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 校教字(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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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高等教育本科培养方案意见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试行)
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以课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设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过程,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21世纪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求。现就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树立素质教育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主导思想,吸收国内外及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改革培养模式。实施“学程分段、学业分流、强化创新、分类培养的‘3+1’人才培养模式”,前三年主要完成通识教育和宽口径学科基础教育及专业教育,第四年集中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扩大按学科门类招生的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双学位”、“4+2”、“4+3”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各学院要创新培养机制,根据专业性质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对学生进行师资型、学术型、应用型三类跨学科创新性人才的分类培养。
2、建立专业集群课程体系。以学院为单位按一级学科门类设置宽口径、综合化、多模块的集群式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课程的整合与综合,着力构建“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课程群及核心能力培养模块+多个面向岗位(群)专业方向模块”的课程体系。
3、加快课程的研究性和适应性进程。加快教学的研究化进程,加大学科前沿课程比重,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衔接,建构突出学术性地位的课程体系。强化研究性、探索性教学,设置项目训练型、研究型课程,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计划、学科竞赛、学术会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等科技实践活动列入培养方案。
4、创新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在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15%,理工农类专业不低于25%。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特点搭建“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在理工等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中积极引入CDIO培养模式,并将学生三下乡实践、社会调研、虚拟实践、自主创业训练等列入实践教学课程范围。
实验教学要改变按单门课程设置的传统教学模式,实现实验课与理论课的分离。要整合实验内容,进一步增加综合性、研究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为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
5、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按照教师专业化要求,建立以学生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各学院要使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通过选修教师教育课程获得教育学科知识,在校内形成开放性的教师教育体系。
三、培养目标
按照分类培养的原则确定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其中:
师资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现状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学术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创新人才;
应用型人才方向培养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培养规格
1、德育方面
爱党爱国爱人民,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智育方面
系统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初步掌握进行教育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具有从事本学科、本专业及相近学科专业实际工作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师范类专业学生和有志向从事教师职业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尤其要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掌握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体育、美育及其它方面
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掌握一项专项技能,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
五、基本框架
1、学制、学分、学时、教学周
(1)学制:4年。修业年限3-7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2)学分:由I类、II类学分组成,共160学分。其中II类学分为1-10学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必修课112学分,占70%;限选课32学分,占20%,任选课16学分,占10%。必修课、限选课与任选课的比例为7:2:1。
(3)学时:文科类专业2400-2600学时;理科类专业2700-2800学时。周学时控制在23-28之间。
(4)教学周:141周。其中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7周(含新生报到和入学教育1周、军事训练2周);第二至第七学期教学周均为18周;第七和八学期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其中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和科研训练在学校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第八学期教学周为16周(含毕业教育1周)。
2、学业成绩考核与要求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要求参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
关于学分计算办法的说明:
(1)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周1学时上满一学期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2)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计算机上机、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2学时上满一学期记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
(3)实习学分:
师资型人才实习计14学分,其中教育(专业)实习Ⅰ(第七学期,2周)记2学分,教育实习Ⅱ(第七学期,16周)记8学分,教育实习Ⅲ(第8学期,8周)记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