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开、停工的管理制度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炼化企业装置的开停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化企业装置的开停工管理。
第三条炼化企业应建立健全开停工管理制度,明确开停工的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装置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装置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装置设备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六条炼化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开停工计划,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炼化企业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确保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
第八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开工管理第九条炼化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炼化企业在装置开工前,应组织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新进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炼化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开工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三条新装置的开工前,炼化企业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得合法的开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炼化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停工管理第十五条炼化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停工的登记和报告制度,确保设备停工前的准备工作和相关文件的备查。
第十六条炼化企业在设备停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停工计划,明确停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第十七条炼化企业应组织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设备设施,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炼化企业应在设备停工后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九条炼化企业应制定设备停工的恢复计划,确保设备停工后的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违规和处罚第二十条炼化企业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停工管理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炼化企业将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处罚,并记录在案。
2024年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
3、责任者:生产部、设备科、安环科。
4、程序:4.1开车4.1.1生产装置开车前,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
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1.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于完好状态。
4.1.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1.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
4.1.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1.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1.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4.2.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4.2.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2.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2.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2.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2024年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二)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和工业的不断进步,生产装置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合理的开停车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023年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2023年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装置使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炼化企业的装置开停工管理。
第三条炼化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装置开停工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第四条装置开停工必须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经工艺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装置开停工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装置开工管理第六条装置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七条装置启动后,必须做好监测和记录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八条装置开工后,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装置开工期间,必须每日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和故障,及时处理。
第十条装置开工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装置停工管理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前,必须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二条装置停工期间,必须做好设备的保护性停机,关闭和切断设备的电源。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期间,必须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修复设备故障并更换设备附件。
第十四条装置停工期间,必须进行设备的清洗和保养,保证设备在停工期间不受损。
第十五条装置停工后,必须进行设备的复检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炼化企业应建立健全装置开停工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炼化企业应加强对装置开停工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十八条炼化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装置开停工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九条对违反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炼化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炼化企业自行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23年起生效。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机工作程序:包括安全检查、设备检修、熔铁冷却、点火等工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停机工作程序:包括熄火、设备停机、清理设备、检修设备、安全封堵等工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 开停工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维护要求制定开停工计划,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知。
4. 开停工审批程序:对于需要开停工的装置,需要进行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
5. 开停工安全措施:包括在开停工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防止事故发生。
6. 开停工记录:对每次开停工进行记录,包括开停工时间、操作人员、开停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7. 突发情况处理:对于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事故等,需要及时停机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 开停工人员培训:对从事开停工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程序,了解安全措施。
9. 监督检查:定期对开停工操作进行检查,确保操作程序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 相关管理制度:配套相关管理制度,如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以上是一般的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开停工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焦化厂的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范文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炼化企业装置的安全运行,规范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适用范围包括石化、炼油等炼化企业所有涉及装置开停工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定义1. 装置开停工:指炼化企业将装置从停工状态切换到开工状态或从开工状态切换到停工状态的过程。
2. 责任人:指装置开停工过程中具有管理职责的人员。
三、装置开停工管理责任1. 炼化企业应指定专门的装置开停工管理人员负责装置开停工的全过程管理,并明确其权责。
2. 装置开停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职责、技能和知识,负责制定装置开停工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四、装置开停工管理程序1. 装置开停工计划a. 按照生产计划和维修计划,制定装置开停工计划,明确开停工的时间和顺序。
b. 开停工计划应提前制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 装置开停工准备a. 在开始装置停工前,检查装置的设备状况,确保设备完好。
b. 进行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修,消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3. 装置停工操作a. 在停工前,将装置相关设备逐一关闭,并将相关设备操作记录填写完整。
b. 停工时,及时关闭装置设备的所有进口和出口,并封堵相关的管道。
4. 装置开工准备a. 在开始装置开工前,进行设备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b. 检查装置设备和管道的清洁情况,确保无污染。
5. 装置开工操作a. 开工前,逐一启动装置设备,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b. 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后,方可进一步投入生产。
六、装置开停工安全措施1. 装置开停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装置设备的安全。
2. 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全程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装置开停工的安全执行。
七、应急预案1. 炼化企业应制定装置开停工的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响应措施的规定。
2.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的处理程序和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材料的储备。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炼化企业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企业形态,我们致力于为读者供给一份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的管理规定,以保障炼化厂的生产秩序和安全性。
一、总则1、本管理规定订立的依据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2、本企业遵从“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炼打扮置安全、高效、环保生产。
3、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炼打扮置的开停工管理。
4、本管理规定由本企业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二、炼打扮置开停工的管理程序1、炼打扮置的开停工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布置,并作出书面通知。
2、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开启前必需先向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并通过安全环保部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才能开启设备。
3、停工时,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在设备关闭前向安全环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作出完整停车工序,并接受安全环保部现场检查和确认后方可停机。
4、设备开启后,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按操作规程和程序操作设备,并在操作过程中不断进行设备运行情形的检查和分析,发觉故障适时报修或停机维护和修理。
5、设备停机时,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做好停车记录,记录异常情况,并做好设备状态备份工作。
三、炼打扮置开停工的计划管理1、本企业依照生产计划订立相应的装置开停工计划,并提交安全环保部设备开停工通知。
2、安全环保部门对装置开停工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核,提出合理性和安全性的改进建议,并适时向设备操作人员进行通报。
3、装置开停工计划依照快捷、经济、安全的原则进行订立,安全环保部门评估后需适时向设备操作人员通报。
4、设备操作人员需在计划执行中调整和优化设备操作方法来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四、炼打扮置开停工的安全管理1、装置开停工时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引导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记录和现场操作。
2、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按安全标准及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适时发觉和报告设备的故障隐患。
3、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适时对操作环境进行巡察,警示安全情况,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范本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工流程,确保安全、高效、稳定地进行生产操作。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二、管理责任1.生产经理负责制定开停工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工艺部负责制定开停工流程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3.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流程和规程进行开停工操作,并报告运行情况。
三、开停工的准备工作1.开停工前,工艺部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2.工艺部需确认开停工所需的物料和辅助设备是否准备就绪,以避免延误生产进程。
3.工艺部需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开停工不会影响其他装置和工序的正常运行。
四、开停工的操作步骤1.操作人员按照工艺部制定的开停工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
2.操作人员需仔细检查开停工所需的设备和管道,确保其状态良好,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需确保开停工时的安全措施已经到位,如设备的隔离、防护等。
4.操作人员需及时向工艺部汇报开停工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五、开停工的注意事项1.开停工过程中,操作人员需保持专注和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
2.发现设备或管道存在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工艺部的指示进行处理。
3.开停工期间,操作人员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禁止吸烟等。
4.如因突发情况需要中止开停工,操作人员应按照工艺部的指示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六、开停工的验收与管理1.开停工完成后,工艺部应进行验收,确认工作完成情况,并把验收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中。
2.工艺部应对开停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管理。
3.工艺部应做好开停工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七、违纪处理措施1.对于严重违反开停工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轻微违反开停工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被批评教育,以提醒和警示。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焦化厂化工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及安全生产,规范生产作业,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化工生产设备的开停工管理。
3. 基本原则1.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开停工操作,确保生产设备充分利用。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在保证生产的同时,确保员工安全。
3.停工期间,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开工前,必须确认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准备就绪。
4. 职责分工1.生产车间主管负责开停工计划制定及执行,确保生产计划中的设备能够按时开停工。
2.安全生产人员负责检查开停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3.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检修维护,并确认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
4.操作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停工,确保操作安全。
5. 开停工程序1.开工前,设备管理人员需要确认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
2.开工前,生产车间主管需要制定开工计划,并确保操作人员准备就绪。
3.开工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
4.停工前,生产车间主管需要制定停工计划,同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修维护。
5.停工期间,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检修维护,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6.停工期间,安全生产人员需要在场检查设备安全状态。
6. 开停工管理要求1.开停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证员工的安全。
2.开停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3.停工前必须制定好停工计划,确保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修维护。
4.停工期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处理。
5.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开停工操作,确保生产设备充分利用。
7. 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归焦化厂技术部所有。
3.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确保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
二、装置开停工管理要求1. 装置开工管理:(1)生前准备:为确保装置开工前的安全,请工作人员提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认各连接通道畅通无阻,准备好所需的物资和工具。
(2)操作步骤:操作人员应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装置开工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检查确认:装置开工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工艺参数是否正常,确认设备无异常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4)开工报告: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装置开工情况,并按规定填写开工记录。
2. 装置停工管理:(1)停工申请:在确认需要停工的情况下,相关操作人员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原因和停工期限。
(2)停工准备:停工前,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停机准备工作,断开与外界电源的连接,清空和清洗相关管道和设备。
(3)设备保护:停工期间,操作人员应加强对设备的保护,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定期巡视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停工恢复:停工期满或停工原因解除后,操作人员应按照启动规程进行装置的恢复工作,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重新投入生产。
(5)停工报告: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停工情况,并按规定填写停工记录。
三、开停工管理的控制措施1. 设备检修: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运行监控: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 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并应对突发情况。
4. 紧急预案:建立紧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处理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问题,做好个人防护,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企业形象,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2.1 安全第一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应当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生产安全是本管理制度的首要目标。
2.2 科学决策在确定开停工方案时应采用科学的、综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决策方法,优化生产流程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
2.3 灵活周到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应灵活周到,同时也要考虑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成本。
三、管理内容3.1 生产装置开停管理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生产设备开停工之前必须进行检修、调试、试运行,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确定生产装置开停时间计划,并严格按照时间计划执行。
•生产设备停工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完全检查和维护,修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生产设备开工前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并进行确认及验收。
•建立开停工档案,记录开停工时间,设备维修、更换、升级等情况。
3.2 集团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必须接受集团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开停工计划须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告。
3.3 工作流程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部门申请开停工,提交开停工申请单。
•审批人员审核申请单,安排开停工日期并发布通知。
•工程师或者专家组组织开停工前的检查、调试和试运行。
•生产设备停工,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备件等工作。
•生产设备开工前,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确认及验收。
•工程师或者专家组对开停工的所有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四、管理制度的执行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的培训。
•发现存在违规现象,必须及时纠正、整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规定目的
为了保障炼化企业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提高装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规
范的开停工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等炼化企业的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
第二条:责任主体
炼化企业各级管理层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制定本
规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1.在开停工前,炼化企业的现场负责人应严格查验设备、管路、阀门、
橡胶管、胶垫的安全性,有关承包商的人员也应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确认
装置的使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在开停工期间,炼化企业应通过对现场实时监控,确定生产装置的稳
定性和可靠性,并及时对异常状况进行处理。
3.在开停工后,炼化企业应及时维护装置,做好彻底的漏气和检查工作,
保持设备的完整性,以确保设备在下一次运行时安全可靠。
第四条:安全防护
1.在开停工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该场地内的人员不得随意触碰设备、
管路,不得靠近生产现场。
2.炼化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设备,如头盔、防护服、防爆灯等,
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
3.对于影响生产装置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因素,如气压调整、温度调节、
化学制剂,炼化企业应严格控制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安全。
第五条:处罚制度
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炼化企业和个人,炼化企业应认真处理。
2.严重的违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第六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意:该文档为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的一部分,仅供参考与
学习,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四篇)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是指焦化厂对化工生产装置的启停操作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1. 开停工程序规定:明确开停工程序,包括安全确认、装置准备、操作指令、动火许可、装置检查、开启或关闭设备等步骤,并设立相关的操作记录。
2. 开停工人员资质要求:对从事开停工作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他们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安全确认措施:在进行装置开停工之前,需进行安全确认,包括确认设备和管线的安全状态、安全设施的完好性等,确保开停工的安全。
4. 装置准备工作:在开工前,需要对装置进行准备工作,如清理设备表面、清理管线、检查设备的液位和温度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 操作指令和动火许可:在开工前,需要编制详细的操作指令,并颁发动火许可证,确保按照规范进行开停工操作,并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6. 装置检查和试运行:在开工后,需要对装置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无泄漏和异常情况。
7. 开停工记录和报告:对每次开停工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开停工时间、操作人员、操作过程、设备状态等,并及时上报相关报告。
8. 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停工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9. 安全督导和考核:对开停工操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 事故应急和处理:在开停工过程中出现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工操作,提高操作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也能够培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整个焦化厂的安全管理水平。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二)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本制定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职责与分工2.1生产厂长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5篇)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
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第四条地区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地区分公司级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
地区分公司生产运行部门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地区分公司下属厂生产副厂长负责厂级生产装置开停工文件的审查和组织实施。
厂生产运行部门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六条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规程的编写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七条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开停工审批单、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
具体管理程序为:地区分公司级开停工:车间(装置)填报开停工审批单,并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技术方案,由地区分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地区分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厂级开停工:车间(装置)填报开停工审批单,并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技术方案,厂生产运行部门负责人批准。
下属厂生产副厂长应到现场监督协调,有关专业部门进行专业管理。
第三章装置开工条件确认第八条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
确认程序为:(一)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二)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三)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地区分公司(厂)生产运行部门的开工安排组织开工。
第九条正常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一)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二)工艺技术规程、开工规程、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三)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为确保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转,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
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具体由生产主管领导,生产计划、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该管理小组的指令。
三、开停工管理流程1.生产装置开停工申请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在开停工前提前至少2个小时向生产计划部门提出开停工申请,并填写《生产装置开停工申请表》。
生产计划部门必须对提交的开停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2.开停工审批生产计划部门负责对生产装置开停工申请表进行审批,并报告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对开停工申请进行评估,并通过讨论做出相应的决策。
3.通知开停工的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并将开停工申请表交由设备、安全、质量、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接收。
4.开停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的指令,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开停工。
5.整理开停工作业结束后,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并将设备、环境进行清洁、整理。
6.评审生产计划部门对开停工记录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进行改进,并报告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
四、特殊规定1.紧急情况下的开停工如生产装置出现故障、设备损坏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可以直接向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提出开停工申请。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应当及时响应,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解决。
2.定时维护保养生产装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时维护保养。
生产计划部门应当提前安排好维护保养的计划,并通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当积极响应,确保维护保养的质量和时间。
五、管理制度执行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小组应当对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流程。
同时,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当积极反馈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提出建议,助力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
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置开停工管理,提高装置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装置的开停工管理。
第三条装置开停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管控、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装置开停工管理应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开停工计划,不得擅自启停装置。
第五条装置开停工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装置开停工管理应结合装置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开停工计划。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装置开停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其他部门配合协助。
第二章开停工计划的制定第八条装置开停工计划应提前制定,经相关部门评审确认后才能实施。
第九条开停工计划应包含开停工时间、工作内容、人员安排、风险防控等内容。
第十条开停工计划应根据装置运行情况、需求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开停工计划应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通报,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准确传达。
第三章开停工程序的执行第十二条装置开停工程序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执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高效。
第十三条开停工程序的执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操作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第十四条开停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等待指令处理。
第十五条开停工过程中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开停工结束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汇总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开停工过程中如有事故发生,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开停工效果的评估第十八条装置开停工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九条开停工效果的评估应定期进行,确保开停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二十条开停工效果的评估应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作用,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前言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是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装置进行开停工管理的制度,其目的是保证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
本文将从生产装置开停工的定义、原则、程序、要求、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定义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是指对化工生产设备进行开机、检修、保养、停机等操作的过程。
开停工管理是对这一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方式。
由于生产装置一般涉及到生产和安全两个方面,因此对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至关重要。
原则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第一。
除非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进行,否则生产装置不得随意停机。
2.规范化原则。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要遵循规范化原则,即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并按程序执行,避免随意变通。
3.维护生产原则。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需要维护生产的连续性,避免从长期角度造成生产的浪费。
4.统一指挥原则。
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需要统一指挥,由专人进行统一调度,以保证开停工的顺利进行。
程序以下是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的管理程序:1.管理人员通知:管理人员通过正式的渠道通知操作人员,告知装置要进行开停机的工作。
2.报告前检查:操作人员在开停机工作前需要做好检查工作,包括检查设备、仪表、管线等,确保设备可以平稳运行。
3.配合操作:操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开停工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程序都得到严格执行。
4.记录开停工信息:在开停工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记录相关信息,例如开停机时间、原因、工作行动等。
5.确认开停工完成:操作人员完成开停机工作后,需要向管理人员反馈并确认开停机工作完成。
要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安全要求:生产装置开停工安全要求是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的重要方面。
应该确保装置是安全的,所有涉及机械、电气、压力、温度等方面的问题都应当做出充分的考虑。
2.规范要求: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需要遵循规范要求,即需要根据实际的工艺流程制定出详细的开停机程序。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生产装置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之一,对于保证企业正常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生产装置操作员(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开停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报告。
(2)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进行设备的开停车操作。
(4)做好设备交接班工作,保证交班信息的准确性。
2. 主管人员(1)负责对生产装置的开停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针对操作员在设备开停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3)组织开展设备开停车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操作员的专业技能。
(4)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设备开停车操作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安全管理员(1)负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对设备开停车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
(3)对设备开停车操作过程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善措施。
四、开停车程序1. 开车程序(1)确保设备无异常情况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开车操作。
(2)检查设备各项指标是否正常。
(3)按照操作规程逐步启动设备,注意设备启动的顺序和时间间隔。
(4)在设备启动后,认真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 停车程序(1)在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停车操作。
(2)将设备逐步停下来,并注意设备停车的顺序和时间间隔。
(3)在设备停车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4)记录设备停车的原因和停车时的设备状态。
五、应急处理1. 突发情况处理(1)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立即停车,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2)根据突发情况,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主管人员。
(3)在应急处理结束后,及时进行设备恢复并报告相关人员。
2. 安全事故处理(1)在设备开停车操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范文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优化生产流程,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提出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炼化企业装置的开停工管理。
第三条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应遵从安全、高效、稳定的原则。
第二章开停工申请第四条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需提前申请。
申请料子应包含开停工时间、开停工理由、开停工计划、人员布置等内容。
第五条开停工申请需经装置负责人审核,并征得相关部门的看法。
第六条装置负责人应就开停工申请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开停工过程安全可行。
评估内容应包含开停工对生产进程的影响、设备条件是否满足开停工要求以及必需的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评估结果需报装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章开停工执行第八条开停工前,装置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开停工会议,明确开停工的目的、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措施。
第九条开停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操作协调、顺利。
第十条开停工过程中,需依照开停工计划有序进行,确保设备安全。
如遇计划外情况,应立刻报装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开停工结束后,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开停工记录应详实、准确记录开停工时间、设备情况、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以备后续审计。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开停工前,应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全部参加人员了解开停工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开停工时,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特殊工作环境下的防护装备应按要求佩戴。
第十五条开停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开停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需措施除去隐患。
第十七条开停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四周环境乾净、安全。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炼化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开停工管理制度,包含开停工流程、申请审批制度、安全培训规定、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
第十九条炼化企业应定期对开停工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营。
适用于全部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管理标准2.1 开停工程序2.1.1 开工程序:(1)工艺操作人员应获得相关操作资质,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检查完毕后,由工艺操作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确认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值班领导确认后,向厂区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通知开工时间,并由专人记录。
(4)开工过程中,工艺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装置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班组长和值班领导报告异常情况。
2.1.2 停工程序:(1)工艺操作人员应依照工艺要求停止设备运行,做好停工准备。
(2)设备停工后,由工艺操作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确认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值班领导确认后,向厂区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通知停工时间,并由专人记录。
(4)停工期间,相关人员应进行设备巡检及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2.2 开停工要求2.2.1 开工要求:(1)工艺操作人员应熟识设备操作规程,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技能更新。
(2)设备检查完毕后,必需与检修、安全等相关部门核对信息,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开工前,需对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包含但不限于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的监测。
(4)开工前,工艺操作人员需了解生产计划,确保设备能正常投入生产。
2.2.2 停工要求:(1)停工前,设备及附属设施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具备正常停机条件。
(2)停工前,工艺操作人员必需将相关设备状态和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报告至班组长。
(3)停工期间,工艺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
(4)停工前,要对周边区域强化安全巡查,并进行相应的安全警示工作。
2.3 相关风险掌控2.3.1 设备检查及维护:(1)设备检查要求及频次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2)设备巡检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装置开停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开停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开停工作业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的开停工作业,包括计划性开停工和紧急停工。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成立开停工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开停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生产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开停工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开停工安全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停工安全培训;(三)审查开停工作业方案;(四)监督检查开停工作业现场安全;(五)及时上报开停工安全信息。
第三章开工安全管理第五条开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安全检查:(一)设备设施完好性检查;(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三)电气设备绝缘性能检查;(四)生产环境检查。
第六条开工前,应组织召开开工会,明确分工、责任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开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四章停工安全管理第八条停工前,应进行以下安全检查:(一)设备设施安全状况检查;(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三)电气设备绝缘性能检查;(四)生产环境检查。
第九条停工过程中,应按照停工方案进行,确保停工作业安全、有序。
第十条停工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第五章紧急停工第十一条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停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紧急停工后,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开停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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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开、停工的管理制度
对装置开、停工进行管理,确保其能按开、停工方案和计划进行;确保装置开、停工安全、正点一次成功;确保开、停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确保开、停工过程中将损失降到最低。
1、计划科负责制定本年度装置大检修时间计划和装置开、停工时间计划的确定。
同时做好装置开、停工前的物料平衡。
2、技术科负责开、停工及各种技术方案的审批。
开、停工前,车间将开、停工方案上报技术科进行审批,审批后由技术科将方案下发给调度室,调度室在做好接收的同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安全环保科负责开、停工环保预案的审批。
开、停工前,车间将开、停工环保预案上报安全环保科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安全环保科进行检查开、停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污染物排放和和环保的监督检查。
4、机动科负责水系统开、停工方案的审批。
5、调度室按照计划科的总体安排,负责制定各装置开、停工时间的统筹,并按照开、停工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公用工程系统的平衡工作。
6、装置停工后,由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对装置盲板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交给机动科并由机动科组织相关单位对装置进行大检修。
7、装置检修结束后,由机动科组织相关单位对检修装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调度室组织装置开工。
8、各车间必须在五天前向调度室提交开、停工统筹方案,对影响开停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9、开工前,车间要提前五天提出开工用油品品种、数量,由调度室负责平衡。
10、开、停工前,由调度室组织相关科室和车间召开装置开、停工协调会。
11、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停工,由车间向相关科室申请并提交停工方案经技术科批准后方可停工。
紧急事故状态下的停工,车间按技术规程进行处理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协调车间迅速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