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规则

合集下载

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储蓄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小额贷款:指银行向符合其规定的贷款对象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款项。

2.贷款对象:指在储蓄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并符合相关审批标准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权责分工第四条领导、责任和保密制度1.储蓄银行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小额贷款业务管理中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职责与资格,确保专人专管,各司其职。

2.贷款审批工作及客户信息应采用严格保密制度。

第五条贷款部门贷款部门是储蓄银行中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的部门,其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小额贷款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并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批。

2.负责贷款管理和追索工作,并及时将贷款余额提供给财务部门,以便核算。

3.提供有关小额贷款的咨询服务。

第六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储蓄银行负责会计、财务、审计等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如下:1.核算小额贷款余额,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2.将小额贷款利息按规定划出。

3.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弹性还款期限等进行调整,并报批后执行。

第七条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是储蓄银行中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其职责如下:1.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2.对小额贷款业务涉及到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三章业务办理第八条贷款审批1.贷款申请人应向储蓄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用途、账户信息、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2.贷款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核,核实是否符合小额贷款贷款标准,并提供审批意见。

3.财务部门对贷款申请进行资金的评估和管理,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4.监督部门对小额贷款审批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贷款审批流程1.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2. 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编制信用报告,确定借款额度和利率;3. 贷款申请经过初审后,送审委会审批,审议通过后可放款;4. 放款后,借款人需签订借款合同,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三、贷款管理1. 严格执行贷款额度和利率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2. 定期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确保借款人及时还款;4.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不良贷款风险,降低损失。

四、贷款利息和费用1. 贷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2. 对于拖欠还款的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进行计算,并在逾期通知中明确告知。

五、贷款逾期处理1. 建立健全贷款逾期管理制度,及时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2. 对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3. 对于恶意逾期的借款人,可采取包括征信报告拉黑等措施,限制其未来的信用记录。

六、贷款违约处理1. 对于严重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通报征信机构;2. 对于恶意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贷款风险控制1. 加强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估,提高贷款审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的贷款分类管理,降低损失。

八、贷款监督和检查1. 设立专门的贷款管理监督机构,定期进行贷款管理的审核和检查;2. 对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司的贷款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展开。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包括生产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

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小额贷款。

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应当遵循“依法经营、审慎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发放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人应当为农户,并在当地有稳定的生产、生活基础。

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应当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申请农户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同时,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意愿和自愿性原则,不得强迫发放贷款。

第七条农户小额贷款可以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分为生产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

生产性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消费性贷款用于农户日常生活支出。

第八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书、担保人资料、合同协议、还款情况等关键信息的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利率与还款第九条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同时,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适当的优惠与补贴。

第十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按期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形式。

借款人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

第十一条对于到期未还的贷款,可以根据相关合同进行催收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可以对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进行信用记录的登记,对其信用影响进行评定。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相关内容。

同时,要加强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培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在贷款申请过程中,贷款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合理控制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贫困户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推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及相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参与方。

第三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必须遵守政策法规,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在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必须是农村户籍,并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

第二章贷款条件第五条:贷款人必须具备农村贫困户或小农户的身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有收入且收入稳定,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二)具备可靠的抵押或担保资产。

第六条:贷款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还款能力来确定,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年度收入的50%之上。

第七条:贷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3年之间,具体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八条: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相关政策来确定,同一地区的贷款机构必须确保利率的一致性。

第三章贷款申请第九条:借款人在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二)农户归属证明;(三)经营情况证明,包括土地经营权证、种植养殖合同等;(四)收入证明,包括近期的种植养殖收入、经营收入等;(五)信用记录;(六)若提供抵押或担保资产,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借款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如发现虚假或伪造情况,将取消贷款资格。

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后,贷款机构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申请做出处理,并通知借款人贷款结果。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贷款获得通过后,贷款机构应立即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并告知其相关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必须按时按量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四条:贷款机构有权通过合法手段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核查,并在发现还款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权在贷款到期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但需要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费用。

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制度范本

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降低贷款风险,促进创业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回收、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政府设立的小额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注册在本地区的小微企业。

第五条贷款条件:1. 贷款对象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2. 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3. 贷款用途明确,用于生产经营;4. 贷款额度不超过小额担保基金规定的上限;5. 贷款期限不超过小额担保基金规定的上限。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贷款申请:1. 贷款对象向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第七条贷款审批:1. 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根据贷款条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2. 审批通过后,通知贷款对象。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使用第八条贷款发放:1. 贷款对象在审批通过后,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2. 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合同后,及时将贷款发放至贷款对象账户。

第九条贷款使用:1. 贷款对象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2. 贷款对象应定期向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报告贷款使用情况。

第五章贷款回收与监督第十条贷款回收:1. 贷款对象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2. 经办银行负责贷款回收。

第十一条贷款监督:1. 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 对违反贷款合同的行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地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管理,保障小额贷款业务的安全和合法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小额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小额贷款业务的稳健经营。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小额贷款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客户档案管理和资料保密制度,确保业务运作的安全和合规。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小额贷款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法律合规意识。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小额贷款业务的社会责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金融机构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发放小额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小额信贷、小额企业贷款等。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时,应当合理控制风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并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相关政策,并在合规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合规使用小额贷款资金,不得挪用、占用或挥霍小额贷款资金。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小额贷款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同时,加强对资金来源和去向的审查和监测,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和资金回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贷款,降低逾期风险。

第四章客户管理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准入制度,通过客户资信调查、审查和评估,确保贷款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在客户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信息保密原则,保护客户隐私权,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监测和行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

小额贷规章制度

小额贷规章制度

小额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业务,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额贷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小额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贷款。

第三条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并遵守国家的金融监管规定。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款的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五)同意接受贷款人的贷后管理。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当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文件;(二)收入证明文件;(三)信用报告;(四)贷款用途证明文件;(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审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使用第八条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挪用贷款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贷款还款与催收第十一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按时还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催收贷款;(二)增加贷款利率;(三)依法行使抵押权、质权;(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贷款风险管理第十三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对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当定期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贷款风险等级。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要求,以推动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

一、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定义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是指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额度较小、利率较低、期限较短、审批时间较快的贷款服务。

二、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法规要求1. 政策支持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提供支持。

2. 资质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主要包括金融许可证、备案登记证等。

3. 利率限制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利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限制,一般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水平,以减轻中小企业还款压力。

4. 用途限制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用途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经营合法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股市等非生产经营领域。

5. 审批程序金融机构应建立快捷高效的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的融资支持。

6. 监管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确保金融机构合规开展业务,保障中小企业和投资人的权益。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政策支持、资质要求、利率限制、用途限制、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要求,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小额贷款业务管理规定(3篇)

小额贷款业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业务,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其他依法取得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第三条小额贷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其他依法取得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按照规定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投资等用途的小额贷款。

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公平合理原则;(四)服务至上原则;(五)社会效益原则。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条件第六条小额贷款业务范围包括:(一)个人消费贷款;(二)生产经营贷款;(三)投资贷款;(四)其他小额贷款业务。

第七条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符合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六)有符合规定的风险控制体系;(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应当向银监会申请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九条小额贷款业务实行实名制管理,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贷款用途证明。

第十条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管理要求:(一)贷款额度管理:小额贷款业务贷款额度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10倍。

(二)贷款期限管理:小额贷款业务贷款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贷款利率管理:小额贷款业务利率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规定,不得有价外收费。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及适用范围本规程为小额贷款业务的操作规范,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操作。

二、贷款产品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不同层次的小额贷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微额贷款微额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之间的短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小额信用贷款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2,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之间的中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 中额信用贷款中额信用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1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之间的长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贷款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客户前往小额贷款公司获取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相关信息。

2. 审核资料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审核客户的贷款申请资料。

3. 资料审核结果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个人信用情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对贷款申请的通过与否做出决定。

4. 批款与提款小额贷款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向客户发放贷款。

四、还款流程1.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还款方式:自动扣款、银行转账、柜台还款等。

2. 还款时间贷款到期日为应还日。

客户应在应还日前按照还款计划足额还款。

如因客户原因未能按期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 逾期处理如客户逾期未还款,小额贷款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逾期处理措施,并对客户进行催收。

五、风险管理在贷款业务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贷款风险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1. 客户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在批款之前,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个人基本信息核实、贷款用途等调查。

2. 收入证明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批款前,应向客户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收入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确保客户还款能力。

3.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应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借款意愿及偿债能力进行评估。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

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第一章引言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是指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产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需求提供便利。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了一系列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关附件供参考。

第二章法规概述1.《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的准入条件、监管措施、风险管理要求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该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合规运营。

4.《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持。

第三章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法律要求1.注册与准入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证。

注册要求包括公司注册资金、股权结构等。

2.资本充足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进行监管,确保机构能够承担一定的风险。

3.内部控制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反洗钱等措施。

4.业务开展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合规开展业务,包括贷款审批流程、贷款利率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5.信息报送要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数据、风险信息等。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有:________1.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注册申请表格2.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资本充足率计算表格4.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机构贷款审批流程图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管理条例: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法规,对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进行了规定。

2.商业银行:________在国家监管下从事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并获得利润的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规章制度

小额贷款规章制度

小额贷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额贷款管理,规范小额贷款业务,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贷款额度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由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五)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文件;(二)收入证明文件;(三)信用报告;(四)贷款用途证明文件;(五)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第九条小额贷款的额度由贷款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第十条小额贷款的期限由贷款机构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的利率由贷款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法定利率的四倍。

第五章贷款发放与还款第十二条贷款机构应当在审批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贷款机构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计算提前还款金额。

第十五条借款人逾期偿还贷款的,贷款机构有权依法追讨逾期本息,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计算逾期罚息。

第六章风险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小额贷款规定

小额贷款规定

小额贷款规定小额贷款是指贷款额度较小、利率相对较高的一种信用贷款,主要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市场,保护借款人的权益,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以下是小额贷款的规定:1.贷款额度限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都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几万元,具体的额度限制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状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2.利率限制:为了防止小额贷款的高利率给借款人带来过大的负担,一些国家和地区设定了小额贷款的利率上限。

利率上限的设定可以有效地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贷款机构乱收费、高利贷等不当行为。

3.信用评估要求:小额贷款机构在审批贷款申请时,一般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

这包括了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通过信用评估可以保证小额贷款的风险较低,同时也能够减少不良贷款的风险。

4.催收规定: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小额贷款机构一般会采取一定的催收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电话通知、上门催收等方式。

催收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采取暴力催收、言语恐吓等违法行为。

5.信息披露要求: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小额贷款机构在向借款人推销贷款产品时,需要向借款人全面披露贷款的相关信息,包括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这样可以提高借款人的知情权,减少对不透明信息的不确定性。

总之,小额贷款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利益,提高小额贷款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通过设定贷款额度限制、利率限制、信用评估要求、催收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贷款机构的乱象,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小额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小额贷不仅仅是网络上的一些平台可以贷款,在银行中也是有小额贷款的。

知识,银行汇总的小额贷款会比网络上面的小额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更加的多。

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

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以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通过学习我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向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具备七个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进行贷款,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行为,保护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相应的贷款管理部门,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查、审批、放款和追踪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贷款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具体规定。

第二章贷款业务的审查和审批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查借款人资格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对借款人的贷款需求进行评估,确保贷款金额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负债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审批时限,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第九条贷款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要求,确保借款人充分了解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贷款的放款和管理第十条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担保物具有足够的价值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贷款发放方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贷款金额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借款人和贷款公司的约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或其他未经贷款公司同意的用途。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到期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并妥善解决借款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按时按量还款,如有还款困难,应及时向贷款公司申请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监督和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章贷款的风险防范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贷款利率和担保方式,确保贷款利率和担保措施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相适应。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参考指标体系,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评估和监测。

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业务管理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提高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效率,加强风险防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业务,是指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小额信贷服务,包括小额贷款、贴现、金融担保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业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对外借款业务,需严格按照本指导定则执行。

第六条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应注重风险管理,严格控制风险,提高贷款的资产质量和自身管理水平。

第二章小额贷款业务管理第七条小额贷款业务应遵循合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贷款风险的定量分析和控制制度。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应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和控制,提高贷款业务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水平。

第九条贷款利率的灵活设置。

对于不同的贷款客户,可以根据其信用评级和风险水平进行利率的差异化设置,加强风险的分散和控制。

第十条贷款资金的监督和使用。

对于贷款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回收。

第十一条贷款业务的风险储备。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提前设立相应的风险储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

第十二条贷款客户的信用管理。

对于贷款客户的信用情况应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提高贷款客户的信用水平,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业务的违约处理机制。

对于贷款客户的违约行为应建立严格的违约处理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违约行为。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对内外进行披露,确保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六条资金清算的规范管理。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的资金清算,应依法依规进行清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小额贷款标准

小额贷款标准

小额贷款标准小额贷款是指给个体户、小微企业等小额贷款客户提供的额度较小、期限较短、风险较高的贷款服务。

小额贷款的标准是指贷款机构对小额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小额贷款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形式,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

由于小额贷款的发放范围广,所以小额贷款的标准必须高度科学、合理、公平、规范。

在制定小额贷款标准时,一般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制定。

一、客户的准入标准小额贷款的准入标准通常包括客户的要求和要求,客户要求包括贷款人的身份、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稳定的收入来源等。

另外,如果客户拥有资产或拥有他人作为担保,也是一种准入标准。

要求方面,小额贷款机构通常会要求客户提供过去的财务报表、财务预测和财务计划等有关信息,以此来判断是否满足借款条件。

二、审核标准小额贷款机构审核标准是从客户申请资质的角度出发,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的检查。

审核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客户的身份证明和财务状况的证明,以及客户信用记录的核实。

三、贷款利率标准小额贷款的利率标准是指贷款机构对小额贷款所收取的利率费用。

贷款机构制定小额贷款利率标准时,要考虑贷款机构的自身经济实力、市场竞争情况等。

通常来说,小额贷款利率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小额贷款机构面临的风险较大,需要通过高额利息来弥补风险。

四、还款期限标准还款期限标准是指小额贷款机构对小额贷款的还款期限限制。

还款期限一般是根据小额贷款客户的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还款期限一般比较短,一般在6个月-1年左右。

五、风险管理标准小额贷款是一种贷款风险较高的贷款形式,因此,小额贷款机构必须在风险管理方面制定特定的标准。

风险管理标准通常包括对小额贷款客户的信用评估、贷款监督及管理,以及催款、追款等措施。

总体来说,小额贷款的标准是根据贷款机构的自身情况、小额贷款客户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等方面来制定的。

通过制定合理、公平、规范的小额贷款标准,可以保障小额贷款机构利润、增强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并且有利于保护小额贷款客户的合法权益。

小额贷款公司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规定是指小额贷款公司为保护借款人和公司自身的利益,制定的各项规定和政策的总称。

下面是小额贷款公司常见的规定:1. 贷款资格要求:借款人必须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

2. 贷款额度限制:小额贷款公司通常设定了贷款额度的上限,借款人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内不能超过该额度。

3. 利率和费用: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利率来计算借款人需要支付的利息,并可能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利率和费用通常根据借款金额和贷款期限而有所不同。

4.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

5. 还款期限:借款人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还款,未按时还款可能会产生违约金或者加罚息。

6. 合同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内容。

7. 提前还款:借款人有时可以提前还款,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手续费。

8. 逾期处理: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者违反贷款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小额贷款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催收、追偿或者起诉等。

9. 信息保密:小额贷款公司将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视为机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借款人的隐私。

10. 争议解决:如出现争议,借款人和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小额贷款公司规定是为了保护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并维护小额贷款市场的有序运行。

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借款人的利益,同时也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能会设置不同的规定,借款人在选择贷款公司时应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小额贷款政策介绍资料

小额贷款政策介绍资料

小额贷款政策介绍资料
小额贷款是指贷款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利率较高、风险较大的一种信贷业务。

在我国,小额贷款可以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供,也可以由政府或专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

小额贷款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小额贷款的政策
措施。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农村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等。

我国小额贷款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性小额贷款。

政策性小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小额贷款基金,由金融机构发放给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

政策性小额贷款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还款期限较长,还款条件也比较宽松。

2.商业性小额贷款。

商业性小额贷款是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贷款。

商业性小额贷款的利率较高,还款期限较短,申请条件也比较严格。

3.担保机构支持。

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的担保问题,政府设立了担保机构,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服务,降低了贷款人的风险,也促进了小额贷款的发展。

4.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给予贷款机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其经营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小额贷款的利率。

总的来说,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的贷款渠道拓宽,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小额贷规章制度

小额贷规章制度

小额贷规章制度一、引言小额贷款是指有针对性地为小额贷款市场进行设立的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市场,促进金融服务的稳健发展,制定小额贷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小额贷规章制度的基本概念、目的和实施范围,以及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二、基本概念1.小额贷款公司: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2.小额贷款:指个人或微小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并获得的贷款。

三、目的和原则小额贷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小额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如下:1.守法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要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风险可控:小额贷款公司要进行风险评估,合理控制贷款风险。

3.公平公正:小额贷款公司要依法提供服务,不得歧视任何客户。

4.信息透明:小额贷款公司要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四、实施范围小额贷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

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营,客户则需遵守相关规定在小额贷款市场中进行贷款活动。

五、具体规定5.1 客户资质要求1.个人客户:–年满18周岁。

–具有稳定的还款能力和合法的经营活动。

2.企业客户:–注册合法的微小企业。

–具有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健康的经营状况。

5.2 贷款额度和利率1.贷款额度:–个人客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企业客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利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3 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1.贷款申请材料:–个人客户: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企业客户: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等。

2.贷款审批程序:–贷款申请→面谈→审核→批准→放款。

5.4 还款要求1.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

–按季度还款法。

–其他还款方式需经协商一致。

2.还款期限:–个人客户:最长不超过5年。

–企业客户:最长不超过10年。

5.5 贷后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和管理。

2.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额贷款…./大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政策。

第五条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第六条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

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

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

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第七条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九条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5.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财产共有人出据同意贷款的承诺书;6.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部门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7.上年度财务报表和上月末财务报表,有条件的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9.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大额贷款业务需提供的资料:1.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3.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4.根据大额贷款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担保人担保需提供的资料:1.抵、质押物明细表;2.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动产抵押物的原始复印件等;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财产共有人出据的同意担保承诺书;4.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及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对客户填制的制式申请(或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指定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

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原则上应指派2名或2名以上人员参与调查。

第四章大额贷款调查第十二条信贷部门是大额贷款的最初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的主要内容:(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加盖印章。

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是否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填制的大额贷款业务申请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客户的住所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

(二)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

1.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

2.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

有条件的地方,应查询个人信息征信系统。

(三)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和还款方案。

1.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账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帐实”等核对。

2.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3.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

4.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

5.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

6.调查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

第十三条对自然人大额贷款,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还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其他要素,参照客户统一授信办法测算或复测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填制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测算表。

第十五条依据担保管理办法,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调查分析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第十六条内容如下:(一)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的内容: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2.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3.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4.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5.结论。

是否同意此项大额贷款;对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提出初步意见。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报告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信贷业务的用途;3.担保情况;4.收入来源;5.还款来源;6.结论。

对是否同意办理此笔大额贷款提出初步意见。

第十七条对大额贷款调查意见经全体信贷人员讨论通过、调查经办人和调查主责任人签字后,连同上述全部信贷资料报送总经理、董事长审查、审批,并办理登记手续。

大额贷款资料由调查人员移交信贷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五章大额贷款审查第十八条信贷管理部门是大额贷款的审查部门。

信贷管理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移交的客户资料和信贷调查资料(以下简称信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基本资料审查:所需上报的资料是否齐全。

(二)主体资格审查:1.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2.客户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是关联企业;3.客户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信贷政策审查:1.信贷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2.信贷用途、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等是否符合信贷政策。

(四)客户经营状况的审查:1.客户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合理。

客户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60%,自有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40%;2.客户原材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生产技术有保障,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一客户单户企业所有贷款不得超过企业的资产总额。

4.客户在发放贷款的公司辖区内经营;(五)信贷风险审查:1.分析、揭示客户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评价确定客户的风险程度;2.客户贷款是否超过客户资产总额;3.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不良信用而被取消贷款资格;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六)贷款项目效益审查。

对客户经营预测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

(七)担保手续审查。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50%以内和不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70%以内;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第六章第十九条大额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大额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按信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第二十条大额贷款会审大额贷款必须实行会审制,由公司信贷人员参加,对发放的大额贷款进行集中审查。

第二十一条审查方法。

会审成立若干会审小组,各小组由2名以上信贷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实行交叉会审。

第二十二条大额贷款会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对通过会审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风险,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而致使形成风险造成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一)求;(二)会审内容:贷款发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审批登记簿、借款合同、贷后检查情况、展期还款申请书和协议、逾期催收通知书及回执等贷前、贷时、贷后全过程资料及要素的完善情况;(三)(四)是否建立专户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贷款到期收回情况;(五)(六)(七)第二十四条贷款是否按程序逐级审批、报告;对上级批示及建议的执行情况;其它内容。

对进行会审的每笔大额贷款经会审参加人员签字认可后转移保管,主要罗列贷款过程不合格的所有事实,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一)(二)对会审问题处理:完善贷款各项手续,确保手续合法、有效;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贷款管理的贷款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效益性。

(四)(五)第八章第二十六条积极催收到逾期贷款,确保贷款安全性、流动性、限期收回“三违”贷款。

其他处理措施。

附则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