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基础:教育法律责任
第四节教育法律责任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存在违法行为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第二,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具有遵守法定义务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第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法律制裁是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国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制裁方面。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一)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等。
行政处分有时也称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根据1998年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10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4.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5.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6.撤销教师资格;7.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8.责令停止招生;9.吊销办学许可证;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考研重点突击
人大法学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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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复习策略】
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
本章内容需要联系部门法的内容进行理解,尤其对于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实现,需要加强理解。
【常识串联】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
狭义的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的某种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2、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它与违法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结果,但不等于法律责任。
3、归责
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以及获得国家授权的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而将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归结特定担责主体的专门活动。
【重点精讲】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1、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
2、法律责任表明侵害行为的应受谴责性。
3、法律责任的比为性。
4、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负担。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1、责任主体
即担责主体,是指因为违法法律义务或者出现特定法律事实而应当受到法律上不利负担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市声管理法规、 森林法规、环保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1、什么是法律Biblioteka 任?它有哪些种类? 2、什么是法律制裁?它有哪些种类?
(四)法律责任
1、含义
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 应承担的责任。
2、法律责任的类别
违宪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违宪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性不十分严重,触犯民事法律 法规和行政管理规范,应承担法律责任 的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就是犯罪。指违反 刑事法律,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的行 为。
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 法规的行为。
民事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 《合同法》等
具有社会危害性
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所违反的法律类别 有责任能力 根据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 程度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王某曾因多次盗窃而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刑满 释放后,他不思悔改,一天又潜入三户居民家中, 将一台价值 2700 元的彩电偷回家,并窃得现金 5 万 多元。事后,王某遇到张某,并对张某说:“我又 弄到一台新彩电,你如果要的话,可以便宜一点卖 给你。”张某明知彩电来路不正,却贪图便宜,以 800 元的价格买了彩电。后来,公安机关破案,将 王某和张某抓获归案。
案例二
1998年1月20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 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 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 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刘某对此不 满,早7时,他拨打110称:“有4名男青 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7000元、手机一部。”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110取乐,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将其拘留。
精选厂级安全教育
概述: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内容,从性质上可以分为:
安全理念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案例教育
建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点。
包括每个职工都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知识,以及本专业所使用的专业安全知识。
一 、我国《宪法》赋予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权益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5.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二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7项基本的法律制度: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第五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环境
总则: 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地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一方针一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企业负责人员(厂、车间、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人人管安全。
3. 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规定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经鉴定患有职业病以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安规定报告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报告。(2)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
矿产资源法律:矿产资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 在我国司法工作中的拘传、监视居住、逮捕和拘留等强制性侦 察措施不是刑事责任的形式。当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告应承 担刑罚时,与刑罚相当的强制性侦察措施可以折算刑期,如逮 捕、拘留期可以折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
• 1 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 2 无证开采的法律责任; • 3 越界采矿的法律责任; • 4 擅自破坏或移动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
志的法律责任; • 5 擅自印制、伪造采矿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 6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将探矿
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法律责任; • 7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查、取证
1 调查 – 调查就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案件处理工作的需要, 依法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询 问的活动。
2 取证 – 取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案件处理工作的需要,依 法对有关现场进行勘验和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的一种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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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是指行政处罚机关经过对违法行为的调查、 取证后,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或 者部门规章的规定,以行政处罚机关的名义,就违法行 为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
整顿、停止借阅地质资料 ;
(4)责令赔偿损失 ; (5)没收违法所得 ; (6)罚款 (7) 通知银行停止拨款或贷款 (8) 吊销勘查许可证、吊销采矿许可证 (9) 矿产资源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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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矿产资源法刑事责任的形式
– 承担刑事责任的矿产资源法主体受到严格限制。只有自然人能 够承担刑事责任,法人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能转让 或继承。矿产资源法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 具体规定依照《刑法》某某条承担刑事责任。如《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四十、四十三、四十四、四十八条的规定;另一 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不具体规 定刑事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如《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六条,《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内容和形式的形式责任 给人民检查院提起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带来一些困难。
202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
202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为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因为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注意】(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①违法行为②违约行为③基于法律的规定。
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理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理应承担民事责任"。
(2)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不一定都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
(二)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1.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力(1)责任的认定、归结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职权);(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的权利和义务(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不当或滥用权力;(2)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称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者追加新义务的根据;(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一)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因为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它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1.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能够分别追究,不存有相互冲突的问题。
2.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
法律基础ppt课件
行政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 查,行政诉讼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国家赔偿则是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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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01
02
03
对应关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 相互对应,权利人享有权 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 务。
相互依存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无义务的权利。
平衡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 务应当平衡,不应出现权 利过多或义务过重的情况 。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指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 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 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
指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按照一定 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集 合体。
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
法律救济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包括 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
详细描述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一系列 活动。它通常包括起诉、辩护、申请执行等环节,以确 保权利和利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根据救济的来源 不同,法律救济可以分为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司法 救济是指通过法院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如民 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非司法救济则是指通过仲裁、调 解、行政复议等方式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
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摘要]本文分析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即从概念、产生根据和对应关系阐述了二者的区别,从存在依据和实现方式分析了二者的联系。
[关键词]法律责任;法律制裁;联系;区别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属于法学基本范畴,也是实现法律运行操作中必须给予充分把握和高度重视的概念,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一)概念不同在法律责任理论中,到底什么是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法学界并没有取得共识,因此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法律责任。
本人较同意下面的观点:“法律责任一词在法学中有两种含义,第一是本义,第二是引申义。
采用本义的法律责任一词”[1],通常被用来描述因违法所导致的某种法律后果(违法是原因,责任是后果),这是法律责任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最常见的含义¬——称之为一般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宪政责任都是这种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引申义的“法律责任”往往是指与违法行为毫不相干的某些法律后果——称之为特殊法律责任。
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如后果说、处罚说、资格说、责难说、义务说等。
[2]比较这几种说法,可以将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义务,但这种法律义务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是一种新义务。
法律义务是法律调查行为的有限性,即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约束。
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是社会成员分内应做之事;其二是当事人由于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引起的“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义务,是社会成员“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而产生的后果,前者可谓“第一性法律义务”,后者可谓“第二性法律义务”。
法律责任(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或一般法律责任)法指“第二性法律义务”。
不论“第一性法律义务”,还是“第二性法律义务”,既然以法律义务为依据,它的履行自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如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会导致法律制裁,由强大的公共权力迫使义务人被动的履行义务,但是“第一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潜在的,是应当为,而“第二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显在的,是必须为。
《法理学进阶》教案
《法理学进阶》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任务。
2. 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核心理论和基本原则。
3. 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提高学生对法律现象的认识,培养其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1. 第一节:法理学概述法的定义与特征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2. 第二节: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公平原则法律正义原则法律秩序原则法律效率原则3. 第三节: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的种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4. 第四节: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制裁的种类与特点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5. 第五节:法的形式与法律体系法的渊源与形式我国的法律体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法的效力层次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法理学的概念、理论和原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法理学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4. 问题引导法: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四、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
2. 期中考试:测试学生对法理学基本概念、理论和原则的掌握程度。
3. 课程论文:评估学生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课堂讨论:评价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合作沟通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法理学进阶》教材。
2. 课件:制作精美的课件,辅助讲解。
3. 案例库:收集相关法律案例,用于分析讨论。
4. 学术资料:提供法理学相关论文和著作,拓展学生视野。
5. 网络资源:利用互联网,查找法理学相关资料,丰富教学内容。
六、教学计划1. 第六节: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法律的制定过程法律草案的制定与审批法律的公布与施行法律监督与法律实施2. 第七节:法律与发展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法律发展的内在规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程与现状法律发展的趋势与挑战3. 第八节:法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法律顾问与律师业务司法实践中的法理学问题法理学在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领域的应用4. 第九节:法理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法理学与政治学的联系与区别法理学与经济学的交叉研究法理学与心理学的互动关系法理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关联5. 第十节:法理学的未来发展法理学研究的新领域与新方向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我国法理学发展的前景与挑战国际法理学发展的趋势与影响七、教学活动1. 第六节: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制定与实施的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法律制定的过程和实施的情况。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违法和制裁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违法和制裁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违法和制裁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通过规定行为准则和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是必要的,因为这有助于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违法行为并正确应对可能发生的违法和制裁情况。
一、法律的违法1. 违法行为的概念违法行为是指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行为。
当个人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时,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可以包括各种不同的情况,如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
2. 违法行为的分类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刑法违法和民法违法两种。
刑法违法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如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后,将受到刑事制裁,如处罚金、剥夺自由以及极端情况下的死刑。
民法违法是指违反民法规定的行为,如违约、侵权等。
这些行为在民事程序中将受到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3. 违法行为的后果一旦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将产生不同的后果。
在刑法违法中,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包括刑罚和刑事记录。
而在民法违法中,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的制裁1. 刑法制裁刑法制裁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手段,旨在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利益。
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性质不同,刑罚的形式也各有差异,例如罚款、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等。
以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为例,可能会导致死刑的判决。
2. 民事制裁民事制裁是指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和补偿方式。
当个人或组织因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失时,受害方有权要求违法方进行赔偿。
赔偿形式包括财产赔偿和非财产赔偿。
财产赔偿是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弥补损失,而非财产赔偿则是通过道歉、恢复名誉等方式进行补偿。
3. 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是指对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将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制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其目的是警示违法行为的持续发生。
结论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一环。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二、法律责任的竞合(一)含义: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二)特点: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三)产生法律责任竞合的原因: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
(四)法律责任竞合的处理: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应按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
三、归责与免责(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2、公正原则3、效益原则4、合理性原则(二)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四、法律制裁(一)法律制裁的概念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立法一、立法和立法体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一)“一元”,是指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一元化的,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体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2、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浮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为什么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因为有法律责任但由于有免于处罚的情形,如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或超过法定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等,都会在刑事或行政案件中免予承担相应处罚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如每个公民都有遵守法律的责任、人民法院有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等等。
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相联系的法律责任,即违法者对自己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本节所讲的法律责任是狭义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如政治责任、道义责任等,有原则的区别。
其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与违法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
(2)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
法律责任的大小、范围、期限、性质,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此项权力。
(4)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法律责任的认定,首先是将违法构成的要件作为归责基础。
即是说,看一个人或组织是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从它的行为主观、客观等方面全面分析和考虑。
没有违法行为的存在,就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
有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只要它不违法,就不能认为其行为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道义关系,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一、定义: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二、特点:(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三、分类: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
分为补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以法律的道义性为基础,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补偿,是国家以功利性为基础,通过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
四、构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摘要]本文分析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即从概念、产生根据和对应关系阐述了二者的区别,从存在依据和实现方式分析了二者的联系。
[关键词]法律责任;法律制裁;联系;区别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属于法学基本范畴,也是实现法律运行操作中必须给予充分把握和高度重视的概念,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一)概念不同在法律责任理论中,到底什么是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法学界并没有取得共识,因此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法律责任。
本人较同意下面的观点:“法律责任一词在法学中有两种含义,第一是本义,第二是引申义。
采用本义的法律责任一词”[1],通常被用来描述因违法所导致的某种法律后果(违法是原因,责任是后果),这是法律责任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最常见的含义¬——称之为一般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宪政责任都是这种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引申义的“法律责任”往往是指与违法行为毫不相干的某些法律后果——称之为特殊法律责任。
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如后果说、处罚说、资格说、责难说、义务说等。
[2]比较这几种说法,可以将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义务,但这种法律义务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是一种新义务。
法律义务是法律调查行为的有限性,即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约束。
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是社会成员分内应做之事;其二是当事人由于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引起的“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义务,是社会成员“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而产生的后果,前者可谓“第一性法律义务”,后者可谓“第二性法律义务”。
法律责任(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或一般法律责任)法指“第二性法律义务”。
不论“第一性法律义务”,还是“第二性法律义务”,既然以法律义务为依据,它的履行自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如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会导致法律制裁,由强大的公共权力迫使义务人被动的履行义务,但是“第一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潜在的,是应当为,而“第二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显在的,是必须为。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 宪法性文件 ——共 同纲领
十月革命胜利,制定 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 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
第二节法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 法的历史类型 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这一 概念集中反映了法与其社会经济基础这间的相互 关系。
• 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 意志的体现。
•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具 有物质的根源性和制约性。
•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也有影响。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1789年法国大革命 初期, 制宪会议通过 《人权宣言》和《一七九 一年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 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一) 法的概念
1.从词源上分析:中国“法”字的古字体
为“灋”,《说文解字》:“灋,刑 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 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 罪则不触”。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
类别 法律适用 判例地位 法律渊源 法律分类 法律编纂 诉讼程序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归纳 判例是法 制定法、判例法 普通法、衡平法 倾向单行法 对抗制诉讼
演绎 不属于正式渊源 制定法 公法和私法 法典形式 职权主义诉讼
第四节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1、法律规范的概念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2、古今“法”的观点分析 (1)西方学者:“自然法”、“神法”与 “它实是在先法”“自然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
有法律责任就一定受到法律制裁吗
有法律责任就一定受到法律制裁吗?
有法律责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义务,是由于违反第一性的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产生的原因通常有违法、违约或者主体行为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依其法律责任的大小而给予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相关密切但有明显不同,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功能体现。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可以因为有些特殊情况导致的法律责任免除而免于受到法律制裁。
但免于法律制裁的主体并不代表着其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有所改变。
法律制裁不是法律责任的唯一反映结果。
所以说要法律责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pptx
03 刑事法律责任
犯罪构成要件及分类
刑事法律责任的核心在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犯罪的客体和犯罪的客观要件。 1. 犯罪主体 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例如,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缺乏完全的行为能力而不负完全刑事责任。 2. 犯罪主观要件 涉及犯罪主体的心理状态。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过失犯罪则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或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构成要件及分类
3. 犯罪的客体
指的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或 利益。例如,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他 人的生命权,盗窃罪侵害的是他人的 财产权。
4. 犯罪的客观要件
涉及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和危害结果 的出现。这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具有社 会危害性,即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实 际的损害或威胁。
刑罚种类与执行程序
深入了解当地法律法规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跨国企业在进入新市场前,应充分了解当 地的法律法规,包括贸易、税务、劳动、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定。
跨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确 保企业在各地的经营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 规的要求。
加强内部培训
寻求专业咨询
跨国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02 民事法律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
在民事法律责任中,合同违约责任是重要的一环。根据《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时 ,即构成双方违约。这种情况下,违约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任何一方只要违约,都应因自 己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义 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制裁的方式
法律制裁的方式为了保证教育法规的有效实施,对违反教育法规的人和组织必须依法进行制裁。
法律制裁是以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前提,是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
法律制裁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实施,包括法律规定授权或委托的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实施法律制裁。
(一)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业事业组织对违反有关行政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根据处分主体和违法情节的不同,行政制裁可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
1.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犯有轻微违法违纪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所属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2.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授权组织对违反特定的行政管理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和组织的惩罚措施。
行政处罚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属于申诫罚,是最轻微的处罚,如警告;第二类是财产罚,主要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第三类是行为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某种行为能力的一种惩罚;第四类是人身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处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处罚。
(二)民事制裁民事制裁是指对违反民事法规,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例如《教育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8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都从法律上规定了违反教育法规的民事制裁方式。
民事制裁的实施,按照主体的医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仲裁或调解的有关程序规定。
(三)刑事制裁刑事制裁是对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刑罚。
刑事制裁总是与犯罪相联系。
犯罪是实施刑事制裁的前提,刑事制裁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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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契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三)违法行为及产生法律责任的其他原因
1.违法行为:违法是指违反现行法的规定从而侵犯了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的行为。
2.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除了违法行为以外,主要还有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违法行为是产生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四)法律责任的目的与功能
1.法律责任的目的
法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法律上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收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使得受损的权利得到恢复或补救,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
2.法律责任的功能
(1)惩罚功能
(2)救济功能
(3)预防功能
(五)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与权力的关系
(1)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
(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
(2)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
(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使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4)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律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六)法律责任的分类
1.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刑事责任有如下特点:①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责任。
②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
③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因而是所有法
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
④刑事责任通常是一种个人责任。
2.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是由民法规定的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以恢复被损害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
(2)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包括:①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②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③民事责任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④民
事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⑤民事责任是相对性的责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
3.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的特点:①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②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
③在通过情况下,
行政责任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
④由于行政违法的多样性,决定了行政责任的承
担方式的多样性。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活动与宪法相抵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
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2)实现责任法定原则必须做到:1。
要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
2。
要反对责任擅断。
3。
要反对有害追溯,不能以事后的法律追究在先行为的
责任或加重责任。
4。
责任法定一般允许人民法院运用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行
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公正原则
(1)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
3.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八)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责任的免除,亦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而免除。
2.不诉及和协议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二、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1.法律制裁是制裁的一种,是特定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是法律责任的被动实现方式。
2.法律制裁的特点:
(1)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制裁以法律责任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
(2)法律制裁的主体是法律规定或授权的国家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均无权实施法律制裁。
(3)法律制裁的承受者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但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4)法律制裁的客体,即法律制裁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人身、财产、权益、名誉等。
(5)法律制裁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具有严肃性和严格性。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1.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是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
(1)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责任主体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的区别:
1、制裁目的的不同,刑事制裁旨在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主要是补救被害人
的损失。
2、程序不同,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而民事制裁一般要
由被侵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方式上不同,刑事制裁以剥夺或限制自由为重要内容;民事制裁则主要是对
受害人的财产赔偿。
3.行政制裁
(1)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行政制裁的种类:
1、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3、行政处分
4.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指由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对违宪行为折依其所应负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违宪制裁的主要方式是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和法规,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
违宪制裁是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