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

崔涌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240 )

摘要: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调整的法律和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都相当重要。在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活动中,法律和道德之间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形成和谐统一的互动,共同为市场经济服务。

关键词:规范和谐市场经济

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以前,我们有过一段曲折和混乱的过程。传统上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解有两种,一种观点是从资源配置的意义上来谈论市场经济;另一种观点从经济运行机制的意义上来谈论市场经济,这里它被定义为完全或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经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特征,在经过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全面和系统认识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向我们展开了一幅壮丽的图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综合而平衡的建设过程,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这其中法律和道德规范所起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无论什么样的经济形式,都不能脱离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经济的最终作用是为人服务的,这样个体和人们的自律以及他律就显得格外重要。作为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但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很突出。法律与道德规范两者不可偏失,任何只对某一方面的拔高和看低也都不可取,应该把两者统一起来,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法律与道德的相异性

道德的产生比法律的时间要早,古今中外对道德的兴趣也是一个万古常新的话题。何谓道德,至今仍是伦理学的难题。按照人们习惯的认识,“道德是社会以善恶评价方式、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调整的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①道德这种概念的使用,其表现有三种:它可以指道德观念;可以指人们交往中处理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准则、规则;它还可以指个人的道德品质。

从法的本源来看,对法的定义有神意论、公益说和权力说的不同表达。各种学说纷纭繁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合。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首先要确定二者的不同点。西方法学史上坎特诺维茨和凯尔森曾试图从法律和道德的调整范围、规范结构等把法律和道德从根本上区别开,比如法律仅指示外部行为,道德仅指示内部行为;法律中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而道德中只有义务。这种以一条警戒红线来划分道德与法律是片面的,很多规则本身是有模糊性的,像“切勿偷盗”这样的要求既是法律规则又是道德规则。在那些己成为法律一部分的道德原则与那些处于法律范围之外的道德原则之间有一条不易确定的分界线:在一定限制范围内某些普通的道德与礼仪规范可能会转入强制性法律的范围,反过来,某些过去曾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被划出法律领域而被纳入个人道德修养的范围。在人类历史早期,法律与道德是没有界限的。古代东方的法律也常常同道德混在一起。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产生的条件、起作用的方式、表现形式、评价的角度、、调节社会关系的功能、适用范围、主体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权利和义务、鲜明性和不明确性、统一性和多样性等方面来区分法律和道德。

有种观点认为法律是道德进化的产物。道德是一种不完善的法律,有行为规范的要求,却没有对违规行为的硬性制裁;而法律是一种完善的道德,它可以在道德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强力制裁。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最终都要转化成相应的法律规范,也不意味着会有一天只有法律规范,不再有道德规范。“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其控制范围在部分上是重迭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②从“人之为人”的根基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对人生命活力的活动空间以束缚和压制,它们都强调社会生活中的秩序和规则作用,但是道德给人们的活动空间更大,和法律比,道德显得宽容和人性化些,它给人的本性留下的烙印也比法律浅淡的多。如果说将来有一天两种规范会合为一种规范的话,那么最后剩下的会是道德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因为逻辑的推理和强制力的惩戒只是外在于人的一种隔离,而这恰恰是人们最不愿意面对而又不舍离弃的外在力量。

从本质上看,法理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活动的一种行为规范。它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功能性和调整方法上,法律与道德的内在结构在某种意义上是由其功能决定的,其差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评判。

从调控对象的差别来看,法律着重指向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单纯的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道德虽然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完善,但道德规范的外在要求只能通过内在的信念〔个人良心)起作用,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等外界道德压力只有被个人良心所接受才能引起共鸣、造成压力,内心动机往往决定行为的道德性质。正如意大利法学家密拉格利亚所指出的“在法律及法令之消极的和禁止的教训之中,道德的精神是积极的,以求达到教育的高尚目标。法律只对表现于行为之中的动机加以考虑,并且不像道德那样,讨论它的本身。”③从调控方式的差别来看,大部分法律是由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正式程序和方式制定的,它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以国家机器为后盾,通过外在的强制(法律制裁)来强迫人们遵守。道德则在主要是依靠个人的良心、道德认知等主体因素,以及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等客观力量来维持。道德的强制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道德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它不凭借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从调控角度和范围来看,法律着重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调节人们的各种关系和活动,法律以“必须怎样”的法律准则为尺度,强行调控对社会生活秩序具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特别要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基本的社会秩序不受侵犯或破坏,它不追究缺德但不违法的行为:道德以“应当怎样”的道德准则为尺度调节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它干预涉及人际关系的一切行为,因此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调节的深度和广度都远甚于法律规范。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道德和法律的和谐统一

道德和法律的功能性差异不是对立的,这是由两者的固有属性以及运作方式所决定的,在不同的社会生活中,它们打上了各自社会的印记并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实际上的服务功效。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完全可以在承认两者的差异性同时利用它们的“同”的一面,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而且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不同。在计划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之间基本上是靠计划指令联结起来的,而在市场经济中则是靠自主的市场主体间的契约联结在一起的。为了保证这些契约的公正和得到遵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作保障,在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所谓法制经济,是指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并保证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严格的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因此说,法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