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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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汇编】支持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文件汇编】支持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文件汇编】支持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件汇编: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实施,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我国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件汇编旨在为相关部门和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策指引,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政策目的本文件汇编的政策目的是为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政策适用范围本文件汇编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和农产品流通等相关领域。

三、政策内容1. 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为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税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关企业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 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b) 农村个体经营户、农民合作社成员等个人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c) 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等相关企业的研发费用和投资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

2. 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税务部门将给予相关个人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个人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或补贴政策;b)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

3.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为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税务部门将给予相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 农村土地承包合作经营权转让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b) 农村土地流转所得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

4. 农产品流通为推动农产品流通,税务部门将给予相关企业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 农产品流通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或免征政策;b) 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的销售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020)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020)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020)2020年6月23日关键词废止时间分享到微信朋友圈×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使用“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具体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4.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7.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8.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1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3.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1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

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具体包括:(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15.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16.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17.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18.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2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21.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22.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2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4.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5.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26.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27.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28.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29.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30.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31.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3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34.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5.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36.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37.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38.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39.“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40.“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41.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43.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44.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45.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46.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47.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48.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49.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50.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51.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52.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53.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54.以锯末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55.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56.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三、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就业创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业务培训考试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业务培训考试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业务培训考试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以下为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务稽查规范1.1版》,市税务局稽查局向本级跨区域稽查局统筹推送各类案源信息时,应使用的文书是( )。

[单选题] *A.案源信息传递单(正确答案)B.案件转办函C.案源信息通知单D.案件交办函2.在案件执行中,发现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致使稽查局无法追缴税款,则稽查局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行使的权力是( )。

[单选题] *A.抵押权B.留置权C.代位权D.撤销权(正确答案)3.下列关于中止检查情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被查对象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状态或者失踪状态B.当事人被有关公安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C.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D.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部门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正确答案)4.根据推送案源,稽查局对甲公司立案检查完毕并已进入集体审理中,此时又接到群众举报称甲公司向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巨大并提供了线索。

下列关于该举报案源处理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告知举报人该公司已在检查不予受理B.暂存待查等案件结案后再立案检查C.与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并案处理(正确答案)D.立案后转交其他检查组实施检查5.税务稽查案件查办中取得的下列证据材料形式中,即可能是证人证言,又可能是当事人陈述的是( )。

[单选题] *A.陈述申辩笔录B.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词C.当事人的自述材料D.询问笔录(正确答案)6.关于税务稽查案卷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稽查案卷卷内材料经过系统整理编排后,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注页码,空白页也需编注页码B.电子文件归档,不得低于相对应的纸质案卷保管期限(正确答案)C.装订税务稽查案卷时,应当剔除真实性、关联性存疑的证明材料D.对于承办异地协助类稽查案卷,应当在异地协助事项办结后30日内完成案卷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7.在证据制度和税务稽查案件证明活动中,首要环节是(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8.20•【文号】医保函〔2021〕120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医保函〔2021〕120号孙诚谊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也对完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作出安排部署。

国家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各类补充保障制度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作用。

一、关于加快医疗救助制度顶层设计2020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立足基金支撑能力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实际优化调整医保综合保障政策,稳妥做好三重制度外其他补充保障措施并转,逐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

2020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2020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为支持脱贫攻坚,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提供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等优惠。在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上,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多方面的税收减免措施,如免征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以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同时,为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国家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政策扶持,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等,以此提升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全方位地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业发展,再到就业创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

乡村振兴无偿提供资金支持项目政策

乡村振兴无偿提供资金支持项目政策

乡村振兴无偿提供资金支持项目政策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政策和补贴详解|政策解读2022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广大乡村已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

政策释放出红利信号,对市场主体而言是机遇,应把握好政策红利。

同时,还要了解乡村振兴项目立项的绿色通道、税收优惠、政策补贴、基金引导等内容,2022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广大乡村已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

政府的投资、补贴、税收优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

继续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税收优惠是助力城市更新战略的重要因素,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国家落实脱贫攻坚税收优惠金额从2015年的263亿提升到2020年的1022亿,年均增长超过30%。

国家税务局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鉴于篇幅有限,将摘取部分税收优惠予以展示。

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方面的优惠1)三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

2)免征增值税:转让土地使用权、承包地流转、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服务;残疾人创业;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等。

3)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

4)免征契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等。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2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2020年
税政策的公告
第 23号
财税字
2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1995〕
52号
财税字
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8〕
47号
财税
2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3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15号发 布
1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 2015年
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 102号
15
〔2001〕
82号
财税
3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01〕
113号
财税
3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001〕
121号
3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4〕 30号
3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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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4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2号1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61号1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67号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68号18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81号19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2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9号2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2号2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2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号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2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0号2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7号28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2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2021年第21号30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3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7号3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9号3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34号3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3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23号36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3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38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39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4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4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4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4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4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4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4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4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4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5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5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5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5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财税〔2009〕65号5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5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5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5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5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6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6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6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6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6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6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6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6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5号6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6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7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7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1号7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7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7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7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7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财税〔2014〕116号7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7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7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8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8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8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8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8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8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8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8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6〕85号8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8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9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91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9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93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94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9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9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97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98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99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10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10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102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10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10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10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10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107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10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109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110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111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11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1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11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11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7号11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1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118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号119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42号12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1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税〔2022〕19号12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12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12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90号125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12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127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12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129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130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131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1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号1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3号1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1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2号1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5号1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23号1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62号13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66号1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1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4号1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3号1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40号1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48号1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2015年第80号14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2号1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14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9号14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33号1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2号15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4号1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34号1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15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3号155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0号15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4号15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35号15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159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16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1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1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1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16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165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4号166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2号167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16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169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170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17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17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17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17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17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176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74号177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178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0•【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优惠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三、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四、各地扶贫办公室与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当地“目标脱贫地区”具体范围,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4月10日。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脱贫攻坚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脱贫攻坚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脱贫攻坚在中国,贫困地区一直是政府努力改善的重点对象。

为了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

本文将从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效果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意义税收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或环境目标,而在税法上给予特定行业、地区或个人一定的税收减免、延缓甚至免征的政策。

在贫困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刺激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

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制于多种因素,其中一项主要因素就是缺乏资金投入。

通过减少税收负担,贫困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将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创业,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提高贫困地区的就业率。

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其扩大生产和招聘规模,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最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贫困地区的产业升级和转型。

贫困地区往往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导致产业发展停滞不前。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和转型,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为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首先,针对贫困地区的企业,政府采取了税收减免的政策。

例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者免征。

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其发展和投资的可行性。

其次,政府在贫困地区实施了税收优惠的资金政策。

例如,对贫困地区的创业者和就业者,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或者退还。

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才来到贫困地区创业和就业,提高就业率和经济活力。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贫困地区的重点产业或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来支持其发展。

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为更好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精准扶贫,现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如下——一、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具体免征、减征情况如下: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2.自2010年1月1日起,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

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

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4.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8.14•【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具体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1.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2.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3.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4. 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6.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7.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8. 困难居民新建住宅减免耕地占用税9. 农村居民搬迁减免耕地占用税(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10. 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1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12.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13.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4. 建设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1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

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山西农经//2019年16期(编辑:郭瑞)(编辑:郭瑞)5结束语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区域经济产业链发展需要新的动能来推动。

发展网络经济,恰逢其时。

对于网络经济欠发达地区,应从电商和物流两个方向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1]时炳艳.电子商务视角下的农业产业区域品牌创新塑造[J ].电子商务,2017(8):15-18.[2]陈永富,方湖柳,曾亿武,等.电子商务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升级的机理分析[J ].浙江社会科学,2018(10):66-68.[3]许开录.甘肃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 ].当代经济,2016(5):66-68.[4]李丽娟.甘肃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的实现路径研究[J ].当代金融,2018(12):63-65.[5]彭迅一.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困境与实现路径[J ].农业经济,2019(2):15-17.[6]文玉春.我国产业创新的模式与路径选择研究[J ].经济问题,2017(1):1-10.[7]焦晏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对策选择[J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3):82-84.[8]韩旭.“互联网+”农业组织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7(6):49-56.这是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有效优化。

在主体价值理念的基础之上,实现生态化法治革新,保证在农村主体内构建真正的生态文明法治观,为政府、农业企业、农民3大主体给出具体的价值导向,实现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思维引流。

农村生态文明法治理念需要优先升级。

通过法治规范促进农村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转变企业生态发展理念与基本生产方式,颠覆传统中“先生产、后治理”的错误观念。

做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优先、治理行为优先,并伴随农业生产全过程。

2.2..融入依法治国方略,完善农村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融入依法治国方略内容,为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作好准备。

101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战

101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战

101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战作者:任冬雪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20期日前,为了便于纳税人、贫困群众、扶贫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充分知晓脱贫攻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整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组织编写了《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旨在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据了解,此次《指引》的发布旨在梳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的出台背景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重要指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的部署要求,税务总局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税务系统扶贫干部管理等方面,全面部署税务系统做好扶贫工作,《指引》就是按照该通知的要求整理和发布的。

“脱贫攻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关系到贫困群众、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各类等主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涵盖产业类、区域类和特定对象类等各个方面。

税务总局集中整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分领域、分税种汇编成《指引》。

《指引》分门别类列出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便于纳税人按图索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该负责人说。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5)(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5)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7)(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7)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适用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 (7)4.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5.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9)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9)(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 (10)7.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10)8.困难居民新建住宅减免耕地占用税 (11)9.农村居民搬迁恢复耕地减免耕地占用税 (12)(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 (12)10.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12)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13)12.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4)13.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14.建设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6)1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17)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18)(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8)16.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8)17.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8)18.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 (20)2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20)21.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1)22.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22)(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22)2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2)24.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3)25.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25)26.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6)27.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8)28.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30)29.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31)30.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1)31.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23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33)3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35)34.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7)35.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37)36.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8)37.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9)38.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40)(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40)39.“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40)40.“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4241.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4)4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 (44)43.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5)44.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46)(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7)45.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7)46.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8)47.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49)48.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9)49.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50)(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51)50.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5151.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252.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453.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5554.以锯末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5655.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5756.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8)三、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 (60)(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60)5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 (60)58.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61)59.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3)60.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65)(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6)61.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66)62.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7)63.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68)6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69)65.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72)66.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73)6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74)6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75)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76)(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税收优惠 (76)69.金融机构农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76)70.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78)7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79)72.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81)73.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8374.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85)75.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86)(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税收优惠 (87)76.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87)77.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89)78.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90)(三)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 (91)79.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91)80.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93(四)农牧保险业务税收优惠 (94)81.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94)82.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95)83.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96)五、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96)(一)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税收优惠 (96)8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96)(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优惠 (98)85.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98)86.边销茶销售免征增值税 (99)87.新疆困难地区新办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0)88.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1)89.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优惠政策 (103)六、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 (103)90.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0391.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1059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06)93.符合条件的财产捐赠免征印花税 (107)94.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07)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享受主体】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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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25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一、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1
(一) 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1
半” 8
1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9
1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9
6.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
(三) 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 ...................................................6
7.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6
1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 ....................................16
2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17
21. 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17
二、 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13
(一)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3
15.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3
25. 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21
26. 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2
27. 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3
16.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4
17.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5
18.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
22. 农村土Leabharlann 、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18
(二) 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19
1.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1
2.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2
(二) 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3
1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
13. 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1
1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12
I 23.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9
24.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9
3.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
值税 3
4. 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5. 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5
8. 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7
(四) 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 ...................................................8
9.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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