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
创新评价机制开发农村实用人才
面 , 取 了 30度 评 价 体 系 . 参 评 采 6 分
才 评 价 机 制 , 定 要 坚 持 以 培 养农 民 、 一
提 高农 民 、转移 农 民 和造 福 农 民为 评 另 外 ,具体 评 审人 员 由评 价 委 员 人 员 、 级 、 人 和 同级 四 个 层 面 , 上 本 形
评 价 的 时 间 间 隔 ,一般 都 是 以年 为单
员 会 ,在 县 区 一 级成 立 事 业 性 质 的评
价 服 务 机 构 ,在 评价 机 构 里再 下 设 民
位。 对农村实用人才 , 针 应该 区别 对 待
评 价 周 期 和 考 核周 期 ,应 遵 从 人 才 评 价 的 一 般 规律 ,结 合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的 特 殊 性 来 确 定 其 评 价 周 期 宜 短 不 宜
才评 价 的组 织 、 准 建 立 、 价 指 导 提 标 评
评 估 标 准 。主要 负 责 对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基 础 上 . 行 定 量 分 析 。 到 一 个 指 标 进 得 值 。然 后 与 一 个 参 照 对 象 进 行 比较 种
的 资格 、 件 进 行 审 查, 查 合 格 者, 条 审 对 初 、中 级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具 有 最 终 审 批
农 村实 用人 才 ,并 力 争 评 价 结 果 有 效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素 养 和 理 解 能 力 ,正 确
的 是 非 观 念 ,对 待 被 评 价 者 能 做 到 客
评 , 量 扩 大 测 评 面 , 依 据 各 个 层 面 尽 并
对 被 考评 者 的熟 悉 程度 , 理确 定 了四 合
间 性 质 的农 村 实用 人 才 各 专业 评 价 委 员 会 。 省 市 级农 村实 用 人 才 评 价 指 导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对策探讨
建 立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竞争 机 制 。 一
,
人 员 高 度分 散 , 少 还 长期 离 乡在 不
外 打二 ,难 以获 得 职 称 评 审 的具 体 信 r
息 。 二 . 事 业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获 其 企
得职称与其工资福利 、 岗位 、 务 晋 升 职 等 有 着 密 职称证书。 职 称评 审工作要做 到经常化 、 制 度 化 。要 利 用 每 年 部 署 一 次 职称 评 审 工 作 的机 会 ,根 据 当 地 实 际情 况 变 化 的需 要 增 加 职 称 系 列 .调 整评 审 委 员
行 一定 数 量 的淘 汰 率 , 申报 多 少 就 审 批 多少 : 各 乡 镇 、 行 业 的农 村 实 用 对 各 人才平衡名额 , 照顾 情绪 , 些 通 过 职 一 称 评 审 的 对 象 并 不 是 优 秀 拔 尖 的 人
认 为应 该 从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思 考 对 策 。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让 获 得 职 称 的 人 员 成 为 “ 饽 饽 ” 增 强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吸 香 。 引 力 。 一 是 县 ( ) 乡 镇 和 村 要 采 取 市 、 会议 、 报 、 板报 、 墙 黑 广播 等形 式 , 获 对 得 职 称 的优 秀 农 村 实 用人 才进 行 广 泛
C i i G ,N A 1 AY A L G i O 人事 纵横 ・  ̄N i A i 才苑 广 角
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丽委人办2010年5号)
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丽水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丽委人办〔2010〕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现将《丽水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12日丽水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指导,规范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不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对象是农村中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原则上要求具有农民技术人员资格),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
第三条县(市、区)级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实行村两委推荐,乡镇(街道)评审委员会初评,县(市、区)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办法。
丽水市级农村实用人才由市评审委员会在县(市、区)级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认定,比例控制在1%以内。
认定过程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行业认定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兼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第四条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在市、县(市、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三支队伍,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推荐认定对象:(一)从事种植业,达到较大规模(面积),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明显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年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3倍以上,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学员评定方案
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学员评定方案一、评定目的本评定方案旨在挖掘农村实用人才,表彰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的杰出贡献,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评定对象本评定方案适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技术能手、农民企业家、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电商人才等。
三、评定标准1.具备较高的农业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对推动当地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显著贡献。
2.在农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和成果,如创新农业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等。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领群众共同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服务社会。
四、评定流程1.申报: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申报。
2.审核:由县级农业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定标准确定优秀学员名单。
4.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学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五、评定指标及权重1.专业技能(30%):考察申报人员在农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业绩成果(30%):评估申报人员在农业领域的实际贡献和取得的业绩。
3.领导能力(20%):考察申报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责任感(10%):评价申报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事业参与情况。
5.职业道德(10%):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诚信度。
六、评定结果及应用1.评定结果将作为优秀学员表彰的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布,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对优秀学员进行宣传推广,树立榜样,激励更多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自身优势,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3.对优秀学员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如提供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等,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标准
XX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标准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意见精神,构筑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服务体系。
按照XX市关于农村实用人才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评定标准:一、评定原则农村实用人才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效益、注重实绩、注重贡献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的原则;将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和带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科技应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对其进行初、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
二、评定范围参加农村实用人才评定的人员,要热爱祖国,热爱农村,遵守法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为我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
三、评定标准农村实用人才分为技术类、管理类、营销(流通)类、生产类和社会(文化)类五大类,评定分初、中、高三个层次,初级每年评定一次,中高级每两年评定一次(详见附表)。
(一)技术类:主要包括技术应用(推广)型人才和技术专长型人才,这类人员能够解决新产品的示范、推广或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某些技术难题,因地制宜地提高先进技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带动当地农民通过应用新技术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生产类:主要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大户和乡村旅游大户。
(三)营销(流通)类:主要包括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等,这类人员是搞活农村,活跃市场,连接农村与城市、生产与市场的重要力量。
(四)管理类:主要是指有较高素质和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村级干部、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经营管理者等,这类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能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够带领群众学习推广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引导群众从事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或有市场前景的非农产业活动,使得本地区农民的年均收入逐年递增,带领本地区走向文明富裕。
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乡村工匠”人才工程高质量发展,让生产应用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生产应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二、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生产应用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种植、畜禽养殖、兽医、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申报职称评价。
三、生产应用专业类别适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应用活动的农业人才。
专业人才职称的专业分类如下:(一)种植技术专业:主要包括耕整地、播种、育苗移栽、农产品加工技术。
五、本标准条件由基本条件和评价条件组成。
申报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各层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各层级职称评价条件。
第二章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遵守乡风民俗和村约民规,在乡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鼓励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积极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学历提升等培训,鼓励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积极发挥专长参与各类技能培训授课。
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参加的各类技能培训和授课情况可作为职称评审的有效依据。
第三章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技术员职称评价条件一、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种植技术)技术员(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了解耕整地(或播种、育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病虫害防治、收获等)技术,或参与相关作物农机农艺推广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根据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情况,了解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了解种植过程中的一般生产环节相关技术,能够解决农作物施肥、灌溉、除草、病虫害防治等一般性技术问题。
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农村实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公正、公平的认定机制,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面临一定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
本试点工作旨在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公平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机制,突出实用人才的核心素质和特长技能,推动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试点范围与主体本试点工作将在农村较为发达的省份/市县进行,试点期限为三年。
试点主体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农村人才培养机构、农村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等。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1.建立评价体系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将核心素质和特长技能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评价体系要科学、合理、可操作,能够真实反映实用人才的能力和潜力。
2.设立认定机构在试点地区设立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机构,负责实用人才的认定和评估工作。
该机构应该具备专业的评估团队和设施,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3.开展人才认定工作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一批农村实用人才作为试点对象。
经过履历审核、面试、综合评价等环节,确定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方便相关单位和个人参考。
4.组织培训和交流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核心素质和特长技能。
同时,组织实用人才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经验和技术的共享,实现互补发展。
5.宣传与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工作成果和经验。
同时,举办推介会、论坛等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实用人才分享其经验和成果,提高认定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机制创新与保障1.创新考核方式将农村实用人才的核心素质和特长技能纳入农村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农村各级干部考核范围,通过考核结果对农村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促进实用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
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创新研究
农村 实用人才评价机 制创 新研 究
张其贵
( 南省 社会 科学 院 ,湖 南长 沙 4 0 0 ) 湖 】0 3
摘
要 :农村实用人才是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
过程中的 “ 领头雁”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创建一套科学实用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这套机制必须坚持遵守农村实
me s dit r a sa d S n n n a a n e v l n Oo Ke r : r l r c ia a e t ; Ev l ai n M e h n s ; I n v to y wo ds Ru a a t l l n s P c T a u t c a im o n o ain
新农村建设 要实现 “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 文明、村容整 洁、管理 民主 ”的根 本 目标 ,其关键 就
是 要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 、会经营 、能治理 的本
的作 用u,如何正确 引导、有力支持 、大胆 激励 以及 J 进一步地科 学开发农村实用人才 ,使开发工作产生有 的放矢、 事倍功 半的社会 绩效 ,迫切需要建 立一套 客 观科学 的评价标准 。 目前 ,针对 农村 实用人才这个特殊 的人才群体 , 还没有系统、全面和专 门的评价体系 ,现有 的农村 实 用人才 “ 绿色证书”制度 、农 业职业技 能鉴 定制度 、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 以及农村劳 动力转移 的职 业技 能鉴定制度 ,仅侧重于对农 民所持有 的农业技术
或职业技 能等某一方面 的认定 。在农村实 际工作 中,
其局 限性 和不适 应性十分明显 ,往往导致评价流于形
Z a gQi u h n - i g
(h ae f oil ce cs f u a, h n sa 0 3 T e dmyo ca S i e nn C a gh,1 0) Ac S n oH 4 0
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行办法
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行办法(惠市委办发〔2008〕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农业、文化、科协等相关部门参与评定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应当坚持重业绩、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贡献的原则。
以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经济效益、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社会影响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对有特殊技艺、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四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是为客观公正评价农村实用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而建立的评价制度,纳入全市人才评价体系。
通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肯定农村实用人才的水平和业绩,激励他们奋发进取,引领更多的农民积极创业、成功成才。
第五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是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标志,其等级与现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等级没有对应关系。
第二章评定范围、类别、等级称谓第六条凡在我市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人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
国家正式职工和在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的,已纳入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计划管理的技术人员,不参加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
第七条根据我市农村行业和产业布局及现有农村实用人才状况,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分为农业工程、农艺、养殖、农牧产品加工、经营服务、传统工艺等六个类别,各类别适用范围如下:(一)农业工程类: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行业的人员。
(二)农艺类:从事种植技术试验、推广、示范、应用和园林、花卉培育等行业的人员。
(三)养殖类:从事畜牧(牛、羊、猪等)、家禽(鸡、鸭、鹅等)、水产品(鱼、虾等)、蜂和特种经济的饲养管理,畜、禽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等行业的人员。
浅谈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
浅谈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作者:陶宜旭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4年第21期河南省农业厅人事处陶宜旭农村实用人才是我国六支重要的人才队伍之一。
近年来,中央、省委出台的一系列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制定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制度,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方式,开展评价认定工作。
现实工作中如何开展评价认定?这里笔者主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平时的思考,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目标明确,定位准确,方向正确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其目的是激励和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使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鉴于此,启动实施这项工作,必须围绕目标定位,并提出或设置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评价认定不出偏差,并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向前推进。
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党管人才,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应由党委组织部门或人才主管部门主导,统筹工作部署,统筹制定目标任务,统筹出台配套政策,统筹工作推进。
各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加强协作。
(二)全面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农村实用人才类型多,涉及的行业部门和领域多。
一方面,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体推进;另一方面,要结合行业特点,围绕主导或重点产业,抓好相关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认定,确保重点突破。
(三)以县为主,行业推进的原则县级是评价认定的组织协调责任主体,要科学谋划全局,合理安排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行业是评价认定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要以行业为主提出认定标准和针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扶持政策。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在县域经济范围内,针对不同区域发展水平、不同人才类型,制定认定标准,开展评价认定。
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评价认定模式。
(五)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既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有效推进,又要充分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个人意愿,做到稳步稳妥。
乡村振兴五类人才定义标准
乡村振兴五类人才定义标准一、农业生产经营人才1、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
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2、培育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深入推进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
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
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1、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
组建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
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
2、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
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
3、乡村工匠培育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
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
4、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围绕地方特色劳务群体,建立技能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创业扶持、品牌培育政策。
三、乡村公共服务人才1、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
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2、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
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3、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下乡服务。
完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专业人才扶持政策。
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4、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熟悉乡村的首席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
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
四、乡村治理人才1、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明确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
人才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人才测评体系搭建五要素
人才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人才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测评指标评价标准一:测评指标标度;测评指标评价标准二:联系规则人才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人才测评标准一直是行业内广泛讨论的话题。
考核结果是否客观,直接决定了人才测评的标准是否科学、准确,决定了人事决策的正确性。
并且在长期的人才测评实践中,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人才测评标准体系应该包括测评指标和测评指标评价标准两个方面。
测量指标包括测量指标的定义和构成,而测量指标评价标准包括测量指标刻度、尺度和被试者水平的联系规则。
什么是人才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测评指标评价标准一:测评指标标度人力资源测评指标的评价标准包括测评指标标度和联系规则两部分内容,在测评过程中,对被试的某一特定能力和心理素质的数量水平或等级,应有非常明确的要求或标准,也就是测评尺度。
衡量指标的标度一般分为定量标度和定性标度两种方法。
定量分析是采用分数法进行定标,定性定标就是用文字来标注不同等级的指标。
测评指标评价标准二:联系规则甚至对于每个测评指标都标注了比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需要将标注的比例和测评指标的级别联系起来。
关联规则是为了确保测评的可操作性,将某一测评指标的刻度与该指标不同程度的水平建立对应关系。
有了联系规律,测评过程中的评分活动才可能成为可能,简单的联系规则和复杂的联系规则就会成为可能。
人才测评体系搭建五要素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内部人才的开发与培养,要培养满足企业各方面要求的优秀人才,企业必须首先搞清楚什么是人才。
换句话说,企业必须首先对人才进行测评,才能知道培训开发的目标和方向。
要进行人才测评工作,企业首先要建立人才测评体系。
那么,企业人才测评体系搭建有哪些要素呢?企业人才测评体系搭建五要素是什么?对于企业来说,在人才测评过程中,应该实现五个结合。
1、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
现代人才测评是针对特定岗位或人员的,这就要求在设计测评要素和编制测评标准时,一方面要遵循测评工程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要充分体现岗位或岗位的特点和要求。
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制度
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要求,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平、激励约束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人才培养第五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应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为重点,开展各类培训。
第六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应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各类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等。
第七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应注重实践锻炼,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参与农业项目、农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实践活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应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人才选拔第九条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考核评价、动态管理。
第十条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应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立不同类别和层次的选拔标准,注重选拔具有实际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
第十一条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评价农村实用人才的业绩、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结果应予以公布,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人才使用第十三条农村实用人才使用应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其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治理。
第十四条农村实用人才使用应加强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乡村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乡村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在我们这个大农村,人才问题一直都挺让人头疼的,尤其是在考核和评价人才这块,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
大家都知道,乡村的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离不开一批又一批辛苦奋斗的“土专家”,但是,问题来了,怎么才能选出这些人才,又怎么能让他们安心扎根乡村?这事儿看似简单,做起来可一点都不容易。
说实话,现如今的乡村人才考核机制,老是让人觉得“差点意思”,要么就是标准不清晰,要么就是评估方法老套,弄得好像大家都在“走过场”。
那怎么办呢?得想办法改善啊,不能再这么混日子了!首先呢,咱们得明确一个基本问题,乡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光是农业技术人才吗?不止,咱们要的可是全方位的人才!你看,农民不能光会耕地,还得懂得如何运用现代农业技术;村里的医生,除了要会治病,还得懂得防疫知识;就连村里的小学老师,也不能光教孩子读书写字,还得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你看这要求,不能光靠一个“分数”来评判了吧?要想选出这些人才,就得有个更细致、更具体的考核标准。
比如说,咱们可以不止看学历,别老拿着那一张纸说事儿,实打实的工作经验、实用技能,才是硬道理。
现在乡村里面,不少“土专家”往往都是从实际工作中摸出来的,他们的经验是无价的,不是看书就能学到的。
所以,人才考核不能仅仅凭借一纸证书,而应该更多地看他们对本职工作的理解和贡献。
比如,某个农民如果能把小麦的产量提高了十个百分点,那他的能力是不是就比拿了大学文凭的农业技术员还要强呢?这种情况,单纯的考试成绩根本评不出来!咱们得注意评价方式得多元化。
乡村人才的考核,不能再局限于简单的几项硬性指标,像什么工作年限、绩效分数,按部就班的评判方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
乡村的变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考核机制得灵活点。
你看,某些人才可能是在某一领域做得特别突出,但其他方面就没那么强了,这时候就要根据他们的特长来量体裁衣,不能一刀切。
想象一下,一个擅长农业生产的能手,要是被用来考核带领村民搞文化活动,这不就像是让个搞数学的去唱歌一样,根本行不通!所以,考核评价得根据实际情况“量体裁衣”,不能搞一锅煮。
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方案
XX区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方案根据《XX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实施意见》和《XX市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精神,构筑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服务体系,为做好XX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实用人才支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区发展要求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截至2019年底我区共培养农村实用人才7472名,其中2019年度通过市级考核200名。
2020年我区将对2019年通过市级考核的200名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初级评定工作,并评定中级农村实用人才60名,将评审结果通过XX市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推荐。
三、组织机构成立由副区长XXX任组长,区农委主任XXX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XXX任副组长,区农委、人保局、旅游委、文委、教委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及各镇组织部长为成员的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等级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科教科;各镇也要成立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等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等级评定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委组织部:负责我区农村实用人才评定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实施和总结验收工作。
区农委:负责制定等级评定相关文件,协调各镇及相关部门落实并完成评定工作,做好督查和验收协调工作。
区人保局:负责指导督察区镇两级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和推荐工作。
区旅游委:负责指导督察区镇两级乡村旅游类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和推荐工作。
区文委:负责指导督察区镇两级社会文化类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和推荐工作。
区教委:配合开展等级评定相关工作。
各镇等级评定办公室:负责本镇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请于6月8日前将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评定委员会组成及任务表电子版(附件3)上报区农委科教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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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评价标准(试行)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振兴农村社会经济等方面发挥出不可替代作用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有一定代表性的农村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能工巧匠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技术类
技术类人才是指:在农业种养水平、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过程中发挥作用,为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主要包括在农村一线从事农业种植技术、畜禽养殖及诊治技术、新型农机具技术、水产养殖技术等示范推广应用人员,以及能够将新技术、新技能、新品种传播给周边农民的人员等,这类人才在本村及周边地区推广示范成效显著,且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1.技术应用(推广)型人才:掌握一定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加工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实践中,能够影响当地农民应用各类技术,为群众解决示范、推广或农业生产、经营中某些技术难题,使该地区农民由于应用而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2.技术专长型人才: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解决示范、推广及生产、生活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具备国家人事部和农业部关于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规定,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特殊技术专长,并运用于生产实践中,应用该技术的农户比本地其他农户节约生产成本20%以上,或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二)管理类
1.行政类管理人才:主要是具有一技之长的村干部,这类村干部处于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最前沿,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带领农民群众掌握和应用各类生产技能、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引导农民从事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或有市场前景的非农产业活动,使得本村或本地区农民的年均收入逐年递增,增幅在10%以上,并能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从而带领一个村或一个区域的农民走向文明富裕。
2.经济类管理人才:这类人才是搞活农村,活跃市场,连接农村与城市、生产与市场的核心力量。
主要包括围绕农业兴办一定规模的种植园、养殖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畜种业公司等经营管理者,农产品加工大户和农民自主创业的经营管理者。
(三)营销(贸易流通)类
主要包括农产品经销大户、运输大户、各类专业合作经
济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等,这类人才在本村及周边地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管理者:这类人才从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应具备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特色明显。
产品符合郊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一般为优势产业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品;二是带动农户面广。
带动农户在100户以上,而且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所带动的农户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其他农户年人均纯收入高20%;三是市场竞争力强。
技术、资金、信息、政策等资源获取能力强,生产的农产品品质优良,生产技术标准统一。
四是运行机制健全。
有规范的章程,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农产品经纪人:了解市场、熟悉法律的各类农产品经营、销售和管理者,能够成为农产品生产者与市场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所带的农户其农产品增收20%以上,并得到当地农民的认可。
(四)生产类
1.种植大户: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10倍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的20%以上。
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2.养殖大户:养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规模的10倍以上;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同种单位养殖收入高于其他养殖户20%以上。
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3.乡村旅游大户:乡村旅游接待大户和在当地乡村旅游方面具有影响和带动能力的人员。
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接待能力和实际收入比本村同类人员高20%以上。
(五)社会(文化)类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突出人才,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活动的倡导组织者,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技能和专长的、在当地具有影响和带动能力的人才。
在农民的思想文化建设、法律素质的提升以及现代农村生活等方面的倡导者,为当地构建和谐农村做出一定贡献的人才,这类人才在本村及周边地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1.农村文化活动组织者及文艺骨干:对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具有较高热情,经常性地组织带领群众开展自娱自乐式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具有一技之长,对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发挥“台柱”作用的各类文艺骨干分子。
包括农村秧歌(花会)的带头人、具有传统和区域特色文化活动的传承者、各类文化艺术大赛的获奖人员、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训的业余组织人员等。
2.农村文化产业带头人: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挖掘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农村各类自办文化的经营者、进入市场演出的优秀文化团队的创办者等。
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3.民间技能手工艺能手:掌握手工艺品制作独门绝技、其作品(产品)具有一定市场认可度、在当地或更大范围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员,包括从事编织、刺绣、雕刻、剪纸、民间绘画等技术的艺人。
其作品在区县以上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大赛中获奖的人员,或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4.农村传统风俗的组织能手:活跃在农村基层,擅长操持农村民俗活动且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承,活动内容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包括农村擅长烹饪技艺且专事农村服务的人员;善于调节内部矛盾或纠纷的疏导者、热心红娘以及在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