绝缘介质内电荷的不均匀分布而导致的电位差。
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静电常常会在油气管道及容器等设备的运输、贮存、加工等过程中产生,而静电放电会引起燃爆事故。
二、静电接地设计规划静电接地的目的是将油气管道及容器等设备上的静电荷离开设备,以降低静电荷的积累,避免静电放电造成爆炸危险。
因此,静电接地设计规划应是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设备设计设备的设计中应考虑到静电接地的问题,所有的设备的接地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其它有关规程。
2.接地的形式放电接地可分为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两种形式,其划分取决于设备的性质、使用场合和安全要求。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许多设备需要同时采用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
3.接地电缆的选取接地电缆应采用铜芯线,电缆外皮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抗压性,电缆在线路中的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
4.接地导体的安装和在线路中的敷设接地导体应牢固地安装在容器、管道或设备的合适位置,接地导体的选择要合理,以保证接地良好,防止地阻过大或引起局部放电。
在线路中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
5.接地电阻的要求根据设备及场所的不同,可对接地电阻设定不同的要求。
一般来说,经常使用的设备和场所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对于仅偶尔使用的设备和场所,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对于石油、天然气、渣油罐等重要设备和场所,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0.5Ω。
三、静电接地的检验对于静电接地系统,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
检测内容应包括:接地装置与接地导体的接触良好性,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等电位性能等方面。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 2000-10―01实施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围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展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以下部位的接地:1 装在设备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展检查的导体;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展接地。
3.1.4 在以下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严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3.2 静电接地方式3.2.1 需要进展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根据物体的类型采取以下静电接地方式: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展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展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2 便于检查维修;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 不阻碍操作;5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标准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展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以下部位的接地: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展检查的导体;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展接地。
3.1.4 在以下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严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3.2 静电接地方式3.2.1 需要进展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根据物体的类型采取以下静电接地方式: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展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展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2 便于检查维修;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 不阻碍操作;5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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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90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
1.2 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1)生产过程中尽量少产生静电荷;(2)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中和物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4)屏蔽带静电的物体;(5)使物体内外表面光滑和无棱角。
1.3静电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泄漏和导走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是静电接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4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一般规定2.1 静电接地的范围2.1.1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2.1.2 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3 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连接时;(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2.1.5对任何流送或喷射中的带电体,严禁用接地的导体去导走其静电荷。
2.1.6 当设备及管道需作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并与大地相导通。
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
2.1.7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2.2静电接地连接方式2.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按照其电阻率、表面电阻率或电导选择下列静电接地连接(以下简称接地连接)方式;(1)静电导体应直接接地。
(2)静电亚导体应作间接接地。
(3)下列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尚应配合必要的静置时间:a.电阻率为1010~1012Ω·m的非金属体;b.表面电阻为1011~1013Ω的固体表面;c.电导率为1O-10~10-12S/m的液体。
2.2.2 对2.2.1(3)规定以外的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还应采取加静电消除器,加静电消除剂等其它措施来防止静电危害。
2.3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电阻值2.3.1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一般情况应小于100Ω。
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场所,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0Ω。
2.3.2 静电接地支、干线等金属体的电阻值可忽略不计。
2.3.3 单个静电连接点应按照2.7条的要求进行装配和维护。
其连接的电阻值可不考核。
2.3.4当其它接地装置用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2.4静电接地连接点和接地端头2.4.1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用的接地连接端头,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设备内部有关部件间的连接点和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地引出点,可参照本规程有关条款设置。
2.4.2接地连接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易受到外力损伤;(2)便于检查维修;(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不妨碍操作;(5)不易形成和积聚有爆炸、腐蚀等混合物。
2.4.3当设备直径大于和等于2.5m或容积大于和等于50m3时,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
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接地连接点的要求见3.2.1。
2.4.4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1)于设备、管道外壳(包括其支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2)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b.金属接地板或螺栓的材质,应根据设备、管道金属外壳的材质而定。
(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黑色金属材质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镀锌钢材。
(I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有色金属材质或不锈钢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与设备、管道外壳相同的材质。
(III)螺栓一般用镀锌钢材。
c.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
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小型设备宜为6Omm(1孔φ11),大型设备宜为110mm(2孔φ11)。
接地用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10。
d.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时,应选择适当部位预埋200×200×6钢板,在钢板上再焊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预埋钢板的锚筋应与基础主钢筋(或通过一段钢筋)相焊接。
(4)接地端子排板。
2.4.5 可供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1)贮藏液体、粉体的金属容器壁体。
(2)埋设在带电体里并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大于2000mm2的金属物体。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专用的金属接地板与非金属固体表面应紧密结合,其接触面积应大于2000mm2。
b.结合面内可填充导电涂料、接触导电膏或金属箔等,其材质应使接触电阻不大于10Ω。
c.在金属接地板上应焊上挠性引出线或符合2.4.4(3)要求的金属接地板等。
2.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2.5.1作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导体,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
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长度应按实际需要,且留出必要的裕度。
2.5.2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推荐按表3.1.3选用。
2.5.3大型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软绞线或铜芯橡套软电缆。
一般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4振动、频繁移动的器件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绞线。
2.5.5 在设备、管道上作机械固定用的金属螺栓,可兼作被固定物体的静电连接用。
如需要另做静电连接线时,可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6不应采用链条类作接地连接导体。
2.5.7在设备内部有关部分之间的连接,可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软铜编织线。
2.5.8圆钢、扁钢、软铜编织线等材料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2.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2.6.1 在工程设计中,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装排。
2.6.2 应将生产装置内的各个建(构)筑物适当地划分成若干组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静电接地干线的设计。
各个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内静电接地干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利于有关设备、管道和需要在现场作静电接地的移动物体等进行接地;(2)在不同标高的静电接地干线之间应不少于两处相连接;(3)静电接地干线与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应符合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并保持必要的距离。
2.6.3可利用电气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
2.6.4 下列接地干线和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1)照明回路的工作零线和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2)整流所各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3)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4)电子线路的“工作地”干线;(5)雷电引流线(兼有引流作用的金属设备本体除外)。
2.6.5 静电接地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静电接地干线在建(构)筑物内与保护接地干线有两点相连,或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2)当独立设备有防雷、防杂散电流等接地系统进行接地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3)除本款(1)、(2)项外,静电接地干线应在建(构)筑物(群)相对侧的适当位置至少各设一组独立的静电接地体,或通过邻近的建(构)筑物(群)内的静电接地干线引向独立的静电接地体。
(4)除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外,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宜作为静电接地用。
计算机和电子仪器等设备应考虑静电干扰。
(5)当单个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接地电阻值满足2.3.1要求时,该基础可作为静电接地体用。
在同一组建(构)筑物(群)内,即使有数个此种合用的基础,并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但仍作为是一组静电接地体。
(6)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和作为静电接地的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应符合2.3.1和2.3.4的要求。
2.6.6 接地干线的接地体的钢材规格一般可按表2.6.6选用。
地上用的材料应镀锌或涂漆,地下用的材料应镀锌。
表2.6.6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推荐规格表2.6.6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推荐规格注:括号内数字为2类腐蚀环境中用钢村的推荐规格,其涂敷应符合CD90A6一85《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2.7 静电接地连接的要求2.7.1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各个固定连接处,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紧固连接。
埋地部分应采用焊接。
2.7.2 在设备、管道的接地端头与接地支线之间,一般可用螺栓紧固连接,不宜采用焊接固定。
对有振动、位移的物体,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2.7.3 对移动式设备及工具,应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或蝶形螺帽等连接器具与接地支线(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应采用接地线与被接地体相缠绕等方法进行连接。
2.7.4 接地连接的具体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连接处采用搭接焊时,其搭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两倍或圆钢直径的六倍。
(2)当连接处采用螺栓紧固时,螺栓最小为M10(镀锌),有关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弹簧垫。
当被连接的两端为不同材质时,宜采取涂接触导电膏等措施,以防电化腐蚀。
(3)当连接处采用电池夹头等器具固定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2.7.5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
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2.7.6当被接地的物体是由非金属材料制作时,应选定或设置间接接地用的端头进行接地,此间接接地措施应避免遭受机械振动、摩擦和拉压等损伤,并保证连接的完整性。
2.7.7 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固定塑料法兰用金属螺栓、油面上的金属浮体等)的接地连接,可用镀锌薄钢板垫圈、镀锌钢丝和可挠多股金属线等相互连接并引出接地。
2.7.8 在静电危害较严重的场所,为了使转动物体可靠接地,可采用导电润滑脂或专用接地设施(如在无爆炸、无火灾危险环境内采用滑环和碳刷等)进行接地。
容易积聚静电荷产生静电危害的皮带或传送带,宜采用导电橡胶制品。
2.8 非导体屏蔽接地的要求2.8.1 屏蔽材料应选用有足够机械强度且较细或薄的金属线、网、板(如截面用2.5mm2的裸铜软绞线,22号孔眼与15mm的镀锌钢丝网)等,也可利用设备、管道上的金属体作屏蔽材料(如橡胶夹布吸引管的金属螺旋线、保温层的金属外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