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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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谈对风景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认识。
答:
风景资源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风景区的发展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当地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在目前,我国风景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中出现了诸多严重的问题。为此,我们应当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实现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风景资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经济利益。如何清醒认识和正确处理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风景园林界长期以来的热门话题。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假日旅游经济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在保护与开发风景区的工作中,更应该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起“对风景资源的保护是为了开发利用,而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的辩证观念。
一、风景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 、无序开发
风景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无序开发。不少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和旅游经营管理部门,竭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热衷于在保护地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索道,兴建娱乐设施,甚至引入房地产开发;规划设计不和谐,甚至盲目地引进所谓国际规划师、设计师,把中国特色异域化;经营权转让;门票大幅涨价;大建现代人文景观等等。无序开发风景区导致的争论不胜枚举:泰山岱顶月观峰索道站破坏地形与植被,误导自古登泰山的传统;泰山几十处采石场,破坏地形和生态的原真性,城市化的岱顶,改变了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武陵源张家界观光电梯和锣鼓塔城市化破坏核心区原生景观;八达岭城市化使长城变成城墙等等。
2 、居民破坏
多年来,景区人民祖祖辈辈利用景区资源做饭用薪,取暖用柴,滥砍滥伐。许多景区还依靠石材开采和在石材开采企业里打工发家致富。更有甚者非法砍伐名贵树木,开采稀有矿物等。对于这种现象,景区内各乡镇应作为管理主体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但是一些乡镇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充当保护伞,对非法开采和盗挖盗采现象听之任之,对乱砍滥伐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使大量资源继续遭到破坏。
二、对风景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若干建议
在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保护的永恒主题,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基本原则,实现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1、要确立“保护第一”的原则
由于普遍缺乏保护意识,部分风景区超载开发和错位开发,已经给风景资源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近年来,一些地方在风景区保护中做了大量工作,集中整治取得一定实效。例如,武陵源风景区明确提出:“景区只拆不建、项目只出不进”,“景区内不砍一棵树,不建一栋房”,通过大规模拆迁整治行动,现在的生态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对于风景资源,很多国家都有极强的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制度约束。有的专家学者甚至把风景区比喻为人类生命和文明的“摇篮”,主张任何生产活动、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都不允许破坏“摇篮”。因此,在对待风景区的问题上,要根据风景区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利用的限度,严格控制旅游发展的容量,严禁在景区内设立开发区、度假村、宾馆、招待所、美食城等,杜绝种种急功近利和破坏性开发,防止过度开发的“自杀”行为。
2 、加大风景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把好风景区规划的编制关、审批关、实施关、监管关,强化规划对风景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综合调控作用。要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是经过批准的风景区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在景区保护和开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按照景区功能分区原则,做到“区内景、区外商”,“区内游、区外住”,“山上赏景、山下食宿”,让风景区真正发挥科研、教育、游览、启智和体验山水文化的多种综合功能。
3、要实行对风景区各项事务的统一管理
风景资源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其自然和文化景观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及多样性,决定风景区的管理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风景区范围内涉及园林、文物、环保、林业、科研、宗教、工交、服务、环卫、治安等多行业,同时,还有中央和省、市单位,要保护和管理好景区必须对风景区内所有单位实施统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从目前我国风景区现状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风景区往往属于不同行政管辖区域,在风景区内部形成不同的利益主体。同时,由于对景区利益的争夺,也造成了景区内部的诸多矛盾。不同的利益主体一拥而上,盲目开发,保护与利用和谐发展难以实现。为此,我建议风景区内所有单位除服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必须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对整体风景区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4 、合理利用风景资源
风景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带动一方经济的迅速发展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首先,要精心打造风景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创建国家级、世界级风景区为目标,形成品牌。其次,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益。要以风景区为载体,充分利用本地景区资源优势,逐步改善景区基础设施,大力倡导观光游、生态游、科学考察游等游览方式,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提高风景资源的利用规模和效益。最后,要开展风景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景区环境质量,提升风景资源品位,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风景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协调发展。
5、要设立中国风景区保护基金
对风景资源进行保护,每年都需投入大量资金,仅靠风景区自己的收入来解决远远无法满足保护需求,从而严重影响了风景资源的保护和风景事业的发展后劲。风景资源是国有资源,风景事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保护风景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投入不能完全依赖于风景区自身经营收入。为此,建议设立中国风景区保护基金,每年有选择地对重点景区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明确风景区自身经营收入的使用范围,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同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各风景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风景区管理的成功经验,实行风景资源有偿使用,凡依托风景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交纳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
总之,风景资源实际是民族灿烂文化的集中载体,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存,我们理所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古为今用。只有严格遵守“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风景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才可能实现我国风景事业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