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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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内部职级评聘办法

辅导员内部职级评聘办法

辅导员内部职级评聘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精神,促进辅导员向专职化、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辅导员内部职级评聘的目的:(一)提高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院专职辅导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辅导员内部职级是学院内部专门为专职辅导员设定的专业技术职级。

第五条辅导员内部职级等级设“初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和“高级辅导员”。

第六条辅导员内部职级评聘实行“严格标准、评聘分离、年度考核、动态管理”,由学院按工作任务需要聘任,先评后聘。

第七条各系成立辅导员职级评审小组,负责辅导员职级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第八条学院成立辅导员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辅导员职级评审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定辅导员职级的条件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辅导员均可参加内部职级资格的评定:(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二)具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辅导员岗位上从事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实际工作。

(三)认同白云文化及学生工作理念,愿意为白云教育事业努力实践,开拓创新。

(四)初级辅导员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在本院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二年。

初级辅导员任职满三年(或在本院任辅导员满五年)可参评中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任职满三年(或在本院任辅导员满八年)可参评高级辅导员。

表现突出的可以破格评定。

三、评定辅导员职级的业绩条件第十条初级辅导员评定需符合以下业绩条件:(一)较好地承担学生思想教育、班级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额定的辅导员工作量,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和安全的责任事故。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二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政治辅导员是学校为实施大学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学校各级领导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辅导员实行事业单位聘任制。

辅导员的编制,结合我校实际,按辅导员与学生1:2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辅导员。

第四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标准。

第五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与学院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恪守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七条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从事高校学生思政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最新版】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

【最新版】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职层划分 (1)第三章各层级晋升条件 (1)第四章晋升程序 (3)第五章晋升考评内容 (4)第六章晋升例外管理 (5)第七章附则 (6)附件1:《员工晋级申请表》 (6)附件2:《员工晋升考评流程》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员工晋升制定了明确、严格的标准和依据,确保员工晋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而鼓励员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配套性文件,与薪酬管理制度一同使用。

第二章公司职层划分第四条公司的岗位分为四个序列(一)管理序列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长、副部长三个职层。

(二)行政事务序列包括主管、专员和助理三个职层(三)生产操作序列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副值、主值、值长/专工六个职层。

(四)工程技术序列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四个职层。

第三章各层级晋升条件第五条各层级纵向晋升方向和条件(一)各层级纵向晋升以逐级晋升为原则,各岗位根据所在序列的不同,有相应的岗位晋升时间要求,每一岗位在职时间为申请晋升的初始条件,员工根据各自序列岗位时间要求的满足程度,自行决定晋升方向。

(二)纵向晋升方向和初始时间要求向高档位的晋升,横向晋升以逐档晋升为原则。

第七条各序列岗位晋升采取控制总额的方法,原则上根据考评情况,使适合晋升的员工正常晋升。

各序列岗位晋升比例如下: 季度为晋升时间要求外,各序列岗位的纵向晋升按年度进行。

第九条 巡检岗位的晋升的特殊规定(一)初级巡检从薪酬1级1档开始,在转正定档后的半年内,每个月经过考试合格晋升一档,半年后,每三个月经过考核合格晋升一档。

(二)在初级巡检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巡检员工,须向公司提出晋升中级岗位申请,经过公司组织考核合格,按照一定比例晋升第2薪酬等级,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套入第2薪酬等级的相应档位。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稳定辅导员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专职辅导员的职务晋升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职员(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

(一)专业技术职务专职辅导员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可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职辅导员职级专职辅导员的职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三级、四级占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35%、15%以内。

专职辅导员各职级任职条件如下:一级辅导员任职条件符合专职辅导员任职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一级辅导员。

二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二级辅导员。

1、任一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评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6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3、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思考类文章在院级以上层面交流(或获奖)1篇以上;(2)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科研课题(前五名)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参加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奖1次。

三级辅导员任职条件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三级辅导员。

1、任二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认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9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7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副科级、正科级、助理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岗位,其中正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3%,副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助理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7%,科级辅导员岗位职数不作限制。

第三条处级(含助理级,下同)辅导员在任期内享受相应职级待遇,离开辅导员岗位,职务自行免除,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辅导员队伍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晋升科级辅导员,须能够认真履行《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所负责的学生稳定,未发生责任事故,各年度考核等次应在“二等”及以上(经组织认可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

且满足以下条件:(一)副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见习期满一年;2、见习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

(二)正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任副科级辅导员2年以上;2、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

第六条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任职条件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需符合处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所负责的学生稳定,未发生责任事故,各年度考核等次应在“二等”及以上(经组织认可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在现职级辅导员岗位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荣誉称号,特别在爱岗敬业、做出实绩、发挥作用、学生公认等方面表现突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格:(一)助理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现任正科级辅导员,且在正科级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2、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或中级职业指导师等资质,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3、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至少承担过一门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且教学效果良好;4、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研究课题一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校级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二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政治辅导员是学校为实施大学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学校各级领导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辅导员实行事业单位聘任制。

辅导员的编制,结合我校实际,按辅导员与学生1:2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辅导员。

第四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标准。

第五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与学院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恪守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七条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从事高校学生思政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

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

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暂行)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管理,稳定辅导员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我校辅导员任职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辅导员应由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
经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担任。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对于个别
工作水平高、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辅导员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指导
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

三、我校辅导员的聘任
1、我校教师都应当主动承担辅导员的工作,凡是不能胜任辅导员工作的,中专部有权决
定是否聘任。

2、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辅导员。

有能力的教师经过学生科审核,报中专部同意,可以
担任两个班级的辅导员工作。

辅导员双线晋升规划方案

辅导员双线晋升规划方案

辅导员双线晋升规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辅导员是高校中重要的职业群体之一,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生涯规划等工作。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以及职业发展的多元化,辅导员双线晋升成为了诸多辅导员的职业追求。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双线晋升规划方案对于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确定辅导员双线晋升规划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机会和资源,使辅导员在不同的晋升路径上得到专业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实现事业晋升和职业发展的双赢。

三、规划方案1. 双线晋升路径的建立针对辅导员双线晋升的需求,建立辅导员职业成长轨迹,明确基础岗位和后备岗位的要求和技能体系。

基础岗位包括辅导员、心理咨询师等,后备岗位包括院系辅导员主任、学院职业生涯规划师等。

为不同层次的辅导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成长机会。

2. 职业发展培训的丰富化制定并完善职业发展培训体系,设置培训课程,包括心理咨询技能、职业规划与定位、人际沟通与社交技巧等。

同时,邀请知名心理学家、教育专家等进行现场授课和研讨活动。

通过培训的方式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3. 明确晋升准则和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准则和评价标准,对于辅导员在教育教学、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晋升的参考依据,确保晋升的公平公正。

4. 提供发展机会与资源支持为有意愿通过双线晋升的辅导员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与资源支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布教育论文、担任学院相关工作等。

通过提供资源支持,激发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他们在不同领域取得成就。

5. 激励机制的建立建立符合双线晋升特点的激励机制,包括评优奖励、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以激发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同时,定期开展教职工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管理力量设立双线晋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双线晋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稳定辅导员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专职辅导员的职务晋升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职员(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

(一)专业技术职务专职辅导员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可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职辅导员职级专职辅导员的职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三级、四级占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35%、15%以内。

专职辅导员各职级任职条件如下:一级辅导员任职条件符合专职辅导员任职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一级辅导员。

二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二级辅导员。

1、任一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评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6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3、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思考类文章在院级以上层面交流(或获奖)1篇以上;(2)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科研课题(前五名)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参加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奖1次。

三级辅导员任职条件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三级辅导员。

1、任二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认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9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7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办法

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办法

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办法为建立一支适应学校发展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建立科学设岗、按需聘任、有序晋级、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以岗定薪、优绩优酬,把个人能力、岗位职责和所得报酬有机结合,建立具有长效激励机制的职员制度和异岗衔接的薪酬制度。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不等同于实施的职员制职级),本校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另列,下同)职员晋升分为正处级、副处级、处级助理级、正科级、副科级和管理十级职员等6级,并享受对应的薪酬标准。

―、适用范围1.受聘在学校政管理岗工作的副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员及以下管理人员,不含年薪制和退休返聘人员。

2.根据《XX学院薪酬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所属范围内职员根据岗位情况,依据所聘岗位,薪酬标准分为一级至十一级,共11个等级。

二、职员晋升申报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熟悉本职工作的职责范围、任务和特点,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低一级职员工作的综合能力。

3.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身心健康。

4.遵守守法,能严格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职员晋升申报具体条件职员晋升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晋升正处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一级•三级)1.受聘副处级实职8年或副处级职员12年及以上可申报;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3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二)晋升副处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三级-五级)1.受聘处级助理级实职4年或处级助理级职员6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最新课外辅导机构专职教师等级晋升制度资料

最新课外辅导机构专职教师等级晋升制度资料

2015年课外辅导机构专职教师等级晋升制度一、等级晋升办法1、目的明确专职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使专职教师能够有效的自我评估,不断完善、超越自我提升专职教师个人素质及教学技能2、适用范围教研部全体专职教师3、专职教师等级划分划分为五个等级:助理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金牌讲师朋友!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兼顾家庭和事业,时间自由,不用东奔西跑,专业的培训,让你不缺人脉,让有意向的人主动找到你了解项目,你需要这样的机会吗?给你推荐我们团队的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在互联网上帮助了许多的普通朋友,最近在网上老火了,百度曙光老师。

4、等级说明5、晋升办法方式:技能测试为主,核心绩效考核,示范课评比,采用答辩方式时间:每三个月,或6个月组织一次;专职教师等级评比,定于每学期开学之际晋升资格:具备“讲师等级说明”条件;需上交一份《个人晋升申请》,对前期的工作表现、工作经历进行总结,包括授课内容、授课人数、授课次数、授课校区效果反馈、家长及学生评价反馈等。

无重大错失者方可获得评比资格。

具体办法:第一阶段:准备一份专题示范课教材,需有讲义、教案、幻灯等教学资料。

第二阶段:授课,评定人员对授课内容、表现等各方面评估、测试第三阶段:答辩,对答辩人进行相关的技能测试,考核基本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填写《讲师素质评定表》第四阶段:综合评分,决定是否晋升,同时参考过去个人工作表现和工作经历证书:颁发“学信教育教师等级”证书,盖有公司印章,并有校长签名。

同时发放“荣誉奖金”以兹鼓励。

每次员工晋升,开全体表彰大会。

6、现阶段人员定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者,均从“初级讲师”开始。

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者,从“助理讲师”开始。

二、晋升前学习建议建议学习方式:朋友!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兼顾家庭和事业,时间自由,不用东奔西跑,专业的培训,让你不缺人脉,让有意向的人主动找到你了解项目,你需要这样的机会吗?给你推荐我们团队的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在互联网上帮助了许多的普通朋友,最近在网上老火了,百度曙光老师。

专职教师等级晋升制度

专职教师等级晋升制度

专职教师晋升考核制度一、等级晋升办法1、目的:明确专职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使专职教师能够有效的自我评估,不断完善、超越自我,提升专职教师个人素质及教学技能。

2、适用范围:教研部全体专职教师3、教师等级划分:助理教师、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培训讲师。

4、等级说明5、晋升办法①方式:以技能测试、绩效测评为主②时间:自入职起满6个月可申请考核一次③晋升资格:具备“讲师等级说明”条件(助理教师通过试用期,且考核合格,能独立授课的可晋升为初级教师)④操作办法:需上交一份《个人晋升申请》,对前期工作表现、工作经历进行总结,包括授课内容、授课人数、授课次数、授课校区效果反馈、家长及学生评价反馈等,无重大错失者可进行等级晋升考核。

6、统一考评标准①学校每年对所有专职老师进行等级考核,对考评不符合等级要求的教师降一等级;②此考评不计入教师晋升等级的考评平均分数内;③试用期未满的助理教师不参与此次考评;④考评合格的教师保留其等级;二、教师季度考核细则1、考核内容:职业道德、出勤考核、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课后工作、教学效果、学生评教七项,基础分合计为100分。

平时累计,每季度一次总评。

2、考核方式:以校领导、教研部检查记录、教师、学生监督上报为主要依据,达不到要求的减分,有突出业绩表现的加分。

3、考核标准:(1)职业道德(20分)教师应当教书育人、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分配、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与同事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2)出勤考核(10分)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尽量保证出满勤。

专职教师实行坐班制,应该按时上下班,不溜岗。

(3)教学设计(20分)按照学校要求,教师在讲课之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出详细教案。

备课时不仅要贯彻教学大纲、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还要精心设计课堂复习、讲授新课的内容和方法。

(4)课堂教学(20分)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尽职尽责,按照自己事先设计好的教案授课。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稳定辅导员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专职辅导员的职务晋升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职员(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

(一)专业技术职务专职辅导员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可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职辅导员职级专职辅导员的职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三级、四级占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35%、15%以内。

专职辅导员各职级任职条件如下:一级辅导员任职条件符合专职辅导员任职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一级辅导员。

二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二级辅导员。

1、任一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评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6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3、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思考类文章在院级以上层面交流(或获奖)1篇以上;(2)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科研课题(前五名)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参加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奖1次。

三级辅导员任职条件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三级辅导员。

1、任二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认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9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7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副科级、正科级、助理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岗位,其中正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3%,副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助理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7%,科级辅导员岗位职数不作限制。

第三条处级(含助理级,下同)辅导员在任期内享受相应职级待遇,离开辅导员岗位,职务自行免除,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辅导员队伍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晋升科级辅导员,须能够认真履行《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所负责的学生稳定,未发生责任事故,各年度考核等次应在“二等”及以上(经组织认可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

且满足以下条件:(一)副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见习期满一年;2、见习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

(二)正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任副科级辅导员2年以上;2、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

第六条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任职条件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需符合处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所负责的学生稳定,未发生责任事故,各年度考核等次应在“二等”及以上(经组织认可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在现职级辅导员岗位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荣誉称号,特别在爱岗敬业、做出实绩、发挥作用、学生公认等方面表现突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格:(一)助理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现任正科级辅导员,且在正科级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2、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或中级职业指导师等资质,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3、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至少承担过一门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且教学效果良好;4、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研究课题一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校级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

学院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根据《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申报条件》以及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实际,就我院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作如下暂行补充规定:一、师德师风建设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献身精神。

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主动配合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任现职期间,无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党纪、行政处分,年终考核均在良以上。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任现职期间,有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或积极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二、教学工作资格1、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任现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部门的平均工作量。

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2、申报高级职务教师,任现职期间,须主持校、院级或参加省级(排名前三位)以上教改项目1项,发表教改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三、科研工作资格1、积极参加科研、科技服务及学术交流活动。

申报正高职教师,任现职期间,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国内学术会议2次以上;每年至少举行1次学术讲座;主持横向课题至少1项,申报专利1-2项;参加指导研究生工作。

申报副高职人员,任职期间,须参加国内学术会议1次以上,至少举行1次学术讲座,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1项次或申报省厅级项目2项次以上,主持横向课题或申报专利1项以上。

2、每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

四、业务素质资格1、鼓励在职进修,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45岁以下且未取得硕士学历的助教和讲师,“十一五”期间,必须在职攻读更高学历(学位),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素质。

凡未按计划参加相应培训进修的教师,不能参加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2、中青年骨干教师任现职期间,须具有参加以提高业务素质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短期研讨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培训交流,或国内、国外高访等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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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稳定辅导员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专职辅导员的职务晋升
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职员 (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

(一)专业技术职务
专职辅导员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可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职辅导员职级
专职辅导员的职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三级、四级占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35%、15%以内。

专职辅导员各职级任职条件如下:
一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符合专职辅导员任职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一级辅导员。

二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二级辅导员。

1、任一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评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6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
(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
(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3、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1
篇以上,或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思考类文章在院级以上层面交流(或获奖)1篇以上;
(2)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科研课题(前五名)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参加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奖1次。

三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三级辅导员。

1、任二级辅导员3年以上(初次认定时,本科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满9年,硕士研究生任专职辅导员满7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
(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
(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4、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2
篇以上,或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思考类文章在院级以上层面交流(或获奖)2篇以上;
(2)参与院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教科研课题(前3名)1项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内容的教科研课题(前5名)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参加省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三等奖以上。

四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获得国家认证的高级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四级辅导员。

1、任三级辅导员4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或评优评先奖励1次;
(2)所带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1次;
(3)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各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1次。

4、注重学生工作研究,探索辅导员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四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三类以上刊物1篇以上。

(2)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内容的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院级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主编或编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内容的教材,其中本人撰写内容2万字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职业能力方面的竞赛(如辅导员技能竞赛等)并获二等奖以上。

三、专职辅导员待遇
(一)专职辅导员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级计发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等待遇。

(二)专职辅导员奖励绩效工资标准为:一级专职辅导员,享受九级职员奖励绩效工资待遇;二级专职辅导员,享
受八级职员奖励绩效工资待遇;三级专职辅导员,享受七级职员奖励绩效工资待遇;四级专职辅导员,享受六级职员奖励绩效工资待遇。

(三)在学院内部干部竞争上岗中,具有与同职级干部相同的竞聘资格。

四、晋职评审
(一)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七月上旬组织申报。

(二)评审程序:
1、公布职数;
2、辅导员本人申报;
3、资格和资料审查;
4、评审委员会评审;
5、公示;
6、学院党委审批;
7、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它规定
(一)符合辅导员任职条件,由专业技术或职员岗位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评定辅导员职级:
1、具有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九级职员的人员。

原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的,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且获得教育主管
部门颁发的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二级辅导员。

原工作年限在3年以下的,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二级辅导员。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八级以上职员的人员。

可直接认定为二级辅导员。

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符合专职辅导员晋级条件的,可申请晋升三级辅导员。

(二)本办法中所有业绩均为任现职级期间取得的成果,不累计计算,时间以奖励文件或证书为准。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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