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大机清筛施工行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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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施工行车方案
第一节施工列车编组及使用方式
1.施工列车运行条件
1.1施工列车基本编组:
清筛(常规)作业(按作业前进方向):J+2N+nK+1N+4WL+QS1+DG1+PZ1+1N+ 4WL+QS2+DG2+PZ2+DG3+WD1+DG4+1K(+J)。
全抛(常规)作业(按作业前进方向):J+2N+5K+1N+4WL+QS1+nK+DG1+PZ1+ DG2+1N+4WL+QS2+8K+DG3+PZ2+WD1+DG4+XK+J。
车辆编组代码说明:J-机车、QS-清筛车、PZ-配砟车、DG-捣固车、WD-稳定车、K-风动车、N-平板车、WL-物料车。字母前数字为车辆数、字母后数字为编号数。n数量视计划确定。
1.2鉴定和技术检查情况:施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检修定检,确保符合进入营业线施工的技术条件。
1.3施工列车运行范围:大机存放站~登销点站~大机存放站。
1.4施工列车运行速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1.5具体运行条件以批复的日计划为准。
第二节施工专用车辆使用管理
1.基本要求
1.1自轮运行的大机必须配置行车安全监控装备(机车信号、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运行控制设备)、轴温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手持无线电台及灭火器具、防溜器具、防护信号用品等,各机组还应配齐复轨设备,夜间必须有顶灯照明,后部车辆必须有尾部红灯标志,且各项设备技术状态必须完好。
1.2每日出车前,对行车安全监控装备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确认状态完好,预先输入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使用CIR地段正确选定运行线路、通信模式,注册车次功能号。行车安全监控装备状态不良时严禁上线运行。
1.3运行前,各机械车司机长应组织检查确认行车安全装备,进行制动机试验;走行传动系统、悬挂部件状态应良好;各工作装置、检测装置锁定到位、可靠,安全链拴挂有效;物料、工机具装载加固良好。
1.4每日收车后,应对机械车进行检查保养,并按相关规定转储运行数据、及时分析。
1.5施工列车调车、运行时,司机应严格执行“十六字令”,做到“彻底瞭
望、确认信号、手比眼看、准确呼唤”。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GYK按规定模式设置;多机驱动时,应确保各机械车操纵同步;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
1.6施工列车应凭调度命令进封锁区间。调度命令下达后,司机应对其进行核对。进出封锁区间前,司机应与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联系,确认行车凭证、进路无误后得到车站的发车通知或发车信号,方可鸣笛开车。
1.7严禁关闭或变相关闭行车安全监控装备运行。当GYK发生故障时,工务机械车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按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
1.8机械车行驶在长大下坡道时,应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及放风,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挡溜放。
1.9施工列车在站内停车待避时,应采取保压制动;发动机熄火等待时,必须做好防溜,未采取铁鞋及手制动防溜,司机不得同时离车。
1.10机械车在车站或施工车辆停留线停留时,应采取防溜措施,进行驻车制动,设置止轮器并加锁,并关闭电源、车窗,锁好车门后,车上人员方准离开。
1.11发现机械车制动、走行及与安全有关的总成、部件有故障时,应停止运行或作业。作业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并采取应急措施。
1.12机械车检修需到车顶上部检查、保养时,应将车辆调至无电区或通知供电部门停电配合。
1.13机械车需分解作业时,应明确分解地点、各自作业范围、连挂时间及地点。
1.14机械车分解、连挂地点应选择在平直线路上或坡度和曲线超高较小的地段,不得顺坡连挂,连挂作业应统一指挥。
2.大型养路机械管理
2.1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车组负责人应掌握施工地段的线路设备状态,作业前对车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2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
2.2.1各机械车挂运前,应确认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的能力,并尽量将功率大、轴距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
2.2.2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解体作业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 m的安全间距。各工作装置放下或收起必须准确到位;清筛车、配砟整形、及物料运输车在收放工作装置时,应选择线路比较平直的地段进行,在多线地段要与防护员联系,当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时方准收起和放下工作装置。
2.2.3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回送时,须编挂在列车尾部,自动制动机须状态良好,按路用车办理。对有走行分动箱的捣固车、稳定车等机械,编挂列车前需拆除传动轴。严禁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物列车进行调车作业。
2.2.4列车运行时,押车人员一律在驾驶室内并要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一旦发现走行系统有异常或制动缓解不良时,应立即用无线通信设备通知押车负责人,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时应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
2.3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2.3.1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严格遵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5.3条规定。
2.3.2各机械车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小于300 m,速度不得超过40 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2.3.3清筛车、物料车、配砟整形车在作业中应注意接触网支柱、信号机等障碍物,以防刮碰。
2.3.4 物料车前面平板上面防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2.4捣固车捣固作业结束前,应在作业终点划上标记,并以此开始按《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的坡度递减顺坡,达到安全放行列车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在圆曲线上顺坡,严禁在缓和曲线上顺坡结束作业。线路道床严重缺砟、镐头一次下插不能进入枕底面以下的板结地段应禁止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捣固作业,道床翻浆冒泥地段不宜进行捣固作业。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影响捣固作业的护轨,测定轨枕底下道砟厚度,如厚度不足150 mm时,严禁进行捣固作业。
2.5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或在线路几何状态严重不良地段,不应进行动力稳定作业。桥梁上的动力稳定作业应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随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及时停止稳定作业。桥上进行动力稳定作业,稳定装置应尽可能在桥台外或桥墩处起振、停振,应根据道床情况采用合适的参数作业。
2.6大型养路机械车顶两端应安装黄色警示灯,运行和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在夜间施工作业时,大型养路机械及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
3.施工列车运行控制
3.1施工列车运行前,按照“谁的设备,谁检查”的原则落实检查程序。机车的检查由值乘司机负责,风动车辆的检查由卸砟班负责,其它车辆的检查由所属车间负责。