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引言概述:摄影协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摄影协会的运作,确保会员的权益,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摄影协会章程的内容,包括会员资格、组织结构、活动安排、权益保障和管理机制。
一、会员资格:1.1 会员资格的定义:摄影协会会员资格是指具备一定摄影技术水平和兴趣爱好的个人,通过申请并经过审核后,获得加入协会的资格。
1.2 会员申请程序:申请人需要填写会员申请表格,提交个人摄影作品集,并缴纳一定的会费。
协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会员资格。
1.3 会员权益和义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参观展览、参与摄影比赛等权益,同时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成员:协会成员由会员组成,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普通会员享有基本的会员权益,理事会成员则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理事会: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负责协会的运作和管理。
2.3 分支机构: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如地区分会或专业分会,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员的活动和交流。
三、活动安排:3.1 活动类型: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摄影活动,包括摄影展览、讲座、研讨会、摄影采风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2 活动策划与组织:协会将设立活动策划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3 活动宣传与推广:协会将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如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等,将活动信息传达给会员和公众,提高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权益保障:4.1 作品版权保护:协会将鼓励会员保护自己的作品版权,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支持。
4.2 会员福利:协会将为会员提供一定的福利,如优惠购买摄影器材、参观名家作品展览等。
4.3 交流平台:协会将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巧。
大学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摄影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摄影技术水平,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健康的摄影爱好者组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摄影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依法自主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大学摄影协会坚持以社团宗旨为根本,遵循社团管理规范,发展俱乐部文化,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大学摄影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严禁组织活动中引发事端、影响社会稳定。
第五条大学摄影协会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实行民主管理,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保证组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摄影协会设主席团、委员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摄影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其他成员组成。
第八条委员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实施,由各部门主管和干事组成。
第九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协会合法、规范运作。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内外的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大学摄影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任何学生均可自愿加入大学摄影协会,成为普通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重要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维护社团荣誉。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投票选举协会领导。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六条大学摄影协会主要开展摄影技术培训、作品展览、摄影创作等活动。
第十七条协会定期举办各类摄影讲座、摄影比赛、摄影实践活动,提高会员摄影技术。
第十八条协会组织摄影作品展览,展示会员优秀作品,促进会员间的学习与交流。
第十九条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镜头记录社会生活,传递正能量。
第五章组织纪律第二十条大学摄影协会会员须遵守社团章程及各项规定,维护社团团结与秩序。
摄影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摄影协会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摄影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会员权益,特制定本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摄影协会全体工作人员,会员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三条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摄影事业的发展,组织各类摄影活动,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摄影协会拥有独立的会员管理体系,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等不同等级。
第五条申请加入摄影协会的人员需符合协会规定要求,并填写加入申请表格,经协会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和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摄影协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等机构,分工明确,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等组成,负责协会整体工作的协调与领导。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策划、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条摄影协会每年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比赛、展览、讲座等,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第十一条活动由相关部门负责策划与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参加活动的会员需遵守规定,文明参与,不得违规行为。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摄影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需经过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审批,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每年定期向会员公布协会的财务状况,确保透明度。
第六章会员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摄影协会尊重会员的权益,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七条会员如有投诉或建议,可向协会主席团提出,协会需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摄影协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需及时修改并重新公布。
总结摄影协会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协会服务质量,保障会员权益。
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使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加强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旨在为会员提供交流、学习和展示作品的平台。
第三条摄影协会的名称为“XX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摄影爱好者,推动摄影艺术的发展,提高会员摄影水平,丰富大众文化生活。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益。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摄影展览、摄影比赛、摄影讲座、摄影培训、摄影作品发布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对摄影艺术有兴趣并且具有一定摄影水平的个人。
第九条荣誉会员是指在摄影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经协会评审通过的个人。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需提交个人简介、照片作品集以及申请表格,并经过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参与协会内部交流与学习;3.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4.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5. 接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第十二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遵守摄影行业的道德规范;5. 定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协会理事会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1. 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2. 审议和通过协会章程的修改;3. 审议和通过协会的重大决策;4. 讨论会员的建议和意见;5. 监督协会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七条协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协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十九条协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协会的发展计划和工作方案;2. 组织和管理协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会员的权益和利益;4. 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5. 处理会员的投诉和纠纷。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引言概述:摄影协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组织摄影爱好者的行为,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章程旨在明确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协会的健康运行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一、协会宗旨1.1 确立摄影协会的宗旨:摄影协会的宗旨是推广摄影艺术,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升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
1.2 强调协会的非营利性质: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不从事商业活动。
1.3 提倡公平公正原则:摄影协会致力于公平公正原则,鼓励会员之间的友好竞争,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组织结构2.1 确定协会的组织架构:摄影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财务等职位,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2 规定会员的加入条件:任何对摄影感兴趣的个人都有资格申请加入协会,经过审查并缴纳会费后,成为正式会员。
2.3 设立协会大会和理事会:协会设立协会大会和理事会,协会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负责决策重要事项;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其他理事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三、会员权益3.1 保障会员的学习和交流权益:协会将定期组织摄影讲座、展览、摄影比赛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3.2 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协会将邀请专业摄影师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会员提升摄影技术水平。
3.3 推荐会员参与外部活动:协会将积极推荐会员参与外部摄影比赛、展览等活动,提升会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活动安排4.1 组织定期摄影活动:协会将定期组织摄影活动,如户外拍摄、摄影之旅等,为会员提供实践和交流的机会。
4.2 举办摄影比赛和展览:协会将组织摄影比赛和展览,展示会员的作品并评选出优秀作品,激发会员的创作热情。
4.3 开展学术研讨会:协会将举办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的摄影技术和艺术理念,促进会员的学术交流。
五、管理制度5.1 设立会费制度:协会将设立会费制度,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摄影协会是由本院学生自愿结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法的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
在学院和学生会社团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学生社团服务工作。
本社团的建立符合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同学们丰富有关摄影方面的知识,掌握所需要的技能和培养能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全称摄影协会,是由志愿从事摄影的学生组成的学院级社团。
本社团接受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及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领导。
第二条本社团宗旨:通过组织和领导摄影爱好者活动,倡导和谐统一、互帮互助。
活动立足校园,兼顾校外,让每一个社员都有奉献的机会,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
第三条本社团奉行自愿、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活动方式第四条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社团分为两个部分:1.校内活动:组织社员即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2.校外活动:做一些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社团实行注册会员制。
第六条凡承认本社团章程并提出申请的同学,经审查即注册为本社团会员。
第七条注册会员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并享有终身会员的权利。
2.对本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向本社推荐会员的权利。
4.有请求本社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帮助解决本社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的权利。
第八条注册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的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宣传和推广本社团的义务。
2.参加本社团活动,履行本社义务,宣传本社宗旨,维护本社荣誉的义务。
3.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本社组织的任何活动的义务。
第九条本社团实行自愿入社,退社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本社团视其情节,分别采取批评、警告、直接开除本社团的办法进行处理:1. 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受学院行政处分者。
2. 违反社团章程有关规定或违反所属社团的各项纪律者。
3. 违反国家法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摄影协会是一个旨在促进摄影艺术发展和交流的组织,为了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和会员的权益,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1.1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1.2 普通会员:任何对摄影艺术感兴趣的人均可加入协会,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1.3 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决定授予,表彰在摄影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会员。
2. 入会及退出2.1 入会申请:普通人员可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后,发放会员证明。
2.2 退出会籍:会员若有退出协会的意愿,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协会理事会。
第二章活动组织1. 活动安排1.1 协会每月将安排至少两次活动,包括影展、讲座、摄影小组等。
1.2 活动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由协会理事会确定,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协会网站通知会员。
2. 活动参与2.1 每位会员有平等的参与活动权利,可以自由选择参与感兴趣的活动。
2.2 参与活动前,会员需提前报名,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3 活动期间,会员需遵守活动规定和协会章程,维护活动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影展评选1. 活动安排1.1 协会每年将举办一次影展,以展示会员的摄影作品。
1.2 影展安排由协会理事会确定,包括展览地点、主题、评委等。
2. 参展方式2.1 会员可自愿参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
2.2 影展作品需符合主题要求并经过会员互评筛选,确定展出作品。
2.3 展览期间,会员及参观者可对作品进行投票评选,以决定最佳作品奖项。
第四章荣誉称号和福利1. 荣誉称号1.1 协会将设立年度最佳摄影师、最佳新锐摄影师等奖项,以表彰会员在摄影领域的杰出贡献。
1.2 荣誉称号的评选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公布于协会官方网站上。
2. 会员福利2.1 协会将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2.2 协会将通过合作与赞助,为会员提供优惠购买器材、参加摄影培训等权益。
第五章规章制度变更与解释1. 变更程序1.1 对规章制度的变更需经过协会理事会讨论,并以大部分理事会成员通过的方式进行决定。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摄影协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摄影技术水平,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形式和名称2.1 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为宗旨。
2.2 摄影协会的名称为“XX摄影协会”。
三、会员资格3.1 任何对摄影艺术感兴趣,具备摄影器材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3.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普通会员由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批准。
四、会费管理4.1 普通会员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组织。
4.2 荣誉会员免缴会费,但可以自愿捐赠给协会。
五、组织机构5.1 摄影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5.2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5.3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5.4 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和活动。
六、会员权利和义务6.1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的权利。
6.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6.3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以及协会的各项规定和决议。
6.4 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宣传,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七、协会活动7.1 摄影协会将定期组织摄影展览、摄影比赛等活动,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7.2 协会将组织摄影培训班和讲座,提升会员的摄影技术和艺术水平。
7.3 协会将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
八、财务管理8.1 摄影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负责协会的资金管理和收支记录。
8.2 协会的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8.3 协会的财务状况应向会员大会和监事会进行公开报告。
九、章程修改9.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会员大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摄影协会的宗旨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以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提高会员的摄影技术,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服务社会为宗旨。
第二条摄影协会的目标通过组织会员学习摄影知识,开展摄影活动,提高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培养会员的审美观和艺术修养,展示会员的摄影作品,为社会提供摄影服务。
第三条摄影协会的组织结构摄影协会设有一个会长,若干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协会设有的部门包括:策划部、技术部、外联部、财务部、会员部。
第四条摄影协会的规章制度摄影协会规章制度是对协会成员行为的规范,所有会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会员的条件热爱摄影,有积极参与摄影活动的热情,承认并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协会提供的摄影技术指导和帮助;(三)在协会内部发表摄影作品,参加摄影比赛;(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选举第八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
第九条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协会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活动第十一条协会定期组织摄影培训、摄影比赛、摄影展览等活动,提高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协会鼓励会员参加社会摄影活动,积极投稿各类摄影比赛,展示自己的摄影作品。
第十三条协会定期出版摄影刊物,展示会员的摄影作品,交流摄影技术。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财务必须按照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摄影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摄影社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旨在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展示和合作的平台。
第三条摄影协会的名称为“XXX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存在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提高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推动摄影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摄影展览、技术培训、学术研讨、摄影作品交流等。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自愿、互利、互助。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对摄影艺术有兴趣并愿意遵守协会章程的个人。
第九条荣誉会员是指在摄影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由协会理事会授予。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观展览、参加培训等权利。
2. 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尊重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4.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共同促进协会的发展。
第十一条入会与退会:1. 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2. 会员有权自愿退会,需书面通知协会理事会,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会。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1. 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
2.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
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财务管理。
4. 选举产生协会的各级领导人员。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入会费、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摄影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摄影协会内部管理,提高摄影水平,丰富会员文化生活,促进摄影艺术的交流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摄影协会所有会员、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
第三条摄影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摄影艺术规律,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交流、创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摄影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摄影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工作方针、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
第六条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摄影创作、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凡热爱摄影、具备一定摄影基础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摄影协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 享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4. 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摄影培训、讲座等。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协会工作;3. 服从协会管理,维护协会声誉;4. 主动缴纳会费,按时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摄影协会定期举办各类摄影展览、比赛、讲座等活动,提高会员摄影水平。
第十二条会员参加活动应提前报名,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报请理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摄影协会财务收支应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七条协会财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八条协会财务报表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表现突出的会员,协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摄影协会的运作,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摄影技术水平和艺术创作能力而制定的。
二、协会名称2.1 摄影协会的正式名称为“XX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三、宗旨与目标3.1 协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提升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和艺术创作能力。
3.2 协会的目标是:组织举办摄影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学习和展示的平台;开展摄影作品的评选和奖励,鼓励会员积极参预摄影创作。
四、会员权益与义务4.1 会员权益:4.1.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摄影展览、讲座、培训等。
4.1.2 参预协会组织的摄影作品评选,有机会获得奖励和荣誉。
4.1.3 获得协会提供的摄影技术指导和艺术创作指导。
4.1.4 参预协会内部交流平台,与其他会员分享摄影经验和作品。
4.2 会员义务:4.2.1 遵守本章程及协会的相关规定。
4.2.2 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
4.2.3 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2.4 维护协会的声誉,不从事伤害协会形象的行为。
五、协会组织架构5.1 协会主席团:5.1.1 协会主席团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等。
5.1.2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代表协会向外界发表意见和声明。
5.2 秘书处:5.2.1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文件归档等。
5.2.2 秘书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设立秘书长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5.3 分支机构:5.3.1 协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在特定区域或者领域内的活动组织和管理。
5.3.2 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由协会主席团决定,并按照像关程序进行。
六、财务管理6.1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6.2 协会的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协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开展。
6.3 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摄影事业的发展,加强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摄影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志愿者为主体,由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三条摄影协会的宗旨是推广摄影文化,提高摄影技术水平,培养摄影人材,丰富摄影爱好者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摄影协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摄影展览、摄影讲座、摄影比赛、摄影培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摄影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八条主席是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协会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召集,议事内容包括活动计划、财务报告、会员申请等。
第十条摄影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摄影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摄影有兴趣并愿意为协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是指对摄影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由理事会决定授予。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的权利,有权参预理事会选举和表决。
第十七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协会的工作,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
第十八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有权利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摄影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
第二十条协会的财务管理由理事会负责,设立财务委员会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财务状况应当公开透明,每年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十二条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合规,用于协会的活动组织和设备购置。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摄影协会理事会所有。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摄影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摄影技艺水平,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合作”的原则,积极团结会员,共同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弘扬摄影文化,促进摄影事业的交流与发展。
第五条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特约会员。
第六条会费为100元/年,由会员自愿缴纳,不予退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
第八条主席团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负责制定协会长远发展规划和各项事务的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组成,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协会日常运营。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财务情况和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执行。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会员有提议、评议、选举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五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第四章协会活动第十六条协会每年举办摄影展览活动,展示会员作品,推广摄影艺术。
第十七条协会定期举办摄影讲座、研讨会,提高会员技术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十八条协会组织线下拍摄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九条会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被给予惩罚,直至开除会籍。
第二十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缴纳会费、擅自代表协会发表言论、违反协会活动秩序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协会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摄影协会规章制度范本》,望各会员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摄影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摄影协会的管理,规范协会内部运作,提高协会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摄影协会全体会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摄影协会以“普及摄影知识,提高摄影技能,培养摄影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努力为会员提供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会员申请:凡热爱摄影,具有一定摄影基础,遵守协会章程的在校师生,均可申请加入摄影协会。
第五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协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第七条会员退会:会员如因故退会,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办理退会手续。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摄影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九条会长职责: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代表协会参加相关活动。
第十条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分管协会各部门,负责协会内部协调。
第十一条秘书长职责:负责协会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活动策划:协会活动需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制定活动方案,经会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活动执行:活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需明确分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活动提供参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协会财务实行透明化管理,所有收支需有详细记录,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会费管理:会费用于协会日常开支、活动组织、会员福利等。
第十七条财务审批:协会财务支出需经会长批准,各部门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摄影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摄影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协会整体水平,为会员提供更好的交流、学习、展示平台,推动校园摄影文化的繁荣发展。
婺源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婺源摄影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婺源摄影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摄影技术的提高,提升婺源摄影艺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婺源摄影协会会员,是会员之间的准则和规定,有约束力。
第三条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婺源摄影协会并得到批准的个人或单位。
第四条本协会享有制定和修改会员规章制度的权利,所有会员必须遵守。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婺源摄影协会理事会。
第六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促进摄影技术交流,推动摄影艺术发展,弘扬婺源摄影文化。
第七条本协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八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摄影活动,如摄影展览、讲座、训练等。
2. 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有权利评议协会工作。
3. 参与协会的技术交流,分享经验和技巧。
4. 免费或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5. 免费或优惠获取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服务。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应遵守以下义务:1.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协会决议。
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3.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破坏协会设施和设备。
4. 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犯罪和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
5. 维护协会内部的团结和友爱,不得进行分裂和损害行为。
第十条会员有权向协会提出批评和建议,协会应认真对待,并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回应。
第三章协会活动第十一条本协会每年定期举办摄影展览、赛事、讲座等活动,会员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
第十二条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有偏袒和不公平现象。
第十三条会员参加活动需要提前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与。
第十四条会员在活动中需遵守秩序,服从组织,不得擅自离开或违背主办方规定。
第十五条会员在活动中需自觉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活动秩序。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十六条本协会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金额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镇级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镇级摄影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镇级摄影事业的发展,提高镇民摄影技术水平,丰富镇级文化生活,依法自愿组织成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平等、协商、民主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镇级摄影协会的宗旨是:传播摄影文化、推广摄影技术、促进镇民摄影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镇级摄影协会的任务是:组织举办摄影展览、讲座、摄影比赛等活动,组织技术培训,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第五条镇级摄影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镇内以及周边地区,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禁止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变更必须经过协会会员大会的投票通过,并经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镇级摄影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会由相关从业人员担任。
第九条镇级摄影协会的组织结构如下:1. 会长:负责领导协会的工作,协调各项活动。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特定事务的处理。
3. 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处理。
4. 理事会:负责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具体事务。
5. 会员大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协会的工作机构包括办公室、活动组、会展组、培训组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组成:镇级摄影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三类。
1. 普通会员:具备摄影技术爱好者资格,愿意遵守协会规章制度,认同协会宗旨和任务。
2. 高级会员:经协会评审认定拥有较高的摄影技术水平和作品贡献。
3. 荣誉会员:邀请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单位担任,享有协会的特殊待遇。
第十二条会员权益:1. 会员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2. 会员有建言献策、批评监督的权利。
3. 会员有退出协会的权利。
4. 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还将享有相应的荣誉权益。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1. 会员需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协会领导。
2. 会员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会员需共同维护协会的形象。
摄影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摄影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一:摄影协会管理规章制度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
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会员第一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
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
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县摄影家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摄影艺术水平,促进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摄影行业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理事会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协会以服务会员、繁荣摄影艺术、推动摄影事业发展为宗旨,致力于提高摄影水平,促进摄影交流,弘扬摄影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协会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办公、文件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会员部:负责会员的招募、管理、培训等工作。
(三)展览部:负责组织摄影展览、比赛等活动。
(四)培训部:负责摄影技艺培训、讲座等活动。
(五)宣传推广部:负责协会的宣传、推广、合作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热爱摄影,具有一定的摄影技艺,承认本规章制度,缴纳会费的摄影爱好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摄影培训、讲座等活动;(四)享有协会提供的优惠服务。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三)按时缴纳会费;(四)自觉遵守摄影行业道德规范。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摄影,具有较高的摄影技艺;(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章会议第十四条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摄影协会章程
摄影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正式名称为“某某市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提升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推广摄影文化,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1.3 法律依据:本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组织和活动。
1.4 性质: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2.1.1 会员资格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2.1.2 普通会员:任何对摄影艺术有兴趣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需缴纳一定的会费。
2.1.3 高级会员:经过协会评定,摄影技术较为突出,对协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可被评为高级会员。
2.1.4 荣誉会员:协会决定表彰或邀请的对摄影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2.2 会员权益和义务2.2.1 会员权益包括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等。
2.2.2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2.3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选和被选举为协会的各级干部。
2.2.4 会员应定期缴纳会费,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正常运转。
三、组织架构3.1 会长:协会最高领导人,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3.2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3.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归档、会员管理等工作。
3.4 学术部:负责组织摄影技术培训、讲座、展览等学术活动。
3.5 活动部:负责组织各类摄影比赛、摄影旅行、摄影俱乐部活动等。
3.6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协会网站、社交媒体等的管理和更新。
3.7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会费收缴、经济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四、活动管理4.1 活动策划:协会每年制定活动计划,包括学术活动、比赛、展览等,由活动部负责策划和组织。
4.2 活动宣传:协会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活动信息,吸引更多的会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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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协会规章制度
(试行)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
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
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
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
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
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
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
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2013年9月17日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
合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 以下。
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
(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