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遴选有关条件的统一说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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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首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应该基于其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

一个优秀的指导教师应该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并且在相关领域有着较高的研究水平。

因此,应该对候选指导教师的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及其在学术界的声誉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能够给予学生最专业和有效的指导。

其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还应考虑其指导能力和学生情感的互动。

一个优秀的指导教师不仅应该具备卓越的学术能力,还应该关心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因此,在遴选过程中,可以考察指导教师的指导经验和学术支持历史,并通过与学生的面谈和交流,了解师生之间的相处情况和学生对指导教师的评价,以综合评估其指导能力和师生关系。

此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还应考虑其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情况。

一个卓越的指导教师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回答学生的问题、参与学术讨论和指导学生的研究工作。

因此,可以在面试过程中了解候选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其他职业或家庭责任的情况,以确保他们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生的指导和培养中。

最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专业的评审。

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由相关专家和教授组成,并且应该制定明确的评审标准和流程。

评审的结果应该公示,并给予学生申诉的机会,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应该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术背景、指导能力、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情况,以及学生对指导教师的评价。

只有通过合理、公正的遴选办法,才能保证学生获得优质的指导和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规定如下:一、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二)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X周岁;X年X月X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及发展趋势。

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四)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至少主持1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到账经费在X万元以上)可供培养博士生。

(五)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六)有协助其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七)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以下的学术论文为第一作者或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是联系通讯作者)。

①近五年内在CSSCI及以上刊物(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近五年内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含教材,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CSSCI (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③近五年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在SSCI刊物、A&HCI 刊物、《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近五年获省部级(人文社科、政府奖)二等奖以上至少一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例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例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例为了配合学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加强我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博士生导师遴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每两年进行一次。

凡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必须依据本条例进入遴选程序。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当然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参加遴选。

第二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执行。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向全校公布。

第三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主要原则(一)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发挥研究生导师的集体指导作用,有利于立足国内培养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的、与国际水平相当的博士。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

(三)博士生指导教师不搞终身制。

(四)建立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评聘动态机制,不断优化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积极改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年龄结构和学位结构,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以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主;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五)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其所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本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且限在一个授权点申报和审定。

(六)博士生指导教师总人数和各博士点的导师数必须与招生能力及实际需要相适应,依据招收博士生的计划来确定。

第四条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应是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为在岗的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

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

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

2024年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学术条件有一定的要求,这些条件
旨在确保指导教师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研究经验,能够为博士研究生提
供良好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

他们
必须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有深入且独立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享有一定的声誉。

这些成果可以包括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参与国家级科研
项目以及获得重要的学术奖项等。

这些成果能够证明指导教师在学术研究
上的能力、经验和贡献,可以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正确的研究方向和方法。

其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应该具备较强的指导和培养能力。

他们
应该具备良好的教学素质,能够将自己的学术知识和经验教授给学生,并
能够理解和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他们应该能够指导学生进行独立的研究,帮助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并能够在学术道德和研究伦
理方面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和指导。

此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应该具备广泛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

他们应该对自己的研究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同时还应该对其他相关
领域有一定的涉猎和认识。

这样可以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开阔的思路和深入
的研究方向,使他们能够从多个角度和层面进行问题的思考和解决。

总之,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学术条件主要包括学术水
平和学术造诣、指导和培养能力、研究广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这些
条件旨在确保指导教师能够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指导和支持,帮
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某重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docx

某重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docx

xx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xx大研字[20xx]30号)为适应我校博士生培养工作需要,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使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一)遴选原则1. 按需设岗,自愿申请。

2. 三级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二)基本条件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

2. 凡我校在岗教授,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均可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在学术上取得重大和重要研究成果或主持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副教授可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

3.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4.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生。

5. 能胜任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和指导工作,任现职称以来至少讲授过1门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已完整培养过1届硕士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6. 担任现职称以后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级重点、重大科研课题1项。

7. 担任现职称以后发表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1)理学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6篇。

②近五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并被SCI 收录。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生导师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生导师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校学位字〔2014〕6 号一、对学术业绩的原则要求申请担任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其学术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承担正式立项的高层次科研项目,并具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的科研经费;(二)在学术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学术业绩基本条件(一)自然科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条件一(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到账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 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2 )近五年在science 或nature(含子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

条件二(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到账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 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I .发表10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发表6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4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条件三(1 )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累计到账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160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且累计到账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300 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I .发表8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5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说明:(1)其它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EI 核心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2)影响因子为0 的SCI 论文不予认可;(3)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 5 种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EI 期刊,在这些权威EI 期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SCI 学术论文;(4)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 5 种本学科领域国际顶尖期刊(须经学校审查认定),在这类期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3 篇SCI 学术论文。

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为顺利推进《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要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调整导师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组成高效合理的指导教师团队,有利于提高导师队伍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培养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原则1.博士生导师既不是固定的职称或职务,也不是荣誉称号,而是指导和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聘任应遵从推进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健康发展的原则认真执行。

2.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由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进行指导,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遴选工作应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项目需求认真遴选。

二、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政策法规。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任正高职称满三年以上,且曾带满三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培养一届博士研究生,独自讲授研究生课程两门次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能与其他导师组成团队共同指导博士研究生,能履行导师职责。

(四)近三年独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是国家级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主要成员(前三位),并有较充足的可支配科研经费:1.哲学、文学和历史学的申请者须有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

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

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9]9号一、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原则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公正合理。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2. 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新选聘的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4.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5. 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的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三、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程序1.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不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单位,申请人可直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好相应的申报表格。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负责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3.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初选通过(或直接申报)的申请人,按照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议。

对拟新选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要对其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能力进行全面评议,并要听取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外单位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

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做出决议。

信息科学部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信息科学部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信息科学部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第一、对申请人的原则要求凡申请吉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一般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学校指导博士生。

2、须在学术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或取得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3、必须承担正式立项的高层次科研项目,并具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科研经费。

4、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

5、一般,平均每年为学生讲授一门课程。

6、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若申请人为副教授或者为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则必须有博士学位。

第二、学术业绩成果必须满足如下两种情况之一情况一:一、近三年至少主持A类科研项目1项(关于A类科研项目参见下面的附件)。

二、近五年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发表5篇SCI检索论文;2、发表2篇SCI检索论文,并取得相当于3篇SCI检索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3、申请人是国家奖获得者的前五名,或者是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的前三名,或者是省部级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且发表6篇EI检索论文,或取得相当于6篇EI检索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但至少要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和EI全文检索论文1篇,或发表EI全文检索论文3篇)。

情况二:一、近三年,至少主持A类科研项目一项(关于A类科研项目参见下面的附件),且年均到款不少于50万元。

二、且近五年,至少发表6篇EI检索论文,或取得大于等于6篇EI检索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但至少要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和EI全文检索论文1篇,或发表EI全文检索论文3篇)。

第三、对学术成果的重要说明1、关于其它科研成果的折算规则:⑴一篇SCI检索论文 两篇EI检索论文(等号两边可交换);⑵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均相当于发表2篇SCI检索论文;⑶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SCI检索论文;⑷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相当于发表1篇SCI检索论文。

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办法

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办法

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及遴选原则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 遴选原则:博士生导师遴选应有利于加强和促进学科建设,特别是重点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有利于建设结构合理、年轻力量充足的导师队伍,更好地完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任务。

对博士生导师按需设岗,并按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遴选。

二、申报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能担负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

2.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到申报年份的4月30日),在所申报学科连续从事专职教学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并已受聘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满2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

3. 高质量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及实践教学等工作,对于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可放宽为在全校范围内开设讲座、参与教材编写和各项教学改革等;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近5年内连续3年在境外完整协助指导过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 有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饱满的科研任务;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科技文章的能力;关心所在学科的发展建设,并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

5. 近5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取得的学术成果不低于以下基本要求:(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2)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其作为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副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A&HCI检索国际期刊以及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或会议上至少发表5篇学术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

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

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一】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一〕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治理类须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近五年〔2018年1月-2016年12月〕科研成果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1、第一作者发表T级学术论文1篇或A级学术论文2篇或B级学术论文3篇。

2、独著、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出版B级及以上学术著作或研究生教材2部。

3、学术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效排名1项〔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二】理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

〔二〕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之一: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前1%论文1篇或一区学术论文2篇或二区学术论文4篇〔JCR分区〕。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本专业领域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授权新品种2项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独著、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

4、学术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效排名1项〔国家级奖励有效排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级排名前5,自然科学三等奖排名第1、科技进步一奖排名前5、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3〕。

5、成果转化到校经费50万元及以上。

【三】工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术条件:〔一〕科研项目方面必须具备以下2项条件之一:1、主持A1级纵向科研项目中的科技部五大科技计划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2、主持A1级纵向科研项目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且主持B2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

〔二〕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4项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T级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SCI学术论文或A级中文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本专业领域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项。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河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为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发展,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1、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学科建设发展,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建设结构合理、年富力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深厚的学术造诣,立足本学科的前沿,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承担或完成高水平的科研项目,有利于为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3、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正常遴选条件1、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促进所在学科的发展建设,并在学科建设工作中起重要作用。

身体健康,退休前能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

2、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年龄在196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无博士学位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且近五年的科学研究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国家杰出贡献、国家自然科学、国家科技进步、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前七名)或二等奖(前五名);(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发展一等奖(前三名)。

3、近三年内主持有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承担过国家“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主持过以上国家级项目子课题(子课题指项目第二级);或国家行业性公益专项等项目;或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及以上的项目,或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等以上的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河南省杰出人才项目。

专业博士导师遴选条件

专业博士导师遴选条件

专业博士导师遴选条件《专业博士导师遴选条件》我有个朋友小王,他在考博的时候可算是历经波折。

他是个特别有想法的人,想跟着优秀的博士生导师好好深造一番。

可这选博导啊,就像地里选瓜,各有各的标准。

这事儿就让我不禁想起专业博导的遴选条件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

首先呢,专业水平肯定是硬杠杠。

一个博导要是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就像厨师不会切菜一样滑稽。

他们得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里有深入的研究成果,发表过不少高质量的论文,最好是在国内外一级学术期刊上都很常见到他的名字。

就好像我以前遇到的一位博导李教授,他在本专业就像个行走的百科全书。

我有次听他讲学,就问了他一个贼刁钻的专业问题,他吧,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从理论讲到实际案例,给我分析得明明白白的。

那这就要求博导要持续进行科研活动,一直处于学科前沿,才能把最新的知识教给博士生。

其次,教学经验也不能少啊。

教学可不是光会念书就行的。

博导得能把知识简单明了地传授出去,得让博士生能够理解那些高深的理论知识。

这就像给小朋友讲道理,得用不同的方法去讲,直到他们听懂为止。

我曾经旁听过一堂博士生课程,那个导师就很厉害,他不只是单调地讲概念,还结合自己带学生做项目时遇到的问题来讲,课堂氛围特别活跃。

一个有经验的博导还懂得因材施教,每个博士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有的可能文字功底好,有的可能实验操作能力强,他得能懂得挖掘他们的长处,引导他们在学习和研究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再者,指导能力也是相当重要的啊。

博士生做研究难免会遇到瓶颈,就像爬山,爬到一半没路了似的。

这时候博导得像个向导一样,带着他们找到新的路径。

有次我和几个博士生聊天,他们说起自己的导师在指导课题的时候,特别有耐心。

不仅给他们指明方向,还亲自带着他们一步一步做研究设计,帮忙分析数据。

一个合格的博导要具备组织科研团队的能力,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比如获取科研经费、协调实验室资源等。

管理能力也不能忽视咯。

一个博导往往带好几个博士生呢,这就像是个小团队的老大。

师范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规范为完善学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下文简称“博士生导师”)遴选制度,推进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分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保障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一条遴选范围限于学校经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种类。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有利于为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坚持遴选标准,做到程序公开、遴选公平、结果公正。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队精神,遵守师德规范,无违反《XX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的情形,能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二)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应小于58周岁(至申报截止时间),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丰厚专业实践工作经历且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实践工作20年以上。

(三)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近3年来,或任现职以来(超过5年按近5年计算),申请人取得的科学理论专业实践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人文社科类(1)参与制定级、行业、地方标准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前3位),且在本学科发表SCI、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核心期刊目录)收录论文3篇。

(2)取得重大实践类成果2项(排名第1)(主持起草地市级以上法规规章,决策咨询报告、政策文件、调查报告和教改论文等),且在本学科发表SCI、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核心期刊目录)收录论文3篇。

(3)在本学科发表SCI、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 (核心期刊目录)收录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C类CSSCI论文),且取得实践类成果(如主持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咨询报告、政策文件、调查报告和教改论文等)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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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遴选有关条件的统一说明
一、发表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含本人直接署名第一作者和导师排名第二、所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通讯作者视为本人直接署名第一作者。

二、论文作者的署名单位应注明华南理工大学。

三、三大索引(SCI 、EI、ISTP)的确认范围:印刷版、光盘版及SCI、ISTP网络版予以确认。

四、中文核心期刊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统计源期刊指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五、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折算成1篇被SCI收录论文,获1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折算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

六、国家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国家自然科学或国家发明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2)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前八名,或一等奖前四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

七、理工类省部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2)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八、文科类省部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

(2)省部级科研类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两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3)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九、凡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经费数量等条件为“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无特殊说明,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和科研项目的计算时限为近五年,个人实到科研考核经费计算时限为近三年。

学院(分会):建筑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
注:
(1)国外建筑、规划、建筑技术、社科类专业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业由学术委员会鉴别是否属于本学科重要期刊。

(2)申请人在《南方建筑》发表论文,五年内最多只能以一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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