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名家——王铁崖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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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王铁崖教授1913 年生于福州,原名庆纯,号石蒂,进入中学前改名“铁崖”。高中毕业后,王铁崖考入上海复旦大学,学

习政治。1931 年他经过考试转到北平的清华大学。1933 年王

铁崖毕业时,因成绩优异而深造研究生,攻读国际法专业。1936

年他参加了“庚子赔款”中美奖学金的考试,国内只此一人。他听

从了自己导师周鲠生先生的建议,前往英国伦敦大学政经学院留学,成为英国著名学者罗德柏的弟子。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便一心准备报效祖国。正当他准备回国一展宏图之际,二战爆发,一切都化为泡影。他取道法国、越南终于回到故土,但这里等待着他的只有失业、战乱和饥饿。从昆明到重庆王铁崖一直未谋到一份工作,为生计所迫,他曾一度以卖文为生。后经人介绍终于在《世界政治》杂志当了编辑,后导师周鲠生邀王铁崖去武汉大学教授国际法课程,开始了他长达60 年的教授生涯。在武汉大学工作一段时间后,1942 年他转到中央大学任教。抗战胜利后,中央大学迁址南京,王铁崖转到重庆大学。1949 年北京大学聘请他出任教授,如今已是桃李满天下。

主要学术观点:

近代国际法在发生学上的结构性基础,乃是主权性的民族国家及其互动间所必然发生的各种关系。然而国际法一旦生成,它便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自身的结构性基础处于一种辩证的张力之中,最为重要的一面便是它对国际秩序的规范,套用先生的话说,“目前以及可预见的国际关系的现实是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处于主要地位,并同时需要遵守一些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因此,国际法之所以为国际法,其效力根据在法律上在于国家的意志的合致,而在社会上在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交往的必要”。正是在这种视角下,国际法亦就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成了透过主要调整国家间行动而型构某种国际秩序的一套国家行为的判准。然而,国际法并不是应着主权性的民族国家的出现而自然生成的,而是参与国际关系的行动者(此处主要指主权国家)依据其采取行动的知识体系或世界图景而建构的,并在国际关系的活动中予以实践的。当然,国际法在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转换成了各主权国家采取行动赖以为基础的知识体系或世界图景的一部分。正是此一分析逻辑的展开,我们可以说国际法及其调整进而型构的国际秩序亦就会因不同的知识体系或世界图景在国际关系格局中所处的不同位置而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和具有不同的性质;换言之,亦是依据这种我所谓的“秩序-行动-知识”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说,国际法既是世界的,也是各主权国家的,进而当然是中国的。

作为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国家,中国当然是调整进而型构其置身于其间的国际关系的国际法的建构者之一,而不是被动的无所作为的受调整者。然而欲做出建构者的努力,就至少要求对其行动所赖以为基础的知识体系或世界图景(包括内化入其间的国际法知识)进行探究。与此同时,一如上述,国际秩序乃是在不同主权国家的互动中形成的,所以这还要求国际法的建构者对不同国家的互动行动所赖以为基础的不同知识体系或不同世界图景加以研究。仅就此一向度而言,这是中国国际法学的使命,从而也是中国国际法学研究者的使命;用先生的话说,“就建立中国自己的国际法学说本身来讲,更需要的还是中国国际法学者自身的深入研究和思考”。

国际荣誉:

王铁崖教授被美国著名海洋法学术刊物《海洋发展与国际法》聘为编辑委员会委员、被荷兰《亚洲国际法年刊》聘为顾问委员会委员。1981 年,他在法国迪戎召开的国际法研究院会议上被选为副院士,并于1987 年当选为院士。

主要著作:

译著:曾与陈体强教授合译国际法经典巨著《奥本海国际法》。1957 年以化名“王强生”与其他译者翻译出版了英国希金斯与哥伦伯斯合著的《海上国际法》一书。1974 年编译出版了《海洋法资料汇编》,1978 年又与邵津教授合译了澳大利亚普雷斯特所著《海洋政治地理》一书。1958 年翻译并于1989 年出版了汉斯·凯尔森所著的《国际法原理》一书。

整编:从1957 年到1962 年相继出版了三卷本《中国旧约章汇编》,于1957 年与王绍坊教授合作编译了世界史资料的三个分册:《1871 年— 1898 年欧洲国际关系》、《1898 年— 1914 年欧洲国际关系》和《1914 年— 1919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此后,为了配合国际法的研究和教学,又组织同仁相继出版了几部资料选编:《海洋法资料汇编》(1974 年) 、《国际法资料选编》(1982 年) 、《战争法文献集》(1986 年) 、《联合国基本文件集》(1990 年) ,而且后来还组织了其他的国际法研究者共同合编《国际法资料选编》。

对学术界的影响和贡献:

在国际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王铁崖先生旗帜鲜明地主张法律现实主义。他所谓的现实,是国际关系的现实,是国际关系为法律所制约的现实。他不赞成从应有法、抽象的理论甚至个人价值观出发去研究国际法,而坚持以国际关系的现实来分析和阐述现行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坚持以国家利益及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为标准,区分、鉴别国际法中的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从而为中国国际法学的健康发展把握住正确的方向。

自从1940 年登上大学讲台以来,王铁崖先生把自己的全部激情和才智都贡献给了中国的国际法教育事业。在六十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他呕心沥血,辛勤耕耘,以培育英才为己任,以教诲学生为乐事。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新一代的国际法中坚人才。

作为中国国际法学界的一代宗师,王铁崖先生对国家、对学科、对学生始终满怀强烈的使命感。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看到中国的国际法学能够尽快地繁荣发达起来,中国的国际法人才能够更快、更多地成长起来,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世界和平,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他殚精竭虑,奋斗一生,即使在他生命之旅即将结束的最后时刻,仍心系国际法,念念不忘中国国际法的振兴。他是把国际法的学科建设看得比个人生命更宝贵的学术领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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