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调度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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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安全高效运转,确保我矿顺利实现产能突破600万吨的生产目标,特制定如下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一、采掘工作生产组织

1、各采掘区队每月初按照生产经营计划,将生产任务逐旬分解,排好每日计划,围绕班、日、旬、月计划组织均衡生产。

2、各采掘区队值班队长、带班队长、生产班长要认真组织当班生产,克服各种困难,排除隐患,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完成当班作业计划,并为一下班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否则值班队长组织当班人员到调度室参加讨论。

3、在作业地区遇到地质构造、水害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时,区队及有关科室要超前考虑解决方案,并在生产矿长或分管矿长的组织下,制定详细的生产组织方案,快速有效的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以避免生产停滞。

4、每周五在生产例会上,各区队队长总结汇报当周的生产情况,未能完成生产任务区队必须说明原因。制定下周详细的生产组织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交调度室。

5、若未能按时完成当日生产计划,区队长必须在每天19:00的矿长办公会上说明原因,由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协助解决存

在的主要问题,并布置有效解决方案。

6、若发生机电运输事故,带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在10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处理时间超过30分钟,机电队长要及时赶到现场,现场仍不能查明原因,无法解决时,现场带班人员必须及时与调度室联系,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及分管机电副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7、区队向调度室汇报的开拓掘进、推进进尺必须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掘进工作面若月底汇报进尺累计数据与实际验收数据错差超过3%,综采工作面错差超过2%,则按照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区队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罚。

8、若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生产隐患或安全问题,有关管理人员或职能科室在责令停产的同时,必须向调度室和生产矿长汇报,快速研究解决方案解决问题,恢复生产。

9、各采掘区队严禁隐瞒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加强现场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管理工作,保证责任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10、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作业规程要求,为正常生产打好基础,迎接各类检查时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生产,要做到质量标准动态达标。

1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做到系统等水,排水泵排水能力必须在涌水量的2倍以上,掘进工作面排水泵能力不能小于300m3/小时。出现底板出水和顶板淋水时,

及时挖水沟、沉淀池和泵坑,确保出时不影响生产工作做到有序进行。

12、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安装风、水管路上的压力表。

13、各掘进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延伸风水管路、排水管路、液压支柱和道轨。

14、各采掘区队必须配合好责任地区的钻探注浆工作,做好钻场的物料、设备运输工作,确保钻场供风、供水、供电系统的可靠有效。

15、掘进工作面矸石、炭块长度超过300mm时必须破碎,严禁直接进入胶带运输系统。

16、各采掘区队必须制定每个工种的交接班流程,现场员工规范操作,提高交接班效率,尽可能保证足够的生产时间,交接班期间设备停转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17、各采掘工作面每日检修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小时,原则上时间为9:00-12:00,采掘区队必须制定严格的检修制度,实行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管理,每次检修时间超过三小时的必须将作业计划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填写详细的检修记录。

18、各采掘区队必须制定系统、完善的检修计划,消除系统或设备检修盲区、死角,做到超前检修、预防为主,以保证生产系统各种设备的完好可靠运转。区队必须认真制定检修计

划,并严格按照值班矿领导批准的方案进行检修作业。

二、机电运输工作的生产组织

1、各区队必须制定月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对于大型系统设备检修超过三个小时的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包括设备的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步骤分解流程等内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机电科和调度室各一份。

2、运输系统、主井提升系统日检修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小时(时间为9:00-12:00),超过三个小时的必须由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3、各区队检修作业必须提前进行检修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物资、工具的准备尽可能的缩短检修时间,并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和收工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做好记录。

4、运输系统和提升系统发生事故停止运转,现场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积极组织协调各区队尽快解决系统故障,当事故影响超过30分钟的必须向值班矿领导和分管矿领导汇报。

5、运输系统和提升系统因故停止运转超过30分钟时,机电科要通知有关职能科室、区队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方案,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

6、主井提升系统、胶带运输系统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期间设备停转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无特殊事件,要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7、各职能科室和区队要经常下井了解井下供排水、供风、供电系统的工况,并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和钻探注浆、瓦斯抽放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变更路线和管路,若系统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机电科要尽快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若30分钟内不能处理好或未能查明原因,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安排有关科室或区队专业人员在一个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8、机电运输科要保证井上下通讯系统的可靠、稳定运转,并及时调整采、掘、修、钻探等作业地点的电话位置,掘进工作面电话距迎头不能超过50m。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及主要配电点、排水点等必须安装专用电话。

9、机电运输科要尽快完善“六大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的安装实施工作,各生产系统的工况数据必须反映到调度室,要及时做好井上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维护工作,若井上下监控探头、线路等出现故障影响信息传送时,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以确保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可靠高效运转。

10、运输队负责各区队空车、材料供应,若出现空车、材料供应不及时,使用单位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积极组织协调解决,在事故处理完成后调度室要组织进行追查讨论,按照生产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1、机电运输科必须保证轨胶运输系统、主副提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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