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酒店住宿登记表
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三、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四、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馆贵重物品管理制度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是指旅馆业在接待旅客入住时进行的登记和记录,以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利。
下面是一份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的范例,共有700字:旅馆住宿登记制度一、登记原则:1. 旅馆住宿登记制度是为了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利,所有住宿旅客必须进行登记。
无论是个人旅游还是团体旅游,都必须按照旅馆要求的程序进行登记。
2. 旅客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个人信息。
旅馆将对旅客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仅用于住宿登记和相关事务办理。
二、登记程序:1. 旅客到达旅馆前台时,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进行登记。
2. 前台工作人员将对旅客提供的证件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 旅客必须填写登记表格,包括预定信息、入住日期、退房日期等详细信息。
4. 登记表格必须由旅客本人填写和签名确认,如是团队旅游,由旅游领队或负责人代表团队填写和签字。
5. 旅客必须按照旅馆规定的要求,支付住宿费用和押金。
三、登记记录:1. 旅馆将对旅客提供的信息进行登记记录,并保存一定期限。
在旅客退房后,旅馆将对登记表格进行整理和保管,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2. 旅客提供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住宿登记和相关事务办理,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3. 旅客有权要求查看、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如遇到问题或疑虑,可以向旅馆的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咨询,旅馆将积极配合解决。
四、特殊情况:1. 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且监护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对于特殊人群(如残疾人士、老人等),旅客可提前通知旅馆,以便旅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五、附则:1. 旅馆将在显眼位置设立住宿登记告示栏,告知旅客有关登记制度的详细信息。
2. 旅客在入住期间,应遵守旅馆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旅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3. 旅客办理退房手续时,需要将房间钥匙交还给前台工作人员,旅馆将进行相应确认。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流程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一、二、冒、通行证》。
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五、一进除领输到公安机关。
六、旅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在系统故障未排除前应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于当日22时前或次日10时前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在2小时内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录入基础警务平台。
七、旅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簿(单)按时间顺序分楼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保管期一年。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的照片和年龄是否已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房登记包括三个部分:(1)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2)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3)扫描客人的证件并上传到公安系统。
4二、1、23(1(2(3)扫描客人的证件并上传到公安系统。
别,各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到当地派出所。
4、外交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
旅店业住宿验证登记制度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任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境内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和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登记:一是旅游或商务团队。
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旅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二是政务团队。
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
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酒店住宿登记制度为了加强酒店内部治安管理,保障酒店和宾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酒店宾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一、接待必须严格履行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宾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宾客,详细介绍酒店情况和宾客住宿须知以及酒店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宾客行李,贵重物品,现金寄存酒店前台保险箱代为保管的动员工作。
旅馆住宿登记制度
住宿查验登记制度(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7.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8.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1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11.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证;1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1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1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房间号、身份证、入住时间(时/分)、退房时间(时/分)等项目。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登记:一是旅游或商务团队。
统一填写《团队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旅客入住预定客房后,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旅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二是政务团队。
市、区县四大班子和政府机关政务团队,市委巡视组、市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组,政务、商务代表团入住旅店,只需出具团队证明、花名册即可,无需一人一证登记住宿,登记后由属地派出所在2小时内实行户籍身份确认。
旅馆业入住须知制度范本
旅馆业入住须知制度范本一、入住登记制度1. 旅客住宿必须进行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2.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3.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名制登记1. 旅客住宿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
2. 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 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旅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旅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3.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旅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四、未成年人入住管理1. 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 旅馆应当查验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明,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3. 旅馆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4. 旅馆应当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五、服务态度1.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热情、礼貌地接待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2.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旅客的隐私和权益,不得擅自进入旅客房间。
3.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旅客的问题和投诉,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环境卫生1. 旅馆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旅馆应当提供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确保旅客的住宿舒适。
住宿登记规定
客单按入住日期顺序存放三年以上备查。
加群 肇念霜淭 12.
3. 应进行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为: 1) 临时来华旅游、探亲、访问、洽谈贸易,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从我国过境 的外国人,以及进入我国的国际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 2) 短期来大陆探亲、观光、旅游等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3) 定居国外短期回国,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留宿单位或者居民家中的 中国公民。 4) 已在我国长期定居或者已取得居留证或者临时居留证,离开自己的住所 临时外出旅行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需要住宿的外国人。 5) 在驻华外交机构馆舍以外临时住宿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 6) 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领事官员留宿的持普通护照,不享有外交特权和 豁免的外国人。
酒店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住宿管理,确保酒店住宿秩序,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及公共区域住宿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范围与要求第四条以下人员需进行住宿登记:1. 预订客房的客人;2. 现场入住的客人;3. 临时住宿的客人;4. 参加酒店活动的客人;5. 其他需要住宿登记的客人。
第五条客人住宿登记应提供以下信息:1. 客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 客人住宿时间、房型、价格;3. 客人入住人数、陪同人员信息;4. 客人身份证明材料。
第六条客人住宿登记应遵守以下要求:1. 客人需在入住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2. 客人需按照酒店规定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3. 客人住宿登记表需加盖酒店印章;4. 客人住宿登记表需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章登记流程第七条客人入住流程:1. 客人抵达酒店后,前台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客人介绍住宿登记流程;2. 客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前台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并录入系统;3. 客人填写住宿登记表,前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4. 客人支付房费,前台工作人员出具发票;5. 客人领取房卡,入住客房。
第八条客人退房流程:1. 客人退房时,前台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结账;2. 客人结清房费后,前台工作人员收回房卡;3. 客人填写退房登记表,前台工作人员签字确认;4. 客人离开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并录入系统。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九条酒店应建立住宿信息档案,对客人住宿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第十条酒店应定期对住宿信息进行清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一条酒店应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未经客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客人住宿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客人未按要求进行住宿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酒店有权拒绝其入住或要求其立即退房。
小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范本
小旅馆住宿登记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旅馆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住宿登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旅馆的所有旅客住宿登记工作。
二、登记内容1. 旅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
2. 旅客的住宿时间、房间号、床号等信息。
3. 旅客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等。
三、登记要求1. 旅客住宿登记应当由旅客本人亲自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2.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在旅客入住时立即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在旅客退房时核验登记信息,确保无误。
四、登记程序1. 旅客入住时,旅馆工作人员应当要求旅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核验。
2. 旅客应当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格,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对旅客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
3. 审核无误后,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住宿登记系统,并打印出住宿登记单据。
4. 旅客退房时,旅馆工作人员应当核验登记信息,并在住宿登记单据上注明退房时间。
五、信息安全1. 旅馆应当妥善保管旅客的住宿登记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2. 旅馆应当定期对住宿登记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信息安全。
六、违规处理1. 旅客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馆应当拒绝为其提供住宿服务,并报告公安机关。
2. 旅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住宿登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3. 旅馆泄露旅客住宿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馆所有。
旅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制定日期: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治安管理制度(一)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
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
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
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 :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
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
住宿(酒店)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住宿(酒店)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得住宿。
二、旅馆接待旅客登记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专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从事此岗位。
三、旅客投宿时,应由旅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旅客自己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然后由旅馆登记员按照登记要求,认真查验旅旅客出示的身份证和所填写的《旅客住宿登记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发现旅客身份证件可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填写错项、漏项的要及时更正。
四、旅馆接待会议或旅游团队旅客住宿,应由组织单位出具与会人员或旅游团队名单,旅馆按此名单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并确定旅客住宿房号。
五、旅馆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完毕后,已开通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将旅客住宿登记的各项内容及时输入信息系统,并上报。
六、旅馆登记员要加强与楼层服务员联系,发现入住者与登记人不相符合时,要督促实住旅客到总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七、加强旅客登记资料的管理。
《旅客住宿登记簿》统一到派出所领取,任何旅馆不得印制,也不得使用其它表式。
《旅客住宿登记簿》由各旅馆按时送派出所存查,宾馆的《旅客住宿登记表》要按月装订并保存备查。
八、旅客离店要及时注销,并注明离店时间。
佛山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自助
佛山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自助一、为什么要对境外人员实行住宿登记?对境外人员实行住宿登记管理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实现对来华境外人员全过程动态综合管控的基础性工作。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要求在本国临时住宿的境外人员办理住宿登记,并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目的在于掌握境外人员的人数、国籍、年龄、入境事由、停留时间、住宿地点等情况,以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发现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入境人员,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二、对境外人员实行住宿登记管理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三、对违反住宿登记管理的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境外人员是指那些人?境外人员是指持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入境证件)和签证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
五、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内容是那些?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内容有: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种类和号码、报到日期、住址、国内邀请人或本人等。
六、对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管理有哪些要求?有两点:一是要准确登记,特别是姓名、性别、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要求全部录入,准确率100%;二是及时上报,入住登记后24小时内上传。
旅客住宿登记簿
旅客住宿登记簿
旅馆住宿登记须知
一、登记凭证。
国内旅客住宿凭《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凭《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证件进行登记住宿。
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可凭《护照》;台湾、港、澳居民凭《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登记内容。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旅馆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并在1小时内将住宿人员信息及照片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三、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会议和旅游团队凭会议举办单位和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件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一同输入。
四、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信息登记。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核对身份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
随成年人住宿的未携带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如单独到旅馆住宿的,旅馆可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
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临时住宿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 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或者暂住卡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 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临时住宿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 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 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 (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 (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服务对象
中国境内购房、购车、租房居住、考驾照、就业以及在有关机构或他人家中住宿等不在旅馆内住宿的机构内 境外人员。
所需材料
境外人员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件。留宿外国人的个人或者机构代为申报住宿登记的,应当同时查验代 办人的有效件或者单位证明。
办理机构
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各分市局外事科、各分市局派出所、各公安局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范本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旅馆业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旅馆,是指为旅客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公寓式酒店等。
第三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住宿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住宿登记工作。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按要求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四条旅客住宿登记应当如实填写旅客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住宿时间、房间号等信息。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第五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对入住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核验,确保旅客身份真实可靠。
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旅馆经营单位应当拒绝接待;对有效身份证件有伪造、变造、污损等情形的旅客,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六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七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者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
第八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
第九条旅馆经营单位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住宿登记制度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住宿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住宿登记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根据法律法规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住宿登记规定
住宿登记规定一、《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2.第七条旅客住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向旅馆工作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按规定登记住宿。
2)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按公安机关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并发给旅客住宿证明。
3)登记材料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满3年后,交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处理。
4)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主管公安机关。
3.应进行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为:1)临时来华旅游、探亲、访问、洽谈贸易,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从我国过境的外国人,以及进入我国的国际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
2)短期来大陆探亲、观光、旅游等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3)定居国外短期回国,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留宿单位或者居民家中的中国公民。
4)已在我国长期定居或者已取得居留证或者临时居留证,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外出旅行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需要住宿的外国人。
5)在驻华外交机构馆舍以外临时住宿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
6)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领事官员留宿的持普通护照,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
7)入境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入境人员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必须在抵达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对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和留宿未持有效护照证件入境人员的有关责任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二、登记有效证件及登记内容:1.国内宾客:1)有效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2)登记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填写在国籍一栏)、出生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住址、来去地点、停留事由。
旅馆住宿登记制度守则
旅馆住宿登记制度
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得住宿.
二、旅馆接待旅客登记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专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从事此岗位.
三、旅客投宿时,应由旅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旅客自己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
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然后由旅馆登记员按照登记要求,认真查验旅旅客出示的身份证和所填写的旅客住宿登记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发现旅客身份证件可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
关;发现填写错项、漏项的要及时更正.
遇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住宿,应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华侨、港澳台胞住宿登记表,并查验境外人员的护照和港澳台旅客所持有关证件.
夫妻住宿须查验结婚证.
四、旅馆接待会议或旅游团队旅客住宿,应由组织单位出具与会人员或旅游团队名单,旅馆按此名单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簿或旅客住宿登记表,并确定旅客住宿房号.
五、旅馆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完毕后,已开通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将旅客
住宿登记的各项内容及时输入信息系统,并上报.
六、旅馆登记员要加强与楼层服务员联系,发现入住者与登记人不相符合时,要督促
实住旅客到总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七、加强旅客登记资料的管理.旅客住宿登记簿统一到派出所领取,任何旅馆不得印制,也不得使用其它表式.旅客住宿登记簿由各旅馆按时送派出所存查,宾馆的旅客住宿登记表要按月装订并保存备查.
八、旅客离店要及时注销,并注明离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