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制度940331653
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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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避免资源浪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规范管理。
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并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竞争性、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属于单位管理人员。
第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单位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作、降低评定等级、取消资格等。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具体工程招标投标事项,视情况核定特别制度并实施。
第二章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范围第八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接受投标文件、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九条各单位在进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期限、环保要求等因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和评标指标。
第十一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二条工程招标文件是单位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承包商的书面文档,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要求、工程概况、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十三条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公开、准确、权威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第十四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期限、工期要求等基本信息,以便供应商对工程的情况有所了解。
第十五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并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第十六条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招标的公平竞争性。
第十七条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有关管理人员审批,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程招标文件,及时更新和发布变更通知,确保供应商获知最新的招标信息。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b7ce67b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f6.png)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e7d8262a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4c.png)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____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____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ad67690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42.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应当公开。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对所有投标人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正执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投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审批招标投标方案;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4. 负责招标投标争议的调解和处理;5. 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编制招标文件;2. 发布招标公告;3.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4. 审查投标文件;5.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6. 签订合同;7. 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2. 投标阶段:包括投标人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
3. 评标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公示等。
4. 定标阶段: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出、签订合同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2. 招标范围和内容;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评标标准和方法;6. 合同主要条款;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f38ca43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d.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廉洁自律。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六)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f33490d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95.png)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投资人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2.1 招标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者称为招标人。
招标人可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团体等依法设立的组织。
2.2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是招标人委托的专业化机构或者个人。
招标代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制定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等。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需要组织的,由多名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机构。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3.1 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标申请,并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3.3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3.4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5 签订合同在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四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要求4.1 投标人资格要求除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定的限制条件外,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相应工程承包业务的能力和实施条件。
4.2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商务方案、预算、安全生产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
4.3 评标指标要求评标指标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确定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管理、服务、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要求。
4.4 合同签订要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对中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并核实中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条件、投标文件内容等。
第五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5.1 招标文件评审监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证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应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发放、评审等环节进行监督。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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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三)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第九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招标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格证书;(三)招标代理机构的章程、业务范围;(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三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b19c389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14.png)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招投标活动,是指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设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拟定招投标方案,确定招投标方式、招投标日期、资审方式等;(二)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修改;(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布和报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六)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和方式第八条招投标范围:(一)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二)工程项目监理;(三)工程项目施工;(四)工程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五)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招投标方式:(一)公开招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二)邀请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三)竞争性谈判:针对不具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条件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中标单位;(四)竞争性磋商:针对不具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条件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中标单位;(五)单一来源采购:针对只能从一家单位采购或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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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招投标程序化正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三条招标小组人员及职责1. 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在公司内部选定合同拟定负责人、造价代表、基建工程部负责人、财务及法务人员、专业技术代表等人员组成招标工作小组。
2. 职责: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第四条招标管理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投标和比选工作。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清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招标方式及范围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依法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比选:遵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第六条招投标管理分工1. 招标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
拟订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
具体编写和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f93449c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38.png)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负责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所有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投标流程、责任分工和各方权利义务,实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能力。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档案,做好相关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第九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合同草案等内容,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理和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权责和程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标文件的规范化和统一化管理制度,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完整和合规。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测和询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解答。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标保密制度,妥善管理和保护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标保证金制度,明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和退还程序,确保投标人的权益。
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33ec94c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ed.png)
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竞争性,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自筹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活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诚实信用、诚信合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应当科学、合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各级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重视对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六条各级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承包商资格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第八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评价,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九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和设计概算,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和可行性。
第十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制度,明确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和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文件、合同文件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公开发出,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第十三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设立开标时间、地点,明确开标程序和规则。
第十四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评标标准和权重。
第十五条工程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准备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招下条目的投标人应当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
第十七条工程招下条目的投标人应当如实向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投标评标第十八条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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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的管理活动。
三、招标范围1. 公开招标: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大且工程项目对竞争力和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情况。
2. 邀请招标: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且工程项目需要特殊技术或特定供应商的情况。
4. 标段划分: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进行标段划分,分别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付时间、报价要求等内容。
2. 招标文件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3.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和执照,有相关工程项目经验。
2.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需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以确保其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六、招标评标1. 招标评标工作应当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2.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权重,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报价等进行评审。
3. 针对评审结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七、中标执行1. 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2. 中标人应当定期向公司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公司应当对中标人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按时交付。
八、补充规定1. 如需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或修改,应当经公司领导批准。
2. 公司应当不定期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以上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的正常运转。
工程类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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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招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
3.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招标1. 招标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2. 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金保障。
3.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的规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投标截止日期等关键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4. 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
三、投标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3. 投标书应当包含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文件等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四、评标与中标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2.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平等竞争。
3. 评标标准应当以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为主,综合考虑报价等因素。
4. 中标结果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同签订与执行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
3. 对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管理1. 招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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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的程序与要求2.1 招标程序2.1.1 招标准备在招标前,招标人需明确项目的需求、工程量及质量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
2.1.2 公告发布招标人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设定招标的时间和地点。
2.1.3 招标文件领取招标人应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指定领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1.4 投标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2 投标评审2.2.1 开标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并记录相关信息。
2.2.2 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要公正、公平,并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2.3 中标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名单。
2.3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3.1 监督机构设立招标人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行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2 监督职责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招投标过程进行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投标文件和合同履行进行跟踪和评估。
3.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行为,监督机构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撤销中标资格、行政处罚等。
第四章变更和终止4.1 变更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内容,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管理。
4.2 合同解除在如下情况下,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1) 合同无法履行的;(2) 有其他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本制度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总结本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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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工程招投标是一项重要的工程管理活动,关系到项目的成败与效益。
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投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流程等内容,并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以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
2. 投标文件准备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施工计划等内容,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诚意和履约的保证。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后返还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将退还投标保证金。
4. 开标评标在开标评标会上,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一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5. 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签订合同的期限等。
同时,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该收到书面通知。
6.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施工周期、质量标准、变更管理等事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招投标管理要求1. 公平公正招投标过程应该公平、公正,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禁止收受、索取或给予行贿等行为。
2. 信息透明招标公告中应该清楚、明确地描述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等内容,同时,投标文件编制时也要充分提供必要的信息。
3. 保护商业秘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承担保密责任。
4. 资格审核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参与招投标活动。
5. 合同管理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行为,招标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类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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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类招标活动,加强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进行的工程类招标活动的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保密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在宏观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第四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招标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招标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招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结果而选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第七条招标人有义务对所有的招标人进行平等对待,不得有失公平和不当的行为。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细则,并对所有参与招标活动的个人和机构负责。
第九条招标人有义务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招标活动的内容和评标结果。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规定时间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
第三章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投标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招标活动。
第十二条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必要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准备和参与招标活动。
第十三条投标人有义务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规则和程序,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十四条投标人有义务保守招标活动的保密性,不得向未参与招标活动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招标内容。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保证金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内容负责。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活动的目的、标的、要求、条件等内容。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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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招标范围凡本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规模标准1、对于施工招标,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招标规模标准。
一般来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2、对于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应当进行招标。
3、对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三、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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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招标管理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财务资金使用合理有效,特制定本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三、招标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等行为。
2. 诚实守信原则:招标参与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隐瞒有关信息。
3. 真实、透明原则:招标文件应当真实、透明,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保证包括中标单位在内的所有参与单位都能清晰了解招标要求。
4. 合理有效原则: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应当合理有效,确保招标过程公平有序。
四、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招标单位应当依据工程规模、类型、难度等情况,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范围、时间和要求等。
2. 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应当在公告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标工程的基本信息、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好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4.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过程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5. 中标通知招标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支付。
五、其他事项1. 招标单位应当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公正。
2. 招标文件应当妥善保存,招标过程应当留有详细记录。
3. 招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招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即为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招标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遥守本制度,确保工程招标工作的规范进行。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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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合法合规原则;(四)择优原则。
二、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本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包括以下范围:(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三)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方式分为以下几种:(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三、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审批: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经单位审批部门批准。
(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要求等。
(四)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定中标人。
(七)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评标标准与方法第七条评标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二)投标报价;(三)技术方案;(四)工期;(五)质量;(六)服务;(七)信誉。
第八条评标方法可采用以下方式:(一)综合评分法;(二)最低投标价法;(三)合格制;(四)其他评标方法。
五、监督管理第九条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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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 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 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 招标(采购)分类
2.1 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 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 招标采购计划
3.1 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
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 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 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 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 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 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 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 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 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 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 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 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 招标文件
4.2.1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
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
档备查。
4.2.2 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 信息发布
4.3.1 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 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 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 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 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 投标单位预选
4.4.1 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 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 发标
4.5.1 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 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 开标
4.6.1 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
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 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 评标、定标、中标
4.7.1 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 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 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 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 签订合同
5.1 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 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 供方管理
6.1 供方合格评定
6.1.1 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 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 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 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 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 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 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 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 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 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 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 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 第一类招标
PPP300 第二类招标
PPP400 第三类招标
PPP500 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 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 (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 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PPP620 (项目所在公司)供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