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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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②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③取得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⑤获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从事专业工作二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⑥获中等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

学校名称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校长和分管组织人事、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系部负责人和部分副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申报职称的回避)。

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成果、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等基本条件进行(见附表一)。

三、公布推荐评审的人员范围、推荐人员数量(一)评审范围为我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市人社局批准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人数。

四、推荐评审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报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审核资格,公示3天。

(三)基本量化赋分(见附表二)1、计算出申报人员的基础分、工作量化分。

2、对工作量、学术、年度考核、班主任、荣誉等项目进行核分。

3、教工代表民主测评,党委成员组织测评。

4、行政处室人员兼课数量原则上予以限定,中层正职每周不超过4课时,中层副职每周不超过6课时,科员每周不超过8课时。

5、本校教师职称评审与班主任工作待遇挂钩,具体标准以《日照市高级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为准。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计算出总分后,按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出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公示5天。

(五)上报材料附件一:《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附件一年度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学校的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按时申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1.人事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包括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模块、继续教育等)。

2.教务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科技处、教务处分别对申报人的科研、教学项目及成果进行审核。

(三)论文鉴定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选择2篇有代表性的论文,由人事处统一送区内外高校进行鉴定。

论文鉴定结果分为A (优秀)、B (合格)、C (不合格)三个等级,2 篇论文鉴定结果分别为B、C或C、C视为论文鉴定未通过,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当年评审。

(四)论文答辩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所在学院组织论文答辩,其它系列由人事处组织论文答辩;答辩组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5;论文答辩成绩分为内容得分和答辩得分,两项平均成绩均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年评审。

(五)分级评审.基层评审各学院成立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对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委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为5-9人,实行无记名投票,评委2/3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评审结果在本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

1.学校评审(1)学科组评审。

评委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一般为7-11人,实行无记名投票,评委2/3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2)评审委员会评审。

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用于评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担任其中一职务的条件和资格,并对其进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的一项程序。

下面将介绍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机构递交申请,同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职称等证明文件。

2.材料初审: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初审过程主要是检查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评审组成:单位形成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一般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4.学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主要通过审阅申请人的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评估其在相应领域的学术贡献和专业能力。

5.申请人陈述与答辩:申请人可以在评审委员会前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问题。

这是申请人展示自己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机会,同时也是评审委员会了解申请人更多信息的方式。

6.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术评审和申请人陈述等内容,对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评审意见。

7.职务聘任:根据评审意见,单位决定是否聘任申请人担任相应职务。

通常,单位需要将评审结果报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最终批准,才能正式聘任。

8.聘任手续:根据最终批准结果,单位与申请人签订聘任合同或发放聘书,并完成相关人事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和具体职务评审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此外,评审过程中要确保公正和透明,遵循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高职高专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一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能承担1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二)每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四)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参加科学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有半年的社会实践或1年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含担任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经历。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参加院校组织的教材编写、教学参考资料编写或本专业相关著作的编写;2、参与校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3、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奖项;4、创作的作品获得厅(局)级教育、文化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三等奖;5、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且已经结题,或正在参加厅(局)级重点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参与省级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均为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申报教师中级职务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院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的评审。

第三条本条件主要依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教师职称晋升相关规定制订。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基本素质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 .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

第五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1.外语。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B级)或申报当年省级外语补考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

符合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计算机。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历、资历条件第六条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七条受聘初级职务满四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

第八条获得博士学位,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直接聘为讲师。

第九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四章教育教学条件第十条能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课堂教学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相应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良好。

第十一条指导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或带领、指导过学生顶岗实习。

第十二条获得学院课堂教学竞赛奖1项。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二、评审类职称
(一)评审类职称的条件
(见表1)湖北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览表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考评一览表,初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
3.交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履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现聘任职务的聘书(原件);
4、我中心可以全权代理取成绩单和办证;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初定起点职称
(一)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两年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6.申报普生途径所依据的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7.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原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再中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再高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可免试计算机;
8.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9.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5.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6.获得博士学位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7.职后获得学历的,可减掉一年的见习期。
(二)办理程序
1.填写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后退还原件。
3.交一张两寸的相片,初定费和办证费到人事职称部门办理手续。
10.有关获奖成果证书(原件);
11.业务工作总结;
(三)办理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及条件_201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及条件_201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及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范围:具有干部身份、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认)定条件:1、中专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大专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后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取得硕士学位三年后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取得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晋升条件:1、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专科。

大本毕业或大专毕业后取得初级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也可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1970年底以前获得本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工作业绩突出者,也可报评中级职称。

2、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

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获硕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所需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职称申报表采用A4双面打印方式填写,采用骑马钉装订整齐牢固,不得改动表中任何项目及格式,若相关项目无内容应在其对应栏目中填写“无”)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A3高级一式25份,初(审定)级、中级一式15份);(5号字体,B4复印纸打印)3、任现职后的历年业绩考核卡片(近5年),使用A4单面打印方式填写,并将各年度考绩卡片从远到近装订成册。

(5号字体,一式2份)4、个人资料册a)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应配有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所开具的学历审查报告;党校各层次学历不可作为申报工程系列学历依据)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c)《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现职内历年继续教育情况);d)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e)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f)不低于2000字个人业务述职报告(打印件,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g)所获荣誉称号及奖项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职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依照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中水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历、资历、水平、能力的标志,是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有关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举荐工作。

第二章评审的组织与领导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公司初、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和评审结果的认定与确定举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选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委会的设立第六条公司设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级评委会”“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初、中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

第七条评委会的组成一、组成人员(一)中级评委会一样由13人(含13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另设秘书长1人。

(二)中级评委会应聘请2至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参加。

(三)初级评委会一样由7人(含7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二、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公司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公司有关领导或专家担任。

秘书长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担当。

第八条委员的专业结构评委会必须坚持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要表达专业和学科的特点,幸免显现跨行业、跨学科的混合评议组。

第九条委员的年龄结构评委会委员在年龄结构上尽可能表达“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注意吸取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家参加,一样不聘任离退休专家进入评委会。

第十条委员的技术职务(一)中级评委会全部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组成。

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许多于三分之二。

(二)初级评委会应全部由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人员组成。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是为了规范评审程序,择优选拔和使用人才,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推动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申报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 符合医疗卫生行业法规和政策规定;4. 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医学教育背景;5. 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6. 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评审程序1.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填写相关表格,提交个人简历和所需证明材料;2. 资格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阶段;3. 资格复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及考核阶段;4. 面试及考核:对通过资格复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相关业务能力考核;5. 终审及公示: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合适人选并进行公示;6. 聘任及备案:经过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备案。

四、评审标准1. 申报人基本素质:包括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2.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水平等;3. 绩效表现:包括工作业绩、医疗服务质量、学术影响力等;4. 学术造诣: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学术交流活跃度等。

五、附则1. 评审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违背真实和公平的行为;2. 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3. 评审结果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4. 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依规定提出申诉。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订,另行公布。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对申请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务经验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担任特定职务的过程。

该过程对于确保职务担任者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程序、标准和作用。

一、评审程序(一)资格条件申请人在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1.有相应专业技术背景和知识: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2.有相关职务经验: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职务的实际工作经验。

3.有相应的学历: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领域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申请流程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上级单位递交申请,上级单位将申请人的材料交由相应的专家进行评审。

2.专家将根据具体条件和职务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并参考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和学历背景。

3.考评委员会将根据专家评估的结果和申请人的材料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应职务的要求。

(三)材料准备为了让考评委员会更好地评估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申请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个人经历和简历:包括申请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2.申请信:表明申请人对职务的兴趣和热情以及对工作的态度。

3.申请人的学历和职业证书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其他证书资格。

5.相关的推荐信和工作证明书。

二、评审标准为有效评估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的能力和水平,评审组需要使用科学而严谨的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应该基于以下因素:1.专业技术水平:申请人的学习历史、培训、证书或资格考试证明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2.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申请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备课和课堂教学能力等。

3.成就与进步:申请人是否将专业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改善了自己或组织的效率或成果。

4.服务贡献和领导才能:描绘申请人在团队合作和领导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1 目的为适应公司安全高效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规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规定。

2 X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本规定中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确定和评审等评价方式获得的、能够体现其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活动。

3.2 参评人员本规定中所称的参评人员是指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

4 职责4.1 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4.1.1 负责制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以下简称经会统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以下简称政工)三个专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负责相应系列教授级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3 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设在公司人事处4.3.1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4.3.2 负责审核整理各单位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分类报送高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的公示;材料上报集团公司;4.3.3 负责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包括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办及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和初级职称确定、评审工作。

5 管理内容5.1 评审原则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的做法。

5.2 评审X围5.2.1 专业X围5.2.1.1 评审的专业X围为集团公司规定的专业系列(见附录A)。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为标题,本文将探讨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特定领域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评审条件,以确保候选人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符合职务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要求。

在某些领域,可能还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其他高级学位。

此外,候选人的学位专业应与所申报的职务相关,并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候选人在所从事的领域应具备深入的理论知识和广泛的专业知识。

同时,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创新能力。

此外,候选人还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遵循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

第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候选人应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

这些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并能够体现候选人在该领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此外,候选人还应具备一定的科研项目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一些专业技术职务中,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

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和资源,并在工作中能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候选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守职业秘密,并能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评审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学术研究成果、管理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素质等方面。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一、服务对象已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又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1、初定是指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如下:⑴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⑵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即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⑷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⑸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点击下载)备注:提供的劳动(聘用)合同签订期限及社保缴费记录单时间段应包含规定申报年限至提交材料当月(例如专科,2015年9月提交材料,应提供至少2012年9月起至2015年9月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单,合同签订截止时间至少包含提交材料当月。

)2、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个人填报《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材料目录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单位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进行检索审验)、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由我市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将《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署呈报表内“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程序上报.3、注意事项⑴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职称评审指南

职称评审指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

(一)学历、资历要求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人职发[1991]11号、人职发[1991]17号、辽人发[2002]年6号文件规定,参评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注:表中的学历、资历要求适合多数系列,但部分系列(专业)因其特殊性按本系列的评审标准执行。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外语、计算机规定要求,凡符合辽人发[1998]13号、辽人发[1999]3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可单项破格(学历、资历只能破一项,且破格资历者副高级资格满3年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中级资格满3年可破格申报副高级,助理级满2年可破格申报中级)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要求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主要通过主持或参与业务(技术)工作项目、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攻关、获得的奖励、创造的经济效益、指导下级职务人员工作等方面体现;学识水平主要是通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制订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撰写技术报告和发明专利等方面体现。

(三)外语要求根据人发[1998] 54号、辽人发[1995]69号和辽人发[2007]11号文件规定:申报下列十二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考取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合格证书:1、高等学校教师(含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列;2、实验系列;3、中专教师系列(含干部培训、市级干部学校)系列;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5、社会科学研究系列;6、工程系列;7、农业系列;8、卫生(西医药)系列;9、经济系列;10、会计系列;11、统计系列;12、审计系列。

A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和高级国际商务师申报副高级的人员,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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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

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

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任低一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以上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达不到条件者,应满足《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甘职改组(1996)21号)或《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达到规定基本条件,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应满足《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和《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

二、评审程序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关证明,经院中级评委员会初审后,报省建设厅职改办考核确定或评审,中初级报送时间为每年八月底以前,高级为每年九月底以前。

三、申报材料
(一)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院审查意见;
4、本人工作总结;
5、《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
6、本人学历证书附复印件两份。

(二)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晋升中级职称者,准备论文一篇宣读;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5、《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份;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8、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并附复印件两份(评审处级职务这不提供)。

(三)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院申报意见;
4、本人工作总结;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6、《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五份;
7、本人学历证书附复印件两份;
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9、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并附复印件两份(评审处级职务者不提供)。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以上程序及上报材料仅供参考,正式评审应以上级职改办正式发文通知或审批意见为准。

根据省职改办《职称改革工作手册》及有关文件规定摘编。

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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