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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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已经成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然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处理,计算机的使用必须遵循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制定并执行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至关重要。

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计算机的定义与认定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其认定应依据国家相关保密标准和规定,由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进行。

(二)物理安全保障涉密计算机应放置在专门的保密场所,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电磁泄漏等物理防护措施。

场所应限制人员进出,并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

(三)设备采购与管理采购涉密计算机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产品,并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审批程序。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报废应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四)操作系统与软件管理涉密计算机应安装经过安全认证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补丁修复。

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特别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外软件。

(五)用户权限管理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明确其可访问和操作的信息范围。

用户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六)信息存储与传输涉密信息应存储在加密的存储介质中,传输应采用加密通道,确保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七)病毒防护与安全审计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安全扫描。

同时,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计算机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和审查。

(八)维修与报废处理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在维修过程中采取保密措施。

报废时,应确保存储介质中的信息被彻底清除,无法恢复。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信息分类与标识对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的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是敏感信息,哪些是普通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二)个人隐私保护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未经授权收集、存储、使用或披露个人敏感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守则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守则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守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防止国家秘密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人员。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计算机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2. 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涉密计算机管理1. 涉密计算机应专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与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连接。

2.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3. 涉密计算机应安装国家认可的安全防护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和安全补丁。

4. 对于涉密数据,应采取加密存储和传输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四、非涉密计算机管理1. 非涉密计算机用于处理一般工作信息,应与涉密计算机物理隔离,避免交叉使用。

2. 非涉密计算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潜在的安全威胁。

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时,也应遵守基本的信息安全规范,不得随意下载未知来源的软件或打开可疑邮件。

五、网络与数据通信管理1. 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涉密信息通过网络传输。

2. 对于需要通过网络传输的非涉密信息,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VPN等加密通道。

3.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

六、应急处理与违规处罚1. 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体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向县国家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措施。

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守则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定在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

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一、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三、不得随意复制保密数据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制的数据、文件、材料,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制。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本单位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单位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单位秘密。

五、坚持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入网,和外网进行物理隔断。

不得插用非本办公室的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

六、凡入网的计算机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七、笔记本电脑因工作原因经常带出,不得存储保密数据及信息。

如确需存储保密信息,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记录。

八、涉密机器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九、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

十、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是现代企事业单位普遍采用的信息处理工具之一,保护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是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规范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1、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2、涉密计算机分类涉密计算机分为保密级别计算机和普通计算机两类。

3、涉密计算机管理责任(1)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的具体管理工作;(3)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涉密计算机。

4、涉密计算机使用权限涉密计算机的使用权限需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权限由单位领导授权,并由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5、涉密计算机使用规定(1)严禁私自更改、删除、复制涉密计算机上的数据和程序;(2)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非法软件和病毒;(3)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连接到外部网络上;(4)严禁将涉密计算机用于非涉密计算机的工作;(5)禁止将涉密计算机用于非法活动或泄露国家秘密;(6)严密控制涉密计算机的物理访问权限。

6、涉密计算机保密措施(1)涉密计算机应放置在专用的办公室或机房内;(2)涉密计算机室内应有监控设备,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3)涉密计算机室门窗应加装防护设备,防止非法入侵;(4)涉密计算机需定期对硬盘进行格式化,以防泄露机密信息;(5)涉密计算机的文件传输需通过加密方式;(6)涉密计算机需定期进行病毒和木马检测,确保计算机安全。

7、涉密计算机事故处置(1)发生计算机事故时,及时调查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置;(2)事故调查报告应上报单位领导,并及时进行回复。

三、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1、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2、非涉密计算机分类非涉密计算机包括一般办公计算机和终端设备。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然而,在这个信息时代,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

本文将从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定义和分类、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制度执行的重要性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定义和分类涉密计算机指的是存储、处理、传输或管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非涉密计算机则是指不涉及以上保密信息的普通计算机系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涉密计算机分为核心涉密计算机、重要涉密计算机和一般涉密计算机。

核心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或管理国家核心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采用的安全措施最为严格;重要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或管理国家重要秘密的计算机系统,安全措施相对较严格;一般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或管理一般秘密的计算机系统,相对而言,安全措施较为宽松。

二、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计算机系统中的涉密和非涉密信息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计算机系统的访问控制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应设有相应的访问控制措施,限制非授权人员对系统的访问。

涉密计算机的访问控制应更为严格,通过密码、指纹等多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访问。

2. 信息的加密传输对于涉密信息的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篡改或截获。

同时,非涉密信息的传输也要注意网络安全,避免信息泄漏。

3. 系统和数据备份计算机系统和重要数据的备份是保证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破坏。

4. 安全审计和日志记录计算机系统应该具备安全审计和日志记录功能,跟踪和记录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5. 人员安全意识培训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不仅依赖于技术手段,也离不开人的因素。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是全体职工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国家机密工作的基础,每个职工都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条保密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政策,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确保国家机密不泄露。

第五条保密管理应当与全面科学的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保密管理效能。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职工保密意识,确保保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包括:专用计算机、网络等,由专门的保密机构统一管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保密资格证书才能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外传。

第八条非涉密计算机主要指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规计算机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使用合法正规的软件和安全的网络,严禁私自下载、安装或使用侵权软件和破解软件,不得上网浏览、下载或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外传单位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一律严禁随意接入外部的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可存储数据的设备,不得私自接入任何非本单位的网络,不得私自接入没有经过单位安全审批的外部设备。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防火墙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计算机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做到不轻信网络信息,不暴露个人信息,不轻易下载陌生软件。

第十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任何安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专职保密人员或计算机管理员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流程、日常维护、异常处理等环节,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硬盘内存储绝密级文件和信息;对涉密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清理,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定不少于8位数的开机密码,有专人使用和管理,密码报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备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送修的,须经保密部门和信息通信部门的检查和技术处理。

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后,需将硬盘拆下,交有关人员妥善存放,经分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交分局定点单位销毁。

第五条要对涉密计算机硬件资源加贴标签及定密标识,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单位保管。

第六条严禁“一机两用”行为。

涉密计算机要有完善的安防措施,严禁接入公安信息网、互联网或其他网络,在系统进入、资源共享、屏幕保护等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输出涉密信息,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下载涉密信息、拷贝涉密信息和将涉密信息制作成光盘。

第八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不得进行公开交流和擅自对外公开发表。

第九条外来人员和非本单位雇用人员不准单独接触非涉密计算机,严禁接触涉密计算机。

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控制参观,必要的参观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严格备份,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确保备份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及信息。

第十二条非涉密计算机禁止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计算机严禁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联入公安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安装有无线上网设备。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和个人,包括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

三、职责分工(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的采购、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并对计算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技术监督。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四、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一)涉密计算机的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为涉密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

(二)涉密计算机的采购1、采购涉密计算机应选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三)涉密计算机的标识涉密计算机应粘贴明显的保密标识,注明密级、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四)涉密计算机的使用1、涉密计算机应指定专人使用,使用人员应经过保密培训,熟悉保密规定。

2、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连接非涉密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等。

3、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网卡、蓝牙等无线设备。

4、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等,密码应定期更换。

(五)涉密计算机的信息存储1、涉密信息应存储在涉密计算机的涉密存储设备中,如涉密硬盘、涉密光盘等。

2、涉密存储设备应按照密级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3、存储涉密信息的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被损坏。

(六)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与报废1、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维修,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存储设备,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涉密计算机报废时,应拆除涉密存储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保密管理制度的目的保密工作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实施是确保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 涉密计算机的定义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

其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应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保密标准和要求。

2. 涉密计算机的等级划分涉密计算机根据其使用环境和重要程度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等。

不同等级之间的保密标准和要求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

3. 涉密计算机的准入管理涉密计算机的准入必须严格控制,并对使用人员进行认证和授权。

只有经过相应培训和审批的人员才能使用涉密计算机,并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严守保密规定。

4. 涉密计算机的物理安全涉密计算机的物理安全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包括对机房的门禁控制、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设备的防火防护以及保密设备的密封等措施。

5. 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是保障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的重要措施。

必须建立有效的网络保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技术等,以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

6. 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对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表。

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性。

三、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 非涉密计算机的定义非涉密计算机是指处理一般性信息、无国家秘密等级的计算机设备。

相对于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标准和要求较为宽松,但仍然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管理。

2. 非涉密计算机的准入管理非涉密计算机的准入相对简单,但仍需对使用人员进行合理的授权和管理。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3. 非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非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同样重要,需要建立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补丁、设立密码策略、限制对外访问等,以减少安全风险。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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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

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

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

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

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
器。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组织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科学、权责分明、分类管理、综合防护。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时,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为加强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设立保密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规划、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保密管理机构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七条保密管理机构应建立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的信息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权限管理第八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权限应依据单位和个人的需要进行分级设置。

第九条凡使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认证。

第十条拥有使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

第四章网络安全第十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在联网时,必须确保网络安全,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网络连接必须经过授权,不得私自增设和更改网络连接设备。

第十三条网络连接的安全和稳定是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的重要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行为任何可能导致网络连接不安全和不稳定的行为。

第五章数据保护第十四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所有数据必须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五条公司和个人用户对于数据的保存和传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数据传输必须经过加密处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六章设备安全第十七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验收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设备使用必须遵守规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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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硬盘内存储绝密级文件和信息;对涉密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清理,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定不少于8位数的开机密码,有专人使用和管理,密码报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备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送修的,须经保密部门和信息通信部门的检查和技术处理。

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后,需将硬盘拆下,交有关人员妥善存放,经分局保密领导小组组
长批准后,交分局定点单位销毁。

第五条要对涉密计算机硬件资源加贴标签及定密标识,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单位保管。

第六条严禁“一机两用”行为。

涉密计算机要有完善的安防措施,严禁接入公安信息网、互联网或其他网络,在系统进入、资源共享、屏幕保护等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输出涉密信息,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下载涉密信息、拷贝涉密信息和将涉密信息制作成光盘。

第八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不得进行公开交流和擅自对外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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