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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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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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的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在公司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的在低税国(或避税地)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
=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总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总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居住国境内所得+全部境外所得)×居住国税率
它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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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
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瑞士,列克敦士登,海峡群岛,爱尔兰,英属维尔京群
, 抵免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纳的税
1) 分国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住国取得的所得,分别计算出
=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总所得)
2) 综合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居民来自不同国家的所得汇总相加,按居住国税率计
, 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 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三)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类?
, 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 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有的符合一般规律,即将利润从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去实现。

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共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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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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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 22、步步寻往迹,有处特依依。 23、望云惭高鸟,临木愧游鱼。 24、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 何能尔 ?心远 地自偏 。 25、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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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 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具有等效性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 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梅屈恩协定》 • 《科步登——谢瓦利埃条约》
2. 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跨国公司发展 & 转移定价
3. 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4. 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
– 1991年,北欧五国的《税收互惠多边条约》
– 1992年,经合组织的《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5.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1)电子商务交易中客户所在国(所得来源国)是否应对国外销售 商的经营所得征税。
(2)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所得的性质和类别有时会难以确 定,从而给在相关国家之间区分征税权带来一定困难。
1.2.2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
1. 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关税与国际贸易
• 关税的壁垒作用
• 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 国内商品税与国际贸易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2. 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 所得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
– 所得税对国际间接投资的影响
3. 财产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中国)
2. 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 拉美地区的一些国家、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 美国、利比里亚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2.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3)电子商务条件下纳税人的国际偷税和避税活动会更加隐蔽, 从而要求国际社会尽快研究制止纳税人偷税和避税行为的办 法。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第一章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1.国际税收的含义:1)宽口径的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窄口径的国际税收: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或地区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2.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际税收的本质通常体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

2)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各个国家在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上必须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与政策上进行协调,从而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1.联系(从国际税收的本质入手):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没有国家税收,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与税制协调,就不可能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2)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受到国际税收的影响。

本国与他国达成的税收协定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国际税收规范与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税收中有所体现。

2.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国际税收虽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关系,但其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

(形式特征)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国际税收1.税收课税对象的分类⑴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它的计税依据为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所以通常也称为流转税。

商品课税的税款一般都要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和使用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

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进出过境的商品课税的关税;二是对国内流通的商品课征的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

⑵所得课税:是指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这里的所得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劳动、精英、投资、把财产供他人使用或转让财产而取得的劳务报酬、利润、资本利得以及其他一切纯收益。

由于所得课税的税款一般是由纳税人负担的,不容易向他人转嫁,所以它属于直直接税。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和公司所得税。

⑶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财产课征的税收。

这种税收可以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

有两种形式:个别财产税和一半财产税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⑴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⑵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⑶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住所标准: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当一国采用住所标准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改过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⑵居所标准: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⑶停留时间标准:一般是按纳税年度制定,即当事人如果在各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他就要按本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4.法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即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⑵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永久性住所)。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9.(扣除法)和(减免法)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固定比率方法)和(正常交易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逐项法)、(线性法)和(协调法)。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44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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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

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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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范围1.国际税收的含义: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P4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分配关系;协调关系3.P5-7 国际税收的分类:1)商品课税的分类:关税;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2)所得课税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P7 预提税: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

4.P7-9 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无标准答案,自己总结)5.税收管辖权的含义: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P25)6.P25 税收管辖权的分类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7. P26-28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分别对哪些人征税?)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中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以及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中国香港):对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

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征税对象要取决于纳税人作为公民与美国的关系。

以上各种方式对国家而言有何利弊?(自行发挥)8. P30 停留时间标准:以中国为例: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即一国纳税年度,365天)不扣临时离境: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此不超过30日2)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P34法人居民判定标准:(重点为):注册地标准(法律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一直采用注册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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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第一章导言判断题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判断题1.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判断题1.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2.跨国的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3.在国际上,关于税收饶让抵免,一般都是通过有关国家各自的税法来加以规定和执行的。

(整理)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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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参考答案----2009年12月10日1.名词解释(1)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P248)(2)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一般为发达国家)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且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或称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P104)(3)居住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

(P49)(4)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跨国纳税法人管理当局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定价。

(P161)(5)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缴纳的外国各种所得税给予抵免得方法。

(P88)(6)国际税收协定:是一种以调节各国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为对象的国际公法规范。

(P321)(7)普惠制含义:所有发达成员方对所有发展中成员方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它是单方面的,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

(P373)(8)国际税收协调:它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性协调关系,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

(P361)(9)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

(P32)(10)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疏漏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各国税法规定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运用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和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

(P119)2.简述1.关联企业制定转让定价的动机?答:(1)避税动机(2)获得竞争优势。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协定通常会规定一种或多种 争议解决机制,以解决缔约国之间的 税收争议。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和影响
减少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是减少 双重征税,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 收负担。
提高税收公平性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提高税收公平 性,确保跨国纳税人不会因为国 籍或居住地而受到不公平的税收 待遇。
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跨国所得的征税
居民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 权。
04
国际税收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协调性,可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减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国际税收制度的实施,可以扩大国家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增加国家的 财政收入。
维护国家主权
国际税收制度的独立自主原则和平等互惠原则,可以维护国家的主权 和尊严。
05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全球化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融合,跨国企业活动日 益频繁,国际税收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 战。
技术变革
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管理 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更新税收管理手 段和方式。
税收竞争与合作
各国在税收政策上的竞争与合作,对国际税 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国际税 收合作与协调。
数字化税收管理
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国际税收管理的效率和 透明度,减少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 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体系。
跨国企业税收负担
研究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提出更加合 理、公平的税收政策建议。
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推动建立更加紧 密、有效的国际税收合作关系。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第一章一、名词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

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财政降格是指所得税国际竞争使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即出现“财政降格”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包含着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经济活动中各种人为限制和障碍逐步被消除,各国市场得以融合为一体,企业面临的市场得以扩大;另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签订条约或协议,逐步统一经济政策和措施,甚至建立超国家的统一组织机构,并由该机构制定和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4.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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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复习提纲第一章国家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2.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表现为:a、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3.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它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4.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导向作用在短期内可以直接决定一国涉外税收课税对象范围大小以及税基的宽窄程度。

5.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不同可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6.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收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说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

7.国际税收所依附的国家税收中的缴纳者必须是跨国纳税人。

8.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首先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9.跨国的财产主要包括有跨国不动产和跨国动产等在内。

10.纳税人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所得税的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

3.目前,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和中国香港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地域管辖权。

4.美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5.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三个: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6.按照住所标准的判断标准,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我国判定自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是住所标准。

7.按照停留时间标准,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爱尔兰、印度、卢森堡、马来西亚、挪威、新西兰、葡萄牙、巴基斯坦、新加坡、泰国和英国等国均采用半年期标准。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定义:人们通常所说得国际税收,就是指在开放得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得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得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国际税收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得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得就是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就是国际税收得本质所在。

3、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4、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联系与区别: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联系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就是国际税收得基础2)国家税收又要受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得影响;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区别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就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得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就是在国家税收得基础上产生得种种税收问题与税收关系,不就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得强制课征形式;2)国家税收涉及得就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得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得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得就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得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得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就是一种具体得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得税种。

第二章所得税得税收管辖权1、居所与住所得区别:(1)住所就是个人得久住之地,而居所只就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就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2、注册地标准得优点:注册地标准容易操作,注册地点就是唯一得,容易识别,不利于法人通过移居来避税。

缺点:改变注册地点就必须进行清算,资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限制了企业向国外迁移3、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就是指公司得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政策制定与控制公司经营活动。

权力得使用地应为董事得居住地、董事得开会地、或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或公司账簿得保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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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of Taxation 课税主体 (taxpayer)
Subject of taxing power 课税权主体 (government or tax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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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s of Double taxation 双重征税的类型
Systematic Double Taxation 税制性双重征税
Source 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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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ermining rules of individual residents 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Domicile Criterion 住所标准 Residence Criterion 居所标准 The Criterion of Presence Period 停留时间标准 Willingness or desire criterion 意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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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s to solve dual-resident status of a legal entity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约束规范 If a legal entity is a resident of both States, it shall be deemed to a resident only of the State in which its 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is situated. 同一法人被两个国家同时判定为本国居民,则应根据 跨国法人的“实际管理地” 来决定行使居民税收管辖 权的国家,或者说,要根据跨国法人的实际管理机构 所在地标准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Mutual agreement(双方协商)
Interest and dividend 利息和股息
royalty 特许权使用费
Rent 租金
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Residence of the payer 支付者标准
1.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 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royalty used 使用地标准 Property rented 财产租赁地 2.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2. 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Royalty owner’s residing 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 Rent contract signed 租赁合同签订地 3. 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3.Criterion of the place of residence of the payer residence of the payer 支付者标准 支付者标准
Overlapping of Citizen jurisdiction 同种公民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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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 income 财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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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Income 营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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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s to solve individual’s dual-resident status 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约束规范 1. Permanent home (永久性住所) 2. Centre of vital interest (重要利益中心) 3. Habitual adobe (习惯性居所) 4. Nationality (国籍) 5. Mutual agreement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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