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
海运提单习题答案
海运提单习题答案海运提单习题答案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货物运输凭证,它是承运人对货物收取并运输的证明。
对于海运提单习题,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和技巧,才能正确地解答问题。
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为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海运提单习题。
一、提单的种类和功能海运提单分为两种主要的种类: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货主的,货主凭借它可以提取货物。
副本提单则是由承运人签发给其他相关方,如货代、托运人等。
海运提单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证明货物的收取、证明货物的运输和证明货物的交付。
在买卖合同中,提单是货权转移的重要凭证,一旦货主收到正本提单,就可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海运提单的格式和要素海运提单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要素:提单编号、承运人名称和地址、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货物的描述和数量、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提单签发日期等。
这些要素对于解答提单习题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根据这些要素来分析和判断。
三、提单的转让和背书海运提单可以通过转让来实现货权的转移。
一般情况下,提单上会有一个空白的背书栏,货主可以在上面签字并将提单转让给其他人。
这样,新的持有人就可以凭借提单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在提单习题中,我们需要注意转让的方式和条件。
有时候,提单上可能会有一些限制或约定,如“to order”或“non-negotiable”。
这些限制会影响提单的转让和货权的转移,我们需要仔细阅读题目中的信息,才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四、提单的丢失和更正在实际操作中,海运提单有可能会丢失或出现错误。
如果提单丢失,货主可以向承运人申请办理更正提单或补发提单。
更正提单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货物清单、装箱单等。
而补发提单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提单习题中,如果遇到提单丢失或出现错误的情况,我们需要根据题目的要求,判断应该采取何种措施。
有时候,题目中可能会涉及到提单的保险和索赔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
2019年提单丢失如何处理?-范文资料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某某银行,首先,谢谢贵行的信任。
有关本案兹根据现有材料提供如下初步意见供贵行参考。
装船单据在快递中丢失,往往造成收货人在目的港无法凭正本提单提货,实务中一般是由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或由承运人补签一套新提单供货方提货及结汇使用,或由出口方授权承运人电放;但上述三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均要求货方提供可靠提保;目前船公司往往要求出口商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三年六年不等。
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出口商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三至六年不动,对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出口商将面临钱货两空的结局。
提单在寄送过程中丢失可能有数种情况:(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2)和(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
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若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篇一: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摘要]本文说明托运人丢失提单后,承运人应如何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处理提单丢失后的处理问题。
关键词:提单;丢失;重新签发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根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
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
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B/LREPORTEDLOSTBYSHIPPERANDCARGOSHOULDBERELEASEDAGAINS TTHIS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
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
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只有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才能向承运人主张货权,在信用证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是以托运人结汇、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赎单而转移的。
案例教学之海运提单丢了,该怎么办
海运提单丢了,该怎么办?
案例启示
1. 在行为上重视海运提单的作用,而不仅仅停留在“物权凭证”的口号上,努力 保证海运提单的安全性。现在快递公司在业务处理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也存在着良莠不齐的行业现象。寄送提单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操作严谨的快 递公司。
2.甬城公司的做法也有待于改进。9票提单不应以一份文件来寄送,这样风险太大, 而应该拆分开来,通过不同的快递公司寄送,也分散风险。
课后思考:
海运提单为何如此重要? 在日常工作中,该如何努力保证海运提单安全流转? 万一因各种原因,海运提单遗失了,该怎么办?
感谢您的观看
----后果之二: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司而言如无特殊保证,船公司不可能对同 一票货物出具两套运输单据,无论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
海运提单丢了,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3
最后要了解在什么样的承诺下,船公司会出具第二套运输单据。具体做法如下: ----在海运提单遗失地的当地报纸上登遗失启事,连续登三天; ----将这三天的当地报纸收集起来,寄给《国际商报》,在《国际商报》上登遗失 启事; ----将登有遗失启事的三天当地报纸和《国际商报》收集好,向船公司提出具第二 套运输单据的申请,按报关金额的三倍,在船公司押两年。此举旨在保护无辜方 船公司的权益,以保证在法律追溯期两年内,即使有人手持丢失的海运提单向船 公司要求提货,也不会损害船公司的利益。
案例教学之
海运提单丢了,该怎么办
海运提单丢了,该怎么办?
案例背景 各 收 货 人
宁波城院进出口公司
船公司
9票海运提单
9票海运提单
天地快递
宁波甬城货代有限公司
宁波城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院公司)是宁波甬城货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城公司) 的长期稳定客户。城院公司作为全国五百强企业,出口量较大。有一天,甬城公司从各船公司处取 得城院公司的海运提单9份,按往常一样,将9份提单装在一个文件袋里,通知天地快递公司上门 取件。天地快递的业务员在取得此份快件后,又到相邻的写字楼取件,而把已经收取的快件放在电 瓶车的储物篮中,并未随身携带上楼。等业务员下来后,发现储物篮中的快件不见了。
装船单据丢失后补救措施
最新装船单据丧失后补救措施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下面是为大家分享最新装船单据丧失后补救措施,欢送大家阅读浏览。
(1)在出口商控制下丧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丧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丧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丧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丧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2)和(4)两种情况下,那么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丧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当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解释。
在CIF、CFR 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丧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当。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假设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 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
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慎重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 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一那么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那么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
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
国外应当也有此种程序,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 一般而言,单据丧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回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回绝卸货,尽管其有权回绝放行货物。
(4) 邮政快递公司应负何种责任,目前的法规赋予其几近免责的待遇;是否可以通过投保邮政快递风险保险来转嫁损失,目前保险公司似乎倘未开展此项保险。
提单遗失应急处理预案
为保障我司货物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当发生提单遗失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司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提单遗失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提单遗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业务部门:负责提单遗失事件的调查、取证、协调、处理等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提单遗失事件的经济损失评估、理赔等工作。
4.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解释、安抚等工作。
四、应急处理流程1.提单遗失报告(1)发现提单遗失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业务部门报告。
(2)业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启动(1)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会议,分析事件原因,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2)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3.调查取证(1)业务部门对提单遗失事件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4.客户沟通(1)客户服务部门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安抚客户情绪。
(2)向客户解释提单遗失原因及应急处理措施。
(1)财务部门根据提单遗失事件的具体情况,评估经济损失。
(2)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客户进行经济赔偿。
6.善后处理(1)业务部门与客户协商,确定后续运输安排。
(2)对提单遗失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五、应急处理要求1.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提单遗失事件,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处理过程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沟通,提高处理效率。
3.对提单遗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提单遗失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
七、附则本预案由我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船代论坛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根据目前提单丢失后的各承运人不同的做法,可归纳为如下几种补救措施:公示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100条对提单丢失后补救措施作了规定:“提单等提货凭证持有人,因提货凭证失控或者灭失,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事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提单丢失后,提单丢失钱的最后持有人可以向提货地(目的地)所在海事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书应当写明所失提单的名称、号码、货物的品名、数量、起运港、目的港和托运人、承运人、背书人等基本内容以及提出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海事法院受理申请后,应通知承运人暂停交付货物,并在3天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海事法院和利害关系人之间就有关纠纷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如果在申报权利期间内没有申报权利的,海事法院则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提单无效,并将判决予以公告。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承运人请求交付货物。
如果是货物目的港在国外,提单遗失则应当根据目的港的所在国际的法律,申办公示催告。
凭银行保函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通常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
至于托运人提供的保函,目前往往要求托运人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1年、3年、6年不等。
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托运人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3至6年不动,对托运人(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恶意取得,托运人(出口商)将面临签货两空的局面。
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最好使用不同的提单号,但至少应使前后两套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在卸货港能易于识别,及时将重新签发提单的内容通知卸货港代理和其他有关方将相关的其他单证作相应更改。
申请无单放货若提单在托运人结汇后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到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手中,因此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
提单丢失怎么办?如何解决和处理?
提单丢失怎么办?如何解决和处理?在启运港,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在运输过程中,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在目的港,提单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的契约证明。
然而,因为一票货物只能签发一套提单,而提单同时又是可以转让的单据,所以提单一旦遗失,对外贸业务的开展影响极大,可能导致卖方无法结汇,买方无法提货。
那么提单丢失后应如何应对呢?一般提单丢失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
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
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
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
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第1和第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第2和第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而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提单在不同情况下的丢失,各个方面所负的责任也各不相同,但是这是后话,在提单丢失之后,首先还是要如下措施加以解决,减少出现风险的可能性。
1、提单丢失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联系货代或者船公司,其实也应该通知一下收货人。
2、要在市级以上的报刊连续三天登报,声明提单已经遗失。
3、船公司会开具提单遗失保函,根据要求填写提单号,箱封号等信息,加盖公章正本寄回船公司。
4、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押金。
提单丢失,船公司一般会要求押金是货值的2-3倍,扣押时间是一至两年。
这个数字和时间也不是一定的,可以协商,这时候就非常考验货代了。
5、报刊声明加遗失保函,连同协定的押金,在货代的见证下,和船公司签收押金协议,一式三份。
6、如果此时货物尚且还要一段时间才到港,船公司会重签正本提单。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
正本提单丢失了怎么办?篇一: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摘要] 本文说明托运人丢失提单后,承运人应如何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处理提单丢失后的处理问题。
关键词:提单; 丢失; 重新签发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根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
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
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
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
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
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只有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才能向承运人主张货权,在信用证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是以托运人结汇、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赎单而转移的。
运输公司货物失窃紧急处理指导
运输公司货物失窃紧急处理指导引言在运输行业中,货物失窃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无论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还是海运或空运,都存在着货物失窃的风险。
一旦货物失窃,将给运输公司和客户带来重大损失。
因此,建立紧急处理指导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为运输公司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措施,帮助其在货物失窃后能够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应对。
1. 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首先,运输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
员工需要了解货物失窃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失窃事件。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货物保护技巧、安全操作规程、盗窃预防措施等。
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可以减少货物失窃的风险。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运输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确保货物输送过程中的安全性。
这包括安全检查、监督和控制措施等。
例如,要求司机在发车前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并反复强调安全运输的重要性。
另外,可以安装GPS定位设备,及时了解货物的位置和运输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3. 加强对承运商和物流合作伙伴的管理承运商和物流合作伙伴是运输公司中的重要环节,他们直接参与到货物运输中。
因此,运输公司需要加强对承运商和物流合作伙伴的管理。
首先,要对承运商和物流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其信誉度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其次,要与他们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共同应对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4. 增强物流设施的安全性运输的过程中,物流设施的安全性关系到货物是否容易受到损失或失窃。
因此,运输公司需要加强物流设施的安全管理。
首先,要确保仓库和停车场的安全措施到位,例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安保力量等。
其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的完好性,确保设施没有安全隐患。
此外,要建议客户选择安全性较高的物流设施,从而降低货物失窃的风险。
5. 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尽管我们尽力做好预防工作,但有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货物失窃。
因此,运输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以迅速处理失窃事件。
报关提单丢失该如何处理
报关提单丢失该如何处理报关提单丢失该如何处理从事报关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工作上的问题,对于提单丢失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店铺为大家收集了以下解决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提单丢失的处理办法通常情况下,外贸提单在寄送过程中丢失可能有数种情况: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第1和第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第2和第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
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而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若考虑到资金滞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1. 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
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
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
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
国外应当也有此种程序,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一般而言,单据丢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拒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卸货,尽管其有权拒绝放行货物。
4.银行出具保函只要保函措辞具体全面,一般不会有风险。
提单遗失相关问题汇总
一般提单遗失后的措施:首先无论是哪种提单,必须登报申明作废,作废声明中必须注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码,提单签发日期。
其次根据提单的具体类型具体处理:1.STRAIGHT B/L:发货人需提供价值相当于报关INVOCE中货物价值1.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几保函(L/G)给装运港代理。
在以上两项确实完成后,目的地/卸货港代理可以凭出具的保函(L/G)放货给收货人。
2.TO ORDER OF BANK B/L卸货港/目的地代理必须得到提单上指定银行出具的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及发货人的保函(L/G)。
在确认银行L/I准确无误后,卸货港/目的地的代理可以在所有费用结算后放货给收货人。
3.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 B/L收齐以下才可放货:发货人的L/G,.收货人提供的银行L/I.如果提单遗失后重新签发,此套提单必须有发货人的背书。
4.提单遗失后发货人要求重新签发一套提单,发货人必须提供价值相当于报关INVOCE 中货物价值 1.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及保函(L/G)给装运港代理。
此时,装运港代理方可重签提单,同时在提单的品名一栏中注明:“THIS B/L#000000000IS A REISSUED B/L,THE ORIGINAL B/L#00000000HAS BEEN VOID”5.当货物提取后,现金,银行本票,银行L/I,必须在收回整套原始提单后才可归还,否则以上这些将至少留存一年。
而收货人或发货人的L/G则只有收回全套原始正本提单后才可归还。
*危险品:SHIPPER要填制完整的危险品申报书,提供正确的:UN NO.PAGE NO. CLASS以及紧急联络人电话.*CNEE为指示提单时: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
,不能做电放。
*提单上不可以显示“CLEAN ON BOARD”的字样.*提单的倒签,顺签一般不接受,除非得到目的地代理的确认CNEE确实已接受要求,才可签单范例:K-LINE的提单遗失告知书:关于遗失正本海运提单的告知书承运人签发的正本海运提单作为接收货物的证明、物权凭证,更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经连续有效背书便可依法转让,一旦不慎遗失,不仅对目的港提货事宜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会使承运人面临各种潜在的巨大风险及诉讼成本。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丢失和损坏的索赔流程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丢失和损坏的索赔流程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出现丢失和损坏的情况。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货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了解和掌握货物丢失和损坏的索赔流程。
本文将介绍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丢失和损坏的索赔流程,并为货主提供相关建议。
一、索赔流程概述货物丢失或损坏发生后,货主有权通过合法渠道提出索赔,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索赔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准备资料:货主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货物装箱单、提单、运输合同、货物照片等,以便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确实发生了丢失或损坏。
2. 通知运输承运人:货主应尽快通知运输承运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通知应书面形式发出,可以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
3. 调查与核实:运输承运人在收到通知后会进行调查和核实,以确定丢失或损坏的货物是否与运输有关。
这一过程可能包括实地调查、货物追踪等,以确保索赔的真实性。
4. 索赔金额评估:运输承运人会根据调查结果评估货物的价值以及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货主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5. 协商和支付:一旦索赔金额确定,货主和运输承运人可以进行协商,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支付方式。
协商一致后,运输承运人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二、货物丢失和损坏的索赔建议为了顺利进行索赔流程,货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建议:1. 及时通知运输承运人:货主在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坏后,应当立即通知运输承运人,并尽快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延迟通知可能会影响索赔的有效性和结果。
2. 保留证据材料:货主应妥善保留货物装箱单、提单等证据材料,并拍摄货物照片等,以便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
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货主提出索赔并获得赔偿。
3. 协助调查与核实:货主需要积极配合运输承运人的调查与核实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协助。
这有助于加快索赔流程,确保索赔结果的准确性。
4. 保持沟通与协商:货主和运输承运人之间应保持积极的沟通与协商。
在索赔金额评估和支付方式上,双方可以进行合理的协商,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5篇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5篇第一篇: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单据丢失有风险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单据遗失的概率大约为1‰。
虽然概率很低,但是一旦遇到就会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单据丢失会导致以下风险:进口商无法及时提货。
因为信用证项下的单证除提单外,还有发票、箱单、数量证明、质量证明和产地证明等文件,没有这些文件,进口商将无法报关提货。
全套单据被他人持有后,可能造成恶意提货的损失。
货物到港后,如无法及时提货,超长时间滞留在港口,造成不必要的滞港费、仓储费等杂费。
出口商将无法及时收汇,以及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如何应对在单据遗失的情况下,进口商最关心的是及时提货,出口商则最关心安全收汇。
因此,对出口商而言,首先要确认货物的下落,要与承运人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单据丢失的情况,并确定货物下落,切忌随意放货。
其次,要求快递公司出具中英文遗失证明,以便向开证行证明单据确实已经遗失。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受益人向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交单,而且指定银行已经审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所以受益人可以凭副本单据和遗失证明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再次,出口商应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明该提单作废,以便于船公司重新签发提单或者办理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
最后,在交单和提货上有三种解决办法。
重新签发提单。
如果信用证没有失效,而且交单期没有过期,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出具以船公司为受益人的担保,由船公司重新出具提单。
然后,出口商制作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向开证行重新交单。
如果是“记名提单”,只要提货人证明自己身份即可电放;但如果是“指示提单”就比较麻烦,承运人通常会要求在出具保函的同时提供相当于货值或者双倍货值的担保金,担保金期限长达一年,这对货主而言会是个沉重的负担。
银行担保,副本交单。
开证行同意副本单据付款,出口商委托银行出具提货担保,协助进口商提货。
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准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的副本,只要副本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承诺承担付款责任。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海运提单是国际货物运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单证,也是承运人向货主提供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证明文件之一、然而,海运提单也存在一些风险,如丢失、伪造、引起法律争议等。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至关重要。
首先,海运提单的丢失是运输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一旦提单丢失,货主将难以证明自己是合法的货物所有人,造成货权争议。
为了防范这一风险,货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选择可信赖的承运人和物流公司。
货主可以通过合理的调查和评估,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承运人和物流公司,减少提单丢失的概率。
2.妥善保管提单。
货主应将提单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保险柜或保险箱中,确保提单不被盗窃或意外遗失。
3.备份提单。
货主可以将提单复印或扫描保存在电子设备中,以备不时之需。
同时,可以将副本发送给相关利益相关方,如代理人或银行,以减少提单丢失的风险。
其次,伪造提单也是海运提单的一个重要风险。
伪造的提单可能导致货物被冒领或权益争议。
为了避免这一风险,货主可以考虑以下措施:1.核实提单的真实性。
货主在即将签署合同或支付定金之前,应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并与承运人或代理人确认提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2.与承运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建立与可信赖的承运人和代理人的合作关系,可以减少伪造提单的风险。
货主可以定期与承运人交流,确保提单的正确性。
3.采用电子提单。
与传统纸质提单相比,电子提单更难被伪造,并可以在网络中进行实时跟踪。
货主可以选择使用电子提单,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最后,海运提单还存在可能引起法律争议的风险。
法律争议可能涉及货物所有权、责任划分和赔偿等问题。
为了减少法律争议的风险,货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和赔偿条款。
货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运人的责任和赔偿方式,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购买货运保险。
货主可以购买货运保险,以保护货物免受意外损失和损坏的影响,并提供赔偿。
海运提单的风险
海运提单的风险1. 简介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交付和证明货物所有权的文件。
它是海运运输中的承载货物所有权和货物交付信息的凭证。
然而,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讨论海运提单的风险,并提供一些风险规避的建议。
2. 提单丢失或损坏风险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文件。
如果提单丢失或损坏,货物的所有权可能无法得到合法确认,可能会导致货物的交付和索赔问题。
此外,提单被盗用或被伪造的情况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在货物交付前,提前备份或存档提单的复印件。
•尽量使用电子提单,以降低提单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定期检查提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提单没有被盗用或伪造。
3. 提单转让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转让是常见的交易方式。
然而,提单的转让也存在一些风险。
•如果提单转让时发生错误或存在纠纷,可能会导致货物无法及时交付或拒签。
•转让的提单可能被盗用或伪造,导致货物所有权的争议和索赔问题。
为了降低提单转让的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在提单转让前,仔细核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身份和资质,确保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提单转让前,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防止后续的争议和纠纷。
4. 承运人责任限制风险在海运贸易中,承运人对货物运输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承运人经常通过运输合同中的责任限制条款来限制其在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这些责任限制条款可能对货物所有者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在货物损失或延误的情况下,货主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为了降低承运人责任限制的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在签订运输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责任限制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可能,与承运人协商加强货物保险,以便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
5. 其他风险除了上述提到的风险,海运提单还存在其他一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船舶延误或取消的风险。
•港口工作人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风险。
外贸单据遗失的处理对策和风险防范
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商贸1562014年5月 外贸单据遗失的处理对策和风险防范——基于一则快递遗失单据的案例分析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王潇摘 要:单据在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既是合同履行的必要手段,也是对外贸易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
在外贸操作中,FOB、CFR和CIF是常用的贸易术语,根据《2010通则》,提供发票和相关单据或者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是卖方的义务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单据在传递的过程中有遗失的风险,本文通过一则具体案例分析单据遗失后的处理对策和风险防范。
关键词:单据 提单 快递 索赔 中图分类号:F7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4)05(b)-156-021 案例简介2013年9月,安徽A 公司向土耳其B 公司以CFR 方式出口总价为34000美元的草甘膦一批,其中重量为17000千克,装运期为10月,提单日后30天电汇付款。
10月初,安徽A 公司如期发货,此后,根据合同和客户要求,A 公司制作和取得了全套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产地证和货物分析证明。
11月初,A 公司通过DHL 将全套单据(其中包括三份正本提单)寄给B 公司并以函电方式通知对方,10天后,客户来电称其仍未收到单据。
A 公司的单证人员与DHL 进行联系,通过其官网和中转站查找,均未发现包含全套单据的快件,此后,DHL 来电确认单据已丢失。
11月中旬,货物到达目的港,而土耳其B 公司没有正本提单,无法提取货物。
通过与船公司多次协商,并由A 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条件下,12月初,B 公司支付若干目的港进口滞期费后,船公司指示目的港无单放货。
2 案例分析2.1 单据遗失原因分析单据的遗失可归根于若干原因,常见的有出口方保管不善遗失、银行保管不善遗失和快递公司在传递过程中遗失。
结合本文案例,A 公司单据的遗失则归根于快递公司的失误,目前根据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单据丢失的处理办法
单据丢失有风险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单据遗失的概率大约为1‰。
虽然概率很低,但是一旦遇到就会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单据丢失会导致以下风险:进口商无法及时提货。
因为信用证项下的单证除提单外,还有发票、箱单、数量证明、质量证明和产地证明等文件,没有这些文件,进口商将无法报关提货。
全套单据被他人持有后,可能造成恶意提货的损失。
货物到港后,如无法及时提货,超长时间滞留在港口,造成不必要的滞港费、仓储费等杂费。
出口商将无法及时收汇,以及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如何应对在单据遗失的情况下,进口商最关心的是及时提货,出口商则最关心安全收汇。
因此,对出口商而言,首先要确认货物的下落,要与承运人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单据丢失的情况,并确定货物下落,切忌随意放货。
其次,要求快递公司出具中英文遗失证明,以便向开证行证明单据确实已经遗失。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受益人向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交单,而且指定银行已经审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所以受益人可以凭副本单据和遗失证明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再次,出口商应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明该提单作废,以便于船公司重新签发提单或者办理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
最后,在交单和提货上有三种解决办法。
重新签发提单。
如果信用证没有失效,而且交单期没有过期,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出具以船公司为受益人的担保,由船公司重新出具提单。
然后,出口商制作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向开证行重新交单。
如果是“记名提单”,只要提货人证明自己身份即可电放;但如果是“指示提单”就比较麻烦,承运人通常会要求在出具保函的同时提供相当于货值或者双倍货值的担保金,担保金期限长达一年,这对货主而言会是个沉重的负担。
银行担保,副本交单。
开证行同意副本单据付款,出口商委托银行出具提货担保,协助进口商提货。
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准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的副本,只要副本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承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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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提单丢失后的问题
[摘要] 本文说明托运人丢失提单后,承运人应如何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处理提单丢失后的处理问题。
关键词:提单; 丢失; 重新签发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根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
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
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
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
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
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只有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才能向承运人主张货权,在信用证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是以托运人结汇、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赎单而转移的。
在收货人赎单提货前,托运人更有权力向承运人主张货权。
在托运人已经声明原提单作废的前提下,只有向开证行付清货款的人,才是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才能真正拥有货权,而未付清货款时,货物所有权并未转移到提单持有人手上。
如果有人持丢失的提单,则肯定不是从银行赎单得来,因而就是非善意提单持有人,也就无权向承运人主张货权。
如提单在托运人结汇之前丢失,此时提单通常只是一种货物收据。
若托运人因提单丢失而要求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应首先要求托运人按照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形式(如在当地主要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得到书面证实等)使该提单作废,同时出具保函承担相应责任,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最好使用不同的提单号,但至少应使前后两套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在卸货港能易于识别,并及时将重新签发提单的内容通知卸货港代理和其它有关方将相关的其它单证作相应更改。
然而现在有些承运人在重新签发提单时,不仅使用原提单的提单号,而且其它内容也与原提单相同,这样一票货物就有两份相同的提单,承运人既然要求托运人登报声明原提单遗失作废,却仍签发与之相同的提货,这样做本身就非常矛盾,也给目的港交货时留下了隐患,这是对承运人及货方都不负责任的表现。
目的港有可能出现两套相同的正本提单,如果承运人轻率的将货物交给非善意的提单持有人,以后承运人必将面对真正善意的提单持有人的质询……。
所以如果简单的重新签发与原先的提单相同的提单,不是保护承运人利益的好办法。
若重新签发的提单与原提单有所区别,卸货港交货时则不存在上述问题,如持前者,即重新签发的提单去提货则可,若持后者,即原提单提货,则可要求来者提供开证行出具的已付款保函,否则不予提货。
所以需要提供银行保函的,是持原提单的提货人,而不是托运人,真正的收货人已经向银行付清货款,要银行为其出具已付款的保函相对容易。
这样做较稳妥,既可以有效避免在卸货港二次正本提单提货的发生,也可以保障托运人的利益。
若提单在托运人结汇后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到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手中,因此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
根据不同的情况也应作不同的对待:
在记名提单下,记名提单按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是不可转让的,即收货人是固定的,如托运人要求不凭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相对较小(例如在美国)。
此时承运人在收到收货人的公司保函和发货人同意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的书面保证后,可以将货物交给记名提单的收货人。
在指示提单的情况下,如卸货港代理在接到收货人由于提单丢失而不能凭正本提单提货的请求后,应要求收货人出示原承运人所签发提单正本/副本影印件、商业发票、商业合同和装箱单等单证以审核提货方是否为收货人,如果收货人委托代理提货,还须检验其是否有授权委托。
卸货港代理同时应要求收货人提供由一流银行(国内为中国银行及其市级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下属各商业银行及其市级分行;国外为当地信誉良好的银行)签发的
符合一定标准的格式保函,同时,卸货港代理应请装货港代理联系提单上的发货人,取得发货人同意在此情况下同意将该货放给提货人的书面保证。
收货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件:
● 致XXX运输公司(承运人名称)
● 船名、航次、提单号、件数、品名、唛头
● 赔偿并承担承运人或其雇员或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
● 如承运人或其雇员或代理因此被起诉,保证提供足够的法律费用
● 保函中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应符合当地法规的要求
● 如找到全套正本提单后立即交还承运人
卸货港代理在审核收货人身份和保函的有效性后,凭收货人提供的经背书的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正本/副本影印件和正本保函签发提货单,并将有关文件登记存档。
如收货人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后,可将保函退还给他。
如收货人不能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则原则上无限期保留保函,如收货人提出返还要求,卸货港代理应根据所在国法律保留一个最低期限。
国内港口至少需要保留一年半。
鉴于提单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被盗)是客观存在的现象,那么重新签发提单或无单放货是在所难免的,如何在确保承运人利益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利益是迫切需要的。
综上所述,如提单在结汇前丢失需重新签发时,承运人应首先要求托运人通过法律手段使原提单作废,同时出具保函承担责任。
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不论是否使用原提单号,但一定要使前后两套提单能明显区别开来,在卸货港如收货人出示丢失的原提单要求提货时,则承运人应要求出示开证银行的已付款保函,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交付货物,既保障了承运人的利益,也改善了托运人在丢失提单后遭受的不合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