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
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燃料电池汽车是利用清洁的氢能作为能源,采用电化学反应来提供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它的燃料效率比燃烧内燃机的汽车高数倍,同时不排放有毒气体,也没有热量排放,因此,倡导燃料电池汽车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推广。
基于对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及推广的重要性,为更好地掌握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节奏,推动全球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运行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积分评价体系,其中包括全社会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水平、政策措施和市场环境三个评价指标。
一、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1、实现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政策体系,建立政策支持和技术保障体系,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
2、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能源市场,改善燃料电池汽车的落地环境,打通资源的供应链,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应用水平。
3、推动改变传统车市,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改善公共出行的服务质量,增强城市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积分评价体系1、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包括拥有燃料电池汽车车辆总数、产销量、政策支持力度和充电设施建设进度等指标,通过对比非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水平,衡量政府在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上采取了多少努力。
2、政策措施评价指标:政策措施包括补贴政策、税收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评价指标主要以表达政策的公平透明度和权益保障度为基础。
3、市场环境评价指标:市场环境主要以充电设施数量和分布、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进步以及用户体验等指标来评估。
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正在迅速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和积分评价体系的建立及运行,对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够让政府部门得以明晰地把握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节奏,掌握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趋势,根据评价指标,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推广应用,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全球普及。
同时,也激励政府部门加强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政策支持,改变传统车市,建立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应用的双升级,全面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25•【字号】2024-06-26•【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4〕436号省委金融办,省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省供销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广州、佛山、东莞、江门、湛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局(委),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华南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为落实《广东省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加快广东省氢能高速建设,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6月25日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探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模式,打造零碳物流广东示范,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
二、项目内容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涵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辐射珠三角地区。
此区域由沈海高速、汕湛高速、207国道、228国道和325国道组成交通大网络,是全省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冷链运输的大动脉,沿线分布了各类大型批发市场和冷库,加氢站布局合理,氢源保障潜力较大,具备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冷链物流的良好条件。
本项目通过在广湛高速沿线物流重要节点建设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站),以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主、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辅,开展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冷链运输,推进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地氢气就地消纳,形成面向珠三角地区干线物流和支线物流网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粤办函〔2024〕92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9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28日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光伏发电具有绿色低碳、可再生的特点,是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的方向。
广东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丰富、开发潜力大,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
为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明确开发重点(一)实施园区全覆盖。
适应未来绿色产品生产和消费需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
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
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
上述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推动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宜装尽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粤府办〔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支撑广东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抓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机遇,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到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
5G网络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用网络设施体系及北斗系统应用体系初步构建,陆海空天各类网络协同融合发展,泛在互联、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网络设施初成体系。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2024-04-16•【施行日期】2024.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4〕1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4月7日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我省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4—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80亿元,到2027年累计达到500亿元。
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容量替代,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
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显著提升城中村区域供电质量。
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不少于200个新时代电气化镇、20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
全面提升电网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推广新一代智能计量设备。
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一)有序推动煤电改造升级。
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前提下,2024年有序安排全省11台煤电机组开展改造升级,总计容量666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煤电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水平显著提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7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下同)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战略转型,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9页(P3-11)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的意见 [J],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2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建设发展的意见 [J],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公布 [J], 广东省人民政府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J], 黑龙江省人民
政府;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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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具体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30年,聚焦绿色低碳需求、前沿技术驱动、未来高成长性和战略支撑性的产业方向,布局一批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新增若干重大创新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形成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若干个千亿元级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到2035年,在技术进步、绿色竞争力、产业生态、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形成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场景创新共同驱动的产业集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一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布局250个左右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新增15家左右重大创新平台,重点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创新策源地。
——企业绿色竞争力大幅提升。
培育10家左右〃链主〃企业、1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增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源动力“,构建产业上下游协同共享〃朋友圈",扩大绿色低碳品牌全球〃影响力"。
——绿色低碳产业生态活力增强。
打造一批数智赋能、创新需求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实现资金人才等全要素优化配置,形成融合创新、公平开放、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系统"。
——价值链全球化布局迈上新台阶。
深度融入全球绿色低碳创新网络,建设若干个国际产业合作平台,畅通内外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形成"立足广东、辐射全国、连通全球"的绿色低碳全球价值链。
二、重点任务(一)构筑科技创新“新高地”积极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瞄准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关键材料、精密工艺、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全球技术发展趋势和应用短板实施攻关。
广州发布汽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
Inform ation 固国
广州发布汽 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
4月 1 7日,广 州 市 人 民政 府 印发 广 'Yl、l市 汽 车 产 业 2025战略 规划 。规 划提 出 ,到 2025年 ,广 州市 新能 源 汽 车 产能 达 100万 辆 ,进入 国 内前 3位。 根 据规 划 ,到 2025年 ,广 州市 汽 车总 产 能达 500万 辆 , 力争产 销 规 模 居 中国汽 车 制造 基 地第 一 ,力争 实 现汽 车 制造 业 年 产 值 1万 亿 元 。中 国 品牌汽 车 在全 国布 局产 能 达250万 辆 ,产 销规 模位 居 中国 品牌前3位。 乘用车 新车 整体 油 耗 降 至4L/1OOkm。 根据 规划 ,广州 市政 府将 重点 支持 汽 车 前 沿技 术 、共性 关键 技 术 研发 、汽车 产 业 基础 研 究 。 整 合 现 有 市 级 产 业 基 金 , 成 立 广 'Yl、I汽 车 产 业 创 新 发展 基 金 .采 用 股权 投 资等 市 场化 方 式 。重 点 向 中 国 品牌 汽 车 、新 能源 汽 车 、 智能 网联 汽 车 、燃 料 电池 汽 车和 核心 汽 车 零部 件 倾斜 。政 策支 持 方面 ,鼓励 金 融 机 构 对 中 国品 牌 汽车 、新 能 源汽 车 、智能 网联 汽车 、 燃 科 电池 汽 车 和核 心 汽车 零 部 件优 先 给予 信 贷 支持 ,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 融 资 租 赁 、 互 联 网 金 融 等 方 式 拓 宽 企 业融 资渠 道 .支持 汽 车产 业 企 业利 用 多层 次 资本 市 场 做 大做 强 此 外 ,加 强 用地 支 撑 ,制 定广 州市 汽车 产 业 重 点发 展 目录 .优 先将 目录 内汽 车 项 目列 入 省 、市 重 点 建设 项 目 ,在 项 目立 项 、规划 、用地 报 批 等方 面 给 予绿色 通道 支持 ,优 先保 障用地 。
广东省发改委出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广东省发改委出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8-09-0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加快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一)加快氢燃料电池高性能电堆国产化,支持广州鸿基创能力口快高性能、低成本膜电极项目投产,推动广东国鸿氢能开发高性能氢燃料电池电堆,支持广东泰罗斯、国鸿重塑等开发氢燃料电地动力系统。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大力支持由广汽集团牵头,联合省内燃料电池电堆及膜电极等核心组件和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企业,制定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方案,力争在2019年开发出自主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技术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斤负责)(三)瞄准碳纸、质子交换膜、双极板、催化剂、高压储氢瓶、制氢设备等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缺失环节和关键设各,省内培育与招商引资引智相结合,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对新引进具有核心技术、填补空白的关键设各生产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研究落实资金补助政策。
支持引进国外先进企业,积极推动省内企业与山东东岳集团、中南大学等企业、高校合作,建立质子交换膜、碳纸(气体扩散层)研发中心和生产线;加快引进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设立研发分支机构,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材料研究,建设75MPa高压储氢瓶生产线;推动广州开发区加快形成催化剂、电解水制氢设备生产能力;加强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东方电气集由等中央企业合作,积极引进到我省布局氢燃料电池相关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地市政府负责)(四)推动飞驰客车、长江汽车等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客车和物流车等商用车产品开发和生产,支持广汽集团、比亚迪等整车生产企业加快布局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
对新引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给予相应用地、资金政策支持。
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
3.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的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
6.燃料电池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
7.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超过3万公里。
8.鼓励探索70MPa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
1.2020年度1.3分/辆(标准车,下同),2021年度1.2分/辆,2022年度1.1分/辆,2023年度0.9分/辆。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大于80kW的货运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12-25(含)吨按1.1倍计算,25-31(含)吨按1.3倍计算,31吨以上按1.5倍计算。
2000
注:1.原则上1积分约奖励10万元,示范期间将根据示范进展情况适度调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2.燃料电池标准车折算办法。燃料电池汽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p,单位为kW)折算为标准车,折算系数(Y)为:
(1)乘用车:Y=(p-50)×0.03+1;p≥80时,Y=1.9;
(2)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Y=(p-50)×0.02+1;p≥80时,Y=1.6;
附1:
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
领域
关键指标
城市群示范目标
奖励积分标准
补贴上限(分)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车辆技术和数量
1.示范期间,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一)发展现状。
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
目前,我省是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共有规模以上汽车及零部件企业876家。
随着比亚迪、广汽传祺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小鹏汽车、腾势汽车、广汽蔚来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美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汽车产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1位。
2019年,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8404.7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768.35亿元;全省汽车产量311.9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2.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5.59万辆,占全国产量13.1%。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过于依赖合资企业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仍未培育出世界一流的自主汽车品牌,总体上仍处于全球汽车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水平。
二是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与整车生产规模不相适应,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自给率不高,对汽车产业集群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车规级MCU、IGBT芯片等高端核心组件高度依赖进口。
(三)优势与挑战。
我省作为全国汽车生产和消费第一大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汽车制造业规模大,拥有整车及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
二是依托基础雄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我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跨行业融合合作具有领先优势。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粤府〔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31日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2023届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平顶山市、等四地高三三模语文试题
2023届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平顶山市、等四地高三三模语文试题一、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传统艺术理论有重视“古”的倾向。
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画贵在“仿”,书重在“临”,篆刻以秦汉印为最高法式等等。
唐宋以来的艺术,其实就走在一条“古路”上。
“古”,当然与时间有关。
说到“古”,人们自然会想到复古、重视过去、崇尚传统等。
但是,传统艺术观念中“古”的内涵很复杂。
从时间角度看,传统艺术追求的“古”,有两种不同的内涵:一是时间性的。
“古”是与“今”相对的概念,过去的历史、历史中显现的权威话语、由权威话语所形成的“法门”——古法,成为当下创造的范本。
这种“古”——时间、历史所构成的无形存在,是创造的基础,也是价值意义的显现。
如赵孟頫说:“作画贵有古意。
若无古意,虽工无益。
今人但知用笔纤细,傅色秾艳,便以为能手。
殊不知古意既亏,百病横生,岂可观也!吾所作画,似乎简率,然识者知其近古,故以为佳。
”他所理解的“古意”,本质上是时间性的。
其中包含的潜在观念,乃是以古为美,所谓“若无古意,虽工无益”。
他认为,有成就的艺术家,要“近”于“古”,承续艺术正脉,追寻先贤传统。
二是非时间性的。
“古”不是与“今”相对的过去,而是超越“古今”所彰显的人的真实生命感觉。
它重在透过变化的表象,去追踪时间流动背后不变的内涵,发现人生命存在的意义。
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今人心中有,古人心中也有,岁岁年年人不同,但年年岁岁花相似,天地人伦中总有一些不变的东西。
如龚贤诗中所说:“小台临寂历,溪断欲生烟。
此地近于古,何年方及春?”这里所言“近于古”的古意,不是赵孟頫的古风,它是“不及春”的,无时间是其根本特点。
龚贤在高古寂历中,荡却时间性裹挟所产生的种种迷思,将人从知识表象中、历史丛林里、功利追逐处拯救出来。
如石涛所说,艺术创造是“一洗古今为快”——挣脱“古今”缠绕,追求生命里永不凋谢的春花。
这两种“古意”并非截然分别,而是彼此相关。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一)发展现状。
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
目前,我省是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共有规模以上汽车及零部件企业876家。
随着比亚迪、广汽传祺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小鹏汽车、腾势汽车、广汽蔚来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美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汽车产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1位。
2019年,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8404.7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768.35亿元;全省汽车产量311.9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2.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5.59万辆,占全国产量13.1%。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过于依赖合资企业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仍未培育出世界一流的自主汽车品牌,总体上仍处于全球汽车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水平。
二是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与整车生产规模不相适应,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自给率不高,对汽车产业集群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车规级MCU、IGBT芯片等高端核心组件高度依赖进口。
(三)优势与挑战。
我省作为全国汽车生产和消费第一大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汽车制造业规模大,拥有整车及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
二是依托基础雄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我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跨行业融合合作具有领先优势。
广东省2024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行动方案
一、背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促进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之一、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制定了2024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1.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实现产业价值的持续增长。
2.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
三、重点任务1.政策支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财税优惠、土地政策、融资支持等,吸引更多投资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创新平台和科研机构,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
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3.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引进一批具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
加强高校和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
4.产业布局调整调整产业布局,合理选址和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和协同效应。
5.市场拓展与对外合作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拓展和对外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引进,加强与国际先进产业的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实施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的实施能够得到充分的支持。
4.健全考核评估制度,通过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广东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会取得显著的发展效果。
预计到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值将占到广东省GDP的30%,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推动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指南
附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指南一、示范城市群选择流程(一)城市群组队。
各城市围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上当地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以及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情况,自愿与相关城市组队,强强联合(拥有产业链上优秀企业的城市可参加多个城市群)并协商产生牵头城市。
牵头城市会同其他城市共同编制实施方案,与其他城市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
其他城市按照任务分工编制实施方案,向牵头城市提供示范任务承诺函。
有关企业之间按照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签订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二)省级申报。
牵头城市所在省份相关部门应对示范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后,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报示范。
(三)评审程序。
五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城市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经五部门审核后确定示范城市群。
二、申报基础条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支持基础条件好、产业链上企业技术水平高的城市群。
申报基础条件包括:(一)产业基础。
产业链条基本完整,链条上的企业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二)氢能供给及经济性。
能够持续提供安全的车用氢能,经济性较好。
(三)应用场景。
具备明确的适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的应用场景。
已推广不低于100辆燃料电池汽车,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至少2座加氢站且单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公斤。
(四)政策保障。
有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技术攻关、示范推广、安全监管等政策措施。
三、示范目标示范城市群应在示范期间完成以下基础目标:(一)燃料电池汽车搭载的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技术取得突破并产业化。
第1、2、3、4年度分别不低于2项、4项、5项、7项,产品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综合测试,并示范应用不低于500台套。
(二)氢能经济性明显提高。
车用氢能价格显著下降,终端售价不超过35元/公斤。
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价格明显下降。
(三)应用新技术的车辆加快推广应用。
整车产品性能应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符合技术指标的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推广车辆累计运行里程满足要求。
2022年行业分析广州2022年前将建126座LNG加气站 出租车逐步淘汰
广州2022年前将建126座LNG加气站出租车逐步淘汰广州通过8年时间,耗费超过20亿元的成本,大力进展的LPG 公交车、出租车最终要退出运营。
昨日,广州LNG加气站进展规划出炉,到2022年将投资10亿元兴建126座LNG加气站。
之前使用LPG 的公交和出租车将逐步报废更新。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PM2.5排放物,昨天,广州市发改委印发《广州市自然气(LNG)加气站进展规划(2022-2022年)》。
到2022年,广州将投资10.836亿元规划LNG汽车加气站126座。
明年年底前广钢一号门、新滘南、罗冲围等地将建成首批35个LNG加气站。
汽车燃用LNG每年可替代燃油约72.21万吨,节省燃料费用约8.24亿元,或每年可替代LPG约69.11万吨,节省燃料费用约8.59亿元。
该规划分三期实施,分别是启动期2022年~2022年,近期2022年~2022年,远期2022年~2022年。
将来广州将考虑在LNG加气站内预留CNG汽车加气及电动汽车充电位置,建设“四位一体”加油加气站;对符合条件、加气功能单一的原LPG加气站改为LNG加气站;在中心城区内不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不位于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四周。
目前,广州建成自然气门站4座,自然气高中压调压站6座,分输阀室1座,自然气调度中心及后方设施,另外石滩门站和鳌头门站正在建设中,黄阁门站(二期新黄阁)也正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
全国充分的LNG以及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可为广州市自然气汽车加气进展供应牢靠的气源。
LPG公交车逐步报废据悉,根据初步摸查,2022年广州市方案报废更新公交车辆约1500台,方案新增公交车约500台。
依据交委猜测,广州到2022年拟报废更新及新增公交车辆约2100台。
今后广州新购置的公交车建议以LNG汽车为主。
目前,广州市现有在用公交车 10052 台,其中,以燃料为LPG 的公交车为主。
目前广州市建成并投入使用 LPG 汽车加气站共39座,其中含油气合建站2座。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城市群的发展情况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城市群的发展情
况
嘿,你知道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城市群那可是相当重要啊!我国现在有好些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城市群呢,发展情况也是各有千秋。
就拿上海城市群来说吧,那真的是发展势头迅猛啊!各种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还有大量的科研力量汇聚。
你想想看,就好比一场赛车比赛,上海城市群就像是那辆马力十足的赛车,一路疾驰!他们在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比如说,越来越多的加氢站建起来了,让燃料电池汽车跑起来更方便了呀!这就像给汽车安上了翅膀,能不飞得快吗?
还有广东城市群,也是不甘示弱呀!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化。
这就好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各个环节紧密配合,战斗力超强!大量的企业投身其中,生产出高质量的燃料电池汽车,走向市场。
京津冀城市群呢,则是凭借着强大的协同合作能力,共同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
这就如同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个城市发挥自己的特长,有的搞研发,有的搞生产,有的搞应用,共同打造出一个燃料电池汽车的美好未来。
你说,这些城市群的发展是不是超级棒?这可不是我在吹牛啊,都是实实在在的成绩摆在那呢!他们就像一颗颗闪耀的星星,照亮了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道路。
这难道不让人兴奋吗?这难道不让人对未来充满期待吗?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城市群会发展得越来越好,燃料电池汽车也会越来越普及,我们的出行会变得更加绿色、环保、便捷!你难道不这么认为吗?。
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
15000
氢பைடு நூலகம்供应
氢能供应及经济性
1.车用氢气年产量超过5000吨。鼓励清洁低碳氢气制取,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15公斤。
2.车用氢气品质满足《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T 37244-2018)要求。
(3)重型货车(12吨以上)、大型客车(10米以上):Y=(p-50)×0.03+1;p≥110时,Y=2.8。
3.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的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
奖励积分标准
补贴上限(分)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车辆技术和数量
1.示范期间,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
2.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
3.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
3.车用氢能价格显著下降,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
按照车用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积分奖励:
1.2020年度7分/百吨,2021年度6分/百吨,2022年度4分/百吨,2023年度3分/百吨。
2.成本达标,奖励1分/百吨。
3.清洁氢(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5公斤)奖励3分/百吨。
4.运输半径<200km,奖励1分/百吨。
4.燃料电池乘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400W/kg;燃料电池商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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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强化广东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推广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提升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
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企业以及制氢、加氢、储运设备企业在省内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建设高水平自主化生产线,加快相关技术成果在省内形成产业化能力。
对突破核心技术的重大产业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落实支持政策。
2.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理念,在技术创新、产业链建设、氢能供给、车辆推广、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以广州、深圳、佛山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为引擎,联动东莞、中山、云浮等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依托东莞、珠海、阳江等氢源供应基地,加快产业项目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
3.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燃料电池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
(二)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采取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设立研发项目,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确定研发目标,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开展燃料电池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化能力。
5.支持前沿技术研发。
“十四五”期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等重点专项继续安排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前沿技术研发,增强技术储备。
支持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若干国家及省级燃料电池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
6.加大研发支持力度。
统筹用好国家和省级资金用于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同时,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申请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和省创新创业基金。
7.加强检验测试能力建设。
支持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及相关检测企业组建燃料电池汽车专业检测试验平台和标准研究平台,提供关键材料和零部件检验测试服务、氢气品质检测检验及氢能装备性能评价服务。
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检验测试技术标准,提升专业检测能力。
(三)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
8.完善加氢站布局。
“十四五”期间全省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
省内示范城市应组织编制本地区加氢站建设布局方案,明确示范期间年度建设任务,省内其他城市按全省布局规划组织推进加氢站建设。
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原则上应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加氢设施。
9.鼓励建设油(气)氢合建站。
珠三角示范城市位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鼓励在“十四五”期间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10.支持自用加氢站建设。
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建设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限于对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对外经营服务。
11.完善建设管理体制。
加氢站参照城镇燃气加气站管理,不核发加氢站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加氢站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加氢站建设管理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加氢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氢站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气象部门负责加氢站工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核发。
12.明确加氢站建设相关手续。
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气)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无需再办理加氢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增建(构)筑物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原未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应依法依规处理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审查验收意见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结论核发充装许可证。
自用型加氢站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需办理充装许可证。
13.统一加氢站建设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
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每站补贴25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200万元;属于撬装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150万元。
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获得财政补贴的加氢站在首笔补贴到位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应主动返还补贴资金。
(四)着力保障低成本氢气供应。
14.加快氢气保供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东莞巨正源、珠海长炼、广石化等可供应工业副产氢项目建设,允许石化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低成本化工副产氢供应能力,加快建设东莞巨正源副产氢厂区外集中充装设施。
15.推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
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
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16.开展氢气制储运新技术应用试点。
发展清洁能源制氢,开展核电制氢、海上风电制氢、光伏制氢等试点,带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等制氢装备研发生产。
研究调整完善车用制氢项目能耗统计方式。
支持开展低温液氢储存和加注试点,探索开展固态储氢、有机液体储氢、氢气管道运输等氢气储运新工艺、新技术试点。
17.逐步降低用氢成本。
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中“氢能供应”奖励资金,按照示范城市群内车用氢气供应量奖励给加氢站;各示范城市要落实国家有关氢气价格的要求,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
(五)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
18.加快重载货运和工程车辆电动化。
鼓励珠三角示范城市大幅提高重载货运、工程车辆和港口牵引车辆电动化比例,积极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
鼓励各市设定绿色物流区,放宽燃料电池物流车通行限制,建设氢能物流园。
19.推动冷链物流车电动化。
探索省内燃料电池汽车便利通行机制,适当放宽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市区通行限制,提高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路权,探索冷链物流新能源车辆停车等优惠措施。
20.加快整车推广应用。
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按照总量控制、逐步退坡原则,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1万辆车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
对完成1万辆推广目标后的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21.建设统一市场。
各地不得要求购置的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必须本市生产,不得限制非本地市制造的燃料电池车辆注册登记和申领地方财政补贴。
各地统一执行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奖补政策,不得另行出台整车购车补贴政策。
(六)加强全产业链安全管理。
22.明确安全保障及应急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氢能供给企业、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和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地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将氢能列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涉氢重点企业单位实时监控。
23.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对整车、关键零部件及加氢站设备的日常安全监管。
24.完善安全运行监控体系。
建立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常规检查、操作规范、加氢规范和维修保养等措施。
依托示范城市群运营监管平台,远程实时监控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状态,多措并举确保安全运行。
25.强化氢能供给安全保障。
出台加氢站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评价。
加强氢能供给环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支持有条件的地市为加氢站购买公共责任安全保险。
加强安全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氢能应用安全性的认知。
三、保障措施26.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问题。
佛山市会同11个组成城市成立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示范城市群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相关工作。
组建示范城市群专家委员会,指导落实示范任务。
支持各地积极参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
27.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统筹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八大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化能力、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
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对燃料电池汽车企业推出符合企业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到“科创板”等证券市场融资做大做强。
28.建立统一监管平台。
组织建设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监管平台,重点对示范期内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和加氢站运行等进行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燃料电池汽车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