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章-文学和图像关系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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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和图像关系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南京大学赵宪章

摘要: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是语言并非文学的全部,这一观念使文学和图像的关系研究成为可能,而“语-图”关系则是其中的关键。“一体”、“分体”与“合体”是语图关系的三大历史体态;与此相应,“以图言说”、“语图互仿”和“语图互文”是其各自的特点,其中包含并可能引出许多非常有价值的学术命题。特别是“语象”和“图像”的关系,作为语图之间的“统觉共享”,当是文学和图像关系研究的平台。只有这些深入的学理分析,而不是止于情绪表达和表态,文学遭遇“图像时代”的困惑才有可能自然释怀。

主题词:文学图像语言语象

一、文学和图像关系研究之可能

文学遭遇“图像时代”的问题是当下学界十分关切的问题,也是学术热点之一,特别是在文化研究的语境中,早已被翻炒得炙手可热。但是,统观有关论述,无非是“狼来了”之类的老调,情绪性的表达多于学理探讨;即使持肯定意见或不以为然者,大多也停留在表态式的价值判断,鲜有学理层面的深度阐发。究其原因,没有对研究这一问题的可能性展开先验反思是其重要方面。这是长期以来我们提出和探讨学术问题的习惯——尽管康德关于“认识之可能”的追问已为学界所熟知,但是一旦进入自己的语境仍然我行我素,学术提问的自我置疑规则并未普遍践行。

文学遭遇“图像时代”的问题说到底是文学和图像的关系问题。文学和图像的关系问题是否属于一个“真问题”,是否可能进入我们的学术话语,并非全由这一问题的现实紧迫性所决定,也不是因为前人多有涉及便不言自明,而是学理逻辑使然。对于这一问题的历史反省将有助于明确我们在当下的言说立场和可靠

的逻辑起点。而对于文学和图像关系研究之可能明确表示否定意见的当属美籍学者雷纳·韦勒克。

韦勒克最著名的理论之一是将文学研究划分为“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自从他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于1984年译为中文之后,这种划分曾在我国文学理论界激起不少批评。批评意见认为,文学的所谓“内部”和“外部”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机械地划分为“内”“外”两部分割裂了文学和文学研究的有机整体性。这种批评意见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在批评的背后却可能另有隐情,那就是韦氏的划分带有明显的褒贬倾向,对于被他划为“外部研究”的“思想史”和“社会学”等方法,显然是一种“学术歧视”;而追寻文学的“思想主题”和“社会性”又是我国文学研究的传统和兴奋点,于是戳到了自己的痛处,贬抑了我们的主流话语,引起中国学界的愤怒也就在所难免。可惜,这种批评意见并未反思自己长期坚持的“主题学”方法恰恰是建立在“内”“外”二分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长期以来就是我们文学研究的基本范畴。

如果将目光回溯到此前的俄国形式主义,我们就会发现,韦氏的划分确实是文学观念的退步。在前者那里,黑格尔关于“内容与形式”的划分已被否定,文学本身就被定义为“形式”,是一种蕴涵着“内容”的“语言形式”。可能是“矫枉过正”使然,“俄国形式主义”之后的“新批评”为了进一步凸现“形式”的意义,将文本之外的文学研究,包括思想史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等研究方法一概斥之为“外部”,甚至将文学和其它艺术关系的研究也排除在“内部”之外,其中包括文学和美术的关系研究,着实令人难以接受和匪夷所思。

韦勒克认为,文学与美术的关系研究“是一种毫无价值的平行对照”,所谓“诗如画”、“雕刻似的”之类术语只是一个“朦胧的暗喻”,意谓诗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传达类似绘画或雕刻的效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诗中的清冷和接触大理石的感觉,或者和从白色联想到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诗中的宁静与雕刻中的宁静也是完全不同的。”①这一观点显然源自英美“新批评”的“语言本体论”,即把作家意图和读者反应等统统贬斥为文学的“外部”,只有文学的语言文本才是文学本身(“内部”)。另一方面,韦氏又没有全盘否定文学和其它艺术之间的联系,因为这种联系显而易见和人所共知。既然这样,他为什么断定研究二者的

①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第132-134页,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第1版,北京。

关系“毫无价值”呢?韦氏解释说只是因为找不到“各种艺术可以进行比较的共同的因素”,“没有进行各种艺术间比较的任何工具”①,所以它们之间的比较研究才是不可能的。这就使韦勒克不得不陷入自己所设置的矛盾:文学和其它艺术的联系是存在的,但是研究二者的关系又是“毫无价值”的,也是不可能的;而“不可能”的原因,只是由于找不到它们之间的“共同因素”,因而也就不存在比较二者的“任何工具”。

韦勒克的自相矛盾不是偶然的,说到底是他将“语言本体论”推向了极端,从而陷进了“语言唯一论”的泥沼。文学的语言本体论可以追溯到亚里斯多德,他用“媒介”的标尺划分不同的艺术类型,并由此展开了他的全部诗学研究,从而最早确立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观念。但是,如果将这一论断再向前推进一步,像韦勒克等“新批评”那样认为语言文本就是文学的全部,那就大错特错了。“语言唯一论”必然导致韦勒克不可能在不同艺术类型之间找到共同的媒介,因为正是“媒介”的不同才使各种艺术之间有了区别,构成了艺术的“种差”。

②就此而言,韦勒克找不到文学和美术之间的“共同点”和比较的“工具”也就在所难免,他将文学和其它艺术的比较研究贬抑为“外部研究”也就自然而然。

从历史上看,关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界定毫无疑问是一个共识,无论后人或国人如何变幻文学的定义或将其意识形态化,都没能彻底颠覆这一朴素的表达,即使那些坚持文学意识形态本质论的学者也很难丢弃这张金字招牌;更重要的是,大凡将语言作为文学之本体存在的文学研究,都在文论史上留下了货真价实的遗产;反之,仅仅将文学作为非文学的言说工具,大多随着时代语境的变迁而远离文学而去。但是,将语言作为文学的本体存在不等于将其作为文学的全部,作家、读者、社会、心理等都有可能对文学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进而浸入文学文本并改变着文学的本体存在,恰如阿布拉姆斯所精心勾画的“艺术批评坐标系”,③就比较客观地展示了文学的语言文本(作品)和其外部因素的多维联系。如果说被“新批评”绝对化了的语言本体论在20世纪上半叶还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话(相对浪漫主义批评而言),那么,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思想观念和

①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第137页,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第1版,北京。

②亚里斯多德:《诗学·第一章》,《诗学/诗艺》(合订本),第6页,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北京。

③阿布拉姆斯:《镜与灯》,第1-4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北京。需要说明的是,他的这一“坐标系”也忽略了文学和其它艺术之间的关系,缺憾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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