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审评要求
ivd体外诊断试剂标准及要求
ivd体外诊断试剂标准及要求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应用于人体体液、组织和细胞外标本中的试剂,通过测定体液、组织和细胞外标本中的生物体、物质或标记物的变化来提供疾病的诊断、预测、监测、筛查和预后判断的信息。
它起着“通过实验研究,有助于诊断和预测疾病变化”的作用。
标准和要求是确保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一、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1.试剂的准确性:体外诊断试剂应准确测量各种指标,其测试结果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试剂的准确性可以通过与参考方法和已知浓度样品进行比较来评估。
2.试剂的精密度:体外诊断试剂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和一致性,即重复测量同一样本应得到相似的结果。
试剂的精密性可以通过多次测定同一样本来评估。
3.试剂的灵敏度:体外诊断试剂应具有灵敏的检测能力,能够检测到生物体、物质或标记物的低浓度。
4.试剂的特异性:体外诊断试剂应具有良好的特异性,能够区分目标物与其他类似物质的差异。
5.试剂的稳定性:体外诊断试剂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即在有效期内能够保持其性能和质量不变。
6.试剂包装的标识:体外诊断试剂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储存条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以便用户正确使用。
二、安全性的标准和要求1.试剂的毒性评估:体外诊断试剂应经过毒性评估,确保其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无致敏等副作用。
2.试剂包装的鉴别和防护:体外诊断试剂应包装完好,能够有效防止试剂泄漏、污染和受潮,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3.应急处理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体外诊断试剂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废弃物处理方法,以确保使用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用户培训和操作指南: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商应提供相应的用户培训和操作指南,以确保用户正确操作和使用试剂。
三、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要求1.试剂生产工艺和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应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规范,包括合格原材料的采购与控制、生产工艺的控制和调整,以及设备、环境和人员的合理管理。
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
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体外诊断试剂是指用于临床实验室、家庭自测或医疗机构等场所进行体外诊断或监测的试剂。
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保障公众健康,各国都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申报资料有一定的要求。
下面将介绍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的要求以及常见问题。
1.产品信息: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规格、用途、包装情况等。
此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组分及其所代表的生物学特性等信息。
2.生产工艺: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等。
此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稳定性研究及贮存条件等相关信息。
3.临床试验: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包括临床试验的设计、受试者人群、试验过程、试验结果等。
临床试验数据是评估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4.质量控制:申请人需要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记录等。
质量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对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着重要作用。
5.不良反应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包括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等。
不良反应报告是评估产品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1.资料不齐全:有些申请人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会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或者缺乏必要的文件。
这样会导致审评周期延长,甚至可能被要求重新提交资料。
2.临床试验数据不完备:临床试验数据是评估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完整的临床试验数据。
如果数据不完备或者数据分析不合理,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审评结果。
3.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申请人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案。
如果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产品被拒绝注册。
4.不良反应报告不准确:体外诊断试剂的不良反应报告是评估产品安全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不良反应报告。
如果不良反应报告不准确或有遗漏,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审评结果。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一、制定依据依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检查;(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时的质量体系审查。
三、标准结构本标准共分为十一个部分。
审查项目共142项,其中记录项目12项,重点项目(10分)54项,一般项目(5分)76 项。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职责,标准分70,合格分56;第二部分: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标准分65,合格分52;第三部分:文件与记录,标准分250,合格分200;第四部分:设计控制与验证,标准分120,合格分96;第五部分:采购控制,标准分140,合格分112;第六部分: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分155,合格分124;第七部分:检验与质量控制,标准分55,合格分44;第八部分: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标准分30,合格分24;第九部分: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标准分25,合格分20;第十部分: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标准分10,合格分8;四、评定方法及标准现场审查时,审查员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按照检查方法进行全面审查,并逐项评定分数。
该《细则》标准总分为920 分,其中,记录项不评分,重点检查项满分10分,一般检查项满分5分。
按照“检查内容”的符合程度确定各条款检查项的评分系数。
评分系数规定如下:a达到要求的系数为1;b基本达到要求的系数为0.8;c工作已开展但有缺陷的系数为0.5;d达不到要求的系数为0。
检查组评定时,记录项检查内容应全部通过,各部分的得分均达到80%以上(包括80%)为通过。
六、现场审查程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审查组(一般不少于3名审查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程序为:(一)首次会议1、审查组长:介绍审查组成员及分工、说明有关事项、确认审查范围和审查日程,宣布审查纪律并将《医疗器械审查员工作情况反馈表》递交审查企业。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一般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的原则是全面、科学、公正、透明、可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这意味着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评估结果要真实、客观,评估过程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同时要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二、技术文件的审查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的第一步是审查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应包括试剂的质量规范、适应病态范围、使用方法、性能指标、样本处理方法、敏感性、特异性等信息。
审查人员需要细致地阅读技术文件,了解试剂的具体情况。
三、性能指标的评估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核心是对性能指标进行评估。
性能指标主要包括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可重复性、稳定性、回警、回距、干扰等。
审查人员需要查看相关数据,并评估其是否满足相应的指标要求。
评估中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试验方法的评估
五、质量控制的评估
六、评估报告的撰写
七、评估结果的应用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对于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在评估过程中,各项评估工作应严格按照指导原则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才能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IVD技术要求审评要点
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审评要点(试行)一、总则:1.1产品技术要求格式参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1.2产品技术要求中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与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1.3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化要求。
1.4如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代号。
1.5不适用的内容,技术要求中可以缺省,比如附录。
1.6本文所列为常见性能指标,试剂盒具体性能指标可参考相关国行标、指导原则。
1.7本文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按照定性、半定量、定量分别描述,其中部分内容前后多次出现,后面细节要求基本同前,不再赘述。
1.8对于免疫层析法试剂的膜条宽度、液体移行速度,以及生化试剂的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等个性化指标要求,单独放在第六章节进行描述。
1.9对于单独申报的校准品、质控品的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可参阅YY/T 1549-2017《生化分析用校准物》、YY/T 1652-2019《体外诊断试剂用质控物通用技术要求》等。
二、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的产品名称相一致(如申请表、说明书)。
三、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3.1包装规格同一注册单元不同包装规格,在此处明确(同产品说明书)。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的产品,应明确不同型号的划分说明(可采用图示和/或表格的方式)。
3.2主要组成成分此部分内容同说明书。
但备注部分仅需要明示校准质控品批特异、值见标签或靶值单。
注: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原则上不划分为一个注册单元;干粉和液体试剂如果组分一致可划分在一个注册单元(干粉试剂性能指标要求更多)。
四、性能指标4.1 定性检测试剂盒4.1.1 外观符合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
例:试剂盒包装标签清晰;液体组分为无色或淡黄色,无沉淀及絮状物,无渗漏。
4.1.2 净含量(适用时)试剂盒中液体组分装量应符合如下要求:a) 对于需要抽提使用的液体组分,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0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基本要求及常见问题-陈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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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已有同品种批准上市”产品 • 对比试剂的选择:已上市产品,目前临床普遍认 为质量较好的产品,同时考虑方法学、临床预期 用途、主要性能指标、校准品溯源情况、阳性判 断值或参考区间等。 • 注意:已批准的样本类型 • 受试者 • 结果不符样本:采用金标准或其他合理方法复核, 无需复核应详细说明理由。
6
•
第三十一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以 只采用一种包装规格的样品进行临床评价。
7
• 临床机构 •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资质、临床试验样品 三类不少于3家,二类不少于2家。临床试验样品 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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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试验病例数 • 第三十四条 依据指导原则 用于罕见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 需的体外诊断试剂,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 免做临床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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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临床试验报告
• 1.5 临床试验结果及分析 • 1.6 讨论和结论 • 讨论说明临床试验结果能否验证被考核试剂的临床性能。 • 不符结果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复测与否、或金标准 验证),验证后的结果统计、仍然不符的原因等等。
• 定性产品 • 定量产品 • 2.有关临床试验中特别情况的说明
需扩大样本量重新试验。或重新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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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范围宽可以增加分段统计
CV
Y=bx+a
y
CUTOFF 高值
CV
低值 0
x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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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附件3免疫层析法检测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本审评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定性检测的免疫层析法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审评规范是对定性检测的免疫层析法试剂(盒)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管理类别为Ⅱ类的、在临床检验项目中进行定性检测的免疫层析法试剂盒(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荧光免疫层析法等),其中所述“定性”是指只给出阴性或阳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是或非、有或无、正常或异常)两种可能的结果,定性结果可以肉眼判定,也可配合仪器判读。
定量以及半定量检测试剂(盒)不适用于本规范,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不适用于本规范。
其他定性检测试剂盒可依据其适用性参照执行。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此部分应对试剂盒预期用途有关的临床背景情况做出介绍,如为多项联合检测试剂盒,应对联检的临床价值给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入选标准与排除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入选标准与排除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是用于诊断、监测、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技术开发的试剂。
为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需要制定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
1. 入选标准
(1)试剂应具有明确的检测指标和检测范围,能够准确、快速地检测疾病。
(2)试剂应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能够区分目标分子和其他干扰物质。
(3)试剂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重复性,能够在不同的实验条件下保持一致的结果。
(4)试剂应具有良好的批间一致性和批内一致性,确保不同批次的试剂有相同的性能。
(5)试剂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如CE标志、FDA批准等。
2. 排除标准
(1)试剂存在严重的交叉反应,可能导致误诊或漏诊。
(2)试剂存在较大的测量误差,无法满足诊断的要求。
(3)试剂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对人体有毒副作用,无法保证安全性。
(4)试剂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易受到污染或变质,无法保证有效性。
(5)试剂未经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无法保证一
致性和可靠性。
总之,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临床化学试剂(盒)技术审评规范
临床化学试剂(盒)技术审评规范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1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特点,为规范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仪器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临床化学项目定量检验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盒)。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管理类别为Ⅱ类。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的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测定试剂盒;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
例: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二)试剂(盒)的结构组成试剂(盒)的组成形式: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剂盒的性状:干粉或液体。
(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的反应原理,最终以比色、免疫比浊或速率方法在具有分光光度系统的仪器上,利用Lamber-Beer定律,即物质对单色光吸收的强弱与吸光物质的浓度(c)和液层厚度(b)间的关系的定律,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分析。
(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 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3.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
(五)产品的预期用途试剂(盒)的预期用途应体现为对临床样本成分的定量测量。
(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
(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净含量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3、试剂空白3.1 试剂空白吸光度用指定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测试主波长下,记录测试启动时的吸光度(A1)和约5分钟(T)后的吸光度(A2),A2测试结果即为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值,应符合生产企业给定范围。
体外诊断试剂审评要求
► 申请ASR级试剂时,试剂厂商只需向FDA证明此试剂具有诊 断某种疾病的活性成分即可,此类产品在符合规定的临床实 验室中使用时,可用于体外临床诊断。
► RUO级试剂则不需向FDA申请,当然同时也不能用于体外临 床诊断。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评相关要求
1 IVD法规及进展 2 IVD申报资料概述 3 IVD说明书编写要求 4 IVD临床试验相关要求
什么是体外诊断试剂?
IVD(in vitro diagnostic products)
试管(源于拉丁语“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三条 璃”)
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关于培养基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 [2008]535号
► 第二类产品如用于肿瘤诊断、辅助诊断、治疗过程的监测, 或者用于遗传性疾病的诊断、辅助诊断等,按第三类产品注 册管理。
2
临床核查力度加大,成 本提高且合作医院难觅 ;注册检验周期因政策 因素延长较多,补充检 验难度也加大。
3
IVD豁免临床目录的发 布,变相降低了申报门 槛。
1 IVD法规及进展 2 IVD申报资料概述 3 IVD说明书编写要求 4 IVD临床试验相关要求
产品研制和制备 产品抽样 注册检验 临床试验 申报资料
注册流程
产品注册 审评
一次告知/补正 行政审批
资料审查 体系核查 专家会审/函审
二类:
注册时限
体外诊断试剂审评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审评要求体外诊断试剂(In Vitro Diagnostic Reagents,IVD)是一种应用于体外临床实验室、医学检验科室和其他医疗机构中,用于诊断疾病、监测治疗效果和预防健康等的试剂。
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监管机构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审评要求和规范。
在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负责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审评。
技术要求是指试剂在临床应用中需要满足的性能指标和要求。
例如,试剂的准确性和精密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以保证试剂能够提供准确和可靠的结果;试剂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必须足够高,能够检测到目标物质的低浓度和排除其他干扰物质的影响;试剂的线性范围必须足够宽,能够适应不同病情的检测需求;试剂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必须得到验证,能够保持长期使用的效果。
质量要求是指试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满足的质量管理要求。
例如,试剂的原材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品GMP的要求,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验证;试剂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规范,保证每个批次的试剂能够达到相同的质量要求;试剂的包装和存储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保证试剂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受影响。
总之,体外诊断试剂的审评要求包括注册、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方面,旨在保证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临床应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要求对试剂生产企业来说是一项严峻的挑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以满足监管机构和市场的要求。
同时,对监管机构来说,也需要做好审评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并加强对试剂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共同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体外诊断试剂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体外诊断试剂(药品)是指用于体外诊断或监测人体疾病、生理状态或药物浓度的试剂。
为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人体健康,需要对其进行GSP(Good Supply Practice)认证检查评定。
下面是一份体外诊断试剂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旨在规范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一、生产过程标准1.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
2.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设备,保证试剂的质量。
3.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计划、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记录及资料等。
4.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每批次试剂的质量可靠。
5.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储存和运输标准1.试剂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受热、受光等对试剂质量的影响。
2.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试剂与有害物质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3.试剂的储存和运输记录应完整、准确,包括温度、湿度等相关信息。
三、销售和分发标准1.销售企业应获得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活动。
2.销售企业应确保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伪劣的试剂。
四、质量控制标准1.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和规程。
2.生产过程中应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试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3.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质量跟踪监测,对不合格试剂及时处置,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五、广告和宣传标准1.销售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广告和宣传,不得夸大产品的功效或违规标注。
2.广告和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3.试剂配有使用说明书,销售企业应确保使用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上是体外诊断试剂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通过对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的规范管理,可以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人体健康。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数据来源:临床评价资料应包括来自临床样本的数据,例如血液、尿液、组织样本等。
2.临床试验设计:应明确临床评价试验的设计,包括研究对象的选择、样本大小和分组、临床参数和测试指标的选择等。
3.样本收集和处理:应详细描述临床样本的收集方法和样本处理过程,以确保样本的质量和一致性。
4.临床参数的选择:根据试剂的适应症和预期用途,应选择与之相关的临床参数进行评价。
这些参数可能包括疾病标志物、生物学指标、医学影像等。
5.测试指标的选择:根据试剂的原理和应用领域,应选择适当的测试指标来评估试剂的准确性和敏感性。
这些指标可能包括灵敏度、特异性、准确性、预测值等。
6.数据分析:应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试剂的性能和效果。
这包括描述统计学分析、方差分析、相关性分析等。
7.临床效果评估:应根据临床评价试验的结果,评估试剂在诊断和治疗中的真实临床效果。
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随访研究和
临床对照试验。
8.安全性评估:应评估试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副作用。
这包括严重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总之,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应具备充分的临床数据支持,以确保其在诊断和监测中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
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是确保其准确性、灵敏度、特异性和稳定性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资料的基本要求。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在临床评价中,需要选择能够代表目标人群的适宜样本进行测试。
对于诊断其中一种疾病的试剂,需要选取患有该疾病的患者及相似症状的非患者进行比较。
此外,研究对象的样本量应该足够大,以确保评价结论的准确性。
二、样本采集和处理样本采集和处理是临床评价中非常重要的步骤。
样本的采集应标准化,以减少后续处理步骤对试剂性能的不利影响。
在采集样本后,需对其进行正确的保存和保存,以防止其降解和污染。
样本处理的步骤应被清楚地描述,并在评价报告中提供详细信息。
三、试剂的准确性试剂的准确性是其性能评估的关键指标之一、准确性评价通常包括与参考方法的比较和重复性评估。
与参考方法的比较是评估试剂与已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方法之间的一致性。
重复性评估则是评估试剂在不同实验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重复性。
准确性评价需要详细记录试剂的测量结果和与参考方法进行的比较分析。
四、试剂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试剂的灵敏度是其检测目标的能力。
在临床评价中,通常使用灵敏度和特异性作为指标来评估试剂的性能。
灵敏度指的是试剂正确地检出真正患有疾病的患者的能力,而特异性指的是试剂正确地排除非患者的能力。
评价这两个指标通常需要使用统计学方法,并提供有关灵敏度和特异性的具体数值。
五、交叉反应和干扰物质评价在临床应用中,一种试剂可能受到其他物质的影响,导致结果误差或不可靠。
因此,对于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还需要评估其对相关物质的交叉反应和干扰物质的耐受性。
对于特定的试剂和疾病,可能需要测试不同的干扰物质,并通过对比结果与无干扰物质情况下的测量结果来评定试剂的可靠性。
六、临床实用性评价除了以上指标,对于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还需要考虑其在实际临床环境中的实用性。
包括试剂的使用方便性、时间和人力成本、结果的解读等。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注册技术审评是体外诊断试剂上市前必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审评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并遵守一系列指导原则是必要的。
以下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技术审评的指导原则:
1. 数据可靠性:
-试剂性能评价:评估试剂的准确性、灵敏度、特异性、精密度和稳定性等。
-临床验证数据:提供临床样本测试数据,验证试剂在真实临床样本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技术文件完整性:
-技术性能评估报告:提供完整的性能评估报告,包括方法学评估、临床样本测试结果和数据分析等。
-生产质量管理文件:提供包括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和原材料等在内的完整的生产文件。
3. 质量控制体系:
-质量控制策略: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策略和操作规程,确保试剂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质量控制数据:提供质量控制数据和相关分析结果,以验证试剂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4. 安全性和可用性:
-试剂安全性评估:提供对试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试剂的使用安全。
-临床实用性评估:评估试剂在不同临床场景下的实用性和应用效果。
5. 数据分析和报告:
-数据分析能力: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方法和软件工具,确保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报告的准确性和清晰性: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清晰的审评报告,包括试剂的性能评估、临床验证结果和数据分析等内容。
以上原则旨在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技术审评工作,确保试剂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并结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合规性和准确性的审查。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通过对涵盖预期用途及干扰因素的临床样本的评估、综合文献资料等非临床试验的方式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评价。
为指导注册申请人进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制定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进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注册申请和涉及临床评价的变更申请适用于本要求。
“目录”中产品无特殊说明时不区分方法学。
申请人如无法按要求对“目录”中产品进行临床评价,应进行临床试验。
以下情形不适用,应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一)“目录”中产品由于方法学更新、产品设计更新等原因造成无法达到反应原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
(二)“目录”中的产品改变常规预期用途的。
(三)消费者自测用的体外诊断试剂。
二、基本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由申请人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或实验室在中国境内完成,试验过程由申请人进行管理,试验数据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
境外申请人可通过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开展相关临床评价工作。
(二)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特点自行选择试验地点完成样本检测,检测地点的设施、试验设备、环境等应能够满足产品检测要求。
(三)申请人应在试验前建立合理的临床评估方案并遵照执行。
(四)实验操作人员应为专业技术人员。
(五)评价用样本应为来源于人体的样本,样本来源应可追溯。
评价用样本(病例)原始资料中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样本来源(包括接收采集记录)、唯一且可追溯的编号、年龄、性别、样本类型、样本临床背景信息;对于试剂检测结果有明确疾病指向的产品,其纳入的病例应有临床明确诊断信息。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2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特点,为规范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类别为Ⅱ类的、在医学实验室进行定性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其中所述“定性”是指只给出阴性或阳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是或非、有或无、正常或异常)两种可能的结果。
定量以及半定量检测试剂(盒)不适用于本规范,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的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分析物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检测试剂盒、检测试纸;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
例:肌钙蛋白I检测试纸(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抗角蛋白抗体检测试剂盒(间接免疫荧光法)。
(二)试剂(盒)的组成试剂(盒)的组成形式:如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纸;微孔板等。
(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的反应原理,最终通过仪器检测或肉眼观测,对被分析物做出是或不是、有或无、阳性或阴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检出或未检出的结果判定。
(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 03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3.YY 0466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
(五)产品的预期用途试剂(盒)的预期用途为对临床样本中被分析物的定性检测。
(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 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清晰可辨)。
2. 净含量(适用时)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最新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资料
附件5: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前言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定量检测方法的方法学比对试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可以与参考方法或临床公认质量较好的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
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方法学比对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念进行描述。
如特殊产品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一)方法学比对实验的基本要求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和比对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准操作规程,其中包括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3.比对系统的选择比对系统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比待评价系统更好的精密度;(2)同待评价系统检测结果具有相同的单位;(3)如有参考方法应具有与参考方法已知的偏差。
比对系统应该选择正确性经过验证的系统,根据实际条件,选择的顺序如下:参考方法、原装系统、配套系统、经过验证的非配套系统。
4.待评价系统的处理进行方法学对比实验前,应该对待评价系统进行初步评价,并且对待评价系统进行精密度及线性的评价(参考相关标准),只有在以上评价完成并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才可进行方法学对比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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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敏原类、流式细胞仪配套用、免疫组化和原位杂交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性 及类别调整的通告(2017年226号) 过敏原:全II类; 流式:34 : 7 : 76; 组化:14 : 0 : 268 (III类 : II类 : I 类)
► 根据预期用途可按二类或三类申报的产品:
► 铁蛋白、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 素、β2微球蛋白、泌乳素、降钙素、κ轻链、λ轻链、甲胎蛋 白(AFP)、尿半乳糖、S100蛋白
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
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
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
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无创血糖仪?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 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关于免疫组化试剂? 一抗(ASR)
(常规)医疗器械法规
体外诊断试剂法规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 文件格式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 证明文件格式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 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
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区域分布情况
到2020 年,全球IVD 市场将达7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 预计2019 年,我国IVD市场规模将达到7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8%。
北京市近年二类注册受理/完成审评量
北京市2018年注册收费情况
2018年,全市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合计3863.07万元,呈现逐年递增之势 。(2017年2933.31万元,2016年1061.13万元)。 其中IVD占比约63%(首次1887.39万,变更546.27万)。
RUO research use only
IUO Investigational use only
ASR与RUO/IVD的关系
► 分析物特异性试剂(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ASRs)
► FDA指南中ASRs被定义为“抗体、特定的蛋白受体、配体、核酸序列以及其他类似试 剂,它们可特异性地与样品中底物相互结合或发生化学反应,其目的在于诊断应用以识 别和量化生物样本中单个化学底物或配体”。ASRs是由FDA监管的医疗产品。它们既 服从于包括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管理规定,同时也受限于ASR特定条列。
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专业分类
分子生 物学
血液学
5大 领域
临床化 学
微生物 学
免疫学
全球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细分
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细分
目前,免疫及生化产品占据了最大的市场,分子诊断和床边诊断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 POST:point-of-care testing
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增长情况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占比前三位的依次是医学影像学设备、体外诊断及检 验产品、高值医学耗材及植入物,IVD 行业已成为医疗器械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
2018年 2017年
许可变更
延续注册
2018年 2017年
首次注册
2018年
2017年
0
50
体考前审评用时(工作日)
企业补充材料用时(天)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体考用时(工作日)
体考后审评用时(工作日)
补充材料后审评用时(工作日)
行政审批用时(工作日)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综述资料 4.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6.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7.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8.稳定性研究资料 9.生产及自检记录 10.临床评价资料 11.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 13.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4.产品说明书 15.标签样稿 16.符合性声明
► 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如该药物属于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或者医疗用毒性药品范围的,按第三类产品注册 管理
关于校准品、质控品
校准品、质控品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 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
与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 按第二类产品进行注册;与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单独申请注册时,按与试剂相 同的类别进行注册;多项校准品、质控品,按其中的高类 别进行注册。
50 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14年
仪器 其他试剂
2015年 校准质控
2016年 化学发光
2017年
2018年
POCT(胶体金/荧光) 生化
原因分析
1
IVD企业对政策变化敏 感度较高,受政策变化 影响也更明显。2016年 收费前集中申报及今年 年底集中申报均系政策 因素影响。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关于培养基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 [2008]535号
► 第二类产品如用于肿瘤诊断、辅助诊断、治疗过程的监测, 或者用于遗传性疾病的诊断、辅助诊断等,按第三类产品注 册管理。
► 申请IVD级试剂时,试剂厂商需向FDA提供颇为繁琐的510(k) 报告,与药物的审批相同,审批周期和步骤相对复杂。
► 申请ASR级试剂时,试剂厂商只需向FDA证明此试剂具有诊 断某种疾病的活性成分即可,此类产品在符合规定的临床实 验室中使用时,可用于体外临床诊断。
► RUO级试剂则不需向FDA申请,当然同时也不能用于体外临 床诊断。
37%
63%
IVD收费 其他收费
22%
78% IVD首次收费 IVD变更收费
北京市2018年各月注册受理量与完成量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一月
-50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注册受理量 注册完成量
北京市历年受理首次卷情况分布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 住所: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 生产地址:与体系核查地址一致。 ► 产品名称、包装规格、主要组成成分:与技术要求及说明书一致。 ► 预期用途:“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XX样本中XXX的含量”。 ► 产品有效期:应注明产品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若各组分有效期不
► FDA认为RUO标记的产品尚处于实验室开发阶段,因此并不能代表产品可以作为一种有 效的体外诊断产品。RUO试剂则只能用于科学研究不适用于临床诊断。
► FDA认为IUO标记的产品正处于临床研究开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产品正在进行安全性 和有效性测试,即正在受试人群中测试产品的临床性能特征和预期疗效。这些产品必须 标示“仅用于临床研究使用。本产品的性能特征尚未确认。”
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品种: 输血、供血、血站
A、B、O血型定型试剂; 乙肝表面抗原酶联免疫诊断试剂(HBsAg ELISA); 窗口期过长 丙肝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HCV Ab ELISA ); 艾滋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HIV Ab ELISA ); 梅毒诊断试剂。
依据:卫生部文件《关于对用于供血员血样检测的体外免疫诊 断试剂实行批批国家检定的通知》(卫药发〔1994〕第10号)、《关 于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定点生产问题的通知》(卫药发〔1995〕第 26号)以及SFDA《关于开展生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4〕第509号)
► 1985年我国第一部《药品管理法》将生物类的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 (即诊断药品)。
► 2002年9月17日,SDA下发《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 告》,规定对体外生物诊断试剂按药品进行管理,体外化学及生化 诊断试剂等其他类别的诊断试剂均按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并列举了 具体类别。
► 2007年6月1日,SFDA实施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规定,除了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放射性药品管 理办法》等上位法或特别规章,对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 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作为药品监管外,其他体外诊 断试剂产品全部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
2017年1月25日
►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所述的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用于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制定和
调整,以及确定新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类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可以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的风险变化,对分类规则进行调整。”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生儿血型鉴定?
体外诊断试剂的法规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高低,依次分为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注册流程
产品注册 审评
一次告知/补正 行政审批
资料审查 体系核查 专家会审/函审
二类:
注册时限
3 +60+30?+(一年补正时间)+60+20+10>18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