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西安市临潼区区级部门行政职权一览表
西安市临潼区区级部门行政职权一览表(一)行政许可(共129项)90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审批区农林局91征占用林地许可区农林局92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区文体广电局93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内资)区文体广电局9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区文体广电局95国内的文艺表演团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区文体广电局96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活动审批区文体广电局97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区文体广电局98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活动审批区文体广电局99对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规定区文体广电局100对体育社团成立的批准区文体广电局101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的审批区文体广电局10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批准区文体广电局103区级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区卫计局104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区卫计局105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区卫计局106区级权限内的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区卫计局107放射诊疗许可区卫计局108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区卫计局109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区卫计局11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助产、结扎、终止妊娠)区卫计局11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区卫计局11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区卫计局1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人员合格证核发区卫计局114医疗广告审查区卫计局115再生育审批的许可区卫计局116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之外的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区安监局11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区安监局118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区旅游局119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区食品药监局120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区食品药监局121食品经营许可区食品药监局西安市临潼区区级部门行政职权一览表(二)行政处罚(共1771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2.19
•【字号】陕发改社会〔2012〕1929号
•【施行日期】2012.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公益性
骨灰堂建设项目的批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
报告中所述因临潼区2012年已无用地指标,无法落实临潼区新丰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调整该建设项目的请示事项,经研究,同意调整该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临潼区新丰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调整为:“西户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二、西户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建筑面积8780平方米,存放骨灰盒5万个。
建设资金除省上投资的300万元外,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三、请你们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尽快将建设项目调整到位,并按照陕发改投资〔2012〕878号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及合资组建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项目核准的批
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外资[2014]82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7.07
【实施日期】2014.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及合资组建西安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14〕827号)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西安市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天然气气化项目的请示》(市发改字〔2014〕1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现有资产转让方式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经营西安市临潼区行政管辖区域
范围内(除西安渭北工业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规划范围)城市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和服务等相关的天然气气化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潼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初步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潼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项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农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90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12
【实施日期】2010.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潼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0〕902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临潼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初步设计的报告》(市发改字〔2009〕246号)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长安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分设二个建设场址,分别为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办摊张开发区项目区和临潼区何寨镇项目区,总用地339.7亩,其中雨金街办摊张开发区项目区213.8亩,何寨镇项目区125.9亩。
(一)种苗工厂:新建四连栋智能温室1382.4m2、基质生产车间317.99m2,购置育苗穴盘10000个及基质生产设备一套。
基本同意四连栋智能温室设计。
智能温室采用Venlo室顶形式,主体选用轻型钢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顶部及四周围墙采用8mm厚防结露聚碳酸酯PC板覆盖;屋顶每屋脊间侧开锯齿状天窗。
温室设有内遮阳保温系统,外遮阳系统,湿帘及风机降温系统,通风系统,施肥系统,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发改基础〔2019〕1049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049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请审定〈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463号)、《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规模及建设年限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1496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支撑大西安都市圈发展,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原则同意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号线三期、2号线二期、8号线、10号线一期、14号线、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换乘衔接与完善综合交通一体化。
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换乘衔接、运能匹配以及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资源共享方案。
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衔接和轨道交通站点公交配套。
落实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
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4•【字号】临政办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1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潼区标准化+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4日西安市临潼区标准化+行动计划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标准化+”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助推我区在追赶超越中实现大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特色、符合追赶超越定位、美丽临潼建设需求的标准化体系。
以标准化战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品质建设标准化、标准助推国际化”目标。
二、重点工作(一)实施“标准化+创新驱动”。
积极探索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创新成果进行创业等模式,推动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比重和水平,实现“成果产业化、产业标准化、标准国际化”。
鼓励行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等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标准、新产品标准研制,提升技术标准研发创新水平。
设立标准化创新专项扶持基金,通过技术标准奖励扶持等方式,鼓励将我区特色、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各开发区经发局(发策局),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各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1〕1384号)以及我委《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市发改环发〔2011〕179号)有关精神,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体现公平和公正原则,我委决定选择一批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及专业机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承担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和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咨询(设计)丙级以上资质的机构以及经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有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从业人员及相应的专业能力,均可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
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咨询(设计)甲级资质的机构以及节能监察机构,具有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从业人员及相应的专业能力;可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
西安市临潼区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及省委〈整改方案〉相关任务整改方案》要求,根据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区转供电主体电价加价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进国家电价降价政策落地,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安市临潼区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多渠道开展电价政策宣传解读,增强电价政策透明度;坚持问题导向,对转供电主体逐个排查摸底,全面掌握问题线索;建立多元化的电价监管方式,聚焦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转供电价格监督检查;构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社会共治格局,精准施策,重点攻坚,坚定不移推动电价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打通降价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终端用户获得感。
二、工作专班为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及省市《整改方案》任务要求,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电价加价行为,开展转供电主体电价加价行为专项检查“回头看”,将国家电价降价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成立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组成: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区长 区发改委主任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成员: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国网西安供电公司临潼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督导,工作情况通报(月报)等。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一)加强市区联动,建立工作台帐1 .发挥供电企业作用,全面摸排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形式以及电价标准,建立转供电主体和标准清单,报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按主体和清单区域划分分别报送属地相关街办、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完成时限:4月20日)2 .摸排全区由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全区商贸企业、独立运营商业综合体、商超等转供电主体(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批发市场、集贸中心(市场)等转供电主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各类园区利用本单位(企业)自有物业(街边门店)对外租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菜市场等转供电主体(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建立工作台帐,详细登记转供电主体基本信息、组长:侯兵利李子阳副组长:王涛张军科平均电价结算标准、电价加价幅度等情况。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潼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潼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17•【字号】临政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潼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潼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17日临潼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理偿还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账款。
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经贸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经贸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临潼支行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简称区清欠办)设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候育民兼任。
三、工作重点(一)2019年1月25日前优先完成以下6项账款清理。
1. 拖欠农民工工资;2. 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3. 中央或省市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4. 各级政府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5. 国有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6. 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25”丙烯罐车泄露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25”丙烯罐车泄露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3.02•【文号】安委办[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25”丙烯罐车泄露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7年2月25日16时30分,安徽省太和县平安液化气公司一辆装载丙烯的罐车在西安市境内穿行路桥涵洞时,罐车上部的安全阀与涵洞顶部挤撞,造成泄漏,导致易燃、易爆丙烯气体外泄,致使西潼高速临潼至渭南西段中断交通28小时,紧急疏散周边居民7000余人。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高度重视,华建敏国务委员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避免运载化学品的车辆与公路桥梁涵洞发生碰撞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陕西省委、省政府都非常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作出指示,陕西省分管副省长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初步调查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及所属企业的有关情况。
肇事车辆属于安徽省太和县平安液化气公司,挂靠安徽省太和县第一运输公司。
太和县第一运输公司于2005年4月领取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皖交运许可阜阳字34122200626号)。
肇事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
肇事的丙烯罐车为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生产,2006年11月3日在安徽省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并投入使用,罐体容积为59m3,允许最大充装量25370kg。
(二)事故简要经过。
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太和县平安液化气公司的两辆各装载24.5吨丙烯的罐车由西安市驶往目的地南京市。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4•【字号】临政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8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第18届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4日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临潼“三化五最”营商环境,为加快大西安东部新城建设、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就我区2019年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作如下安排:一、目标任务(一)开办企业包抓领导:杨兵区委常委、副区长牵头单位:工商分局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金融办工作职责: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分局);刻制公章、备案(公安分局);税务部门定税种、补录信息,申领发票(税务局);银行开户(金融办)。
奋斗目标:一季度全市前五、半年前四、全年前三工作任务:企业名称预核准与设立登记并联办理;“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365天办照不间断、24小时办照不打烊;落实《全省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指导意见》;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二)开办施工许可包抓领导:杨兵区委常委、副区长牵头单位:建住局责任单位:建住局、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人防办、城管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局、消防大队工作职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发改委);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局);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规划分局);《不动产权证》核发(国土分局);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办);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竣工验收(城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务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对施工作业需要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城市排水许可、供热计量及分户温度自控验收、天然气设施、供热验收(建住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体广电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大队)。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8•【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21〕251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251号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2021年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申请》(西航城投字﹝2021﹞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4亿元,所筹资金12亿元用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东南区域改造项目(一期),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
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8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临政办发〔2018〕121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权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21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西安市临潼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4日西安市临潼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陕发〔2015〕14号)及市国土局对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平台上线工作要求,12月1日下午,区委书记庞阿平、区长王浩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和平台上线工作。
会议决定:一、区不动产机构办公场所由国土分局在其办公楼安排解决,12月10日前完成办公场所布置和人员移交工作,区建住局和区房管所积极配合。
二、区房管所5天内将房屋登记电子档案资料移交至区不动产登记局,并将纸质档案登记造册,在12月10日前完成移交。
区房管所不再发放《房屋他项权利证》等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符的证书证明。
三、对区房管所待移交人员不符合移交要求的,国土分局不得接收。
四、12月15日前,国土分局与市国土局对接平台上线工作。
五、区纪委监委进驻区建住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对履职情况、工作作风、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为认真落实12月1日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长条村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长条村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试卷试题:共200题一.单选题(共120题)1.()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
A.纪律处分条例B.党内监督条例C.廉政准则D.党员干部监督条例正确答案:B2.()“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是()A.晕轮相应B.晕轮相应C.相似吸引D.互补吸引正确答案:C3.()指导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建立()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之一。
A.社区党组织B.兴趣爱好组织C.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D.帮扶互助组织正确答案:C4.()下列不属于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的是()。
A.保密法B.公司法C.国家保密标准D.相关司法解释正确答案:B5.()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A.两次B.一次C.无数次D.十二次正确答案:B6.()《廉政准则》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A.朋友B.同事C.党员领导干部D.亲戚正确答案:C7.()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对各类劳动保障业务提供支持,其中包括()。
A.小区绿化管理B.小区治安管理C.健身培训管理D.就业培训管理正确答案:D8.()单位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明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A.单位财务报表B.单位财务报表C.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D.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正确答案:C9.()劳动保障协理员做好入户调查日志一般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有被调查对象的完整资料B.记录时不能取舍C.要有基本要件D.要简明扼要正确答案:B10.()执法中发现有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临政办发〔2017〕139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3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6日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关于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448号),水利部、国土资源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渭河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水规计〔2017〕299号)及《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为全省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涉及的26个区县之一。
为做好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在划定地渭河临潼段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内,对自然资源全要素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试点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权者的边界,为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绿色发展、节约优先、保护为主的理念,加强对试点范围内水域、岸线、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严格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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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背景
1.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610115100000530
统一信用代码: 91610115757811657J
法定代表人: 宋志涛
件号码*********; 职位: 监 码*********; 职位: 监事姓名: 张勇;
事姓名: 杨伟慧;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职位: 董事姓名:
******; 职位: 董事姓名: 姚 赵帅;证件号码*********; 职位: 监
向荣;证件号码*********; 职 事
姓名: 张勇; 证件号码: ****
**************; 职位: 董事
姓名: 赵帅; 证件号码: ****
*************X; 职位: 监事
企业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政府; 企业名称: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17-07-31
出资额: 100000; 百分比: 出资额: 13477; 百分比: 11.8764 企
组织机构代码: 75781165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
开业
注册资本:
113477.000000 万
注册时间:
2004-04-06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 7 号
营业期限:
2004-04-06 至/
经营范围: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 职位: 监事 姓名: 杨伟 名: 张勇; 证件号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财金[2015]2894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8
【实施日期】2015.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
批复
(发改财金[2015]2894号)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2015年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申报材料的请示》(渝发改资〔2015〕1284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潼南县江北新城第四安置房建设项目和潼南县凉风垭片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6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0197号)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7〕319号)精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运行。
为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投资项目在线申报数量及办结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
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288号)以及《关于加快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6〕1023号)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二、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码制度,项目单位申报和政府部门审批都必须纳入平台,确保“平台下无审批”。
对于未在平台上申报并取得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给予受理,发展改革部门不得予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部门不得办理选址,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明确在线平台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安全防护,确保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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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企业债券[2018]141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9.29
【实施日期】2018.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
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8〕141号)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请示》(陕发改财金〔2017〕1512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亿元,所筹资金
2.15亿元用于西安市临潼区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4亿元用于西安市临潼区城东自来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74亿元用于临潼区集中供热四号热源站建设项目,0.147
亿元用于临潼区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1.13亿元用于西安渭北临潼工业组团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