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人员问责制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问责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一) 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监等;(二) 中层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经理及主管等负责人;(三) 基层人员:各职能部门员工;第五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一) 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 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 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 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五) 不按照公司制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属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六) 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七)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表现欠佳,工作不力,不能做好自身职责工作。
(八) 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部门员工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九) 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三条:工作任务未完成
未能按照企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导致企业目标无法实现。
第四条:工作失误
因工作疏忽、失误或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第五条:违反规定
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工作流程,给企业带来风险或损失。
第六条:职业道德问题
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企业机密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七条:调查核实
当发生责任追究事项时,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
第八条:责任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员和责任程度。
第九条:处理决定
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十条:申诉渠道
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内部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工作计划失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各类各级工作岗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为公司所有决策、研发、生产、品质、采购、仓管、车间、销售、技术维修服务、行政、人事、安全等管理工作及保障服务活动。
第五条问责制坚持的主要原则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履行责任。
2、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追究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冤假错案。
3、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被问责人必须公平对待,实行同工同责,避免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问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责任追究,激励公司人员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避免滥用权力和不作为。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问责决定、问责执行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1、初步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正式调查。
2、正式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实行规范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各级岗位工作的执行力和时效性,增进部门之间工作的良性协调,将“问责与效能提高,加强与过程相结合”,使之有章可循,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遵循“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促使公司各级员工培养成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的良好作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岗位员工。
三、问责对象指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任职人员(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岗位责权、执行能力、监督检查、授权执行等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等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甚至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不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包括无合理依据以及不依照规章制度、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四、问责原则(一)核心原则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4.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问责制度”是依照部门负责人“领导负责制”及员工“岗位承担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五、职责划分(一)公司成立问责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问责小组成员。
(二)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各项会议以及各项问责责任认定及调查工作。
(三)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实名举报被问责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行政部核查确认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案,上报问责小组处理。
(四)出现以下第六条问责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公司都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管理人员进行问责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问责细则:
1. 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问责,确保责任人对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撤职降级: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在确保其无法胜任当前职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撤职、降级等措施,以警示他人并保护企业利益。
3. 处罚惩处:对于屡教不改、对事故负有重大过失的管理人员,可以考虑采取罚款、停职、开除等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4. 教育培训:对于直接或间接参与事故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生产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建立激励机制:在问责的同时,也要适度引入激励机制,对无事故记录和良好业绩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6. 完善制度和机制:事故发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问责应尽量坚持事实、公正、公平原则,避免因个人情感和压力而违背正当程序。
同时,问责也应该是一种预防机制,通过问责倒逼管理人员加强对生产安全的关注和管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3、职责
3.1公司成立问责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体系主要负责人任职委员会成员。
4、问责范围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4.5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6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4.7在公司采购、外协、招标、销售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行为的。
4.8在部门经营及分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经营性质亏损的。
4.9商务活动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
5.4.4工作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问责委员会讨论决定调查讨论后决定处罚。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5.5.1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
5.5.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5.5.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5.5.4非主观因素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5.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6.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问责制度”是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赔偿比例
责任追究方式
备注
最小金额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四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常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哦,或者损害管理下岗的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____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____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时间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三制”管理模式问责制
三、问责范围
1、岗位职责;
2、作业指导书;
3、处罚条例;
4、行政规章;
5、现场劳动纪律;
6、现场安全规范;
7、作业规范;
8、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要求;
9、员工手册。
四、员工工作失职问责流程:
1、主管检查:
2、员工反馈:
3、职能岗位人员审核:
五、问责岗位与问责标准
1、上一级主管检查直接下级岗位工作发现的问题:直接给予违规的下级岗位200元处罚;
“三三制”管理模式问责制
一、背景:
1、当前公司一线管理现状是管理半径大,监督不力,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管理出现盲区。鉴于此,很有必要建立一种机制,来解决这种问题。
2、管理要创新,只有创新才有出路,只有创新才有可能让管理价值输出最大化。基于此,公司借鉴西点军校模式,设计了公司三三管理模式,为配套三三管理模式有效实施,建立公司三三管理问责制。
4、职能岗位人员审核发现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对责任岗位及该岗位隶属向上一级岗位进行处罚,分别对涉及的岗位处罚200元。
5、一般员工,若在一个月内累计被处罚3次以上的(含3次),视情况,可给予调岗、降薪、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6、管理技术骨干人员,若在一个月内累计被处罚3次以上的(含3次),视情况,可给予调岗、降职、降薪、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2、公司级主管越级检查基层岗位工作发现的问题:直接对违规岗位及该岗位隶属向上连续二级岗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200-500元处罚;若处罚金额合计超过1000元时(含1000元),就要对该岗位隶属最高主管给予处罚,每次处罚200元。
3、员工发现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对责任岗位及该岗位隶属向上一级岗位进行处罚,分别对涉及的岗位处罚200元。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本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生产事故问责原则1.生产事故发生后,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问责,旨在追究其不正确、不专业或不合理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
2.问责应坚持客观公正、从严从快的原则。
问责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被问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问责依据1.问责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2)上级主管部门、协会、行业标准规定;(3)相关法律法规;(4)电话、短信、邮件等通讯记录;(5)培训记录;(6)相关会议纪要;(7)现场检查、巡视记录;(8)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四条问责程序分为四个环节:调查处理、听证答辩、问责决定和执行过程。
第五条调查处理1.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调查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2.调查组应及时向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介绍调查情况,并听取相关管理人员的陈述、申辩及提供证据的机会。
3.调查组应出具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问责意见。
第六条听证答辩1.被问责人员有权要求进行听证答辩,可自行或委派代理人进行申辩。
2.听证会应邀请有关人员出席,并通知相关被问责人员和其代理人,告知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内容。
3.听证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主持人应保障被问责人员的申辩权益,采集相关证据据,并制作听证纪要。
第七条问责决定1.根据调查报告和听证纪要,进一步核实事故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后,由管理层进行问责决定。
2.问责决定应根据事故责任的轻重和被问责人员的失职程度,科学、公正、适度地进行,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八条执行过程1.问责决定由企业领导签署,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时通知其问责决定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2.被问责人员应如实接受处罚,积极整改问题,配合执行过程,并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追责问责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责谁的原则。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第三方。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制度。
二、追责问责情形第五条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四)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第三方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同、协议规定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问题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员工或第三方有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二)问题核实:上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有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应当启动问责程序。
(三)问责决定:问责程序启动后,上级管理人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决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四)问责执行:被问责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照常执行。
(五)申诉处理:上级管理人员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确有错误的问责决定进行纠正。
(六)归档:问责结束后,上级管理人员应当将问责决定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追责问责后的处理第八条被问责人员应当在问责决定生效后,认真整改,如有再犯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九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问责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问责机制
问责管理规定一、指导思想1、为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公司全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特制定本规定。
2、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全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工作、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管理机制。
3、本规定坚持:人人平等,责任与权利对等,严格区分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严格、严肃、客观、公平、公正,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聘任的员工,问责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信息及客户相关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3、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4、未及时果断有效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5、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6、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员工勤政,廉政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中禁止性规定的;7、不接受监督或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8、对下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袒护、纵容等行为的;9、工作不做为的;10、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1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2、在公司采购、招标、营销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行为的;13、在公司一般或重大施工项目中,虚报、贪污、冒领使用材料或虚开报销经费的。
14、在公司物业招商、日常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严重失职及与商户有利益关系等行为的。
三、问责的种类及形式(一)问责的种类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留用察看;4、降职降薪;5、调离岗位、停职、引昝辞职、撤职;6、赔偿;7、罚款8、解除劳动合同;9、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人员追责问责方案
人员追责问责方案在职场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管理问题。
其中,人员追责和问责是重要的管理手段。
在如今的企业管理中,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追责问责方案,可以保障企业的发展、员工的工作秩序和公司的整体形象。
一、人员追责人员追责,是指对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原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举报当发现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原则行为时,下属可以选择私下说服,也可以向上级汇报。
对于重大的问题需要立即向上级反映,而一些小的问题则可以采取私下交流,寻求解决。
2. 调查在举报后,应该由经理、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应该是全面而深入的,可以通过听取雇员、证人的陈述,查看证据,以及其他适当的手段,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执行如果经过调查发现雇员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应该对其进行惩罚,严格执行公司制度,直至开除。
雇员的追责行为,不仅仅是施加惩罚,更重要的是为了强调公司的原则、规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公司的良好声誉。
二、问责体系问责体系,是指员工主动承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负责错误或不当行为的一种制度。
在公司中,问责体系可以起到以下几个作用:1. 促进公司发展问责体系可以让员工知道自己存在不当行为或错误的能力,以及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它可以使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目标和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高效的工作行动。
2. 维护公司形象员工是公司的形象代表。
一旦其行为不当,不仅会给公司的声誉带来影响,也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士气。
3. 引以为戒问责体系可以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让员工知道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他们面临的风险和后果。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公司的责任落实到员工的个人身份之中,并使其更加准确地了解自身角色和工作职责。
三、人员追责问责方案制定的具体步骤1. 找到方案主管方案主管是一个负责制定方案并监督方案实施的人。
可能是经理、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的人。
2. 制定计划方案主管应该首先制定一份计划,详细说明雇员违规或不当行为的各种情况。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对于管理人员发生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可以根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级别,制定相应的问责细则。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问责细则:
1. 一般管理人员的问责:
a.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
b. 造成轻微生产事故或未造成生产事故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c. 对于不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影响生产安全的管理人员,可以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 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
a. 对于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生产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可以给予降职、调离现岗或免职等纪律处分;
b. 对于长期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可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从管委会或董事会等高级决策层视情况可能追究责任;
c. 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生产事故,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问责:
a.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生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可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包括降职、调离现岗或免职等;
b. 对于未能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导致生产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c. 对于长期未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导致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问责的具体细则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要求来制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管理人员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国有企业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草稿
目录第一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2)第二部分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 (2)第三部分责任追究处理细则 (5)第四部分分则 (10)第一节基本规范 (10)第二节财务管理方面 (13)第三节研发采购体系方面 (17)第四节营销及市场管理方面 (20)第五节质量管理方面 (24)第六节投资管理方面 (25)第七节安全责任方面 (26)第五部分问责处理权限与程序 (27)第六部分其他事项 (28)第一部份问责的概念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界定职责、规范行为、严肃纪律,依照“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授权经营、监管有效”的原则奖优、治庸、罚劣,实行程序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部门、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单独、一路或与公司外部第三者一路实施的,给公司经济利益已带来事实上损害、或给公司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事实和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问责。
问责是在工作进程、各部门自查进程、公司内外投诉、举报、申述及违规、违法责任人检讨进程等所发现,通过合法合法的调查、审计、监察手腕取证,证明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行为责任,并责令其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单独或归并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的工作进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二部份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第一条责任界定的一般原则:(一)对当事人有违背公司规章制度、或未尽职责、或违背常规常识、或滥用职权操作业务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授权人因授权不妥或用人不察致使被授权人发生责任事项的,授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部门领导应对其部属的渎职、重大失职、违规违纪等行为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四)责任事故是由持续的业务操作行为致使的,各有关当事人对自己所处时间段实施的业务行为负全数责任,并对其已向下一环节责任人传递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责。
当事人并非本身业务操作不规范、不负责任而完尽是因其上一环节责任人提供的数据信息不真实、不合理致使责任事故,且当事人已经采取充分办法避免或拯救损失或影响进一步扩大,责任由其上一环节责任人全数承担。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临时工等。
1.3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
二、问责原则2.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2.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2.3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主管的职责范围。
2.4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问责过程公正透明。
2.5 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三、问责范围3.1 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
3.2 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的。
3.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
3.4 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3.5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6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四、问责程序4.1 发现问题:各级主管发现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应立即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4.2 调查核实:公司相关部门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问题事实。
4.3 确定责任: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员工应承担的责任。
4.4 问责决定:公司领导层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做出问责决定。
4.5 问责执行: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问责决定,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五、问责处理5.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5.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
5.3 经济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给予罚款、赔偿等经济处罚。
5.4 其他处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附则6.1 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起的一种问责制度。
该制度明确企业内部责任的追究和问责的程序和要求,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追究。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内部安全,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它有助于维护企业内部的秩序稳定,构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和创新能力。
在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中,最关键的一环是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各项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章制度应包括企业行为准则、管理制度、奖惩机制等内容。
其次,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构,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个机构应该有权威和独立性,能够公正地处理相关事务。
最后,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追责机制,包括明确的处罚措施和程序,确保责任追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需要注意一些关键要素。
首先,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员工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制度执行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任意打压和滥用权力,对违规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处理。
同时,需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增加制度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最后,制度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跟进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实施将带来一系列的好处。
首先,它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减少管理风险。
通过明确追责程序和要求,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其次,这种制度有助于构建企业的信任和形象。
在这个信息时代,企业的信誉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吸引更多人才和合作伙伴,增加市场竞争力。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2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为了从严治企、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项目部的执行力、顺利实现项目部“五大控制目标,真正做到激励到位、约束到位、有错必究、失责必问,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规定条件及程序,对项目部员工和外协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的管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规定处理,发生盗窃案件按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纪律规定有关处理。
二、问责依据:1、各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公司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3、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外协队以劳务合同条款、项目部规章制度、工作指令为依据。
5、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
三、问责范围。
项目部全部岗位员工,外协队,重点是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
四、问责种类。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减发或者取消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系数、调换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免职、退场。
五、问责程序和权限:1、责任追究由分管部门或者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请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事件问责意见提请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即: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部长—本部门人员、各作业队、外协队。
2、综合考评按岗位绩效考核程序办理。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程度的区分和处罚:造成影响不大,是指在、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和罚款50—____元;造成一定影响是指在项目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100—____元,或减发绩效工资,或调换岗位;造成影响较大是指在项目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3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系数、或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在超过项目部以外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10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免职、退场。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问责追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部领导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实行问责追责,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严治企、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防并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追责的情形、方式与适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问责追责:(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拒不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的;(四)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本单位(部门)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五)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六)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置若罔闻,或者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需要问责追责情形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第六条实行问责追责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一)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薪金、奖金等;(二)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降职、责令辞职、调离岗位、免职等。
(三)党纪处分是指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制,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媒体曝光、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第二章责任问责对象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第五条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责任问责的内容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或盗窃事故的;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及公司质量手册,造成质量事故或投诉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消防盗窃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工作目标的.六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运输计划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或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运输计划或工程进度的;七工作推诿扯皮或遇工作职责交叉的事情推卸责任,对出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而放任自流,导致贻误时机或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八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九、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及主管部门处罚的;十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十一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二、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媒体批评的.十四、其他需要追责的情况.第四章责任问责的方式第七条责任问责采取下列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诫勉、撤职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第五章责任问责程度的界定第八条经济损失责任程度界定为特大级、重大级、严重级、一般级四种.一下列情况视为特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或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3、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0人次及以上或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处罚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10人及以上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8、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致残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3、受到省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500人次及以上客或户投诉3次口头、、书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三下列情况视为严重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3、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300人次及以上客户投诉1次口头、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3人及以上5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四下列情况视为一般级1、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2、受到非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人次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3、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4、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1人以上3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第六章问责责任标准第九条发生特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发生重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发生严重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合同.并分别处以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发生一般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并分别处以一次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第九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第十四条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责令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当事人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第七章问责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法务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收集、归档工作.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有专项责任追究制度的,按专项制度执行.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部门领导(正、副职)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监督检
查、客户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部门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
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
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
当主动纠正错误码,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问责处罚的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等原则;
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的范围
第五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对可能工作质量的关键质量特征,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或者重要影响
因素,不设置质量控制点,导致产成品质量不合格的。
(五)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码、工作贻误码或损失的。
(六)不执照集体决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取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七)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八)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九)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十)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十一)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十二)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问责过程中应遵守回避制度要求而未回避者。
(十四)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问责对象所管理部门或所管工作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
(一)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重大案件;或者因决策不当,措施不力,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违规招聘、采购、引进不符合公司条件者,导致工作秩序混乱、工作贻误、损害公司利益带来不良后果的。
(三)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违规发放签证、评估报告;对应当及时输的审批或决策事项因主观故意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出具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过程中,未按既定职责、权限、程序和事实依据实施工作管理日常检查和处罚,无具体理由、事项擅自实施检查和设立处
罚或者擅自改变检查、处幅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
或给员工或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的人身、利益侵害的。
(五)不受理管理范围内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进行处理的。
(六)问责执行部门应按照回避要求而未回避,或问责工作不能公正公平处理的。
(七)年度内本部门本单位被公司给予告诫而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八)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过错行为。
第七条上述问责条件中的经济损失界定如下:2000元以内的损失属工作失误;10000元以内的损失属重大经济损失;10000以上的损失属严重经济损失。
第三章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第八条问责的种类:
(一)责令改正并作出书面检查;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通报批评;
(四)留用察看;
(五)调离岗位、停职、撤职;
(六)责令辞职;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根据事件情况具体确定。
第九条问责对象的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根据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检举、投诉、控告或工作考核评估结果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提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
总裁办进行调查核核实,提出事实依据,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四)非主观因素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由个人主观原因所致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的;
(三)事故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欺上瞒下的;
(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十二条年度问责对象被问责1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并取消所在单位本年度评优资格;年度内被问责2次(含)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
职等级;年度内被问责3次或两年内累计问责4次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
或建议给予组织处理。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作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中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第十五条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角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提出请示回避。
第十七条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宣布问责决定时,由总裁办与问责当事人谈话,并将《问责书》送达问责对象。
问责的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公司领导班了成员会作出的问责决定同
时下发各单位和人事行政部,并存入公司文件档案。
第十九条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收理处理决定起15日内向公司总裁办申请复核。
其中对处分不服的,按《内部沟通程序》提出申请,在复核期间,问
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并书面报告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问责工作顺昨进行,公司所有各项工作必须有书面的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
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的情况,
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问责审批表
调查日期:年月日
被问责人所属部门职位问责事件
调查核实
结果
总裁办:
日期:
处罚建议
总裁办:
日期:
公司领导
小组会签
意见
总裁审核
意见
总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