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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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的思路: • (1)应考虑配套制度与体系 • (宏观上包括文化、政治权力结构,微观 上如法律援助制度等) • (2)步骤应当是一种渐进式的; • (3)遵循有限理性的原则
6、关于调整的思考
• (1)纵向:侦诉关系(自侦案件);起诉 与审判的关系(相互配合;卷宗移送) • (2)横向: • A、控辩关系(证据展示、阅卷制度、律师 调查取证权等) • B、审判中的检察机关定位(公诉支持者) • C、法官中立化(调查取证)
七、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强职权 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混合
• • • • • 1、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对结构的调整 (1)加强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 A、增加了刑事诉讼法第12条; B、律师、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提前; B C、在一定程度确立了疑罪从无。
• • • • • • •
(2)弱化了追诉权力 A、取消了收容审查; B、取消了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权力。 (3)法官趋向中立化 A、扩大了合议庭的权限; B、改革卷宗移送制度; C、法庭调查改法官主导型为控辩双方主导 型。
• •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
3、评价 (1)是生产力落后、认识水平低下的产物; (2 )国家权力不发达的产物; (3)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纠纷; 3 (4)体现了神的真实。
三、纠问式诉讼
• 1、概念:纠问——“开始的手续”,侦查与讯 问。开始程序对诉讼进展起支配作用,并且对 诉讼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 2、特点: • (1)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集侦、控、审 职能合一; • (2)对被告人有罪推定,被告人是诉讼客体; • (3)从纵向诉讼结构考察,诉讼中心是侦查 阶段; • (4)实行法定证据制度。
• 2、评价: • (1)优点:人权保障有力; • (2)缺点:不利于惩罚犯罪,不利于效率 价值的实现 • 注意: • 两大法系出现融合的趋势。 • 思考:为什么西方存在两种刑事诉讼模式?
六、混合式诉讼
• 1、代表国家 • 2、特点: • (1)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坚持实体真实与 程序的正当性 • (2)强化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起诉犹豫制 度;起诉状一本主义;交叉询问制度等) • (3)保留了职权主义的一些内容(法官保 留了依职权查明证据等)
刑事诉讼模式
主讲人:汪海燕
参考书目:
• 李玉娜:《刑事诉讼法二个对立模式之研究》,政治大法研所 硕士论文,一九八五年。 • 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 张建伟:《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 A.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Trans. By John Simpson),West Publishing Co.,1913. • John H. Langbein, The origins of Adversary Criminal Tria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2003. • 陈光中:《21世纪域外刑事诉讼立法最新发展》,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2004年版。
• 2、评价: • (1)优点:有利于实现社会控制;有利于 效率价值实现; • (2)缺点:人权保障方面有所欠缺。
五、当事人主义
• 1、特点: • (1)诉讼目的: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和人权保 障 • (2)侦查程序中,强调犯罪嫌人权利的保护 • (3)起诉机关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 (4)法官或裁判者在诉讼中保持消极、中立 • (5)从纵向的诉讼结构分析,审判处于中心 地位。
一、刑事诉讼模式(Models of Criminal Procedure)概述
• 1、概念 • 控诉方、辩护方与审判方在刑事诉讼中的 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又被称为刑事诉讼结 构、构造、刑事诉讼形式等。 • 一种侧重于反映实际存在于不同国家的刑 事诉讼制度——构造;结构(三角结构;线 形结构;倒三角结构) • 一种侧重于价值分析的、典型的刑事诉讼 制度——模式
• • • • • • (1)与依法治国方略不符 法律没有授权,权力就不能参与诉讼; 公安司法机关职能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案。 (2)无法顺应保障人权的需要 (无罪推定、沉默权、证人拒绝作证、不 受双重危险等) • (3)与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
5、刑事诉讼结构的调整
3、职权主义和强职权主义的一些内 容:
• 从法律内容上: • (1)、控辩失衡(没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沉默权,没有实行彻底的疑罪从无;程序 性制裁内容较少 • (2)法院没有中立化 • 从体制上: • (3)没有实现司法独立(外部的和内部的) • (4)法律的权威性不足
4 、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必要性
• • • • •
2、不同分类: 帕卡——犯罪控制模式,正当程序模式 格里费斯——争斗模式,家庭模式 戈德斯坦——弹劾模式,纠问模式 达马斯卡——职权纠明模式,当事人抗争模式, 阶层模式,同位模式
• 我国: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职权主义; 当事人主义;混合式;强职权主义模式
二、弹劾式诉讼模式
• 1、概念:由私人提起控诉,诉讼的启动、进 展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又称为古老的 “对抗式诉讼”。 • 2、特征: • (1)诉讼启动实行私人告诉制度,遵循不告 不理制度; • (2 )双方当事诉讼地位平等,权利对等; • (3)裁判者消极、中立; • (4)疑案时,实行神示证据制度。
• 3、评价: • (1)是权力集中、发达的产物;(与当时 的社会背景相适应) • (2)残酷、非人道、机械性; • (3)以人的真实代替了神的真实。
四、职权主义诉讼
• 1、特点: • (1)诉讼目的倾向于发现查明案件真实;(侦查 程序中被追诉人权利较少;对权力控制较少) • (2)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权力较大,犯罪嫌疑 人的权利受限; • (3)强调公诉机关依职权追诉犯罪,自由裁量权 较少; • (4)法官在诉讼中利用职权积极查明案件事实真 相; • (5)纵向结构上看,审前程序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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