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1. 警告。
2.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题注】【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裁决与执行第五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章名】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酒后寻衅滋事治安处罚是什么
酒后寻衅滋事治安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酒后寻衅滋事治安处罚是什么
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10.26•【文号】主席令第6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67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节决定第三节执行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2018年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的条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86年9月5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于2006年3月1日废止。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处罚种类运用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一、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包括四种行为类型,每一种行为类型的立案追诉标准并不完全相同。
例如:随意殴打他人类型的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等等。
二、寻衅滋事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寻衅滋事几天立案
犯寻衅滋事的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寻衅滋事处罚标准
寻衅滋事处罚标准
一、寻衅滋事定义
寻衅滋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因管理不当,或由于争执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可能危及社会治安事件。
二、寻衅滋事处罚标准
(一)对引发社会恐慌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二)对经处理仍未妥善处理的事件,或犯罪行为而又组成寻衅滋事,可以追加处以最高3年的拘留;
(三)对发动干扰公务活动或伤害公务人员,或者其他行为中伤施工人员、社会公众等妨碍,挽损人财物的,处以拘留最高3年的;
(四)对短暂影响公众寻衅滋事,无妨碍公共秩序,有被害人撤诉,处以警告、拘留5日以下的;
(五)对参与寻衅滋事参与争斗行为或主动报警并救助被害人者,处以警告、拘留3日以下的;
(六)对前款规定行为傍边旁观者,处以责令离开、警告或者拘留3日以下的;
(七)对牵连治安警察上级未给予支援的,处以处罚说明方面的责令改正;
(八)严重损害被害人或犯罪行为的,可以从重处罚,最高可以追加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
(九)被处罚的此行为一旦受到刑事处罚,还应交纳社会治安管理费。
三、总结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主要有:拘留、警告、拘留最高3年、处罚说明方面的责令改正、从重处罚、社会治安管理费的缴付等,以及可以追加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
因此,当出现寻衅滋事时,应该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述处罚标准,依法从严的进行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详解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详解治安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合理有效的处罚制度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予以规范和明确,下面将详细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使读者对该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起源与背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根据我国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该条例是近年来我国治安管理领域对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为公安机关和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1. 违法行为的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了一系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的行为,如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等。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行政拘留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行政拘留的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行政拘留的期限、执行程序、监视居住的条件等。
通过行政拘留的手段,可以对违法行为做出及时的处罚,起到震慑效果。
3. 罚款与处罚金额的规定除了行政拘留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规定了罚款作为一种处罚方式。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款金额,并对如何执行罚款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罚款制度的公正性和执行的便利性。
4.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明确了处罚的程序,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与立案要求,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意义与影响1. 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助于明确法律界限,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让广大市民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制定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有助于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通过规范和明确处罚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了不当执法的发生,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57.10.22•【文号】•【施行日期】1957.10.22•【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发布日期:1986年9月5日实施日期:1987年1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10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项和第一百条规定的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依照本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依照本条例处理。
第三条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一、警告。
二、罚款:五角以上,二十元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三十元。
罚款在裁决后五日内交纳;过期不交纳的,改处拘留。
三、拘留:半日以上,十日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不能交纳伙食费的,用劳动代替。
第四条实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用具,必须没收的,应当没收。
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财物,应当没收。
上述用具和财物,除违禁物品外,另有原主的,退还原主。
第五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结伙打架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娱乐场、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听劝阻的;三、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不听劝阻的;四、拒绝、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未达到暴力抗拒程度的;五、损毁国家机关尚在发生效力中的布告、封印的;六、污损名胜古迹或者有政治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的;七、出售、出租业经取缔的反动、淫秽、荒诞的书刊、画册、图片的;八、违反政府取缔娼妓的命令,卖淫或者奸宿暗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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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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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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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平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标准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平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第三条治安管理处分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分,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分。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治安管理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撤消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认定标准寻衅滋事是指以故意诋毁他人、胁迫他人、挑衅他人、夸大事实等方式,制造不安定因素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在治安领域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寻衅滋事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需要明确其认定标准。
以下是关于寻衅滋事治安处罚认定标准的相关讨论。
一、行为特征和目的寻衅滋事行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和目的:1.故意诋毁他人:寻衅滋事行为的核心是对他人进行诋毁、侮辱等,使其面临社会评判或道德压力。
2.胁迫他人:通过威胁、恐吓或暴力等手段,迫使他人做出其中一种言行或行为。
3.挑衅他人:以恶意挑衅、调戏、辱骂等手段,引起他人的愤怒或冲动,从而引发冲突。
4.夸大事实:通过散布谣言、制造恶劣社会影响的言论,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行为影响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还需要考虑其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其他人员的影响。
1.社会秩序:寻衅滋事行为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引起公众恐慌和不安。
2.公共安全:寻衅滋事行为可能对公共场所的安全造成威胁,引发人群聚集、冲突甚至暴力事件。
3.他人权益:寻衅滋事行为可能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名誉权等造成损害,对他人精神和身体造成压力和困扰。
三、证据要求为了准确认定寻衅滋事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1.现场证据:通过物证,如录像、照片等来说明寻衅滋事的实际发生情况。
2.证人证言:借助目击者等证人人证实证寻衅滋事行为,从而确保事实的客观性。
3.网络证据: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在网络上进行的,可以通过网络聊天记录、社交媒体帖子等证据,来证明行为事实。
四、处罚标准一旦寻衅滋事行为被认定,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1.行政处罚:根据各地不同的治安管理规定,对寻衅滋事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口头警告、罚款、拘留等。
2.刑事处罚: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刑法的罪行,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刑、罚款等。
3.依法赔偿:寻衅滋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经济赔偿、恢复名誉等。
治安管理寻衅滋事处罚标准
一、治安管理寻衅滋事处罚标准
治安管理寻衅滋事处罚标准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若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
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
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
会公德。
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三、寻衅滋事罪可以调解吗
寻衅滋事作为我国的刑事公诉案件,如果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刑事部分是
行为人无法控制的。
要按照侦查、公诉、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
公诉,法院通过刑事审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
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话,处五年以上十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虽然行为人无法与受害人进行
刑事责任部分的调解,但是行为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进行调解,尽量赔
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其谅解。
那么调解结果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争取减
轻处罚。
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要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要点治安管理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与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其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
本文将重点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法律要点,以加深我们对于该法律的理解。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和原则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其原则主要包括法定性原则、公正原则、适度原则和限制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进行,处罚的力度应当适度,同时需要严格限制对个人权益的侵犯。
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和处罚标准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主要包括行为人或单位。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扰乱社会秩序:包括故意制造恐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2. 侵犯公共安全:包括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故意放火等行为;3. 危害他人安全:包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4. 破坏社会道德:包括散布淫秽物品、聚众赌博等行为。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以行为人为例,可以采取劝诫、罚款、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不同还可以进行刑事追究。
三、处罚程序和权利保障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立案: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形成案件材料,立案处理;2. 传唤和讯问:公安机关可以传唤行为人到案进行询问,了解其对于违法事实的主观态度以及相关情况;3. 辩护和申辩:行为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可以陈述自己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申辩;4. 处罚决定和执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处罚决定,并进行相应的执行。
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公民个人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行为人享有辩护权、申诉权等权利,并且公安机关在处罚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不能滥用职权。
四、法律责任和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罪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有哪些寻衅滋事罪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能取保候审吗法律快车提醒您,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衅滋事罪和寻衅滋事行为的区别寻衅滋事罪和寻衅滋事行为的区别一个是普通违法行为,一个是刑事犯罪。
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须到达一定有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出于取乐、报复、发泄等目的,任意损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对寻衅滋事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1. 行为人具有故意寻衅滋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而故意为之。
2. 行为具有任意性寻衅滋事行为不具有特定的目的,行为人出于取乐、报复、发泄等目的,任意损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
3.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寻衅滋事行为对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4. 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寻衅滋事案件的法律规定1.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聚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三:因寻衅滋事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寻衅滋事案件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者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行为人因寻衅滋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寻衅滋事行为人可能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种,⼈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虽然这两个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为,但是还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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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第⼆百九⼗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为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多次实施前款⾏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的某种不合理要求,⽤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政府施加压⼒。
2、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表现为随意殴打他⼈,情节恶劣的⾏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情节恶劣的⾏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为;后⼆者在客观⽅⾯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为。
4、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要分⼦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地、直截了当地进⾏,敲诈勒索⾏为⼈索取财物是主要⽬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暗⽰的⽅法进⾏,往往采取隐秘的⽅法,持着不愿让⼈觉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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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
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样做才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呢?接下来小编将告诉你法律中有关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信息。
▲一、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的相关条例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对寻衅滋事罪相关情节的理解
▲1、追诉标准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相关情节的认定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