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免漆门产品技术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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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免漆门产品技术要求及标准

1、本次投标范围内门的技术参数,包括:

a)尺寸偏差≤1.0mm

b)翘曲度≤2.5mm

c)门体对角线偏差≤2mm

d)含水率≤12%

2、提供所用门的框材、面材、芯材等整套门体所用材料的品牌,材质,户内门所有检测报告。门套及贴脸板必须具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耐高温性,不得采用纸浆板等容易变形的材料。

3、用料要求:同一单位的产品采用树种相同,同一胶拼树料应无明显差异。

4、木工要求:表面的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各种配件安装严密、平整牢固,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不得少件、漏钉、透影。

5、木工要求: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各部位不得有锤印或毛刺,车工线型一致,凹凸台阶均匀,不得有崩茬、刀痕。

6、漆膜理化性能:附着力≥3级,耐干热≥3级,耐湿热≥3级,耐酸碱≥3级。

7、环保要求:甲醛释放量≤1.5mg/l。

8、其它要求: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GB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甲醛释放量指标与A级有关的技术要求及安装施工等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满足JB/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006年版)要求。

一、技术规格、标准和技术资料:

1、材料的技术规格、材质等应与招标要求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同类产品的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若标准之间存在矛盾,采用要求较高的标准。

2.、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材料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国家的建筑装修规范和环保要求。

3.应遵守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3.1. 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3.2. GB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

3.3.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4. JB/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

3.5.质量条款:本产品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制作、检验,均为优等品。

二、包装、运输及其标识:

全部产品须采用符合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包装应适合该类型材料进行国内长短

途输,并有良好的防潮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材料安全运抵现场。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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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及钉类

合页将采用不锈钢抛光或电镀制造,保证耐高温,耐磨。

钉子是用钢丝切割成型,材质为软钢或黑色轧制钢,除另有规定外,表面都必须磨光.规定电镀、粉镀或镀镉的钉子,需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组装门框用螺丝只允许用电镀或不锈钢材质。

当使用螺丝于外露的表面时,镙丝未端必须沉入表面6mm然后用纹路和周围木料一致的木塞塞填。

-

3.2门框及副框的螺丝,必须是镀铬沉头螺丝。

木料防腐

所有与混凝土或砌块有接触的木材,如木质垫条、木门框架、背框等的背面非露明表面,在安装前都应涂上两道经认可的木材防腐剂。

1、

4.1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木门页

空芯龙骨木门页

除合同图纸另有规定外这种门的建造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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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页最小厚度为40mm;

门芯门架为杉木指接纵横龙骨,间距不大于250mm;

开透气槽,防止门页弯曲.变形;

封边为与木门饰面相同8~10mm厚实木条;

门页两面可使用优质中纤板与门芯复合;

门皮为0.6mm厚PVC皮盖面,门皮底料为5mm厚饰面中纤板,从立面应看不到门扇封边线,整体性强;

-门页表面造型可用中纤板或实木。

木门框

门框应采用主副门套设计。副门套应在墙体上先行安装,起到调节并统一门洞尺寸的作用;主门套和门页应能在工厂组装完成后运至工地共同安装;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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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门套应采用15~18mm胶合板或大芯板制作;

主门套采用中纤板制作,外覆与门页同质PVC皮。

门框可按实际情况采用或不采用调节墙厚施工误差的设计,如不采用此设计,应能有足够有效的措施保证门框制作安装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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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框与门页间应有防撞点设计;

主副门套均应有防腐防蛀措施。4.3

-环保要求

木门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如《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除原料外,还应提供木门成品的苯、甲醛、TVOC等指标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4.4

-样品

在投标报价期间,承包方需提交带剖面的成品样板一份留建设单位封存,且在为单个项目供货前均应先送样板至项目地盘封存,日后所有货品验收均按已审定样品的外观与质量为标准。

4.5

进场及进场验收

承包商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7天进场查看施工条件,并于总包单位做施工工艺协商及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人员如需住宿工地的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三天进场准备;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二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

木门成品进场时包装保护应完好无损,并至少按1%比例且不少于3件对分批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进行抽检及破坏性剖切断面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成品包装要求、制作工艺、表面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招标要求,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剖切检查所需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4.6成品或半成品安装

4.7.1固定副门套(底框):副门套应在土建墙体砌筑完成后,墙面抹灰前安装,而后的土建墙体抹灰厚度应以副门套宽度为准。副门套安装前木门生产方应根据安装图详细复核门洞尺寸,安装时应先与总承包方作安装工艺流程协商:如水平线、门框离地距离、副门套宽度等参数。副门套与墙体的固定可用木板块/夹板辅助垫牢,该辅助固定块均应进行防腐处理。副门套与墙体间的空隙应由木门安装方注入发泡胶塞实后由土建抹灰收口。

4.7.2固定主门套、门页:主门套安装应在泥水施工全部完成后,户内金属部品、水电安装基本就绪后进行。主、副门套应对号入座、连接牢固。门页开关、门页与门套之间的缝路应均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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