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介绍速度监控装置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4e7bdd34caaedd3382c4d351.png)
资料性附录
·新增附录F“梯级和踏板动载扭转试验示例”
·
• 新增附录J“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 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0)
• 新增附录K“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 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1)
二、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重大危险清单介绍
机械危险
1、与维修人员的相关风险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0个
术语和定义
·术语数量:30个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1个 ·以“最大输送能力”取代“理论输送能力” ·以“名义速度”取代“额定速度” ·新增“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
相关系统(PESSRAE)” ·新增“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理念 ·提出了“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 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或通道使用”的要求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合以下规: a)自动扶梯,不应大于30m;b)自动 人行道,不应大于40m。”
4、电气器件的装配错误 ·与GB16899-1997相同
5、静电现象 • 新增5.11.7“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
(例如:静电刷)。”
6、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与GB16899-1997相同
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 辐射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https://img.taocdn.com/s3/m/ccf027334b73f242336c5fad.png)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梯检验细则维保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梯检验细则维保](https://img.taocdn.com/s3/m/1a676f3214791711cc79179c.png)
2.9电气绝缘
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1)使用安全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0.25MΩ;
2)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使用电压小于等于500V时,其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0.50MΩ
2由于出入口处存在乘客进入接触扶手外沿,并因此产生拖曳的危险情况,而规定需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出入口处除了会产生乘客被拖曳的危险外,更多的是会产生坠落的危险,大量的事故案例已经证明。因此,需要对出入口处采取防护措施来降低拖曳、坠落等风险
3
相邻区域
3.4防护挡板B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3.5扶手带外缘距离C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1、目测,测量相关数据
2、该项目对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也须按新检规要求执行
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扶手
带C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3.2出入口C
(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细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455a51dcc7931b765ce153d.png)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细则1 编制依据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规》)及其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91号公告)。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含移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统称“施工”)过程的监督检验工作(以下简称“监检”)。
3 监检人员与监检仪器设备3.1 监检人员从事本细则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电梯检验资格证书,现场监检至少有2名监检人员进行。
3.2 监检仪器设备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用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应满足对检测检验结果能正确判定的要求,并符合JSTJ-CX-24-4.0《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中的有关要求。
推荐用仪器设备见附件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仪器设备推荐表》。
4 监检程序、内容与要求4.1 监检程序监检申请的受理-监检前的沟通-施工(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前相应资料审查-现场检验、过程自检结果对比、试验前相应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试验-竣工后文件、资料审查-出具监检报告、电梯使用标志-资料汇总归档。
4.2 安装监检4.2.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流程图见附件2。
4.2.2 监检工作要求4.2.2.1 各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和要求(1)A类项目,监检人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自检记录或报告对应项目的检验结果(以下简称“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未经监检人员审查、检验,或者审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监检人员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监检。
(2)B类项目,监检人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
(3)C类项目,监检人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认为自检记录或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无质疑”),可以确认为“合格”;如果文件和资料欠缺、无效或对自检结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存有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有质疑”)时,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https://img.taocdn.com/s3/m/9c25b35183d049649a66580d.png)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4c9b9a1f650e52ea551898d9.png)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1. 申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型式试验机构应检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1 概述a.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b.安装地点和竣工日期;c.型号规格、工作类型、倾斜角、提升高度、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主机布臵型式、传动方式、启动方式。
2安装自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3总体布臵图、梯路设计图、使用维护说明书4电气原理图、端子连接图及符号说明;5金属结构静应力计算书或相关的证明文件;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梯级链、踏板或胶带链、牵引齿条等)要具有足够的抗断裂强度的计算书;7所有传动元件,如链条、传动带和三角带的强度计算书。
8主要电气元件(主开关、接触器、继电接触器、安全开关等)的型号规格和类别;9 若采用安全电路,则应提供详尽的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安全电路试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安全电路传感元件的试验报告复印件。
10有载自动人行道制动距离的计算及其修正的计算数据胶带及接头强度计算书11对于室外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提供企业采取的特殊措施。
12 应提供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控制屏(柜)、梯级、踏板、梯级/踏板牵引链、扶手带的型式试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13 还应提供下列随机资料与文件:a.文件目录b.产品出厂合格证c.外购零部件出厂合格证d.主要部件目录e.部件安装图f. 设备调试与维修方法与要求g. 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h. 备品、配件目录i. 设备使用说明书2、附件1为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为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1: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3:报告编号:检验报告任务名称委托单位检验类别检测单位名称(盖章)注意事项1、报告无检验单位盖章无效。
2、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3、报告改动处无编制或审核人员印章无效。
4、送样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https://img.taocdn.com/s3/m/a58693aaf524ccbff12184ae.png)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对2012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正文修改1. 第五条修改为:“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3. 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4.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安装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第(二)项修改为:“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对于按照定期检验规定进行的项目,除了上次定期检验后使用单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的C类项目之外(使用单位继续对这些项目采取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其他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第(三)项修改为:“定期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B类检验项目全部合格,C类检验项目应整改项目不超过3项(含3项),相关单位已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使用单位已经对上述应整改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https://img.taocdn.com/s3/m/599a5ac719e8b8f67c1cb94c.png)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7a89ad9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ee.png)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https://img.taocdn.com/s3/m/ac25b358852458fb760b5602.png)
1 技术资料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 子元件和(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 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 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 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 期;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附件A结构
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基本按照检验流程排列
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相邻区域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梳齿与梳齿板、
基本流程
安全、检修、自启动装置
标识
运行检查
附件A的组成
1
2
3
技术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4项
附件A的组成
4
5
6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 3、第八条:本条既分别强调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 对不同检验实施的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了明确,又对正 常或者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的周期进行了规定。
• ◇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相比,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不同检验的项 目确定、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周期的动态性,更充分体现了分 类监管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也探索了电梯安全监察、监督 管理新的方向,即今后电梯安全预防工作不仅要控制事故,还将 在降低电梯故障率方面做出努力。特别是第四款规定的明确,将 提升业主和公众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物业单位的监督效果,对 促进小业主督促物业单位选择水平高的维护保养单位有推动作用。 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的确定符合实际需要, 条款内容很容易理解,但执行时应当注意:一是企业应注意根据 相关项目检验性质的不同,按对应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检 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既不能完全按照附件B的格式,更不能完全 按照附件C的格式,应当以附件B规定格式为主。其中,封面、注 意事项页、结论页均按照附件B规定执行,检验项目页中各个分 项目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组合,结论页备注栏中一定要列明哪些项 目是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的,哪些项目是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 行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https://img.taocdn.com/s3/m/9678f63f8e9951e79b892750.png)
广州亨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邓小姐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1. 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含第1号和2修改单》制定本规范。
2. 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3.本规范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4.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电梯施工。
5. 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6.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以用于电梯检验。
7.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8. 在检查资料和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包括已检查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
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楼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https://img.taocdn.com/s3/m/5ca9861c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c.png)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监督管理,规范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则,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其中,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相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在施工前,应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并做好记录。
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电梯施工。
在进行电梯整机检验时,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如果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检验现场的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如果电梯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用于电梯检验。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During the process of inspecting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on-site ns。
inspectors must record the n results truthfully on the original records (including the names and numbers of the inspected materials) and must not miss any ns or records。
Simple standardized markings。
such as "qualified"。
"unqualified"。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f6bd3088240c844768eaee36.png)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6ee9a215aaea998fcc220e69.png)
2.12
释放制动器C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操作试验
2.13手动盘车装置C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目测,操作试验
2.1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A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应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
驱动与转向站
2.1
维修空间
C
(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具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足够大的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m2,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
(2)当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https://img.taocdn.com/s3/m/f933fc2c3186bceb18e8bbf4.png)
第十三条
检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人 员资格考核的规定,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 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 电梯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电
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人 员应当向申请检验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施工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出示 检验资格标识。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不得 进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修理、调整等 工作。
1.3(3)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 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证书;
续表
条款号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条款号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3(5)
1.3(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 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自检报告经审核 人员签字和施工单位盖章;
1.3(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 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经检验,凡不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的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道,应当判定为 不合格”,检验机构应当 按照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等要求出具检 验报告。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自动扶 梯与自动人行道, 受检单位组织相应整改 或者修理(不含改造、重大修理)后可以申 请复检。
2.附件A中的项目及类别”栏
检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 验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 取得国家质检总 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 准项目的电梯检验工作。 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人员 应当向申请检验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道施工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现场检验时,检验人 员不得进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修 理、调整等工作。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d16420383d049649b66588b.png)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21ad8b84941ea76e58fa04d5.png)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 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b.总体布置图;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
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的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2. 驱动和转向2.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站2.3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4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5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电梯作业电梯检验员测试题一(附答案)
![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电梯作业电梯检验员测试题一(附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c63df67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a5.png)
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电梯作业电梯检验员测试题一(附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50题)1.电梯的(),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A.设计、制造、维修B.安装、改造、修理C.生产、调试、安装2.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A.责令B.通知C.要求3.VVVF电梯是通过()进行调速的。
A.调频B.调频、调压C.调压4.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曳引轮的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应不小于()。
A.30B.40C.505.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的范围内。
A.7B.15C.20D.256.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井道照明的光照度标准是:在所有的门关闭,在轿顶面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lx。
A.50B.60C.70D.807.按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规定,底坑中对重的运行区域应设刚性隔障,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m处一直延伸到至少2.5m的高度。
宽度至少等于对重宽两边各加()m。
A.0.1B.0.2C.0.3D.0.48.能检测轿厢内荷载值,并发出信号的装置叫()。
A.称量装置B.轿底测量装置C.满载装置9.兆欧表是用来测量()。
A.电源电压B.交直流电流C.绝缘电阻10.防护层站门口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件有门扇、层门自闭装置、门电气联锁和()。
A.门锁B.门头C.门靴D.门导轨11.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制动器线圈的控制电路,至少用()个独立的触点串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