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图审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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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图审查注意事项
电气和防雷设备
供配电系统
一、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1.随着国民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所使用的用电设备种类繁多,特性各异。

在运行中如发生中断供电后,除影响生产和生活外,有的将会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甚至将在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

2.电力负荷分级的意义,在于正确地反映各类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界限,以及恰当地选择供电方式,尽量减少中断供电的出现,确保特别重要负荷的不间断供电,避免造成对人民健康和生命的损害,防止在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

3.区分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在于因停电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

损失越大,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高,损失越小,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就越低。

4.停电一般分为计划检修停电和事故停电两种。

由于计划检修停电可事先通知用电部门,故可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规范中是按事故停电的损失来区分负荷等级的。

5.电力负荷分级的确定,除按规范规定的原则外,应结合具体情况,充分研究并与建设单位共同审慎确定。

充分尊重地方领导部门的意见和行业领导部门的规定。

二、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1.一级负荷在运行中不能中断供电,即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作了较明确的规定,即两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只有满足这个基本条件才能保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这是必须满足的要求。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近年来供电系统的运行实践证明,从电力网引接两回路电源进线加备用自投(BZT)的供电方式,不能满足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及连续性的要求,有的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是由内部故障引起,有的是由电力网故障引起,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所以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

因此,电力网的各种故障,可能引起全部电源进线同时失去电源,造成停电事故。

当有自备电站时,虽可利用低周解列措施,提高供电的可靠性,但运行经验证明,仍不能完全避免全部停电的事故发生。

由于内部故障或继电保护的误动作交织在一起,造成自备电站电源和电网均不能向负荷供电,低周解列装置无法完全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正常与电网并列运行的自备电站,一般不宜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应急电源供电。

特别重要负荷,应仔细研究,凡能采取非电气保安措施者,应尽可能减少特别重要负荷的负荷量,需要双重保安措施者除外。

3.应急电源应是与电网在电气上独立的各式电源,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蓄电池。

(3) 干电池。

4.应急电源类型的选择,应根据第一级负荷由特别重要负荷的容量、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以及要求的电源为交流或直流等条件来进行。

由于蓄电池装置供电稳定、可靠、无切换时间、投资较少,故凡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且容量不大的特别重要负荷,可采用直流电流者,应由蓄电池装置作为应急电源。

若特别重要负荷要求交流电源供电,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
且容量不大的,可采用静止不间断供电装置。

若特别重要负荷中有需驱动的电动机负荷,启动电源中冲击负荷较大的,又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可采用机械贮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

若特别重要负荷中有需要驱动的电动机负荷,启动电流冲击负荷较大,但允许停电时间为15s以上时,可采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这是考虑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一般自启动的时间为10s左右。

对于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是考虑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大于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者。

大型用户中,往往同时使用几种应急电源,为了使各种应急电源设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应急电源接线方式非常重要。

三、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禁止应急电源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目的在于防止工作电源故障通过并列运行,虽然设有开关、保护装置等,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应急电源的工作,但也可能由于平日维护工作不良、保护装置误动,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使得应急电源亦中断运行。

这种情况不但国内发生过,在国际上也时有出现。

对旋转不中断电源,采用平时原动机不工作,发电机挂在工作电源上作电动机运转的运行方式时,不能认为是并网,为了防止误并网,原动机的启动指令,必须由工作电源主开关的辅助接点发出。

具有频率跟踪环节的静止型不间断电源可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实践证明是可靠的。

四、导体截面要求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要求。

关于电动机启动时电压下降的容许值问题,历来存在两种意见:一是规定电动机端子电压。

原规范采取规定电动机端子电压的做法虽能控制住配电系统各级母线的电压,但其要求显然偏高。

如仅规定母线电压,则电动机端子电压可能低于容许值。

为解决这一矛盾,本规范采取了两方面兼顾的做法。

电动机启动对系统各点电压的影响,包括对其他电气设备和电动机本身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应保证电动机启动时不妨碍其他电气设备的工作。

为此,理论上应校验其他用电设备端子的电压,但在实践上极不方便。

在工程设计中我们可以校验流过电动机启动电流的各级配电母线的电压,其容许值则视母线所接的负荷性质而定。

这方面的要求列入了本条文的一款和二款。

第二方面:应保证电动机的启动转矩满足其所拖动的机械的要求。

为此,在必要时,应校验电动机端子的电压。

这方面的要求反映在本条文的三款中。

(1) 本款适用于“一般情况下”即母线接有照明或其他电压敏感的负荷时,
至于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应对其电源采取专门措施。


如为大中型电子计算机配置UPS或CVCF,这已超出本规范的内容。

母线
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频繁启动时)或85%(不频繁启动时),是沿用
多年的数据并被广泛采用。

所谓“频繁”是指每小时启动数十次以至数
百次。

(2) 母线电压不低于额定值的80%的条件,是参照《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
技术规定》SDGJ1和许多部门的实际经验而列入的。

本款适用于3~10KV、
1140V和660V电动机,以及不与照明和其他对电压较敏感的负荷合用配
电变压器或共用配电线路的情况。

(3) 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负荷时,保证电动机的启动转矩是唯一的条件。


同机械所要求的启动转矩相差悬殊;不同类型电动机启动转矩与端子电
压的关系亦不相同。

因此,不可能规定电动机端子电压的下限。

原规范
规定电动机端子电压的允许值,是为了控制配电系统各点的电压,对电
动机本身变未给出下限。

例如“不致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时,可低
于85%”,低到什么程度则“按生产机械要求的启动转矩确定”。

各类机
械要求的启动转矩数据,可在有关的手册、资料中得到。

关于接触器的释放电压,现行制造标准规定,“不应高于75%”,在触头磨损的情况下,不应低于20%。

这个上限值偏高,不宜在条文中引用。

设计中可根据具体产品的数据进行校验。

最后,还应指出,仅在电动机功率达到电源容量的一定比例(例如20%或30%)或配电线路很长时,才需要校验配电母线的电压,而不必对各个系统的各级母线进行校验。

同样,仅在电动机末端线路很长且重载启动时,才需要校验启动转矩。

需考虑接触器释放电压的情况更少遇到。

对各种家用电器,设备一般均允许有较宽的工作电压范围,以及一些对电压变化不敏感的用电设备,均不需校验线路电压损失。

2.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1)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计算。

(2)1KV以下短路电流的计算。

对低压配电线路绝缘导线的热稳定,其过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B≤In≤Iz
I2≤1.45TZ
式中:IB-----线路计算负载电流(A);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注:按公式4.4.1-1、4.4.1-2校验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当采用符合《低压断路器》JB1284-85的低压断路器时,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In)与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Iz)的比值不应大于1。

五、装置外可导电部分要求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因为:
1.PEN线为利用N线作为保护线,PEN线可能经常带有电压,其电压值可能超过安全电压水平。

2.PEN线通过PE线将把PEN线上的电位传导到所有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当人体接触这些部分时,即有可能受到电击。

3.N线上的电压是不平衡负荷电流和谐波电流产生。

4.配电线路中的相线如果断线,则电气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可及时发现故障后加以修复,不致产生严重后果,但PEN线如果断线则一时不易发觉,可产生电击、火灾或设备损坏。

5.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连接点多,有时疏于检测或难于检测,无法保证接地电路的完好导通。

6.PEN线上的电流产生的电压降在电气装置内产生电位差和杂散电流,易发生火花和电磁干扰。

六、TN-C系统要求
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

1.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是两种形式,其作用也不相同。

一个是供电系统内带电导体的接地,
一般是指发电机,变压器等中性点的接地,其作用是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保护接地是指电气设备外露金属外壳的接地,当人体触及时防护人体遭受危险的电击。

2.国家规范规定保护接地有4种形式,TN-C系统是其中一种形式。

3.在单相回路内如果PEN线中断,电气设备外壳可能带有220V的对地电压,人体有遭受电击的危险。

4.在三相回路内如果PEN线中断,在三相负荷不平衡时还因N线中断,零点飘移,负荷较轻时相将会过电压,负荷较重时相将会欠电压。

5.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也规定,在TN-C系统的PEN线严禁被隔离或开关。

七、带电体的防护要求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以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1.根据1984年IEC479-1的研究报告指出,通过试验和一些国家运行经验,在正常环境下,还没有发现触及50V以下的交流电压而产生严重的电击伤害的事故。

所以危险电位可认为是交流工频标称电压为50V(有效值)以上。

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 3.
2.2条规定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有效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

2.电击是电能对人畜的一种直接伤害形式。

造成电击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触及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引起的电击,称为直接接触电击。

另一种是在电气设备损坏条件下,例如绝缘损坏,使正常工作条件没有危险电位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例如金属外壳)带电,人畜触及了这些部分引起的电击称为间接接触电击。

3.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方式:
(1) 将带电体绝缘起来的防护。

实行绝缘防护的绝缘材料应能达到耐受电压
的试验标准,即足够大的绝缘电阻值,足够小的泄漏电流以及在运行中
可能长期耐受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应力的影响等。

(2) 用遮栏或外壳的防护。

将裸带电体通过遮挡或外壳与外部完全隔开,以
避免从经常接近方向或任何方向直接触及带电体。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的
规定见《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应根据环境条件和操作区域正确
选择防护等级。

遮栏和阻挡物均为遮挡方式,在设置中要考虑固定的牢
固性,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遮栏和外壳不能随意开启,应使用钥匙或
工具有的尚应设置联锁装置。

阻挡物只能用于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而
不能防止故障时故意绕过或翻越阻挡物去触及带电体。

(3)伸臂范围是指这样一个范围:此范围从预计有人活动的场所的站立面算
起,直到人不能用手触有的界限为上。

置于伸臂范围之外的防护就是严
禁在伸臂范围以内存在具有不同危险电位的能同时被人触及的部分。

八、标称电压防护措施及防护等级
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 (有效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84的IP2ZX级。

1.根据国标GB4208-84的规定:IP2X级的防护是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
体异物进入防护壳内。

IPLX级是能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防护壳内。

IP0X级为无防护级,即没有专门的防护。

IP3X级是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防护壳内。

2.安全电压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任何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工频50V(有效值);直流的安全电压限值我国尚未确定,国际电工委员会规定的限值为120V“任何情况”,是包括故障和空载等情况。

按国标GB3805规定,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的设备额定电压等级为42V、36V、24V、12V、6V。

3.国标GB3085-83还规定,当设备采用了额定值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还必须采取防止
直接接触裸带电体的措施。

这一规定意味着安全电压可分为两个层次,当设备采用安全电压作为直接接触防护时,只能采用额定值为24V以下的安全电压。

当用作间接接触防护时,则可采用额定值为42V以下的安全电压。

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规定上述两个安全电压值分别为25V和50V。

根据国际电工标准IEC60479-1规定,交流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曲线中的分区规定,24V与25V、42V与50V 对人体的电击伤害效应是没有区别的,均属于同一安全分区。

九、接地故障保护
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1.PE、PEN干线。

2.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3.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4.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的构件等导电体。

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当人体同时触及两不同电位的导电部分时电流流经人体,由于电流的大小和电流持续时间的长短,人体会有不同的生理反应。

电流小时对人体无害,用于诊断和治病的某些医用设备在使用时,人体也会通过微量电流,这是无害的。

通过人体的电流较大,持续时间过长,则可使人到以伤害甚至死亡。

国际电工标准IEC60479根据试验结果,在电压不大于1KV,频率不大于100HZ的电流通过人体时,有以下几个主要生理反应:
(1)被试者通过手—躯干—手,电流超过0.5mA。

有5%的被试者就有感觉。

如改用直流测试时,5%被试者在电流达到6mA才有感觉。

一般女性的电流感觉值要比男性少30%。

(2)当人体手握带电导体时,电流达到10mA时,手掌的反映不是随意的摆脱,而是握紧,如不能很快摆脱带电部分,在长时间电流10mA以上的作用下,人体将受到伤害。

(3)电流通过人体引起心室纤维性颤动是电击致死的主要原因。

一般情况下导致心室纤维颤动的电流IB与通电时间的关系如图中轴线C所示。

电位联结。

例如在楼房的一层内,或在一个房间内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辅助等电位联结是在有可能出现危险电位差的可同时接触的电气设备之间,或电气设备与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之间直接用导体联结。

等电位联结范围越小,接触电压越低,人身遭受电击的伤害就越小,越安全。

在辅助等电位联结条件下的接触电压可接近为零伏。

在某些需要的条件下,为了实现等电位的效应还可以在地坪内设一定尺寸的金属网格(例如10m×10m)。

等电位联结的作用除去在单相接地故障时,降低人体的接触电压外,还可消防沿PE线或PEN 线窜入的故障危险电压,消除外界的电磁干扰、改善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等电位联结的作用是显著和必不可少的,是可靠的防止电击的安全措施。

因为它构造简单,一些尺寸满足要求的导体连接简单易行。

按规范要求,它不能代替保护电器断开故障回路的要求,不能单独作为一种防止电击的保护措施。

保护电器在长期使用中可能使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或机件磨损导致动作失灵等,而等电位联结作为弥补,可减少保护电器动作不可靠带来的危险。

十、相线对地标称电压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
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大于5s。

2.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ⅰ.人体电阻没有一个固定的数据,往往由于皮肤表面干湿状态不同而变化,人体的胖瘦高矮也有影响。

人休遭受电击时所接触电压大小不同也有很大变化,随着电压的升高,人体电阻也要随着下降。

国际电工委员会工作小组作了大量人体电阻测试,按概率统计人体电阻值在干燥条件下可取为1000欧左右。

ⅱ.关于人体电阻的分析和测试报告可详见IEC479-1报告。

表4.4.1预期接触电压与最大切断故障电源时间对应表
预期接触电压U0
(V) 情况1 情况2
接地阻抗通过人体电流切断电源时间接地阻抗通过人体电流切断电源时间
Z1
(Ω) I
(mA) t
(s) Z2
(Ω) I
(mA) t
(s)
25 -- -- -- 1075 23 ≥5
50 1725 29 ≥5 925 54 0.47
75 1625 46 0.60 825 91 0.30
90 1600 56 0.45 780 115 0.25
110 1535 72 0.36 730 151 0.18
150 1475 102 0.27 660 227 0.10
220 1375 160 0.17 575 383 0.035
280 1370 204 0.12 570 491 0.020
350 1365 256 0.08 565 620 --
500 1360 368 0.04 560 893 --
注:情况1是指人体对地电阻大于1000Ω。

情况2是指人体对地电阻小于1000Ω。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因为手握式设备和移协式设备在使用时,人手往往不能摆脱发生故障漏电的设备,也即不能摆脱与电的接触,如切断故障电源的时间较长,也即人体通过电流的持续时间较长,有可能受到电击严重的伤害,甚至电击效应落在○4区内,因此规定切断故障电源时间不应大于0.4s。

而对于固定式电气设备一般不存在不能摆脱的问题,可在5s内切断故障电源,一般是安全。

现在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回路上,为了保证在发生故障时能在0.45s内切断故障电源都装设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道理,是因为手握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通常是通过插座来接通电源的。

十一、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护器
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

1.接地故障的电流通路内,除去配电线路的PE线和PEN线外,还有电气设备的金属设备外壳,布线钢管金属线槽以及接地回路内的多个连接点,因疏于检查或难以检查,其接触电阻值往往较大,所以接地故障电流一般较小,常常不足以使线路的保护电器(如熔断器,低压断路器等)动作而切断故障电源。

故应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2.接地故障电流不像带电导体间的短路故障电流大,短路点被熔焊,而接地故障常不熔焊,多以电弧短路的形式出现。

而电弧的温度较高,2A电弧温度即可达1000至2000℃,0.5A 的电弧能量已足以引燃可燃物质起火。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建议为防止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应大于0.5A。

变电设备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4.2.1条中表4.2.1的规定。

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满足工作人员巡视和操作,设备维修更换的条件。

在安全运行方面要考虑最大工作电压,操作过电压和大气过电压、风速,环境及大气条件等。

B1值是指带电部分栅栏的距离和可移动设备在移动中至无遮栏带电部分净距,B1=A1+750(mm)一般运行人员手臂误入栅栏时手臂长不大于750mm,设备运输或移动也不会大于此值。

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检修人员在导线(体)上下活动范围也为此值。

B2值是指带电部分至网状遮栏的净距,B2=A1+30+70(mm),一般运行人员手指误入网状遮栏时手指不大于70mm,另外考虑了30mm的施工误差。

C值是保证人举手时,手与带电裸导体之间的净距不小于A1值,C=A1+2300+200(mm)。

一般运行人员举手后总高度不超过2300mm,另外考虑屋外配电装置施工误差200mm。

在积雪严重地区还应考虑积雪的影响,该距离可适当加大。

规定遮栏向上延伸距地2.5m处与遮栏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应小于A1值;以及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都是为了防止人举手时触电。

D值是保证配电装置检修时,人和带电裸导体之间净距不小于A1值,D=A1+1800+200(mm),一般检修人员和工具的活动范围内不超过1800mm,屋外条件较差,另增加200mm的裕度。

规定带电部分至围墙顶部的净距和带电部分至配电装置以外的建筑物等的净距,不应小于D 值,也是考虑检修人员的安全。

对于A值的确定一般由雷电过电压起控制作用,而雷电过电压由避雷器的保护水平决定的,因此按雷电过电压确定电气装置的最小间隙距离即是由避雷器残压来确定最小间隙距离。

过去在最大工作电压条件下,进行短路加风偏的校验时,计算方法不明确,有时采用短路叠加最大设计风速的风偏,相间距离常常由此条件控制,考虑到短路与最大设计风速同时出现的几率甚小,故规范对校验条件明确分为两种情况:
1.最大工作电压下的最小安全净距与最大设计风速。

2.最大工作电压下的最小安全净距与短路摇摆加10M/S风速。

屋内配电装置的A值普遍较屋外A值小50~100mm,这主要是考虑到屋内的环境及大气条件较屋外较为有利,导线不受风吹偏斜的影响,带电体位置固定可少留裕度,同时考虑到加大间隙对造价的影响较屋外更大,故间隙裕度应减小。

国外的做法不太一致。

原西德对屋外、屋内采用同一数值(只有3~10KV电压等级屋内值低于屋外值、其他电压等级都一致);原苏联与则取屋内稍低于屋外的数值。

现将原苏联屋内及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距离列于表。

原苏联屋内外配电装置最小电气距离(㎝)
额定电压(KV) 6 10 20 35 110(中性点接地)
屋内相一地9 12 18 29 70
相一相10 13 20 32 80
屋内相一地20 20 30 40 90
相一相22 22 33 44 100
防雷部分
一、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中的
2.0.2和2.0.3条所列的爆炸危险环境应与2.0.4条所列的火灾危害环境严格区分。

(1)以下四项属于爆炸危险环境:
○1在大气条件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注:易燃液体是指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能产生易燃蒸气或薄雾,闪点低于45℃的液体。

○2 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发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 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

○4 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2)以下两项属于火灾危险环境:
○1 闪点高于环境温度可燃液体,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有可能泄漏但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可燃液体。

○2 不可能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以及其他固体状可燃物质。

注:可燃物质通常为下列四种:○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2可燃粉尘,如铝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2.爆炸危险环境的分区:
(1)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4)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

(5)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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