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货币供给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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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货币供给
货币供给理论是分析货币供给量大小以及决定因素的理论,和货币需求理论比较而言,货币供给理论的产生和形成要晚得多。这是因为在很长时间里,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把货币供给作为中央银行能够完全控制的一个变量,因此经济学家很少研究货币供给的决定过程,而是只研究当中央银行改变货币供给量时经济如何变化。后来人们才逐步认识到,中央银行并不具有绝对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中央银行能够直接控制的只是基础货币,而基础货币对全部货币供给量的影响,还有赖于货币乘数,货币乘数又受到商业银行和公众的影响,由此货币供给理论可以分为外生性的货币供给理论和具有内生性的货币供给理论。
本章主要介绍货币供给的原理与过程以及几种典型的货币供给理论,不管是外生性的货币供给理论还是内生性的货币供给理论在形式上有一致性,而货币乘数是否稳定是区别这两者的关键因素。
第一节货币供给原理与过程
一、货币供给与货币供给量
1.货币供给与货币供给量的定义
货币供给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银行系统向经济中投入、创造、扩张(或收缩)货币的行为,是经济主体把所创造的货币投入流通的过程。货币供给量则是指一国各经济主体持有的、由银行系统供应的债务总量,通常是指一国经济中的货币存量,由货币性资产组成。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货币供给量是流通在公众手中的货币资产,银行系统拥有但不能参与流通的货币是不能够计入货币供给量的。
货币供给量又可分为名义货币供给量和实际货币供给量,前者是指一定时点上不考虑物价因素影响的货币存量;后者是指剔除物价因素之后的一定时点上的货币存量,我们通常所说的货币供给量一般都是名义货币供给量。虽然货币供给量和货币供给是有区别的,货币供给是一种行为或过程,而货币供给量是货币的存量,但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人们常常把货币供给量简单地称为货币供给。
由于货币供给量是存在于流通领域之中被各经济单位(银行系统以外的个人、家庭、企业和机关团体等)所持有的货币存量,现实生活中的货币都出自银行,财政、企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等,只是货币的运用者,货币只由银行体系发行和创造,又不断回归银行体系,所以银行体系是整个货币流通的中心环节。而近代银行作为信用媒介机构和信用创造机构的统一,其本质特征在于信用创造方面,即银行可以在相当范围内通过增加自身的负债去增加货币供给量,由此影响社会各种资源的配置、再生产诸环节的协调、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发挥以及币值本身的稳定。
2.货币供给量层次的划分
(1)国外货币层次的划分
在货币供给量的构成方面,大多数经济学家主张以流动性为标准划分货币层次,从而形成了0M 、1M 、2M 、3M 等层次,层次越低货币的流动性越强。这种分类方法已为大多数
西方国家的政府所接受,各国的中央银行,都用多层次或多口径的方法来计算和定期公布货币供应量。由于各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法规的差异,广义货币供应量的指标也不尽相同。综合各国的情况,货币供应量大致划分如下:
1M =流通中的现金(0M )+支票存款(以及转帐信用卡存款)
2M =1M +定期存款(包括储蓄存款)
3M =2M +其它短期流动资产(如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
当然,具体到各国的货币层次划分在此基础上又各有不同。例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国的中央银行)现在公布四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指标,具体包括:
1M =0M +旅行支票+活期存款+其他支票存款(如NOW ,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0M 为流通中的现金,是第一层次的货币供给,流动性最强。
2M =1M +储蓄存款(含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小额(10万美元以下)定期存款(含
零售回购协议)+零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余额(最低初始投资在5万美元以下)+调整项 3M =2M +大额(10万美元以上)定期存款+机构持有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余额(最低初始投资在5万美元以上)+所有存款机构发行的回购负债(隔夜的和定期的)+欧洲美元(隔夜的和定期的)+调整项
L =3M +其它短期流动资产(如储蓄债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短期政府债券等)
(2)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第三季度开始,首次正式确定并按季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具体的划分方式为:
0M =流通中的现金
1M =0M +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2M =1M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3M =2M +金融债券+商业票据等
其中1M 为狭义货币供应量,2M 为广义货币供应量,2M 减1M 是准货币,3M 是根据金
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而设置的货币层次。
由于我国处于市场化发展和形成阶段,根据市场和社会的现实情况,我国在2001年7月对1994年的货币层次划分标准做了修订。根据修订的统计口径,中国目前的货币供应量层次为:
第一层次0M :流通中现金;
第二层次即狭义货币1M :0M +可开支票进行支付的单位活期存款;
第三层次即广义货币2M :1M +居民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其他存款+证券公司
客户保证金。
最新修订的口径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广义货币2M ,是因为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主要来自居民储蓄和企业存款,认购新股时,大量的居民活期储蓄和企业活期存款转为客户保证金,新股发行结束后,未中签资金又大量流回上述存款账户,将客户保证金计入2M ,有利于准确监测货币供应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现金在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把现金单独监测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央银行与基础货币
1.基础货币的定义
基础货币,也称货币基数(Monetary Base)、强力货币、初始货币,因其具有使货币供应总量成倍放大或收缩的能力,又被称为高能货币(High-powered Money)。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2000年版)的定义,基础货币包括中央银行为广义货币和信贷扩张提供支持的各种负债,主要指银行持有的货币(库存现金)和银行外的货币(流通中的现金),以及银行与非银行在货币当局的存款。
基础货币通常是指流通中的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之和,如果用B 代表基础货币,用C 代表流通中的现金,用R 代表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则基础货币可以表示为:B=C+R 。
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两个部分:
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各国的中央银行都会要求商业银行缴纳一定的法定准备金。所谓法定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存在中央银行里的自身所吸收存款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