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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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相处,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代表,居民等。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纪律,维护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组成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大会经过投票产生,成立时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经费: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纪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纪律,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尊重业主委员会决议,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有权组织开展居民活动,有权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政策。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的组织。

为了规范和保障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业主委员会章程》。

该章程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的产生方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结构和决策程序。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经过审议通过,并向所有业主公布。

其次,《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纪律和程序规范,包括会议的召集、议程的制定、议事规则的执行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民主。

另外,为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办法应当包括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管理程序、监督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最后,《业主委员会纪律处分规定》是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遵守会章和会议规则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当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干扰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时,应当根据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业主委员会的权威和尊严。

总之,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业主利益、推动业主自治和管理的有力保障,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

只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能,为小区的和谐稳定和业主的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是当前社区治理和业主自治的重要任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组织,负责协调小区内的事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业主委员会存在着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建设,提升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效能。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思考,探讨如何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提升其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业主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其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社区管理和业主利益保障的有效性。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对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是当前社区治理和业主自治的重要任务。

1. 建立规范的选举制度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制度直接关系到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要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首先要建立规范的选举制度,明确选举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合法性。

在选举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增加业主对候选人的了解和信任,使选举结果更具合法性和代表性。

2. 完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组织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要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就需要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使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更加高效和有效。

可以借鉴其他地区和社区的管理经验,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提高业主参与和支持度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需要业主的参与和支持。

要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就需要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可以通过举办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座谈会等活动,增加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接触和沟通,增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信任和认同感。

4. 加强监督和执纪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组织,其权力来源于业主,责任在于业主。

要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就需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执纪。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一节业主委员会的组织1.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11人。

2.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2. 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议案。

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居民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5.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组织第一节业主大会的召开1.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2. 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书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议程1. 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2) 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报告。

(3) 业主意见和建议的汇报。

(4)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的汇报。

(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项。

2. 业主可以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议程上未列出的议题,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第一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居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评估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业主大会的重要参考资料。

2. 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管理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其职责和权利具体如下:1. 组织业主大会:负责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确保业主能够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

2. 修订规章制度:有权对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以适应小区管理的需要。

3. 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决定聘请、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或变更、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 审议收费与预算:审查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5. 审批工作计划与预算:物业管理企业需制定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意见提出修改建议,经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批准实施。

6. 监督检查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7. 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监督公共建筑和设施的合理使用,并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 其他赋予职责: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相关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业主委员会在履行其职责的同时,也承担着以下义务:1. 工作报告: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保持透明度。

2. 执行决议:严格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3. 遵守法律法规: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管理工作,对住户进行宣传教育。

4. 履行合同: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确保物业的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5. 接受政府监督: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事项的指令和要求。

6. 合法合规决策:确保作出的决策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违背业主大会的决定,不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通过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以及其应承担的义务,可以促进小区管理的规范化,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新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宣传PPT

新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宣传PPT
第三十五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 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 序的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PROPER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 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
•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治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打算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办法愿和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盼望大家喜爱!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治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治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其次条本业主委员会承受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治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舒适、文明的环境。

其次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承受业主大会及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视。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立单位或物业治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以下文件向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视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治理的实施状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打算;(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纳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治理企业,与物业治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治理(托付合同);(五)审议物业治理效劳费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六)审议年度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小区良好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物业管理方。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协商、沟通和监督的机构,负责小区内的事务管理和业主权益保护。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公开、专业、公正原则,定期公布管理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切事项均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决策。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社区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实行轮换制。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行使职权应当服从小区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廉洁公正,勤勉尽责,对业主负责。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九条小区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小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小区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业主。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具有决策小区重大事项的权力,决议应经过2/3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当事先向业主发送,及时反馈业主意见,并提前组织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小区管理费收缴标准、确定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政策、审议并决定重大经济支出等。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应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并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通过小区业主大会公示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物业管理、审查并决定重大事项、组织业主大会、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业主纠纷等。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尽快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社区相关的有关法规、政策

社区相关的有关法规、政策

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规范管理,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根据《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是指社区工作站服务的地域范围。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第三条 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各类社区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

第二章 社区工作站的设立 第四条 社区工作站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和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应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有利于居民工作和生活。

第六条 设立社区工作站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

相对独立完整、物业管理完善的大型社区,可以超过前款标准设立社区工作站。

对社区内物业管理相对完善的住宅区,政府通过委托的方式将社区行政事务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可核减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员额。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 第七条 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一)社区综合管理事务: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及时通知并协助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负责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建设和管理社区基础设施;指导建立社区义工组织和开展社区义工活动;协助开展社区统计工作,采集社区人口、单位、设施等各种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协助开展社区统战工作等。

(二)社区安全事务:协助管理社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协助开展社区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社区民警维护社区治安,参与群防群治,配合、落实维稳及综治工作进社区。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规范业主委员会组织和运作的文件,旨在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职责、选举程序、权力与义务以及解散程序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的组成1.1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应具备业主身份,每一个业主家庭有一票表决权。

1.2 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应根据小区规模和业主人数进行合理设置,普通不少于7人,不多于15人。

1.3 业主委员会主席的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选举主席,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普通为两年。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2.1 维护业主权益:业主委员会应代表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2.2 监督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确保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和安全。

2.3 协调邻里关系: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协调邻里关系,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小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3.1 选举组织: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

3.2 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示、业主投票等环节。

3.3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应当及时公示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小区业主公示。

四、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与义务4.1 决策权: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小区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4.2 财务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的财务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4.3 纠纷调解: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预小区内的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五、业主委员会的解散程序5.1 解散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解散,解散决定需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5.2 解散程序:解散决定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解散程序。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 ( 章程 ,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目录第一条组织名称与地址名称 --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地址:所辖地区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在本住所区物业管理中代表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民众自治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本委员会的主旨是: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政策法例,代表和保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行业主自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服务相联合的方式,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保护本住所区内的公共次序,创立整齐、优美、安全、舒坦、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本委员会接受市和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指导。

第五条本委员会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业主大会是本住所区物业管理权益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选举、免除本委员会的构成人员;(二)鉴定经过或订正本委员会章程和业主条约;(三)听取和审议本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四)改变或撤除本委员会的不妥决定;(五)决定住所区内物业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第四章业主委员会会议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七条本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推行民主磋商制度,决定问题采纳少量听从多半原则。

第八条本委员会的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聘用执行秘书1名。

第九条本委员会的权益:(一)招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拟定业主条约、本委员会章程;(三)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更改或排除物业管理拜托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年度物业管理计划和花费估算;(五)检查、监察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状况;(六)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使用状况;(七)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监察使用;(八)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余权益。

第十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经过的各项决策,接受业主的监察;(三)监察业主、使用人恪守《业主条约》,辅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四)执行物业管理拜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地区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行。

业主委员会培训课件

业主委员会培训课件
等。
监督权
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 的服务质量,对其服务行为提出意 见和建议。
财产权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对小区共有部 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产生的 收益享有管理、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执行决议
业主委员会应当执行业主大会的 决议,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业主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
业主委员会经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登记备案。
02
01
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等。
03
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财产。
04
05
业主委员会能承担民事责任 。
02
CATALOGUE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决策权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重大事 项进行决策,如制定和修改管理 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培训 课件
汇报人:XXX 2024-01-28
目 录
• 业主委员会概述 •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 业主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 物业管理费与公共收益的管理 • 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沟通技巧 •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与解散
01
CATALOGUE
业主委员会概述
业主委员会的定义与职责
• 定义: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 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 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责任承担
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业主委员会成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或他 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宣传资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宣传资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宣传资料(一)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立
您觉得在本小区有业主应有的权利吗?如果业主需要得到应有的权利我们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

1、我们业主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在小区内搭建一个业主和物业公司平等的平台。

在这个平台里我们弱势的业主个体和强势的物业公司能够有平等互利的对话权利;我们业主有监督物业公司各种工作权利;有维护我们业主各种利益的权利。

2、成立业主委员会对我们业主有什么好处?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我们业主可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用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小区内共用部位的收益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分配方案;起草物业服务合同和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决定本小区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

3、怎样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我们业主自发性组织,是本小区业主争取自身权益的代表。

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制定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

(3)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所以第一步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4、广大业主可以并且应该做什么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几个人就能办成的事,是小区内全体业主的事情,只有全体业主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才能更快的成立业主委员会。

希望广大热心的、能抽出点时间的业主积极参与,通过自荐、推荐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顺利走出我们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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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密度不断增大,各类小区也随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然而,在小区管理中,许多业主常常无法解决常见问题,例如公共区域的清洁、维护工作、物业费用的使用等等,如果不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就会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最终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因此,制定一项完善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有力地推动小区的协调发展,而且也保障了业主的基本权益。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的业主选出的、代表所有业主实施自我管理的组织。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是符合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而且有助于把握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节奏,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自治的基础,是业主居民实现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制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为小区业主管理提供明确的、科学的、详实的法规标准。

在制定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时,应该将小区管理的各方面因素包括进去,例如管理范围、工作职责、选举办法、职权限制、权责关系、日常工作流程、资金预算、加强服务、推行宣传、处理矛盾等等,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并能够平衡各界关系,避免因权益纷争引起的不可控后果。

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1.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主要是针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工具、绿化环境以及公共楼道扶梯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应由委员会成员商定,避免冲突和系统性问题。

2.工作职责工作职责指的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分工,包括主席、副主席、财务和基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协调和执行,通过分工合作来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3.选举办法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财务和基建管理职位的选举办法需要明确规定,以避免权益纷争和选举错误造成的问题。

4.职权限制为了保证小区管理的公平公正,在委员会的职权限制方面要明确、细致,且必须遵守自治规则和市场环境中的法律、法规,避免引起业主纠纷或责任问题。

物业管理知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3篇)

物业管理知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3篇)

物业管理知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除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外,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会议的法定召集人。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后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备和召集。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物业管理事项的实施与管理,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将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实施情况向业主大会报告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享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但业主大会的成员是全体业主,不可能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客观上,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来具体进行。

业主大会通过会议决定的方式选聘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后,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享有监督权,并有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业主。

物业使用人基于其对物业实际上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

业主委员会作为联系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桥梁,应当及时了解并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与建议,并把业主的这些建议和意见反映给物业管理企业,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之后,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如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是否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等。

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业主委员会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尽可能地为其工作提供方便,协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更好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公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施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物业品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的好坏。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越来越多地居住在小区或大型住宅小区中。

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我国制定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其中,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的规定尤为重要,对于确保业主利益的代表性和透明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物权法中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住宅区业主自愿组成的民事法人组织,代表业主行使业主大会未履行的职权。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方式产生。

具体细则如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遵循宣传、投票、计票、公示等程序,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选举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投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方式。

投票方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确保每名业主只能投一票,并且在计票过程中防止作弊。

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且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应当经过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

三、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十五日,根据业主人数和业主意愿,确定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公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并且留出公示期,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投票的时间和方式,确保业主能够便利参与选举。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业主投票结果,依法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且及时公示选举结果。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四、选举规定的意义和作用代表性: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选举规定能够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之能够真正代表业主的意愿和利益。

透明性:选举规定的制定使得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公开透明,消除了非法竞选和不公平投票的机会,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稳定性: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定的实施可以增加业主对小区管理的参与度,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增加小区的和谐稳定。

法制性:选举规定的制定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推进社会法制建设和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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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的含义
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依据及条件
(一)法规依据:
1、〈〈物权法》
2、〈〈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4号)
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4、〈〈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二)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分期开发的物业,可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的界定
业主是指物业所有权人、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且所购房屋已入住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及持有空置物业的建设单位。

四、投票选举的计票方式
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

每户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及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告和制止,并报房管部门查处。

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督促全体业主及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依法管理,按时交纳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用招标或其他方式,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负责履行;
5、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6、审议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及决算报告;
7、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8、监督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和维护;
9、审议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
10、执行政府部门对该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11、配合计生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12、配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建设;
13、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14、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建立换届选举筹备小组,进行换届选举。

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一)属该物业区域内的业主;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四)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学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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